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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故友重聚 ...

  •   适逢周末,临姚正好举办为期好几日的艺术展,主题是插画,故此次展览汇集了来自世界各国的插画大师的作品。
      奚月自然不会错过这次机会,她闲暇之余就喜欢看展,科技类、历史类、艺术类,来者不拒。
      大学时,她最喜欢独自一人四处逛展,没有旁人,只有她一个。那样的感觉于她而言是难得的,毕竟平日不得不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孤独是难得的奢侈品。
      正好易安、祝瑶两人有空,便约着到临姚一聚。高中毕业以后,大家各奔东西,很难有再见的机会,工作以后这种机会就更少了。
      宁安广场上,易安和祝瑶还没来,奚月在约定的店前等着。假如她与人约在40分见面,那她可能是10分到,也可能是20分,30分到,绝不会是40分,更不可能超过40分到。
      她一向如此。
      大约过了半小时,熟悉的声音传来。
      “小奚——”,两人边招手边跑来,满脸止不住的笑意。
      待跑到面前时,二人气喘吁吁,呼出一阵阵白气。
      “你们慢一点,没人催你们,这么冷的天剧烈运动吸进大量冷空气对身体有所刺激。”
      易安和祝瑶面面相觑,露出无奈的笑,两人使了个眼神,同时抱向奚月,齐声说道:“知道了——”
      易安说道:“学霸,你还是老样子,不过这样才亲切嘛!”
      祝瑶道:“可惜林晓雨在忙,抽不开身,不然的话咱们就齐全了。”
      易安:“我们别傻站着了,不是说好的火锅局嘛,我等不及了!”
      奚月一只手搭在一人的肩上,说道:“走吧,我知道附近一家店不错,已经预约好了,到了就能落座。”
      这家名为“即遇”的火锅店奚月只来过两次,觉得服务不错,环境设计别致,就将用餐地点定在这里。
      落座以后,易安急不可耐地点了牛肉、羊肉、新鲜鱼肉、鸭肠……然后……还是肉。
      祝瑶点了菌菇、木耳、毛肚、和蔬菜类。
      看两人点的差不多了,奚月加了自己最爱的虾滑和青笋,然后依照惯例给易安点了可乐,给祝瑶点了凉茶,自己则要了一杯白开水。
      易安打趣道:“小奚还真是两个极端。喝饮料除了白水就是热美式,一个索然无味,一个浑厚苦涩。”
      祝瑶说道:“你是肉食动物,我是杂事动物,小奚是偏草食动物。别忘了,小奚不吃羊肉,不吃肝脏,连毛肚这种人间美味她都不吃。至于蔬菜,除了秋葵以外她全喜欢,记得高中的时候咱宿舍点外卖,我们都是炸鸡和炒米粉,她独自一人点了一盆轻食,你回忆一下,就她一个碗里全身绿的,咯吱咯吱地坐在旁边啃草!同样的价钱她不跟我们吃肉居然宁愿买一盆草!”
      易安附和道:“就是就是,我那时想着:这个从理科尖子班来的孩子该不是傻了吧?难道他们那些神人都是这样过活的?后来我才知道,就她一个喜欢这样。”
      奚月将锅里的虾滑捞起分给她俩,笑道:“尝尝这个虾滑,我在宜厦大学时经常一个人去吃小火锅,虾滑是我必点的,只是离开宜厦以后就没吃了,这家店的虾滑是我亲鉴品质不错的。”
      “我们把羊肉啥的加在锅里你吃其他菜还行吗?”
      奚月无奈地朝两人温和地笑笑:“你们忘了,之前我们就约定不许因为一人的不便而扫了大家的兴。以前我们出去聚餐都是这样的,十年后自然也是这样。而且不论是肝脏还是羊肉加在锅里我都没什么影响。”
      三人相视一笑,默契地不见外地吃起来。
      “易安,你的网店运营得怎么样了?”
      “还不错呢,多亏了我们奚姐给我设计了主页,最开始那几个月我总搞不明白帐,还是小奚教我的。你知道的,我大学学了汉语言文学,毕业后又干起电商来了,这样也好,反正读那么多书我都读怕了。”
      “那我还是佩服小奚,建筑学那么累她竟然还辅修了经济学学位,我一个数学就累得够呛,幸好大二就转专业去人文了,要不然我大学四年都要在煎熬中度过。”
      两人聊得热火朝天,仿佛有说不完的话。
      奚月插道:“做自己喜欢的事就好,没那么多好在意的,看到你们做自己适应的事业,我还蛮高兴的。”
      易安凑到奚月面前,好奇地问道:“小奚,你当初为什么决定要修经济学啊?是什么让你下定决心?”
