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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 17 章 ...


  •   【拾柒】

      飞机在阿联酋中转,孟同在免税店花了2个小时给国内的亲友选购礼物,其中排队结帐用去一半时间,一度使他失去灵魂。下半段直接飞抵国内老家的城市,亲人团聚,好友叙旧,匆匆忙忙停留四天三夜,便登上了飞往西洲的航班。孟平已经来过几次电话,要到机场接他,孟同说不用了吧,我一个大男人,行李也不多,但是反抗无效,老师非常执拗,这搞得孟同有些紧张。他四年没有看到他,记忆中的模样都被磨起了毛边,不知道他是不是还那般风姿卓绝。他在飞机上闭目假寐,猜测他44岁的孟老师是否发福、可有见老,想到后来,竟微微鼻酸。

      在旅客出口,两个一米八几的男人很难不一眼看到对方,他们遥遥招手,都显得很冷静。孟平穿着日常的白T和休闲裤,防紫外线的眼镜遇光变成了深灰色,一笑牙齿洁白整齐。十几年了,再没见过第二个人能把休闲长裤穿得那样笔挺。待到彼此走近,孟平一愣,继而夸张地掀起眼镜展示自己的惊呆,口不择言道:“卧槽,长发及腰了啊我的高冷大美人儿!”

      说着,上来给了他一个简短的拥抱。抱完顺便摸了摸孟同脑后的马尾辫确认真假。

      在美国四年没理发,一开始是因为懒,后来是因为越来越懒。反正他那张脸留长发也不娘,只会更蛊。他给孟平发的合照是冬天,戴着帽子,所以才没看出来。这副造型前几天在老家已经引起小范围轰动,他想着暂时不见旁人,所以也就没急着去剪。当然也存着点小心思,想吓到孟平,看看他什么反应,总觉得会很好玩,光想想就好快乐。可是真到了这一刻,他的注意力完全没有办法放在这上面。他望着眼前这个人,还是清癯俊逸,朗若日月,只是——

      他掩盖住刹那错愕,眼神如同涨潮,半晌才说出一句:“老师,……你头发怎么白了?”

      挺明显的。两鬓都斑白了,其他部位也有星星点点的白发,远看还以为反光,走近才知不是。

      “怎么啦,我这个年纪,有白头发也正常吧?”孟平拍拍后脑勺,随意回答了一下,拉过箱子,抬腿往停车场去了。

      孟同跟着他走,一路皱着眉,重逢的喜悦都被稀释掉了,难过又愤怒,觉得那白发是欺软怕硬,仗着孟平不计较,趁他不在,才敢长出来。

      已经商量好,在西洲暂时住在以前合住的公寓里,他走之前的大部分东西都在这里,孟平也已经细心的找人打扫干净。家具摆设均在原位,不难看出,当年他走了,他就也走了,好好一处房产不闻不问地空置下来。

      放下行李,收整物品,孟同打开行李箱拿出个纸袋递过去,“喏,送给小朋友。”

      孟平接过,当场拆开,“她?你俩熟吗?”

      算一算,他女儿已经十三岁了,孟同对她的印象还停留在开车接小学生放学,“不熟,所以客气客气。”

      礼物是一盒精美的巧克力和一条没有款式的喜气洋洋的正红色羊绒围巾。孟平一手拿一个,问:“我呢?跟我就不客气客气吗?”

      孟同:“你先挑,挑剩下的给她。”

      孟平给他个白眼,嫌弃三连:“没态度,没诚意,没有心。”继而剥开一块巧克力,“好吃。”

      他俩都不爱吃甜食,巧克力是70%-99%的黑巧组合,有几粒夹着樱桃酒心,这是孟同在国外吃过的为数不多觉得美味的东西。至于围巾,后来春节时孟平在朋友圈po出滑雪的照片,它从厚厚的羽绒服中不安分地露出一角。

      整理完东西已经是晚上,俩人在楼下小店吃了热汤面,孟同诚挚地说,谢谢老师。

      孟平便不满意,“这会儿倒是客气上了。”

      孟同笑了笑,将一缕头发掖到耳后,冲他挑眉,“平平再见,平平晚安,平平开车小心。”

      孟平给他噎个半死,抬手揍人,还是熟悉的熊孩子,熟悉的配方。

      孟同休息了一天后,出门把头发剪了,他看着镜子,四年过去,再度恢复旧面貌,自己没什么显著变化。这趟回来,凡是接触到的故人,都难免问一问他以后作何打算,其实,真正在意这件事的人只有一个孟平,他却半句都没提过。孟同已经完全倾向于拿永居了,学校的工作就打算辞掉,一直在准备告诉孟平,却始终找不到觉得合适的时机。

      两天之后,他约孟平在以前常去的居酒屋吃晚饭。老板念旧,一见他们进门便在料理台后打招呼,还特意来到包间送他们一壶清酒,说道:“你们两个可是好久没来啦,上一次还是……还是四年前呢!”

