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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他 错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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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霁初对输液室有生理性阴影。
任桦抛弃他走的那天,下着那个冬天最大也最冷的一场雨。
他淋着雨追出去,想追上她,问她一句为什么要抛弃自己。
可雨夜里什么都看不清。
车尾灯在前方一盏盏擦过,他从巷口不知追了多久,被邻居发现的时候已经浑身滚烫,烧得连人都认不清。
被送进医院,冰凉的针头扎进皮肉时,他攥着拳头,脑子里只剩巷口那道越走越远的背影,连哭都断绝了声音。
那年,他才七岁,一个人缩在输液椅上,四周是那么空旷,气味如此刺鼻。中途晕了一次,再醒时,是白到刺眼的灯钻进眼睛里。
他问邻居,任桦去了哪里,也问护士,任桦为什么不要他。
没有人能给他答案,邻居说都会好的,护士把药水挂上去,将针管插进他手背,说别怕痛,忍一忍就会过去。
那时,他还以为任桦会回来,只是等了又等,等到药水输完了,针拔了,来接他的是方劲松。
那也是他第一次知道自己还有父亲。
方劲松告诉他,任桦当年为了钱抛弃了自己,现在也一样,为了钱抛弃唯一的亲生儿子,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都只是任桦生命里不值一提的拖油瓶。
那句话,方霁初记了很久,那个场景,也记了很久,以至于后来漫长年月里,但凡看见医院的白墙,闻到那股相似的消毒水气味,当年孤零零坐在输液椅上的窒息感就会翻涌上来,恍惚间,他好像又变回当年那个七岁的小孩,被当做拖油瓶的小孩,被像一团废纸一样丢弃的小孩。
他不认为姜之愿会留下来,可当他醒来,她还在身边。
他终于没有再一次被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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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拐进辅路,车身颠了颠,肩头又一次落下一丝重量。
头依旧昏沉,方霁初指节抬起抵上去,按了按太阳穴。
温热细碎的呼吸正扫着他颈侧的皮肤,一下一下,若有似无,蹭得他略有躁意。
从医院出来上车还不到十分钟,姜之愿阖眼睡到现在。
方霁初几度尝试将她身体归位,可只要车子一转方向,她便又顺着惯性倒下来。
车快停稳,师傅在后视镜里不动声色瞥来一眼。
方霁初淡淡点头以表会意,随后把目光落向一边还睡着的人身上。
车厢光线忽明忽暗,路灯从车窗外斜打进来,在那张脸上铺了一层薄光,只有睡着时,她的脸上才会添上一丝和平时的冷淡不同的颜色。
方霁初的视线停留在她唇瓣那一片皮肤上,暗光里,那里正泛着一点润泽。
思绪不自觉倒回一个小时前。
因为意识混沌,画面极为零碎模糊。
记不得完整的前因,只是迷迷糊糊中,似乎听见了声音,像布料摩擦,还有拉链开合,窸窸窣窣,持续了几秒。
他睁不开眼,但迷蒙之间,嗅到一丝淡而熟悉的气息靠近,那片皮肤擦过他脸颊时,轻到只像一个错觉。
脑子是浑浑噩噩的,眼皮几乎无法完整掀开,很难分辨虚实,只是,身体似乎快于理智做出了反应,下意识偏过头。
后来那个短促的触碰,来得毫无预兆,也去得匆忙。
到现在,方霁初也分不清那个吻,是否是幻觉。
“醒醒。”
话落,靠在他肩头的人动了一下。
“张……,你好吵。”
方霁初皱了下眉,她把她认成谁了?
刚想问,唇瓣已经被几节手指盖住。
走了会儿神的功夫,姜之愿已经把脸转了回来,深深埋进了他颈窝。
方霁初凝住了表情,连呼吸都慢了,脖子僵在那儿。
而下一瞬,腰腹处忽然一紧,是封住他唇的那只手环了上来。
“好亮。”路灯从窗外洒进光亮,姜之愿又向内缩了缩。
少有这么手足无措的时候,胳膊停在一抹柔软上,脖子上是温热呼吸。方霁初脑袋空空,甚至听见了不知是谁的心跳声,在胸膛里剧烈颤动。
因为见过姜之愿不够清醒的模样,所以此刻,他知道这种动作神色绝非故意,更像是出自本能。
是因为光太刺眼?
