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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羞耻的笑话(三) ...


  •   南絮一开始就料到两个人会谈崩。

      没有料到这样快,唇枪舌战也没有几个回合,这个人居然直接鸣鼓收兵了。当然,对于他半路沉着脸将她从车上赶下来的行径,真是丝毫没有半点意外。好在被赶下车的地点也算是市区了,又是在一个夜市附近,就算是深夜了也是有人往来,容易打着车。要是在刚才那样的荒郊野岭他狠心丢她下来,那才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她本也没有把全部的希望都放在他身上。

      趁着等车的功夫,清算了下手机银行的存款,合计半天账面上剩余也不过是4位数了。她先将这个月费用转给了疗养院,接下来一段时间应该非常忙,要是输漏了这个才真是要命。母亲那边的药不能断,停了那种进口药情绪极容易狂躁不安,连医生都安抚不了。眼下既然已经跟他谈崩了,当务之急还是要找份工作,总不能坐吃山空。

      处理完这些再将手机放回包,她才突然意识到不知什么时候前面站了一个人。

      沉默,静谧,犹如轻柔的海风拂过坚硬的礁石。

      这种气息,太过熟悉了。

      仿佛这些年的光阴只是弓铉上被射出去的利箭,兜兜转转,统统奔着她又绕了回来,以至于她突然间就恍惚了起来。那些的发生,每一个晨昏,每一个季节里都有他,无论是山河星海,路边摊的人间烟火,他都在。

      那时她常常假装要早到校,绕到方家后门的街角,在小巷里矮矮的墙下等他。矮墙旁种了不少藤本蔷薇,四五月份的季节开得最是好。一到花期,争先恐后地盛开的花苞一朵一朵沉甸甸地坠下来,远远望去如云似锦,香气袭人。站在那儿不多一会,同一个转弯处,那个穿着白衬衣的高高的清俊少年就会出现了。

      但,不是梦。

      在梦里,他早就不会出现了。

      南絮没有马上抬起头,只怔怔地盯着眼前的人穿的那双商务鞋。

      市面上已经很少能买到这个牌子了。她曾在上班闲暇时信手查过,因为经营不善,这个牌子早就被大企收购,经营的主流产品也改了方向。可她还记得,那年他生日,她跑遍全城也找不到心仪的礼物,垂头丧气地站在街头完全没了主意。当时,马路对面是一个商场,巨大的电子屏幕上正播放着一个当红明星的广告,花里胡哨地介绍完产品后,荧屏上面打出了一行十分显眼且夸张的字幕:我想和你一起走。

      很难让人不注意到。

      这种营销手段,配上这样的台词,当时她就想,土,真是土到掉渣。

      可偏偏就是那样几个看上去粗暴简单,毫无忸怩姿态的字,莫名打动了她的心。神使鬼差地走进了商场里的那家店铺,在男士区挑了一双软羊皮款的运动款。太贵了,她到现在都还记得那双鞋的价格,简直贵到离谱,几乎花光了她所有节衣缩食省下来的钱。可当时却是满心欢喜的,以为是冥冥之中自有神明指引,从今往后真的可以和他长长久久地走下去。

      后来,她才知道了这其中的另一个含义。

      赠君屐,望君行。

      其实她骗了容嵊。

      她的确知道叶怀瑾回国了,但她从来没有见过他,一次也没有。她怎么可能去见他,有些东西好似罂粟,容易沉迷,他对她而言是戒不掉的毒。没有人会那么傻,一次又一次地让自己沉沦其中,拼尽气力才挣脱出来的,怎么可能再一头栽进去。她是好不容易才做到想起他时不会再流眼泪了。

      如今,她也决不允许自己流眼泪了。

      在宁德会所的那条走廊,她已经看到他了。实在没有料到他居然也会在那样的地方出现,所以身子才没出息地抖了抖。确也是,谁不会变呢,曾经那个清俊的少年,沾了几口啤酒就皱起眉头看着她的少年,如今不也同样来到了酒醉金迷的地方。而且,就算提前知道了又怎样,难道她的戏就不演下去了吗?她在他的面前曾经演过那么多回,根本不差这一次。

      “南絮,好久不见。”

      万水千山都走过了,她曾经幻想过无数遍再见面时的情景。他也许会憎恶她,也许会骂她,甚至也有可能转过身直接冷冰冰地走掉,但无论是哪一种,都比现在这样好。他只是无比平静地站在她的面前,波澜不惊,轻描淡写地跟她说了一声,好久不见。

      真的是,好久不见。

      他是高三时出的国,从那时到现在算起来差不多整整七年。

      有这样的情分,她是不是应该感动?

