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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 3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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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夙的面孔立刻烫了起来。
其实在他的印象里,鹤振一直很温柔,对他的呵护也极尽小心呵护,从没有过冷冰冰的高傲态度。
黏人的话也是越说越溜的。
难道说,鹤振真的只有对他才是这副态度?
沈夙小心地觑看对方一眼,鹤振立刻朝罗森的杯中多添了些酒,淡笑道,“看来罗森先生是嫌弃我的礼待不周,请慢用。”
那声音含笑,细听实在耐人寻味,带着显而易见的制止意味。
其实罗森是在帮他说好话啊。
沈夙暗自做了解释,有人主动替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加入了粘合剂,为什么鹤振反倒不领情呢?
......鹤振跟他之间的种种过往,而过往中的种种细节,完全不能去回顾和细想。
因为鹤振是真的拿他当作恋人在对待啊!
尤其是现在,鹤振将自己的交际圈介绍给沈夙,实际上是在慢慢地融合他们两个人的生活领域。
制造更多的,也更加复杂的关系网络。
套住彼此。
沈夙的心跳莫名加快了几分,目光不自觉地又落在鹤振身上。
鹤振的侧脸在灯光下显得格外俊朗,高挺的鼻梁,薄而性感的嘴唇,此刻正微微上扬,带着恰到好处的弧度。
沈夙突然觉得,如此的鹤振,绝对有着一种让人沉沦的魅力,而自己,好像突然被这份显而易见的魅力所吸引似的。
正如悬在头顶的旭日般,理所当然的存在,却从未主动去探寻过其中的奥秘。
罗森端起四分满的酒杯,敬他面前这位油盐不进的盟友,“明明做生意的时候是多线性思维,偏偏在某些时候又像是个单细胞动物。”
鹤振也毫无遮掩,回复说,“所以像我这样的人适合早婚,而像你这样的人适合多碰到些教训。”
聚会的气氛很好,在其乐融融中开始,也在其乐融融中结束。
沈夙许久没有参与过集体性活动,尤其在工地工作之后,更是鲜少有机会能放松地和高质量人群聚在一起。
长期在工地那种相对单调且忙碌的环境里,每天面对的都是钢筋水泥和繁重的劳作,他的生活仿佛被固定在了一个既定的模式中。
沈夙曾经以为,自己要跟水泥和砖块融为一体了。
鹤振摸了摸他略带瞌睡的眼帘,对众人言道,“我们在这边的行程很短,所以今天就到此结束了,有机会欢迎来华国玩,一定盛情款待。”
罗森整个过程中都被他严防死守,从心情角度来分析肯定是不怎么痛快的,怎么样也要紧抓住最后的机会,好好地揶揄一番。
“打扰肯定是要打扰的,只不过我还希望见到我们的小夙,应该是可以的吧?”
鹤振知道他脾性里的恶劣因子,完全不予任何漏洞道,“当然,我和沈夙必然会一同出场。”
罗森暗叫了一声没劲,引得在座所有人哄笑不止。
返回酒店的途中,沈夙终于耐不住好奇,问了鹤振这个问题,“你跟叫罗森的那位不是好朋友吗?”
鹤振言辞淡然道,“是的,我们不但是很好的朋友,还是很好的商业合作伙伴,只不过他长期负责M国的市场,毕竟生意如同鱼群一般,熟知习性的捕鱼人才能在合适的海域捕获最多。 ”
不等沈夙继续追问,鹤振已经开始慢慢地解释起来,“除了他骨子里精明强干的一部分之外,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会有那么一点儿难以评价的小癖好。”
鹤振稍微斟酌了一下措辞,以保证自己的评价足够公正,而不是单方面地诋毁对方。
“罗森比较喜欢挑唆关系好的夫妻,至于为什么会有如此的嗜好,鉴于要暴露出他的个人的暗黑经历,所以我就不详细做任何声名了。”
这句话虽然点到即止,但是透露出来的信息量已经可以脑补出一整套恨海情天小短剧了。
沈夙万万是没有想到的,罗森看起来风度翩翩、英俊迷人,居然也会在感情上被什么重创。
不对。
沈夙挑起眉毛,与鹤振对视道,“我们看起来感情很好嘛?”
