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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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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越来越热,沈明朗已懒得出门,加上那日实在是让她不想回忆,遂作了个乌龟,缩在房子里不肯探头。
这天上午十点,沈明朗接到了个电话。从床头摸出手机,她懒洋洋地看了眼联络人名字,无精打采地接起。
“你还在南城?”打了个呵欠,沈明朗纳闷,“多大的生意,谈这么久?”
“累死爷了,不必多言,快出来请爷吃饭。”林皎中气十足。
虽说认识这么多年,但沈明朗和林皎其实平均一年都见不到一次面——一共只见过四次,上次见还是她离开南城前。
“这么热的天要我出去还要我请?做梦吧你。”沈明朗翻了个白眼。
林皎像是知道她翻白眼似的,笑骂道:“别抠搜了,随便吃点什么都行,好久没见了。”
挂了电话,穿着旧T恤从床上爬起,沈明朗磨磨蹭蹭地刷牙洗脸,迷蒙的眼对上了镜子里的自己,陡然惊醒了。
脖子、锁骨、微露出的胸脯,星星点点的青红色痕迹。
沈明朗惨叫一声,窝囊地逃回了房间。
热了不少天了,最高温还在35℃以上,湿气重得要闷煞了人。这样的天气,还有放暑假的学生们顶着高温成群结队地出来活动。
林皎坐在奶茶店里边等奶茶边百无聊赖地摆弄手机,来来回回地企图从这陌生城市的人群中搜索熟悉的身影,终于眼前一亮,见到了许久未见的那个人。
“我说你,大热天的穿长袖不闷啊?”
沈明朗套了件深色长袖,掩盖了脖子及以下皮肤,明明是另有隐瞒,却表现得像是对方不懂潮流。
“你懂什么穿搭?”
“行行行,快点吧,饿死了都。”
两人约了家火锅店,可不知南城是不是太小了,刚坐下便遇上了熟人……
“小朗?”
沈明朗寻声望去。
……这几个人天天是没事做吗怎么老是来逛商场吃饭啊!
“好巧,又碰到了。”沈明朗皮笑肉不笑。
一周碰见两次向来不近男色的好友跟不同的男人走在一起,饶是昭昭,也八卦起来。
“跟上次那个不一样,这么快甩了他?我觉得上次那个更符合你口味吧,这个看起来有点花里胡哨的……”昭昭凑近沈明朗,把她拉到一边耳语道。
沈明朗幅度极大地摆了摆手,连忙否认:“不不不,这是我朋友,从西城来,好不容易来一次,我请他吃个饭。”
昭昭瞥了一眼林皎,嘟囔着“真的假的”,被沈明朗推走了。
“我看你快吃完了,快走吧快走吧,下次有时间再聊。”
顺便跟那桌的其他人打了个招呼,沈明朗回来坐下,心不在焉地点了单,直到余光瞥见那桌人结账离开、昭昭又过来打了个招呼,才松了口气。
“我发现,你还是很在乎别人的看法。”林皎看着她,若有所思道,“你在乎别人口中的自己,不希望从他们口中听到任何关于自己的负面的评价。”
“别废话分析了,请客吃饭也堵不住你的嘴。”沈明朗烦躁地把手机往桌上一扔,身子后靠在沙发座靠背上。
林皎笑眯眯地看着她,也不生气,问她:“遇到什么烦心事了?说说看。”
迟疑半晌,沈明朗隐去一些细节与始末,挑着重点,寻求同样作为男人的林皎的意见。
聊了几句,林皎大吃一惊,开始一顿分析,但越说越离谱。说到“他肯定在耍心机”的时候,沈明朗忍不住了,劈头盖脸对着林皎又是一顿骂。
“人家跟你脑子里装的真不是一个东西!”
林皎摸摸鼻子,很是无辜:“那我摸爬滚打社会经验如此丰富,能跟一个在富贵乡长大的少爷一个想法吗?”
