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5、【番外】Long,Long,Long ago(4end) ...

  •   我斜着眼睛看着他,Sherlock缩了缩脖子,他坐在我脚边,蜷成一团,不敢吭声。我停了一会儿,故意问他:
      “你说我刚才在想什么,大侦探?”
      这个侦探从地上爬起来,紧挨着我身边坐着。Gladstone一看到他,就立刻爬到他怀里窝着,我真是恨死这条狗了。他望着壁炉里面跳跃的火焰,这使得他的眼睛闪闪发光。
      “你在回忆过去的事情,John,你在回忆你的过去,和与我相遇的日子。”

      “这就是我生气的原因,Sherlock。”

      “噢,为什么?”这个侦探明知故问地看着我,十分无辜,“因为你想起来当初你是如何蜷在我脚边求我不要赶走你的吗?”
      毫无疑问,下一刻他就被揍了,他被打得捂着鼻子咳了好几声。——俗话说得好,说实话总是容易遭人怨恨。

      我双手撑着手杖,托着我的下巴望向壁炉,火焰熊熊燃烧,像森林里的精灵在扭动着妖冶的舞蹈。而坐在我身边的Sherlock则将可怜的Gladstone立起来,试图教会它跳小步舞曲。Gladstone挣扎着从他的魔爪里跳出来,先前我从书架上拿下来的旧资料夹还放在地上,而Gladstone正落在上面,好几张手稿顺势飘了起来,激起一阵灰尘。Sherlock偷偷看了我一眼,弯腰将散落的资料捡起来。但是他保持他弯腰朝着地毯的动作停留了一会儿,我禁不住将视线从壁炉移开,好奇地探头去看。
      那是一张陈旧的稿纸,并且确实是我的笔迹,开头的第一句话是『Sherlock Holmes其人其事』。

      我当然记得,那时候我躺在沙发上,问我的室友。
      “你介意我把你的故事写成小说吗,Holmes?”

      而我的室友躺在地上,枕着胳膊看着我。
      “当然不介意,如果你不幸能靠这些无聊的小案子挣到稿酬的话。你记得多买几块煤,我想我会不甚感激的。”

      “我会的,”我翻身过来,郑重其事地看着他,“谢谢你告诉我这么多有趣的事儿。”

      他则冲我眨眨眼睛。
      “不,谢谢你听我说话。在你之前,我经常不得不对着壁炉自言自语。”

      我的腿脚不灵便,走不快,虽然Sherlock会邀请我参加到他的工作里去,但是他无法安排我陪着他东奔西走,大多数时候只能让我留在家里替他接收消息和电报。我的第一本小说就是在这种无所事事当中诞生的,我满怀希望地将文稿投给了一家出版社。可是编辑很快告诉我,“你写的侦探太完美无缺啦”,建议我参考爱伦·坡的小说描写一个具有些许怪癖的侦探,“文学作品第一要务乃是塑造一个独特鲜明的人物形象”。
      收到退信的那个下午,我坐在书桌前,百无聊赖。面对着空白的稿纸,我独自坐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最后我决定为我的人物特性草拟一个提纲。
      『Sherlock Holmes其人其事』,我写到,接着我往下写,『Sherlock Holmes几乎可以说是我见过的人当中最好相处的啦,他随遇而安,没什么脾气』。
      因为这一句话。我飞快地往下写着。

      他温柔体贴,善解人意。(他偷偷把沙发移了位置,这样我躺在上面时,壁炉里的火焰能更好地照到我的腿上。)
      他经常睡在地上。(那是因为他主动把沙发让给我。)
      他是个五英尺九英寸高的小个子。(但是他很灵活,上窜下跳的速度不亚于一只孟加拉猴子。)
      他讲故事和讲笑话的水平一流!(我不仅喜欢听他说话,也喜欢看他说话。)
      他擅长拳击和格斗术。(要是我的身体能完全恢复就好了,唉,我真想和他较量试试。)
      他喜欢在起居室里胡乱开枪。(可是我们还在屋子里比枪法,哈哈,当然是趁Hudson太太不在的时候。)
      他精通化学。(现在他将一部分实验工作交给了我。)
      他最近沉迷于机械和电磁。(但他目前什么也没有制造出来!)
      他已经把gladstone借走四次去做古怪的实验了。(只要他记得喂它狗粮就好。)
      他善于品尝美酒、烟草和美食,是个乐于享受生活的家伙。(我怀疑伦敦城里没有哪一家饭店或者酒吧是他所不熟悉的,每次他带我出去吃饭都让我感到惊喜和满意。)
      他实际上也丝毫不讲究吃喝。(特别是在有工作的时候,除了炸鱼薯条。)
      他的提琴拉得挺糟糕。(但他每次拉错音阶都会惹得我发笑。)
      他的舞跳得挺棒。(这是昨天晚上他带我去水手酒吧打探消息时我发现的,他说等我腿好了就教我,真希望我的腿明天就能好。)
      他善于调情。(这也是昨天在水手酒吧里发现的,他和女招待说话时我甚至以为那是他的老相好,但实际上他们头一次见面。不过我相信这项技巧他只会在特定的场合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而运用,因为他是一个富有教养的真正的绅士。)

