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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如果那夜没有逃跑 回到起居室 ...

  •   回到起居室的时候,烛火已经烧下去半截。

      就算雷恩与艾德兰不在屋里,刚入夜的时候,训练有素的仆人也早早就已经点好蜡烛,整理好了沙发和床榻。

      一只小巧的炭炉被安放在沙发前的矮几上,炉上架着一只铜壶,炉中炭火正温温地燃烧,煨得壶里的热果汁发出咕嘟咕嘟的轻响。

      一旁的高桌上则依旧摆着昨夜那只银托盘,盘中静静卧着一支新的滴金酒。暖黄的烛光在桌畔轻轻跳跃,瓶中光影随着金黄的酒液流转,泛出一圈圈温润又迷人的彩光。

      艾德兰脱了外套,搭在椅背上。他转身走到高桌前,从托盘中掂起一只水晶杯,将白天碎瓶中残存的酒液倒进水晶杯里,与那支未启封的滴金酒并排摆在一起。

      颜色比托盘里那支淡得多,酒液的质地也更稀。

      雷恩把自己摔进沙发里,翘着腿,看着那只杯子,若有所思:“你觉得,同一片土地上酿出来的酒,为什么有的便宜有的金贵?”

      艾德兰想了想:“年份?”

      “嗯,某些年份气候好,葡萄的品质就好,那一年入窖的酒,品质也会比其他年份的更好。”

      “……还有呢?陈酿的时间长短?”

      “对。橡木桶里多睡一年,价格就往上跳一档,”雷恩挨个挨个地数,“还有,榨完汁之后晾多久、发酵多久、什么时候换桶、从桶里倒出来装瓶之后又在库里搁多久,听起来很精细的程序吧……但是归根究底,全都要靠时间堆进去。”

      艾德兰绞着手指,看起来还是很困惑:“您的意思是,费尽周章施展时间魔法,轻易把自己的寿命切割抛弃,可能只是因为想要酿出好酒?可是,这样贝尔蒙特夫人那边又作何解释呢?”

      雷恩耸耸肩:“也可能根本没什么复杂的,就是个刚学会时间魔法的蠢货,在害人之前拿手边最近的东西练了练手而已。”

      艾德兰一双秀丽的眉毛简直要打结,脸上全是苦恼:“……您是在跟我开玩笑吗,会有可能是这么……这么荒谬的理由吗?”

      雷恩看着艾德兰,忍不住笑:“对啊,确实是在跟你开玩笑。看你太愁了,想逗你开心,没有真的在推断凶手动机的意思。这个时候带着不必要的揣测去调查,只会让我们绕弯子。”

      他想了想,向桌上那瓶滴金酒比划了比划:“举个例子,亲爱的艾德兰殿下,你也掌握时间魔法,如果我想尝尝这瓶酒陈上一两年后的味道,你愿意帮我给它调整一下时间吗?”

      艾德兰毫不犹豫地点头。

      “如果我想让你用时间魔法为我杀死某个人呢,你会去做吗?”

      艾德兰犹豫了一下:“只要不是爸爸妈妈……”

      “这不就结了。”雷恩语气轻快地总结:“人这种生物,一拍脑袋一冲动,做出各种莫名其妙举动的事多着呢,有时候根本没办法用常理推断。要我说,现在想也没有用,还是得看看能弄到什么线索再说。”

      他靠在沙发上,伸伸懒腰,脊椎骨发出几声精密齿轮相互咬合似的、嘎巴嘎巴的轻响。

      “已经不早了,先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出去调查。”

      艾德兰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他软软地说:“好,晚安。”随即站起身来,往自己卧室的方向走。