      孟同愣了愣,赶忙接过话茬,“哎,出国了,这不刚回来就过来了。老板推荐一下新菜式吧。”边说边偷瞄对面的人。孟平就很端庄的坐在榻榻米上翻菜单,置若罔闻。

      老店品质一如既往,他们也和从前一样边吃边聊,喝了不少酒。虽然没有开车,但孟同有点担心,不得不出言提醒,清酒后劲足,少饮为佳。孟平笑眯眯的只道没事。孟同看他片刻,说怎么,四年不见,你酒量见长了?孟平讪笑,说并没有,我还是那样。

      一顿饭吃了两个多小时,出来天已经黑了,他们抽着烟沿街缓步而行,徐徐的凉风驱散了夏日炎热,倍感舒爽。不知孟平今天是怎么了,喝酒喝不够似的,途径便利店,又进去买了几听啤酒,拉着孟同坐在马路边边上。后者对他一向没有脾气,奉陪到底,只怕他是有什么难事,又不敢贸然地问,两个人也不说话,就一根接一根的抽烟。孟同不时侧过头,看孟平委屈着大长腿蹲坐在低矮的台阶上,啤酒夹在膝盖间,还用双手围着,简直像个小女生在捧着保温杯,他妈的怎么这么可爱的?他今天约他出来本是想说辞职的事,吃饭时见他兴致好就没忍心破坏,这会儿则明显是喝多了,不知道还能听懂几句人话,说了也白说。

      孟平心不在焉吸溜着啤酒,望着没有车辆的空空的街,像是自言自语一般,轻声地说:“我做过一个梦。……大概是你走了之后两三个月吧,我做了一个梦。”

      孟同转过来,盯着他。他上一次露出这种神情,是听见他说要离婚。

      孟平没有察觉,还是看着远远的前方,迷迷蒙蒙,“我梦见我梳着古时那种发髻,穿着长袍,坐在一个大房子里,然后有个人过来告诉我,说,‘他不回来了’。”

      他停下来,孟同一时说不出话,只看着他,听他又继续说起:“也可能不是那么说的,可能说的是,‘他回不来了’,但是梦里我觉得这两句话是同一个意思。他是不愿意回来了,我知道。他在想什么,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他再次停下来,面庞上所有的表情都消失了,目光去向无穷、无穷的远处。

      “然后呢?”

      “然后,我就等他呀。他虽然没回来,却不会就那样离开我。”孟平完全沉浸在另一个世界里,声线平白,两眼干枯,“我一直等,一直等,一直等。等完了一生,还有下一生。那总会等到的。”

      孟同在旁边,好半天,才问:“他是谁呢?”

      “他,就是他啊。千年万年也就那么一个人。到底是谁,梦里我是知道的,不在梦里,就不知道了。”

      话音落下,缓缓消融进夜色。两人安静的并肩坐着。过了一会儿,孟平似是回了魂,低头自嘲一笑,“真是奇怪的梦。第二天早上刮胡子的时候,我发现我有白头发了。”他摸摸头发,不大好意思似的,“估计早就长了,只是那天才发现。唉,我老了。”

      孟同也伸手去摸摸他的白发,隐隐哽咽,“很好看。和我想像中一样好看。”

      酒劲一浪一浪往上涌,脑子都打结了,孟平晕乎乎笑起来,把手中的大半罐啤酒丢开,揉着脸撒娇:“哎哎,喝太多了,好难受呀。”

      孟同扶着他站起来,弯腰将人背起,走去主干道上拦出租车。孟平酒后热热的脸颊贴在他耳后,迷糊间口中还喃喃:“好难受,真的,人怎么会那么难受,我从来没有那么难受过……”

      “是,我知道,我也好难受。”孟同侧头哄他,几句之后,人就渐渐昏睡了。在车上他看着孟平靠在自己肩头皱着眉的睡脸,才明白这个不胜酒力的人今晚究竟所为何事——若非醉到失控,有些话怎么讲得出口。

      回到公寓,一番照料和衣而卧。第二天中午人才转醒,充满了酒后断片的茫然。孟同把热牛奶递给他,叼着烟说老师,什么时候去办我的复职手续啊?

      孟平用门牙磕着玻璃杯,脑回路明显连接不佳,过了半天才说:“好烫哦。随时啊。”

      下楼倒垃圾的时候,孟同忽然想起几年前两个人不务正业错过了研讨会,在酒店里就雷峰塔倒掉的问题瞎扯的一段往事。驻足细思,释然一笑。他心想我是素贞,我亦是法海,我关我自己,我反我自己,哪里有得失,怎么论成败?

      毕竟人家先生原文早早就白纸黑字写好了的:“莫非他造塔的时候,竟没有想到塔是终究要倒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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