      当我写到这里时,我糟糕地发现我根本写不下去啦。我觉得不是因为我要写一个“完美无缺的侦探”,而是我的室友在我心目中确实是完美无缺。而且我又开始不可遏制地、满怀期待地等着我的室友回来,同时打开怀表来看了看时间(那是Sherlock替我修好的,了不起的家伙)。我想听到他又轻又快的脚步声,想看到他推门进来,用漆黑明亮的眼睛望着我,手里拿着一袋热腾腾的蛋挞,并且告诉我今天工作的进展。而我也要告诉他,酚酞过氧化氢和血液中亚铁离子反应的实验已经完成,数据和论文已经放在他的书桌上。

      ……现在我伸手要将这张稿纸捡起来,它应该被扔进炉子里,烧得连渣都不剩。但是Sherlock已经抢先一步,把它踩在了脚底下。他将这张稿纸拾起来,小心翼翼地叠好,塞进怀里,生怕被我抢走毁尸灭迹。他点起烟斗,咬在嘴里,假装不去看我,嘴角却浮现出一抹偷笑。
      但是我忍着不能对Sherlock Holmes发脾气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现在要是跟他吵架我一定会占下风。虽然我可以揍他让他闭嘴,但他会及时赶在挨揍之前大大讽刺我一番,我不能给他这个机会,我不想听到那些“实话”。
      因为我该死地还记得,那个时候还发生了些什么。

      我们最初的几次合作非常愉快,我的室友对我赞不绝口。可是接下来的工作就不那末美妙了,Sherlock Holmes带我去了一次现场。唉,我自作聪明,擅作主张,没有严格按照Sherlock之前吩咐我的那样,结果出了差错。
      那是我和Sherlock合作六周以来,我第一次领教到他发脾气的样子。他沉下脸,训斥了我几句,接着他就不肯对我说话。
      回到贝克街的起居室里后,我主动睡在地上,将沙发让给Sherlock Holmes睡。他没有拒绝,并且喝了点酒之后,他就转身背对着我睡了。我们每天晚上的睡前故事也因此取消了。
      我吹熄蜡烛,自己在地毯上躺下,Gladstone爬到我怀里,和我偎依在一起。黑暗里我能听到壁炉里柴火燃烧得噼里啪啦直响,而我的室友已经发出均匀的呼吸声,可是我却迟迟睡不着。

      我发现我害怕他对我失望,我喜欢他对我赞美。这个夜晚我是在惴惴不安当中度过的,——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在我体内产生“害怕”的感觉。
      我害怕了。
      我得说,我过去是个相当自信的人。我从来没有害怕过任何人,任何事。我在医学院里做学生时,一向以胆大包天而著称。而我在战场上时,面对横飞的炮弹和无处不在的死亡威胁,我甚至也没有格外动摇过。
      但是现在,我却害怕了。我第一次才明白,原来害怕是这样一种可怖的情愫。既希翼蜷成一团缩回一个坚硬的壳里不要让事态有任何恶化,同时又不停相信事情也许会发展到最糟糕的情景。正是这种胡思乱想让人焦灼、忧虑,终日陷入到惶惶的恐惧当中。