方霁初往车窗外打进来的光束看了眼,下意识用空白的那只手替她挡了下。
距离太近,一切感知在被无限放大。
鼻骨贴着颈肉的弧度、嘴唇蹭上来的柔软、一阵阵扑过来的呼吸。皮下的血管因为这些突突直跳,猛然发胀。
视线里,姜之愿的脸已经完全消失,只剩后脑的一捧黑发,而那只抱着他腰的手又紧了两寸。
很痒,很麻,是她的嘴唇紧贴着他的颈肉。
方霁初脖子不自然地拧着。
车子已停稳,司机兴许也不想看见这种暧昧的场景,选择将视线转向窗外,很识趣地没开口。
“……”
“姜之愿。”方霁初把手收回来,肩膀往上顶了下。
整个画面荒唐到失真。
不知道到底谁才是病人。
见人还是未醒,他干脆拍了拍她圈在自己腰腹的手。
“……”
姜之愿喉咙里发出一个含混的音节,不知说了什么,慢慢抬起头,露出一双浑浊的眼睛。
目光对在一起,空气静止了几秒。
姜之愿像终于意识到自己的手在不该待的位置,迅速抽走。
“不好意思,睡着了。”她撇过脸。
方霁初吐出口气,赶紧付了款,开门从自己这面下车。
他摸上胸口,才知道原来刚刚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声。
冷风在他开门的瞬间扑过来,那点燥热感总算被平复下去。
小区人车分流,禁止车辆进入地面,他们得从门口步行进去,看守的保安认出他,微笑着喊了一句方先生,方太太。
姜之愿原本垂缩在领子里的头抬起来,对着保安点点头,一副习惯这个称呼的样子。
“冷?”
“有点。”姜之愿吸了吸鼻子,拢紧了自己外套。
她只穿了一件羊绒的大衣,里面还是V领衫,薄薄一片,不冷才怪。
方霁初把自己的羽绒外套脱下来,搭在她肩膀处。
姜之愿抬头看了他一眼。
“看我干嘛?”
姜之愿把肩头外套又扯下来递回给他:“我觉得,我们之间还是不要有这种过度接触了。”
可笑,刚才将他不知错认成谁,现在倒想划清界限了?
“只不过是替你披一件外套,也算过度接触?”方霁初蹙起眉,“那你车里靠着我又抱着我算什么意思?”
姜之愿不接话,也不看他,依旧保持着垂着头,缩在衣领里的姿势往前走。
“嗯?为什么不说话?”
“一个肩膀而已,你很在意?”姜之愿终于抬头扫了他一眼,“你第一次被人靠过肩膀?”
方霁初脚步稍稍一顿,也觉察出自己的失态,只是嘴硬地继续道:“可不止肩膀。”
“那也最多算扯平了,你不是也在输液室的时候……算了。”姜之愿把目光移走,继续向前走。
难道不是幻觉?
“扯什么平?我对你做什么了?”
“没有,”姜之愿否认道,和他拉开距离,“你就当车里是我睡糊涂了,把你当成我家狗了,行了?”
“……你骂我是狗?”
姜之愿回过头无语看着他:“我说的是当成狗,不是你是狗。当成是我养的狗了,这样解释,能听懂吗?”
她在胡说八道什么?
“那你狗呢?怎么?它一个人住?”
“老家的狗,可以吧?”
“叫什么?”
“你不难受吗?话突然变这么多,”姜之愿语气变得烦躁了一些,“没名字,农村的看门狗而已,谁给起名字?”
“你——”
方霁初刚要再开口,姜之愿抬头看着他,路灯的光线悠悠流进她明亮双目里,充满危险气息的一眼。
方霁初愕了两秒,僵硬扬起下巴:“怎么?你不会接下来想说我长得跟你家的看门狗很像吧?”
姜之愿视线收回去,一下抽走了他臂弯的外套,随意往他身上一罩,语气极为冷淡:“不至于,对自己自信一点,你怎么也算巨贵。”
“那我还得谢谢你?”方霁初扯扯嘴角。
“那倒不用,我只是想说,你如果不想被冻死,就不要有不该有的风度。”
两个人又变成了一前一后,默然走了一段路,终于走到无风处。
方霁初已经穿好了外套,看了看外头漆黑的天色,还是想到车上那个含糊不清的名字。
该不该问?问的话会不会显得他过于在意?
“有话说?”姜之愿问。
“没有,”方霁初想了想,还是压下好奇,“你真养了条狗?”
“没有,”姜之愿把头发散开,重新扎了一把,“之前隔壁邻居家养了一条。一般我回那儿住的话,它都会过来蹭点吃的。”
“你之前住的地方?”
方霁初想到她那套老式公寓,楼梯间里充斥着一股熏人的烟臭味,墙皮斑驳到漏出了里面的钢索,简直是危房,还需要什么看门狗?
“不是上海。算老家吧。”
“在哪里?”
“一个小地方,说了你也不知道。”
方霁初注意到她肩上的那根细细的头发,下意识抬了手,想替她拈掉。
刚触及肩头,姜之愿往旁边侧了一步。
方霁初收回手。
“头发。”目光落在她肩膀上,示意了一下那根发丝的位置。
姜之愿顺着他的视线偏过头去看自己肩膀,伸手拈了下来。
“所以是哪儿?”方霁初问。
姜之愿手指卷了发丝,平静了一路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丝波动:“林县。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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