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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7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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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想吃点什么?素面怎么样?”
林姨背对着季朝书,边收拾餐桌边问道。
睡了一整天,季朝书心情看上去还不错。
她正舒适地倚在沙发上,怀中垫着抱枕,手里漫不经心地划着平板电脑。
听见林姨的问话,她下意识考虑了半秒,拍板道:“吃菌菇的。”
“那晚餐呢?”林姨顺口追问。
季朝书不想费脑筋思考这么让人选择困难的问题。反正她身边的人都知道她的口味喜好,便随意地回答:“都可以,您安排。”
季大小姐难得睡了个好觉,现在看上去好说话极了。
有这几句话,林姨便乐乐呵呵地端着碗碟进了厨房。
若是放在平日里,林姨就算给出多个选项,季朝书都是一问三不吃,心情不好的时候嘴挑又任性得要命。
林姨早就习惯了,能留在季大小姐身边的人,个个都有着无比的耐心。不想吃、没胃口,那就是还没找到季朝书喜欢的。
简而言之就是溺爱、全是溺爱。
林姨今早为季朝书准备的早餐是生煎包,是季大小姐吃惯的口味。林姨厨艺精湛,过去曾在S市照顾过季朝书一段时间,只不过后来女儿结了婚,才辞职回了H市含饴弄孙。后来听说了季朝书竟然选择在H市读大学,林姨便主动联系了她,再次回到季朝书的身边,重新负责起她的日常生活起居。
没想到一张罗,便是五年。
实际上,在五年前林姨与季朝书久别重逢,虽然心中早有准备,但是见到刚过成人礼,端着一副生人勿近、冷漠疏离态度的小姑娘,还是忍不住难掩心下诧异。
那个时候的季朝书大病初愈,体弱而又瘦削,再合身的衣物穿在身上,露出那抹伶仃苍白的腕骨,都令人觉得那身衣服下是具行走的空荡骨架,脆弱易折得就像是晚冬的枯枝。
好在,尽管身处S市,季家那边的人还是想方设法地为季朝书身边塞了一只名叫‘奥斯卡’的金毛犬。
就像是一个开端,几年前季大小姐自己也亲自收养了一只长毛的小三花。直到去年新年,某个好不容易和季朝书关系缓和不少的小少爷,也给季朝书送来了只品相极好的布偶猫。
这些毛绒绒的、充满生命力的小生命,不约而同地汇聚在这套原本空旷无比的房子里,带着鲜活柔软的温度簇拥在身边,也让人下意识地产生了一种这套房子不再冰冷的错觉。
最近,季朝书好像终于交到了新的朋友。林姨细心地注意到,一贯不太爱外出走动的大小姐,似乎开始偏爱在夜晚带着奥斯卡出门散步。
而且她在替季朝书整理衣物时,意外地在大衣上嗅到了烟味……
烟这东西可不太好啊。
季朝书的体质本就比较虚弱,更何况大小姐三餐不规律,运动也不喜欢,定期体检的时间比旁人都要短,医生每次都苦口婆心地劝季朝书要多接触人、多运动。
当然,季大小姐我行我素,照常对医嘱忠告置若罔闻。
在这种情况下,林姨认为,为了自家大小姐的健康,那些‘烟啊、酒啊’之类的不良嗜好,最好还是少碰。
哎……瞧她,怎么又开始想这些事了。
林姨立马打住了胡思乱想的思绪。
人这种生物,随着年龄的增长,就很容易因一点小事触景生情,追忆往昔、怀念旧人。
年长的女人轻轻放下手中洗干净的碗碟,无声地回过头去。
坐在客厅里的姑娘,正微微蹙起好看的眉眼,似乎正在思考什么重要的事情。
深色卷发轻轻扫在耳侧,落地窗蔓延进来的阳光落在了白皙皮肤上,照亮了有些病态不健康的颜色,薄而透明得近乎看得见肌肤下淡青的血管。
她轻轻皱了皱鼻尖,纤长的指节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平板电脑,似乎正在查阅什么资料。
十几秒后,解开了心中的疑惑,才眉头舒展,继续浏览下去。
……
……现在这样就可以了。
林姨轻叹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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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用过了午餐,忙活了一早上的林姨先回去休息了,季朝书则是自己带着奥斯卡出了门。
十二月中旬的H市天气意外晴朗。只不过寒风依旧朔朔刺骨,步行在公园里的游客都裹得严严实实,仿佛包装得小心翼翼的小蛋糕,生怕外头的冷风将表面的糖霜吹得僵化。
季朝书踏出门之前,被迎面吹来的冷风,几乎逼得生出想立刻转身回家的心思。