      “晚安。”雷恩说。

      咔哒一声,雕花的木门关上了。起居室里只剩下雷恩一个人。他靠在沙发上,盯着黄铜的门把手看了一会儿。一旁的蜡烛还在静静地烧,烛台底端凝了一弯油润的烛泪。

      大多数贵族夫妻一般都是分房睡的,只有想要同房的时候才会住到一起。雷恩知道这个不成文的规矩。

      他也站起身来,熄灭了炭火,吹熄了剩余的蜡烛,拉上起居室的窗帘。

      起居室陷入一片柔软的黑暗,只有窗外的月光从窗帘缝隙里探进来,在地毯上落了一道细细的银线。他踩着那道银线,走回自己的房间,脱了外衣躺上床。

      侯爵夫人府上的寝具也是上好的材质,鹅绒枕头、丝绸床单,浆特意用熏香熏过,散发着一股淡淡的花果香气。

      雷恩把手臂枕在脑后,在一片黑暗中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

      开始思考艾德兰为何会突然对时间魔法的痕迹感兴趣,掰开咀嚼他说过的每一句话,试图从里面捕捉一星半点的蛛丝马迹,探寻他真正的想法。

      艾德兰·卡列恩-赫利奥珀罗斯。

      赫利奥珀罗斯。他将这个姓氏在口中咀嚼了一遍。

      千年以降,人们口口相传的故事里,史书泛黄发脆的书页中,无数次战争、阴谋与血腥,注脚都写着他们的名字,一代代美艳、暴虐又短命的疯子们,在太阳与火焰的宫廷里狂乱地燃烧自己,然后在某个过于明亮的正午被火焰彻底吞没,像一把把撒进熔炉的金箔。

      艾德兰却是柔软,羞怯,温顺的,像坠在手镯上的、圆润可爱的小金珠。

      艾德兰或许是赫利奥珀罗斯中的一个异类。

      ——但他绝不会是一个蠢人。

      赫利奥珀罗斯的宫廷里不会有蠢人,不会有无的放矢之人,任何一丝多余的欲望只要表露出来,都会被人嗅到血味,然后在某个致命的时刻被翻出来,变成捅进后腰的刀。一个轻易暴露自己渴求的人,就算血管里流着高贵的神血,也很少能活到在史书上留下名字的那一刻。

      所以艾德兰白天对时间魔法流露出的那种探索欲,究竟是为什么?

      是因为这件事对艾德兰来说非常紧要,所以连掩饰都顾不上,还是因为在自己身边,所以觉得不需要对欲望加以伪装?

      如果是后者,那艾德兰是真的一点退路都没有给他自己留。

      花果香气还萦在鼻尖。于是雷恩理所当然地、顺理成章地联想起了夜来香的味道。

      想起艾德兰攥着他袖子的手,艾德兰站在路边咬饼干的样子,艾德兰被他捂着嘴,拉进楼梯间的时候,偎在他怀中温热的身体。

      他翻了个身,把被子裹成一团。

      艾德兰离他那么近,不过两道门、一间起居室,几十步的距离,简直可以说触手可及。

      如果新婚那天晚上他没有逃跑,而是顺从信息素的牵引,把那条松松垮垮的天蓝色丝带扯开,把自己的犬齿埋进艾德兰后颈柔软的、温热的皮肤底下,把自己的信息素灌进去……

      那么他现在就可以不用躺在这里,盯着天花板上的石膏线条翻来覆去。就可以推开起居室对面那扇门,掀开床幔,在一片漆黑中蹑手蹑脚地摸到艾德兰的床上,把他从被褥里拖出来,按着他的腰肢,咬着他的脖子,逼问他——

      停停停。

      雷恩把枕头抽出来,盖在自己脸上。

      枕头底下闷热得像一口倒扣的蒸锅。他把脸埋在里面,呼吸着自己吐出的热气。

      那也未免太快了。他在黑暗和闷热里想,艾德兰会吓一跳的。这位小殿下,连要个承诺都不敢直说,吞吞吐吐,拐弯抹角,非要推给雷恩自己去猜。

      现在这样就很不错,肩并着肩逛街,靠在一起分享饼干,循序渐进,全身心地沉浸在恋爱的甜蜜与甘美中,就像鸟儿低着头,一心啄食地上的谷粒,渐渐接近倒扣的陷阱。

      舌尖抵着齿尖,慢慢磨了一下。

      该是他的东西,怎么也跑不掉。早晚而已。时间会让娇嫩但易腐的葡萄化成甘醇的酒,他一向很有耐心。

      雷恩翻了个身,把枕头又塞回脑袋底下,闭上了眼睛。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如果那夜没有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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