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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金柿 ...

  •   金柿,这个名字有点熟悉。

      凡朝想起来,当初覆曦之战前,在水凉院受到过几次暗杀。后来白清弥给她汇报情况时,曾提到过这个名字。
      最开始那提剑刺杀她的齐家小子,似乎就是借着金柿的掩护,伪装成新入门弟子,和金柿对练,然后装作失手将金柿扔在凡朝身边,借机近身刺杀。

      没想到,这个金柿,居然没被处理,短短数月,还爬成了白清弥的首要心腹。

      此人不简单。

      凡朝负着手,并不理会他的恭敬,而是挥退周围谷修,向金柿单独询问:“是白清弥派你来杀南赤域主的?”

      金柿顿了顿,眼中迸发狂热:“不——是我自己杀的!”
      他的行为举止已经不太正常,说话间伴随着非常丰富的肢体动作,好像在戏台上扮演角色一般。

      “圣君派我们入驻四域,做监察之用。可那南赤域主实在过于嚣张,竟然对圣君的命令视而不见!”
      金柿继续说道:“于是我自作主张将其杀了,南赤全域上下,修仙者千数,全炼成了凝血丹!哈哈哈哈哈,您说,这是不是对谷内极大的助益!”

      凡朝眼神淡漠,静静审视着眼前面庞年轻,神情灼热的青年。
      他的眼眶泛着不正常的红,显然被权欲熏红了眼。

      凡朝的淡然与他的狂热形成鲜明对比,声调平静,“我有没有说过,不许再用血修炼?”
      “白清弥就是这么教你们的?”

      金柿愕然,瞪大的瞳孔一瞬缩紧,显得面目更加狰狞。
      “这这、这,神尊大人,这天下已经归我们了,为何不能用啊?我们凡人谷众才是这天下的主宰者,您为何要故步自封?”
      “多少谷众采了血后实力大增,这也是为了稳固江山的必要做法啊……”

      金柿似乎非常不理解,连带着膝行几步,跪在凡朝面前,仰头凝视着她,似乎想看清神尊大人要的究竟是什么。
      “哦对了,您是不是生气于小的没有上供?”

      金柿一拍脑门,懊悔道:“嗨呀,都怪我,怎么将这茬给忘了。您等着——。”
      说罢,他手向怀里伸去,掏出一颗泛着金光的血丸。

      他将这颗丹药递到凡朝跟前,崇敬道:“大人、大人您收好!这是用那域主炼的丹,仅此一颗,起码增加一千年功力,服用即可获得修仙大成!”

      凡朝轻叹一口气,看着他眼中的贪婪,忽然道:“金柿,我对你还有印象。”
      “最初见你,是在凡人谷,那时你瘦小一个,想必也是穷苦百姓出身,在这乱世中苟活不容易。”
      “如今你成了手握权柄之人,也想继续欺压旁人吗?”

      凡朝说得直白,生怕他听不懂。

      金柿愣住了,他的脑海突然闪过杜平的脸。
      杜平是他没加入凡人谷前的主人,把他当奴隶一样磋磨了十来年,最后一脚栽在石头上,被自己的奴才一剑穿心。

      那时当奴才时的惶恐、不安,那些黯淡无光,仿佛看不到丁点希望的岁月,在他脑海中闪过。
      本来他加入凡人谷,只是走投无路之下的无心之举,没想到那场暗杀,让他直接在凡人谷高层前露了脸。

      白清弥调查清楚他与暗杀无关后,看中了他听话忠诚、心狠手辣的品质,将他破格提拔成心腹培养。

      这段时日以来,高高在上,手握权柄的生活,是他这个小贱民在以前,连做梦都不敢想的程度。
      他蓦然回首,突然意识到,他已经和杜平没有区别。

      反应过来后,金柿愤然站起,与凡朝平视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神尊大人,你不懂。”

      他说得铿锵,仿佛心中有一股火,坚信这个世界,只要心中相信,心中有力量,就战无不胜,什么都不用怕。
      毕竟,他可是亲手反抗了欺压他的杜平,还获得了如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

      是谁坐在峁蝶宫的主座?
      是他——金柿!