      南絮终于嘴角微微翘起,抑制不住地笑了一声。在这个漆黑黑的夜里,坐在一个陌生的公交站台,就像一个行于末路的艳丽女鬼。可不就是像一个女鬼,有些东西想来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破碎掉的一双身影,早就被人埋进了土里,只留她一个人像孤魂野鬼似的活在这乱糟糟的世间。

      “叶怀瑾,其实我们不必见。”

      “这些年我一直都在想一件事情,怎么想也想不明白,就想找你问一问。”

      南絮终于扬起脸,清晰地看到了记忆中那张刻骨铭心的脸。

      七年的光阴,他的眉骨越发英挺分明,却也可能跟祖籍是南方有关,江南水乡的气息掩住了那些岁月的锋利,反而只觉琳琅珠玉。第一次见到他那次,S市正好下起了一场初雪。暴雪下得突然,一夜之间就将整个城市盖上了厚厚一层雪被。正好又是周六,很多人一大早起来兴冲冲地打雪仗。可她哪里有那个闲功夫,出了门便急急忙忙赶去兼职。路边雪还没有清理,又湿又滑,她一边小心翼翼地走着,一边还要提防那些时不时冒出来雪球。可再如何防,总有漏网之鱼,刚拐过一个街角,便眼睁睁地瞧见一个雪球朝她迎面而来。已经来不及躲了,索性闭上眼,刚想认命地由着被砸到,却不想身子猛地被人往后一拉,便退进了一个人怀里,头顶还有个清朗的声音轻轻在说:“同学,当心。”

      她迷惑地睁开眼,便看到了他。

      白茫茫的雪地里,她只傻愣愣地盯着那张分外好看的脸,脑子里却乱七八糟的。

      言念君子,温其如玉。

      古人诚不欺我。

      当然,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他就是方锦文口中的叶怀谨。如果知道,她不会任由自己靠在他的怀里,半天了眼都没有移开。后来两人真的在一起了,叶怀瑾还总取笑她对自己是见色起意。仔细想想,还是不能否认的。母亲原本就是出了名的美人,父亲又长得英俊,她打小就看惯了,自然对长得好看的人天然觉得亲近。

      “我想知道出国之前,我生那场大病的时候,是不是你一直在照顾我.....”

      南絮面无表情地打断他,“我相信你母亲也说过了,那个时候我正好跟着容嵊去澳洲,怎么可能跑到你的床前去端茶送水?你明明知道的,那个人是方锦文。”

      是的,他早就知道这个答案,也知道真相。

      这些年来他始终觉得那场大病病得糊涂,而床前一直拉着他手的人在他耳边哭得稀里哗啦的人,口口声声让他不要离开她的人,哪怕声音再熟悉,却真的只是他的幻觉。后来他从病中清醒,也问过了家里所有的人,甚至连监控他都去看了,只有方锦文而已。

      她真的不在,从来都没有在。

      就是有点不死心,或者是说自己还是想存一点念想的,要不然人生总不能过得这样毫无指望吧。那样实在太苦了,如行尸走肉一般,整日浑浑噩噩。刚刚到国外的时候,他每夜每夜都睡不着,睡不着的时候,他总会拼命地想她,然后不停地拨打那个早就打不通的电话。再后来,他就拼了命地读书,将所有的课程压缩,只想着能早点回来,回来亲自问一问她。

      真的回来了,他却一直都不敢来见她。

      他害怕自己心里存的那点念想就像一个泡沫,只要轻轻一碰就会碎掉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她这么狠心的人呢?说分手就分手,一句厌了,就可以丝毫不拖泥带水地将他丢得干干净净。他被她从云端一把推下,差点摔得粉身碎骨,她却从来没有来问过一句,叶怀瑾,你疼不疼?