他差点说,他们的婚姻都是假的啊。
鹤振则将视线落在两人紧紧贴住的肩膀间,喻义直接道,“嗯,十分恩爱。”
啊啊啊~呸~
沈夙立刻将肩膀从鹤振旁抽离,其实是他有点累了,才不自觉地靠了过去,没想到被鹤振这家伙逮到话柄。
于是轻咳一声,试图掩饰自己的尴尬,“那个,我们还是赶紧回酒店吧,我累了。”
鹤振看着他慌乱的样子,嘴角微微上扬,眼中闪过一丝戏谑,“好,回酒店。”
沈夙听到后,更像是被什么刺了一下似的,推开鹤振说,“两间房。”
鹤振笑而不语,只是用金属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沾着沈夙的腰际。
虽说他金属手指上布满了敏感元件,隔着厚厚的羊绒大衣根本无法探知沈夙的肌肤温度。
然而,他却觉得此刻的指尖正在传导着异常的温度,烫烫地从沈夙的身体流淌向这边。
沈夙的脖颈是粉红的。
很可爱。
鹤振并没有先去属于自己的房间,而是径自跟着沈夙走到了对方的。
沈夙推门,“你走错了,鹤总。”
鹤振借着熬夜谈判后的疲惫姿态和一丝丝酒意,抱住某人不停往里前进道,“我看看你都买了些什么东西。”
沈夙说,“就是给皓初的礼物。”
“还有呢?”
“还有给张专家买的特产。”
鹤振的酒量不错,跟着朋友在一起小聚也不会放肆失去分寸感。
可他依靠着沈夙的时候就觉得好像是喝多了似的。
沈夙无疑像一颗火球似的在他的面前散发热量,即使有一条手臂是金属的,也能感觉到明显的炽烫。
所以,这也是他在谈完生意后没有立刻把人带来酒店的根本原因。
因为他现在也很滚热,即使在与朋友们小酌,转移注意力的时间内,也一直努力压抑了这份燥热。
可是没有用,无论刻意拖延时间,还是转移了注意力,最终的结果总是一模一样的。
只要单独跟沈夙在一起的时候。
他就很容易烧起来。
对于外界那些说他一表人才、温文尔雅的说辞,还有讲他一张扑克脸的挑衅语言,统统都是肤浅的观察。
鹤振大概是承认的,他有一颗闷烧的心。
看见沈夙的时候,最烧。
鹤振抱着无法脱身的沈夙,不停汲取对方浑身散发出的香味。
孩子什么的都是爱的衍生物。
假如孩子恰好不在身边的时候,自然要把所有的爱都充分展示出来。
鹤振的嘴唇已经不停在沈夙的脖颈间游移起来,轻声吐息道,“那个泡脚桶是谁的?”
沈夙不停躲闪道,“别管是谁的,你先放开我。”他的语气带着几分慌乱,身体也微微颤抖着,试图挣脱鹤振那炽热的怀抱。
可鹤振却像是铁了心一般,紧紧箍着他,嘴唇顺着脖颈一路向下,在沈夙的锁骨处轻轻啃咬着。
沈夙的呼吸渐渐急促起来,脸颊也染上了一抹绯红,他双手用力推着鹤振的胸膛,却怎么也推不开。
鹤振抬起头,眼神迷离地看着沈夙,声音低沉而魅惑地说:“夙夙,我还有五天时间就可以完成这边的事情,你跟我一起回去,好吗?”
沈夙的心猛地一颤。
五天时间?
耶稣用七天创造了世界。
鹤振难道想紧抓这五天独处的时间,给他这个大直男改造成钢丝球?
“不.....不行。”沈夙艰难地小幅度摆动着,“皓初一个人在家,我觉得他肯定想我了,他那么小,不能长时间离开我。”
“鹤振,我先乘坐私人飞机回去,不然.....国际航空也可以的。”
“唔。”
沈夙痛得眼泪立刻盈满了眼眶,某人像吃不到肉的狗一样,把他的锁骨生生啃出了一个红痕。
鹤振说,“你说谎。”
说谎!!
沈夙的心本来就是虚的,听见对方这一句说谎,简直像是在判刑似的。
——你用自己的侄子当诱饵,欺骗我说生了我们的孩子!
沈夙,骗子!
鹤振一把拉起他的手腕,沈夙右手间的手镯正发散出耀眼的明黄色,与鹤振的手环此起彼伏,闪烁着相同色度的光芒。
“你看,这就是证据。”
其实鹤振早已经发现,沈夙的手镯不止会发出红色、蓝色,紫色的光芒。
也会像他一样,发出金灿灿的亮黄色光泽。
虽然不像他似的,一直是黄的光。
闪闪烁烁的几次,都已经叫鹤振心驰神往了。
“夙夙,你都没给我买礼物,陪我的五天,算成是送我的礼物,难道说不可以吗?”
言罢,鹤振朝他微微眨了眨眼,“就当做是我的生日礼物,也不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