“……算了,你们最大的相同也就是都是男人了。”沈明朗无奈地摆了摆手。
“不过,我真觉得他不单纯。”林皎敛起神色,开始思考,“谁知道他是不是故意跟你哪位哥哥姐姐串通好了,又在当天请来了那个什么寒野,故意设计的情节。”
沈明朗是真不耐烦了,懒得睬他,想专心吃饭,又多叫了一瓶葡萄酒。
可是那些话却一字不落地进了耳朵里。
分明怀疑,又莫名窃喜。
刚跟林皎分开,昭昭打电话过来。
“小朗,今天我们那桌不是有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吗,我跟你讲过,她跟秦华商侄女是好朋友……好像知道你跟秦华商的事儿,刚在那边发语音……”
心不在焉地应答了两句,还没挂电话,沈明朗就看到了独自站在路灯下的秦华商。
他低着头,双手插兜,在路灯照亮的那一个小圈内来回踱步,固执地守着那一片光。
不过几天没见,他看上去似乎便不太一样了。
好像不那么焦虑了些,气质较之前的冷漠多了些温和,脸上带着笑意,又因为一些不可说的心思时不时变作苦恼。
这就是情窦初开的样子吗?沈明朗心里犯嘀咕。
哪成想一看到她,秦华商就收起了那副模样。
“给你。”他故作姿态,偏过头不看她,手上却递给她一个小纸袋。
沈明朗不明所以,接过小纸袋,以为是什么甜点零食。
“给我的?我现在打开可以吗?”她问。
秦华商为她的礼貌感到沮丧懊恼,默默地点点头,小孩儿似的脚尖蹭了蹭地面。
包装并不复杂,沈明朗三下五除二地拆了,是个精致的小木盒,打开木盒的小锁,看到里头小物件的刹那,沈明朗脑海里掠过了无数思绪。
木盒中左右两格,左侧是一块透亮的玉,沈明朗扫了一眼,心知其价值不菲,不能收。
除此之外,还有一把手工雕刻的桃木剑,剑身被磨得光滑,黑绳穿过了剑柄,绳结上串着一粒小朱砂。
沈明朗天不怕地不怕,但怕黑、怕鬼。小的时候,沈母常给她的书包上挂个小桃核,告诉她桃木避邪镇灾,让她不要害怕。久而久之,她偏爱于桃木的一切。
与秦华商初见的那一年,她随身带着的桃核不小心丢了,怎么也找不到,她向秦华商说过此事,还纳闷会不会运气不好。
此后那几年,因为秦华商,也因为生活里的种种,她确实是觉得运气没多好,一直觉得是丢了那个桃核的原因。
“你不是想知道那年我要送什么吗?”秦华商板着张脸,“两个礼物。一个今年想送的,一个是那年想送的。”
说得这么酷……谁大热天跑人家门口送几年前没送出去的桃木剑挂饰礼物啊。
沈明朗把小桃木剑放回盒子里,直言问道:“你来只是为了送个藏了五年的礼物?”
秦华商刻意板着的脸似乎裂开了一瞬,露出了点委屈。他想说什么却又犹豫,那副模样让沈明朗有点心痒痒。
长得好看了就是不一样,这幅样子真让人怜爱。沈明朗暗自欣赏男人那张脸——半垂的睫毛在眼下落了阴影,唇色浅浅,因抿住而泛白。
鬼使神差地,她抬手抚上他的脸,大拇指轻轻触碰男人的唇。
“想问什么?”沈明朗轻声地笑,带着她自己都不知道的蛊惑。
手掌下的面部肌肉霎时绷紧,秦华商看见男人的喉咙上下滑动了一瞬,随即一股大力揽住了自己的腰,下一刻,她被扯进昏暗的楼道。
唇瓣相接,黏腻的声音响起,可以忘记的记忆重现。
呼吸交错之间,是低哑的、快要听不见的倾诉。
他问那个男人是谁。
他说他要那个机会。
他说他无法不爱她。
空荡无人的楼道里只有他的低语呢喃,他吻得一团乱,虔诚地用唇触摸爱人的每一片肌肤。沈明朗闻到他身上淡淡的却不容被忽视的雪松香,缠绕着她身上的淡淡酒香。
恰巧酒意正浓,心间那根线绷紧、随即断裂。
她摸到身后的门,拇指按上了指纹锁,“啪嗒”一声,门开了。
情人入室,隐入无声。
舒适的小套间,粉白色清爽少女的基调,干净简洁的装饰,一切都彰显了年轻的姑娘有多珍惜自己的家。
两个年轻女孩盯着大屏电视打游戏,一个年长些的女孩懒懒地靠在沙发上半眯着眼刷手机看美女。
不知道是不是心情好状态好,这一关很快打通。放下手柄,秦念两手一撑向后靠,满足地感叹:“还得是我们。”
郑晴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意有所指:“还得是寒姐。”
金寒野放下手机,狐狸眼狡黠,“还得是念念。”
“幸亏晴晴正好看到、给我发情报,要不然我也不知道有男狐狸勾引明朗阿姨。”秦念愤愤道。
金寒野笑嘻嘻:“这下直接三赢。晴晴吃到了瓜,念念拯救了她小叔的爱情,我帮我爸拿下秦华商的生意。”
郑晴对着秦念调侃秦华商:“我说你小叔,追女朋友追了几年了,好不容易人回国了,还得争分夺秒地追,真是不容易。”
秦念翻白眼:“他以前,嘴太笨了,我都不好意思说他。”
“不过,”金寒野坐起身,背靠沙发,仰头看着天花板,似在回忆,“我第一次见到沈明朗的时候,就觉得那时候的秦华商,离她实在太远了。”
任谁见到沈明朗,都会觉得她实在是一个太明亮的人,那时候还未成长起来的秦华商若是站在她的身边,实在会显得黯淡。
金寒野在郑源的婚礼上第一次见到的沈明朗。
隔着遥遥人海,她看不清沈明朗的脸,可是沈明朗的身段气质在人群中实在突出,对金寒野这样实在爱看美女的人来说,无疑是极具吸引力的。
何况她不单单是漂亮。
她知道,以秦华商那时天真富少的样子,这样的女人是决计不可能选择他的。
至于现在……
伸了个懒腰,金寒野站起身来,看着通关的游戏屏幕,慢悠悠道——
“明朗这样的人,不可能为了任何人、任何事,偏离自己原有的航线。”
这才是他们很难在一起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