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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夜谈 ...

  •   凌修远正靠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个茶盏,听见开门声,眼神朝容晋的方向看过来,看着竟然有些局促。

      “抱歉,是我吵到你了吗?”他开口,声音比平常更加低沉,平日那锋利十足、独属于上位者的骄矜傲气尽数收敛,而且显然有些矫枉过正,一副缩手缩脚的样子,落在容晋眼里不免有些滑稽,让他联想到一头威猛却十分胆小的雄狮。

      “没有,我只是出来喝杯水。”容晋有些哭笑不得,“你怎么突然这幅样子?好像欠了我几百万似的。”

      凌修远嘴角牵了牵,“本来就欠你不少。”

      容晋去水吧取了杯子,倒满白开水,挨着凌修远坐下,“怎么这个点还没睡?”

      凌修远闻言,挑眉看着他,反问回来,“你不是也没睡?”

      容晋挠挠头:“是哦。我有点睡不着,可能是认床吧。”他掩饰了自己失眠的原因,端起杯子喝了口水。放下杯子,他闻到了一股酒气,狐疑地看了一眼凌修远手里的茶盏,还朝上面猛地嗅了嗅,而后皱眉问道:“怎么感觉有股酒味?你这茶盏里装的不会是酒吧?”

      凌修远兴致高昂地点了点头,脸色发红,讲话有些孩子气,口齿也不甚清晰:“就是酒!谁说茶盏里一定要倒茶?我偏要用它喝酒!不行吗?”

      容晋反应过来——凌修远这是已然上头了。他扫视了一圈,果然在凌修远脚下发现了一个标着X.O的精美酒瓶。瓶子里的酒液已经见底,他摸不清凌修远喝了多少,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按他对凌修远的了解,对方酒量尚可,酒品不错,十分爱酒却从不多喝,更遑论醉酒,就是他本人也没见过凌修远喝醉的样子。

      “你这是喝了多少啊?”容晋下意识地模仿着凌修远的语调,颇有种哄幼儿园小孩子的错觉,“还能走直线不?”

      “能!我...我没喝多,”凌修远颇为认真地为自己辩护,“我就喝了一点点,不会醉的......”他的声音渐渐小下去,抬头盯着容晋的脸看。半晌,他终于回过神来,小声地问:“你是不是容晋啊?你终于肯回来了吗?你还是不是我男朋友?你别...你别丢下我......我可以重新追你的,我可以追你好多好多次,你别走好不好,你别不理我......”他撒娇似的小声嘟囔着,两只手抱着容晋的一只胳膊,晃来晃去,就是不肯撒手。

      容晋看着这样孩子气的凌修远,心里十分无语,却又免不了有些动容。曾经,凌修远第一次在他面前暴露出这副鬼样子,着实把他吓了一跳,总疑心凌修远是被坏人掉了包。相处越久,他才越觉得,凌修远骨子里住着一个天真的孩童,永远不谙世事,不染尘埃,好像下凡的天使,纯真而浪漫。

      现在人们再提起凌修远这三个字,总是免不了跟“高贵从容”“执着坚韧”“睿智优雅”这些高不可攀的形容词挂钩;而圈内人若是提起小少爷Jackson Ford,也会将“财阀精英”“天才投资人”这些标签贴在他身上。或许很少有人知道,社交场上永远备受瞩目的Jackson,实际上既不爱社交,也不觉得自己是什么精英天才。

      他虽然从小喜欢音乐,父母也为他请了名师学习各种乐器,然而总架不住他天性调皮,学东西总是三分钟热度,什么都想学,什么都不精通,最终勉勉强强学下来,也不过是勉强算是入了门;他天生社恐,家族里从小培养出的礼仪教养虽能让他不至于在人前露怯,但他本人实际上每次都恨不得即刻逃离觥筹交错的社交场。

      上天让他生了副这样好的皮囊,又给了他一个众人艳羡的出身,以至于他每每出入社交场合,总是有无数的眼睛盯着他看。对此,他既厌烦又无奈,直到后来逐渐习惯了被众人用目光拥簇,情况才有所好转。

      这些年,他浸淫在娱乐圈和资本圈中,想来应当成熟不少,最起码不该还是当初那个傻乎乎的少年模样。怎么现在看来,反倒比当年更幼稚了?