      我想为他做点什么来讨他开心,或者说点什么来表达我的歉意,但sherlock看起来并不给我这样的机会。并且,我做点什么、或者说点什么,是会让Sherlock感到满意或者原谅我吗?会不会适得其反?
      在这种动荡的情绪中,我迷迷糊糊睡了几分钟。可是等我醒来的时候,沙发上是空空荡荡,我的室友早就起来出门去了。
      我掀开毯子跳起来,一拐一瘸地找房东太太要了一整套的清洁用具。我发现虽然我和我的室友搬进这间屋子里才不过两个月,目之所及的凌乱和灰尘却都在暗暗提醒我们是该清扫一番了。
      我干了一整天。
      天花板露出了原有的色彩,地板被我擦得锃亮,每一件家具都闪闪发着光,放在最适合它们的地方。我将烟草放进烟草袋子里,拖鞋摆回鞋柜,枪支和子弹则关进抽屉里。资料按照字母的顺序重新摆在书架上,未处理和已处理的信件分别收集进信匣里。甚至我那位室友的实验桌和实验用品也被刷得干干净净,试管架上晾着的洁净试管就好像待检阅的士兵一样。
      我拉开所有的窗帘,窗外虽然没有阳光,可是整间屋子焕然一新,仿佛它自身会发光一样。
      我坐在地上,抚摸着我的伤腿,刚想休息了一会儿。但是这时候,我的室友回来了。

      我看着我的室友,满怀期待地认为我的勤劳会得到他的赞许。但实际上,我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
      他把大衣和帽子挂在门口的衣帽架上,飞快地四处环视了一番,接着大声喊道:
      “噢,上帝!瞧瞧你都对我的屋子干了什么?你难道不知道,这里每件东西都在它应有的位置上吗,先生?”

      我不曾预料到他的反应。
      “可是,先生,这里已经很脏啦。”

      “好极了,如果你持续是这种令人失望的表现的话,”
      我的室友走到壁炉边,准备生火,但是他说话的语调是冷冰冰的。
      “回你的楼上去,先生,这里不需要你了。”

      实话说,我完全不太记得我当时的反应了。(但是我决不允许Sherlock Holmes这个坏家伙来提醒我!决不!)
      我完全忘记我是如何撑起手杖,从地毯上挣扎着爬起来,结结巴巴地说话。我一定说了不止一次“求求你啦,先生,别赶我走,你让我做任何事情都成”这句,也可能语序是颠三倒四的。自从我六周前搬到楼下的起居室以来,我已经很少回楼上我的房间里住了。冬天顶楼上非常冷,风刮在窗棂上像撒旦在敲鼓。
      我猜我那个时候思维完全被一种无与伦比的恐惧所攫取啦,我陷入了一片混乱当中。不管我回想多少次,我都不记得我是怎么拄着拐杖,瘸着腿,离开我那位室友的起居室,一步一步挪上楼的。

      “好啦,别尽坐着发呆,我的好医生!”
      但我无法继续回忆下去了,因为我的室友推了推我,打断了我的思绪。我看到他站起身来,为自己卷了一支烟塞进嘴里,并且大声说,
      “你不是说要收拾屋子吗,John?另外,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的出版商明天又要来拿稿子啦。”

      “所以我今天晚上睡楼上,Holmes,我得赶稿子。”
      我决定暂时摆脱掉那些不堪的回忆,站起身离开柔软的沙发,顺手从Sherlock嘴里拔下卷烟,放进自己的嘴里吸起来。
      “你得学会自己一个人睡觉,而不能总指望鸡妈妈给你讲睡前故事哄你入睡,你这只该死的老兔崽子。”

      “为什么?”
      他顾不上他被抢走的卷烟,而是睁大眼睛看着我。
      “听我说,John,你已经有两周没上楼睡觉了,你的床板上准落满了灰尘。”

      “那也总比你满是虱子跳来跳去的床铺来得干净,先生。”

      “楼上没有煤,你要怎么升炉子呢?我可不想隔天上去看你变成一条风干的鳕鱼。”

      “我没你想得那末蠢!现在会去楼下煤屋搬一些柴火上去的,顺便还可以就着壁炉的火焰烤鱼串当宵夜。”

      “可是窗户坏了,John,你难道忘记了吗?你之所以从楼上搬下来,就是因为两周前咱们从楼上窗户往下跳时,将百叶窗插销拧断了。”

      “那也简单得很,”我大声说,“我可以把一块波斯挂毯钉在窗户上,最近这种装修风格可流行啦。”

      “好吧,”我的室友看着我,委屈地说,“那你的屋子里还需要一座放在床头的、健美的、裸体的罗马雕像吗?这种复古的装修风格可流行啦。”

      fin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