      记得他们刚刚在一起的时候,就连他被篮球砸了一下,她都紧张得要死,慌慌张张地从看台跑下来,仔仔细细地拉着他又是检查,又是推揉的,惹得一帮队友们哄堂大笑。那个时候他真的觉得有些丢脸了,可他低下头,看着她那样紧张的样子,心底却柔软得无以复加。

      那个时候,她是多么地爱他。

      她曾经,真的很好。

      叶怀瑾没有再说话。
      沉默了半晌,末了只低低地说了一声:“对不起,打扰了。”然后,又停了下来,只缓缓将身上的大衣脱下来,递给她,“穿上吧,你身上的衣服太薄了。”

      的确冷,从车上被赶下来的时候,她连外套都忘记了拿。南絮没有拒绝,很有礼貌地说了一声,“谢谢,”迟疑了一下,又补充,“怎么还你?”

      “不用还,反正脏了,把它丢了吧。”

      叶怀瑾没有再看她一眼,转过身便走了。
      他越走越快,仿佛后面有吞噬人的嘼在追赶他一般。他的南絮,原来真的已经不见了。他和她分手之后,彼此之间隔了一段漫长的光阴,那么远的距离,就像奔腾着咆哮的河流。在他的记忆里,明明那样一个素净的姑娘,可再见面时却是美得玉软花柔,不是时间,是那个人,把她变成了现在的模样。

      敢吗?
      向别人说出自己心底那些懦弱的嫉妒,他根本就不敢。也根本不敢让她知道,哪怕到了现在这样的境地,哪怕他像垃圾一样被她丢掉,在宁德会所再次见到她的那一刻,他的心仍然像第一次她跌入了他的怀里那样。她从来都不知道那个周六的早上,他根本不是无意经过那个街角。那个雪球砸过来的时候,他不假思索地伸出了手,她跌入他的怀里,发梢轻轻拂过鼻尖的清香,和无数次想象中的一模一样。

      而刚才,他究竟说了什么?

      叶怀瑾打开车门坐入驾驶室,他连后视镜都不敢看,生怕自己会看到她此刻脸上的表情,只能仓促地踩着油门急驶而去。最后一句,那样难堪的话,如果她难过,他会觉得自己快要疯了,可如果她不难过呢,他还是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那个清冷的声音就像被敲碎的冰块,碎成渣,一点一点准确地溅到了她的身上

      百发百中。

      很疼,非常疼。

      原来他不是心怀好意,只是想要羞辱她而已。她的确是脏了,可是任何一个人都能羞辱她,偏偏他不行。他说出这样的话,将她心里隐藏的最后一丝丝的火苗都给扑灭掉了。

      不过,灭了也好,早就该灭了的。

      他的车越开越远,和那一年的一样。

      寒意从四面八方地涌上了,实在太冷了。他留下的那件羊绒大衣,暖乎乎的,上面似乎残余他的体温。南絮迟疑了片刻,好一会儿才伸出手抱住,用力地抱住,就像第一次在冬日里拥抱住那个气息温暖的少年。

      那个少年在说:“你是个胆小鬼,你连喜欢我都不敢。”

      那个时候她呢,被他奚落了也不害羞,反而更加抱紧了他,“叶怀瑾,那就换你来喜欢我好不好?”

      “别走,”

      她低下头,泪珠子就砸了地面上,晕开了,在这个冰冷的冬夜,就像一朵朵被人弄脏了的黑色霜花,就像她跟他分手的那个夜晚,她撕心裂肺地哭,没有人知道。

      “别走,”她听见自己在低声喃喃,“你别离开我。”

      可她明明也知道,她永远都不可能留住他了。她早已没有了年少时那种毫无畏惧的勇气,明知前面的深渊有多可怕,却选择奋不顾身地往下跳,仿佛这样才能够证明彼此要在一起的决心。

      她早已不再是年少时。

      “老板,你是对的,后面跟着的那辆就是叶家的车。”

      “给我盯紧。”

      “......他走了。”

      “......”

      “老板,南小姐好像,在哭?”

      容嵊重重地将电话摔在一旁,猛地推开了车门,转个街角,大步朝着那个公交站台走去。

      远远望去,坐在那里的女人,早已将自己蜷缩成了小小的一团,就像一只受到惊吓的刺猬。容嵊心里一沉,他知道她是不对劲了,她现在的状态,跟他上一次在废弃的矿洞里找到她时,根本没有区别。

      “阿德,赶紧找医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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