      来不及再想许多,容晋觉得,当务之急还是应该先把凌修远缠在他身上的两只胳膊哄骗下来。他俯下身,用一种温柔的、软乎乎的语气说:“我是容晋,我回来了,再也不走了好不好?我答应留下来陪你,好不好?”边说边轻轻将缠住他的手臂抬起来,放回沙发上。

      “真的嘛!好!我们拉钩!”凌修远闻言,平日冷傲的脸笑开了花,只是笑容实在太过,以至于在容晋眼里,仿佛正咕嘟嘟冒着傻气。

      他们就这样伸出手,像幼儿园的小朋友一般,郑重其事地拉了钩。“阿晋!你终于回来了!”才刚收回手,凌修远从沙发上挣扎着站起来,猛地拥住容晋,深吸一口气,长叹出来。

      容晋被结结实实地抱住,差一点喘不过气。凌修远的身高足有一米九出头,宽肩腿长,将身形纤细的容晋环住简直毫不费力。几秒后,他放开容晋,紧接着手臂用力,将他公主抱起来,原地转了好几圈,开心得像一只出门放风的大型犬。

      容晋骤然被抱起来,心跳瞬间加速,手臂下意识环上凌修远的肩膀。被对方快乐的情绪感染,容晋的脸上也露出些笑意,眼睛弯成了月牙形状。他记起两人校园时光里的许多心动,记起他们五年前的顶峰相见和再续前缘,记起许多年前,十八岁的凌修远和他那双会说话的蓝色眼睛......

      过往太美好,美好得让他看不清现实的残酷。凌修远的生活里可以没有现实,但他不行,他要谋生,要追梦,要用汗水和鲜血铺一条长长的路,才能走到凌修远的身边,试图与他并肩。

      闹了一会儿,凌修远稳稳地放下容晋,单手环上他的腰,无辜的眼神从他的眼睛移到鼻尖,又从鼻尖移到嘴唇。容晋猛地回神,往后缩了一下身子,脚下撤了一大步,丢下一句“晚安”就急忙转身,落荒而逃。

      回到房间,他心跳如擂鼓,只觉得全世界都能听到他的心动。这不是个好兆头。即便他知道自己余情未了,也绝没有重蹈覆辙的勇气。他早就不是二十岁了,人总要长大,然后变成讨厌的大人,满口现实与谎言,不再相信童话里的小王子会等到他的玫瑰出现。

      房间外,凌修远横在沙发上 ,身体摆成一个标准的“大”字,一身酒气,眼神却透着清明。“我都这样了,还拿不下他吗?”他郁闷地想。在舞台上的这些年,他总算练就了些真本事,不再是刚上大学时那吊车尾的拙劣演技。只是这样的演技能让容晋相信八分,却没办法帮他们重新回到从前。

      窗外风雨初歇,满树的红叶虽飘落不少,但枝头依旧挂着数不清的红色。雨水在夜色中洗净了叶片上灰蒙蒙的尘埃,又在第一缕晨光降临前功成身退,顺手带走了云彩。

      清早,容晋被一通电话叫醒——电话是他下一部戏的导演王梦竹打来的,王导在圈内德高望重,素有“盟主”之称,不仅天赋过人,在勤勉敬业方面更是无人能出其右。而容晋即将跟她合作的这部戏,刚巧又是她从电影跨界到电视剧的处女作,她自然十二万分地重视,仅仅是剧本就磨了五年之久。她一个电话打过来,容晋也跟着火速进入工作状态,两个人简直是疯子遇上疯子,戏痴遇上戏痴,聊剧本聊得唾沫横飞,十分投入。

      一个多小时之后,容晋觉得口干舌燥,起身出门想找点水喝。他一只手拿着手机,嘴上仍在与王梦竹热火朝天地讨论,另一只手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水,在客厅沙发上一屁股坐下来。

      突然,大门的智能门锁发出轻响——是密码输入的声音。门倏然被打开,凌修远的助理小陈一手拎着几样早餐,另一手抓着手机,嗓门不小,边对着手机说话边进门:“老板,老样子,早餐给你放一楼餐桌上了,你记得趁热吃啊!”

      进门后,他才看到穿着睡衣躺在沙发上的容晋,不由得微微一愣,接着十分机灵地对他笑着点点头,微微弯下腰,十分自来熟地说了句“容哥好!”

      小陈不算高,看着也就二十岁出头,长着一张圆圆的脸,看着十分面善,笑起来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容晋看着他,也学着他的样子笑着点点头,又指指自己手里的电话,用口型回了句“你好”。小陈立刻明白他还在跟人通话,于是闭上嘴,轻手轻脚地走到餐桌旁,放下手里的早餐,又迅速溜到门边,缓缓打开门,出了门还不忘将门轻轻带上。

      电话的另一边,王梦竹听到熟悉的声线,不由挑眉。她同凌修远本身就是发小,又合作过几次,自然熟悉小陈的声音;而她与容晋也不是第一次合作,据她所知,容晋的团队里应该并没有声音跟小陈相似的工作人员,也不会称呼容晋“老板”。她顿了几秒,压下心中的疑惑和好奇,继续着有关剧本的探讨。

      约莫过了十几分钟,凌修远洗漱完毕,还没下楼就听到楼下的容晋在打电话,脸上罕见地露出了温柔似水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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