可是看着奥斯卡湿漉漉又无比期待的目光,她硬生生地止住了脚步,重新按回电梯,上楼给自己加了条围巾,这才做好了心理准备,走出了门。
季朝书当年购置的这套住宅,最主要的原因是靠近H大。当时的她并没有与舍友关系不和,只是季大小姐本人单纯不太喜欢人多的休息环境,所以决定搬至校外居住,之后住久了也成习惯。
只是她并没有怎么留意周围的环境设施。
一晃眼这么多年过去,直到今天带着奥斯卡出门散步,季朝书才发现,原来家附近的这座体育馆竟然如此热闹。
季朝书牵着奥斯卡,漫步穿过商业区,难得选了一条平常不怎么走的路线。走出了一段距离,却忽然犹豫地停在了某个地铁口附近。
原因无他,再往里走,便是体育馆。
正在往前走的游客有很多,他们或多或少都背着挎包,并且结伴同行、目的地明确。
远远地,视力还不错的季朝书,甚至能看见有很多小姑娘,停在了体育馆外的宣传海报前,举起自拍杆和同伴们一起合影。
非常有活人感的氛围,令季朝书只一眼便生出了退却。
但身旁的奥斯卡却一副非常跃跃欲试的样子。
金毛狗狗端坐着、朝自己的主人扬起了脑袋,身后柔顺的长尾巴相当欢快地摇着。
一人一狗,四目相对。
清冷大美人和可爱金毛犬的组合显然非常吸睛。
他们相看无言,原地对峙僵持了近一分多钟。
最后,以季朝书让步告终。
“……绕个远路过去,行吗。”清冷美人的声音带了点生无可恋。
“汪!”奥斯卡开心地叫了一声。
于是达成‘友好协议’的一人一狗,穿过地铁口,沿着公园外的绿化带的人行道绕行至体育馆的另一侧入口。
这边少了地铁口这样的人群密集的交通路线,往里走,人流量明显稀少许多。
鲜少有人行过的石板路迎着阳光,折射出些许光可鉴人的亮面。行过两侧的灌木丛,若是春天造访这处公园,大抵能看见绿枝新芽、万物苏生的生机勃勃。可惜,冬季的落叶凋零,稀稀疏疏布在灌木丛之间,只余叶影的萧索。
季朝书牵着奥斯卡,慢慢悠悠地靠近了体育馆。
走得近了之后。
她这才看清楚,先前那些小姑娘凑在一起合影的海报上,究竟印着什么样的内容——
暗袍加身的术士银发飘扬,纯黑的十指护甲横执深色的长柄武器。术士眼眶狭长,冷淡的眼睫低垂,银色眼瞳透露出一股超然的睥睨,他正朝跪立在脚下的金发剑客,投落非人、毫无情绪的目光。不祥的雾气缭绕着在剑客双手紧握的长剑之上,剑客身着金蓝色的甲胄如同骑士般圣洁,他虔诚地闭上眼睫,任由诅咒加诸此身。
……该说不说。
这构图还挺好看的。
季朝书的视线停顿在海报下方,「荣耀」二字背后的金属羽翼展开,这个字体非常鲜明地重点突出,深深占据了这幅海报最引人注目的位置。
女人抄着衣兜,凝视着上方的字样。
就在这时。
体育馆不过几步路的距离的员工通道,传来了几道鱼贯而出的脚步声。
季朝书还在欣赏海报,下意识扭头看去。
这一瞥,便直接和里面走出的一伙人,打上了面面相觑的照面。
季朝书:“……”
刚在里面试过比赛设备、准备出来觅食,却没想到往常这个冷清的出入口竟然会有人的蓝雨众人:“…………”
而且,他们没有错过,刚刚女人正在欣赏剑与诅咒的海报的目光。
……是、是蓝雨的粉丝吗?
他们什么时候有了这种等级的粉丝!!!
眼前简单盘起长发的女人,身形纤细修长,一身黑色上衣搭配卡其色高腰长裤,深色外衣腰间的长带慵懒的垂在一侧。
她的肌肤苍白得几近透明,沐浴在午后的骄阳下,像极了一束在梅枝压下的清雪。
女人踏着小高跟的脚边,还蹲坐着一只看上去非常友好的金毛狗子。
有人被眼前的景色惊艳,有些不敢直视地转眼而过,见到季朝书身旁的金毛狗狗,心尖更是下意识快跳了起来。
以先入为主的印象,他们下意识以为眼前的女人是蓝雨的粉丝。
但是下一秒,那张漂亮得不似真人的面容,朝他们望来的眼神却不带任何情绪。
他们瞬间被季朝书冷淡的目光冻得一激灵。
很快地反应过来,季朝书恐怕只是路过的行人。
或许是因为眼前这一群男人沉默得有点久,清冷美人似乎察觉到了一丝不寻常的气氛。
她脚下的小高跟不自觉地向后退了一步。
清脆的高跟鞋声踏在地面,警惕之意显而易见。
“等等等等——”
眼前的这群人中,猛地窜出了一个明亮的发色。
他似乎是意识到自己被季朝书误解为了不正经之流,立马钻到了她的眼前,企图澄清他们绝不是什么奇奇怪怪的人物。
“我们可不是什么奇怪的人啊,靓女!我们今天可是来参加比赛的!别看我们都戴着口罩,其实都是从事正当职业、正经行当的!诶对了,我刚刚注意到你在看海报,你玩荣耀吗?要我说啊,这海报确实设计得不错!嘉世为了这场比赛也真是费心了,我个人对这幅宣传图也相当满意的!”
……
季朝书对黄少天的第一印象其实并不是话多。
在很久很久的某一个午后,已经和季朝书成为了朋友的黄少天,好奇地问起她当时为什么看着他沉默了那么久,他那个时候都快吓死了。
她只是轻描淡写地瞥了他一眼,淡淡地回答道:
“因为那个时候,我觉得你发色和性格都还挺像奥斯卡的。”
简而言之,黄少,你好像一条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