      凡朝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并未再说什么,只是手肘一横,刹那间,一道神力自袖中甩出。
      快到几乎无法分辨,下一秒,金柿人/首/分离。

      他的脸上还带着未熄灭的光彩,临死前,眼中闪过浓浓的不可置信。

      手中的金色凝血丹骨碌碌滚落,触到桌角,停住了。

      凡朝走上前,抬手将那颗凝血丹取了过来,两指用力,“啪”一声,将其碾碎。

      她走出殿外,看着院子里乌泱泱一群谷众,手臂一抬,此前从殿里退出去十名高层谷修仿佛被一股无形力量扭住了脖子,凭空而起,像串葫芦般挂在空中。

      凡朝迎着风,向在场谷修高声命令:“不该你们来的地方都给我滚出去,听我号令,即刻起,退出南赤,不得再踏入一步!”

      说罢,她单手一握,那被吊起来的十名谷修瞬间鼓胀起来,“嘭”地一声,化为一片血/雾。
      淋了下面谷修满头满脸。

      凡朝声音听不出一丝起伏:“不服者,他们——就是下场。”

      说罢,凡朝提气而起,飞离峁蝶城。

      ————

      十日之后,谷修已全部撤离。南赤旧部听闻是二殿下出手,驱赶了白清弥的人马。观望一阵后,重新入主域主宫殿,由昔日最小的南赤公主当选新任域主。

      剩下的事凡朝不再关心,她真的很疲惫了。
      她想过安静平淡的生活。

      赋税已经免除,撑花对这一切一无所知,看着重新恢复活力的街道,突然开口:“主人,我想开个店,当老板。”

      “为什么?”凡朝一边生火,一边捧着脸看她。

      撑花拿着锅铲,眉飞色舞地说道:“我小时候的愿望就是以后能开一间小店,当大老板挣钱!”
      “可惜后来意外觉醒了灵力,这个愿望就实现不了了。”

      “主人主人~”撑花放下锅铲,乐颠颠地摇着凡朝的胳膊:“好不好嘛,反正以后日子还长呢,银钱总有用完的一天,咱们到时候,总不能把房子卖了吧。”
      她规划起来:“趁现在还有钱,先试试水,看能不能做起来,怎么样嘛。”

      “行啊。”凡朝满口答应,“那你想好卖什么了吗?”

      “卖青团!”撑花很快答道:“夏经哥……不不,苦溪哥喜欢吃青团,以前我尝试做过,还挺成功的,要不就卖这个吧?”
      “顺便再卖点糕点,正好我都挺拿手的,怎么样主人?”

      凡朝都说好,始终笑眯眯:“行啊,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当日下午,用过午饭,凡朝就给她盘了一家位于乐辛闹市最迎时的店铺。
      她交租的时候,厚厚一沓银票递出去,突然一乐。
      要是方巢夏在这,不知道又要埋怨她大手大脚多久。

      也不知道夏夏现在在干什么,怎么还不来找她,还真有点想她了。
      方巢夏不在,凡朝有什么事情只能闷在心里,自己想,自己琢磨。

      她想让撑花替她快快乐乐的,一辈子不要忧愁,所以从不对她说这些。

      铺子本就是商铺,随便打扫打扫就能用,都不需要怎么改造。

      撑花兴冲冲的,干劲十足,围着围裙,叉腰看着牌匾,绞尽脑汁也不知道起什么店名。

      凡朝坐在门槛上,一口一口试吃糕点,为选品做准备。

      她顶着一嘴的渣子模糊道:“叫花花的店呗,你的店,多好听。”

      撑花直摇头,“不要,太普通了。”

      凡朝:“那撑撑的店?”
      “青花店?”
      “美味的青团店?”

      她想半天,全被撑花一票否决。

      “就叫六霞斋吧!”

      凡朝看着她眼里的星星,奇怪道:“为啥啊?”

      撑花,“因为我们是六个人啊!你、我、巢夏姐、苦溪、妄河、启烛——”
      “我们六个是侠客!谐音取彩霞的霞,所以就叫六霞斋喽~”

      “哇塞——”凡朝鼓胀赞叹,然后突然转头向隔壁开酒楼的老板问道:“真的比花花店更好吗?”

