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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启烛回归 凡朝,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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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面提剑而起,在凡符挥剑转身的瞬间,一道凌厉灵光从他剑尖甩出,直冲凡符心□□去!
芙蓉面笑容渐渐扩大,因为他知道,这一剑射中,就是大罗神仙降世,也救不了凡符的命了。
想他芙蓉面,一身修为可不是造假的,他出身烟花柳巷,他的父亲不过是南风馆里一个南伶,从他出声起,就时常听父亲咿咿呀呀地唱曲儿。
他的母亲据说是父亲原本同乡的青梅竹马,自小与父亲私定终身。
他母亲怀了孕后,父亲一人外出求生,原本只是做做小活计,勉强维持生计。
可不知是哪个过路的修仙大能,瞧父亲长得俊俏,竟然想将父亲纳入府中。
父亲自然不从,反抗之后,竟被那修仙大能捆了手脚,扔进了南风馆。
父亲被迫背上了巨额债务,在南风馆里郁郁终生。
而他,出生后,被母亲背着,一路沿街打听,最后打听到了南风馆。
母亲一个凡人,务农时落了病根,此时寻到父亲后,已经时日不多,听到父亲竟然如此堕落,一气之下,撇下他,撒手人寰了。
年幼无知的他被人送到父亲身边,他记忆不多,却独独记得那天,父亲瞧见他过来,悲喜交加,将他抱在腿上,拿着拨浪鼓摇摇晃晃:“小霜儿,从今往后,就剩咱爷俩,相依为命喽~”
父亲的泪砸在他脸上,手心滚烫,泪水冰凉。
彼时彼刻的小霜儿,哪里能够想到,他会在以后,意外觉醒修为,并有着强悍如斯的天赋,能够一扫天下,举世瞩目。
他没有大名,无人再敢称他“小霜儿”,因为这张继承了父亲的俊俏容貌,同行给他起了个诨名“芙蓉面。”
他很满意,因为芙蓉花,别名“拒霜。”
以前的小霜儿,已经长成顶天立地的大人物了。
他小的时候,在南风馆里被随意使唤,被打骂的时候,就决定了,他以后一定要做人上人。
他要去这个世界的顶端看一看。
他要亲自领略顶点的风光。
这人上人,别人做的,如何他就做不得?
虽然经历了很多波折,但眼下,老天给了他一个绝佳的机会。
连老天都在帮他。
只要能够杀了凡符,杀了这条跟在凡朝屁股后边、最忠心的狗,这天下,还不任他予取予夺?
凡朝就是再有能耐,也有鞭长莫及的时候。况且,这天下,再也找不到下一条这么忠心的狗了。
芙蓉面越笑越开,他果然是天选之人。
那道灵力带着芙蓉面的期待,离剑而出,带着雷霆万钧之势,势必夺走凡符的性命。
可就在即将刺入凡符心口的瞬间,灵力突然凭空消散了。
就像从来没出现过一样,凭空消失了。
芙蓉面刚才还咧到耳根的嘴角,瞬间僵在原地。
他不可置信地愣在原地,身体向后,靠在墙上,灵力呢?
他的灵力呢?
凡符就在不远处,冷冷地看着他。
这个时候,芙蓉面耳边突然荡起回音,他刚才,朦朦胧胧间,好像有听到什么声音。
可是因为刺杀凡符太兴奋,再加上刚经历过大起大落,他脑袋不住迷糊,耳边尖锐的耳鸣比其他声音更响,所以那几道怪声被他下意识忽略了。
眼下,他忽然察觉到,自己体内的灵力正在消失。
这是怎么回事?
他开始慌乱,在抬头时,凡符正在快速逼近。
芙蓉面转身想跑,危急关头,他突然想起了什么——
那个委托他制住凡朝的女人说过——
凡朝要——收回天下灵力,让所有人都不得修仙!
他来不及思考更多,再一低头,看见了一柄从他背后贯穿而出的长剑。
————
凡朝睁开眼时,天色依旧灿烂,不知已经过去几个日夜,还是刚刚过去一个时辰。
她似乎梦到了什么,但是一个都记不起来,也不重要了。
她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站起身来,立于启山之巅,环顾整座山脉。
郁郁葱葱、层峦叠嶂,飞鸟交叠齐飞,一声声啼鸣响彻山谷。
一切都没有变化。
世间万物,除了人类,都继续着自己的生活。
凡朝坐在碎土之上,眺望远方,发了好长的呆。
她伸出手,指尖一握,一簇热烈的火苗窜了出来,小小一抹,其中威力,却可平山海、震四方。
这样不用唤醒,随心所欲使用力量的感受,自被挑破灵脉后,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了。
如今她拥有世间仅有的力量,成了真正的神,她是人世中唯一一个神。
可这一切对她来说,都没有意义。
什么意义都没有。
她什么都没有了,经历那么多,回过头来,才发现自己身后已经空无一人。
以前想要扳倒神氏,后来想和朋友们一起,过平静的生活,现在什么都不想了。
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去哪,不知道还有什么事情可做。
她好像拥有无限长的寿命,可是又不知道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了。
凡朝以手支头,看着眼前连绵的山脉,决定就留在启山。
她转过身,轻轻一挥手,将启山之巅的祭台残骸、碎土、以前神氏所建的广场全数拔起,扔下山去。
她砍了好几颗树,在那颗最大的大树下,搭了一个简易的小木屋。