      隔壁老板嗑着瓜子的动作一顿,闷笑道:“别介、别介,比不上,当然比不上哈哈哈。”

      凡朝摆摆手,“我就说嘛。但是既然撑花想取,那咱们就取名叫六霞斋!”

      选品结束,花了几天招揽店员,三天之后,六霞斋正式开业!

      虽然伙伴不在身边,但乐辛上下都听闻了风暖院的主人回来了,是个出手极其阔绰的财神。
      因此纷纷赶来献殷勤,花篮招旗一个不少,将店门口装饰得热闹非凡。

      开业第一天,乐辛的老百姓都来瞧热闹,两个老板一个赛一个亲和,关键第一天开业,全场免费!

      这下不管有钱没钱的,都凑过来,将店内挤的都没下脚地了。

      凡朝也上场帮忙,几个店员忙得连轴转,刚上的点心就被扫荡一空。

      撑花一边抱怨一边和面,她安慰撑花,就当给百姓们做慈善了。
      毕竟对于很多穷苦百姓来说,一生都不一定能尝一次甜滋滋的糕点。

      开业首天结束,凡朝俩人累的腰都直不起来,给其他几个店员发了红包后,俩人留在最后打扫战场。

      撑花直接控制灵力用水将地面大冲一遍,再控制拖把擦干。
      二人灵力上场,飞速备好明天需要做糕点的原材料,幸好有灵力,要不明天不知道要忙成什么样。

      经过昨天一天的运作,六霞斋的名头算是打出去了,全乐辛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前一天开了个好头,第二天依旧络绎不绝,撑花手艺好,糕点味道好吃,价格也实惠,一整天干下来,就把前一日免费送的糕点本钱挣回来了。

      就这样接连忙了好几日,凡朝渐渐力不从心,可撑花依旧干劲十足。
      凡朝才知,她是真心喜欢这个行当。

      要说凡朝这个从小到大不缺吃喝的二殿下,可从未对生计发过愁,自然也不知寻常百姓从商、务农,操持生计,是怎样一副光景。

      如今亲身体验到,才知道其中的不容易。

      她呼出口气,适时甩脱手,任由撑花去做,反正万一最后真干不成,赔了本,她也能给她兜底。

      毕竟曦舞汲汲营营遗留万年的资产,这天下谁都没她更有资格继承。

      一晃,就临了年关。

      时间过得真快,明明感觉覆曦之战还没过去多久,可打眼一瞧,街上的叶子都落干净了。

      冬天到了,又一年来临,新雪盖旧城,岁月也被洗刷得更加鲜明。

      凡朝呵出口气,白白的热气在脸前结出一团水雾,她不动用神力时,就是个普通凡人,还是会畏冷。
      因此穿得厚厚的,撑花亲手给她缝得棉袄套在里面,外面再披着厚厚的大氅。

      无事的时候,她喜欢一个人溜达,撑花在忙店里的生意,无暇管她,凡朝也乐得到处瞎逛。

      这段时日,已经将南崖郡走遍了。

      她复又回到当初和夏经,方巢夏一起治疫的小村庄,疫病散去,丹血肆用病者炼血的勾当暴露,血肆已毁,连那阳奉阴违的乐辛县令也落了马,百姓重新回归安宁静谧的种田生活。

      原本的临海山庄在贝儿爷倒台后,修者做鸟兽散,如今被新域主改造成了正经的修仙校所,供新觉醒的百姓们修习。

      她看着这些成果,悬空的心也跟着一点点平静下来。

      就到这里了,她在心中跟自己说道。

      凡朝抬手看着手腕上静静沉睡的小蛇,她能想到的办法都使过了,均对启烛无用。
      也许有一天,他休整过来,会慢慢苏醒。

      在等待启烛的时光里,她就和撑花在乐辛待着,撑花做生意,她就天天睡大觉。

      修者寿命漫长,她相信,终有一天,她能等到启烛苏醒。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7章 金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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