有了遮挡,起码不用风吹日晒了。
起初,她整日无所事事,困了就睡,有时能够一下睡上好几日,不醒不动,就这样静静等着日头东升西降,任由时光一天天逝去。
后来,渐渐的,她觉得身底下的土实在硌人,睡也睡不安生。
真是没想到,当了神,竟然还会因为睡不好而心情烦躁。
凡朝不知道其他神是不是这样,还是说只有她是这样,毕竟她也当过一百多年的人类,保留些人类的脾性,也说得过去。
凡朝想到这里,竟然觉得有些好笑。
可她尝试牵动面部神经,却发现怎么也笑不出来。
她已经面无表情很长时间了。
随便吧,凡朝也不在意,自己一人独自生活,笑不笑的,有什么关系。
她想了想,还是挑了块石头,用神力给削得方方正正,再铺上干草,就是一张简易的石床了。
可等她扛着床走到小木屋时,却发现小木屋造得太过矮小,塞张床进去,就显得太过逼仄。
凡朝无法,今日的灵力已经消耗完,实在不想拆了木屋重新造。
那是明日的活计。
她干脆将石床扔到天幕底下,露天席地,躺在床上,抬头看着璀璨的星河,平稳入梦。
等她再次醒来时,又过了好几日。
斗转星移,日暮更迭,凡人不知如何操劳,只有她一人独自消磨。
凡朝醒来,头枕在手臂之上,慢慢呼出口气。
这日子,好像也没有她想象中那么难过。
凡朝没有那么长时间独处过,以往身边总有伙伴相随,她也习惯于与人相处。
人类是群居动物,若长时间独来独往,必定会出问题。
所以凡朝意识到自己已经孑然一身时,心里是有些怅然的。
她以为自己会不习惯,日日郁结,会沉浸在往日的悲伤中不可自拔。
可直到亲身经历之后,她才发觉,孑然一身的生活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难过。
她的身体仿佛已经先一步认识到,接下来的漫漫岁月,该怎么渡过。
凡朝后知后觉咂摸出味来,这是她自己,放过了自己。
木已成舟,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往事随风,她不再较劲了。
毕竟就是神,也无法左右无常命运。
这样想着,终日未见饮食的凡朝,肚子突然咕咕叫了起来。
她有些惊讶,原来身为神,也会饿肚子吗?
这种感觉让她惊讶又新奇,紧接着,以往关于吃到好吃食物的熨帖感复苏而来,让凡朝迫切想吃些什么。
她爬了起来,在启山峰顶上踱步,慢慢寻摸些可以吃的东西。
她发现了好大一片刺梨树。
这种酸果子,放以前凡朝当二殿下的时候,洗干净去了刺摆到她面前,她也看都不会看。
可如今,离了老远,她就口水直流,已经能想象刺梨汁水丰富的味道了。
凡朝一路小跑,扑到山坡里的刺梨林中,抓起几个果子,就往嘴里塞。
“呸。”好酸。
酸也要吃,适应了酸度后,凡朝一连吃了好几个。
她心满意足地摘了一大把黄澄澄,布满尖刺的果子,掀起衣摆,一兜,将这一大把果子兜回了石床旁。
是夜,她一边看着天上的星星,一边一颗颗吃着手边的果子,好不惬意。
可是很快,她就不满足于这些果子了,吃到嘴里都是一个味道,吃也吃不饱。
她想吃肉。
于是,凡朝决定,明天去山里打只野鸡吃吃。
这样想着,她放松地沉入梦乡。
可还没等她来实施自己的猎鸡大计,几滴雨点噼啪砸下来,将刚睡熟的凡朝砸醒了。
凡朝懵懵地坐起身来,就发现雨越下越大。
雨不禁无情地淋在她脑袋上,还把她精心编制的破草席给打湿了。
凡朝纳闷,转头看了看因为懒惰,一直没有扩建的小木屋,认命释放神力,支起一个小屏障,将自己和石床罩了进去。
看来明天不能先猎鸡了,修木屋,才是要紧事。
————
凡朝慢慢将自己的生活落了地,有了屋子,有了床铺,她看了看偷懒用神力,结果被自己烤成焦炭的小鸡,觉得除了吃得差一点,其他也没什么不好。
她的心中,渐渐充盈起来。
不是所有结局都要圆满,不是所有人都要相守、一辈子也不分开,不是所有事情,都要如了她的意。
最重要的,是构建一个强大而充盈的内心。
她感觉此刻心中非常轻盈,是从来没有过的畅快。
她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无牵无挂,无所忧虑。
她好像还要更快乐一些,因为她,不再需要别人做支撑了。
凡朝浆洗好衣服,看着破破烂烂的裤脚,心想,吃住解决了,她该下山去,采购几套衣物。
毕竟身为大苍唯一一个神,不能老穿得破破烂烂的嘛。
像什么样子。
这样想着,凡朝捡了跟竹竿,像小时候还没有被神静安收养,在农妇膝下,满启山到处撒欢的样子,一步步,稳稳地,向山下走去。
她沿着小路,一步步慢慢地走,直到走到山下,忽然感觉这一片地方好像很熟悉。
她沿着自己的感觉往丛林中去,这里不常有人踏足,杂草丛生,但是她走起来却格外顺畅。
凡朝慢慢记起来,她在罗神的回忆里看见过这里。
这里是她诞生的地方。
她从那颗琥珀里诞生,躺在草丛中,第一次瞧见了这个世界。
凡朝心中惊奇,好像有什么东西一直在指引着她向更深处走去。她一路穿林打叶,跌跌撞撞向前,直到拨开一片树枝,突然瞧见,不远处花丛间,站着个熟悉的挺拔身影。
她心潮澎拜,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见那人黑衣黑发,皮肤胜雪,竖曈金黄,俊朗到泛着妖异;站在她诞生的位置,在一簇簇五彩的花丛里,慢慢抬起头——
“凡朝,找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