      她边说她还边将未开封的饮料当作话筒递到奚月嘴边,并挤出一个犀利的眼神。
      奚月故作思索,说道:“因为我在大学时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所以想把周末和假期的时间也填满,这样一来心里就不会空虚和迷茫了。”
      “就这?”
      “是啊,怎么了?”
      话虽如此,但这只是一方面原因,当初奚月心仪数学,却不被长辈认可,无奈选择了别的专业。本来她打算辅修的是数学,奈何那年学校没有开设。但她转念一想,经济学也要求数学,还有社会性的分析,最终她在经济学上继续了最初的梦。
      易安和祝瑶对视了一眼,易安一只手拿着筷子不停往嘴里送,另一只手撑着下巴,说道:“还得是你啊,像我,迷茫和空虚的时候就打游戏、吃饭,总之不会学习。”
      祝瑶在旁边也连连点头。
      易安叹息道:“高一的时候我非985不考,高二的时候觉得211也行,高三的时候我终于认清了现实,普通双非好一点的就好。若是重来一次,我决计要好好学,不在大学混吃等死!”
      祝瑶啧啧咂嘴,反驳道:“你想想就行,要是重来一次,你还是这副样子,更别提要投入高强度学习中。反正我在天科一中算是看明白了,虽是重点高中,能考重点的就那些人,小奚算是头部那群人中中偏上的。我嘛,也算考了个满意的,虽然双非,但也满足了。”
      易安再次长长叹息一声:“你们说,越止和姜南那种人到底是怎么生的,长得帅就算了,特别是越止,每次都是第一,人和人差距咋那么大嘛?”
      “越止……他这么厉害?”
      祝瑶接住话茬说道:“那可不?他和你曾经还是理科尖子班的同学呐,当时你说你还挺佩服他漂亮的分数呢。”
      桌子底下,易安用手肘撞了祝瑶一下。
      祝瑶像是反应过来,故作镇定,又急忙说道:“不过你和他不熟,过去十年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你不记得也正常。我这种八卦之心强烈的记其它事不行记这些琐碎的事最在行了。”
      奚月没再多问,不想扫了大家的兴致。她暗暗想着,怪不得越止知道她的名字,可是为何两人做过同班同学,越止那日在他家却未明说呢?

      吃完饭,祝瑶和易安要去看电影。
      奚月对那些青春爱情片从来不感冒,祝瑶和易安也对艺术提不起兴趣。按照惯例,三人没有相互迁就,而是想干什么就去干什么,于是奚月要独自去插画展,另外两人结伴去看电影。
      路过一家服装店,祝瑶突然停住了脚步。
      “你们看”,她指着橱窗里的一条红裙子,“记不记得我们当初趁大家周六自习的时间一起全宿舍出动,每个人都穿了一条红裙子,手拉手走在学校里。”
      易安激动地说道:“怎么会忘记呢!我们全都到学校卫生间换裙子,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在学校里,迎面走来的任何人脸上都带着不可思议!我可真是太爽了!在天科一中高三那段时间好压抑!我敢说从来没有人像我们这样做过!这就叫……青春的张扬!”
      祝瑶靠在奚月肩头,目不转睛地盯着橱窗里的红裙,说道:“当初我没想到像小奚这样一丝不苟的人竟然也会和我们‘同流合污’,但我还记得那时她好拘谨,眼神也不自在。其实小奚穿红裙子很漂亮呀,她总喜欢穿黑色、灰色,虽说显得高冷端庄吧,还是不如那天的红裙那样明艳!”
      奚月拍了拍祝瑶的头,曲着一条腿,保持平衡,随即开口说道:“那是我从小到大在学校里做过最勇敢的事了,再来一次我也会选择和你们一起的。”
      易安不知何时悄悄来到两人身后,双手搭在她们肩上,将两人吓了一跳。
      “嗯……我看那边好像有个蛋糕店呢,距离电影放映时间还有一段儿,要不去看看?”
      无奈二人只好跟着她一起去看。
      一进门甜香的糕点味扑鼻而来,易安和祝瑶对着各式各样的糕点欣赏起来。
      最终二人买了同样的柠檬慕斯蛋糕。奚月不喜欢糕点,所以只是来陪她们走一趟。
      易安将蛋糕在奚月眼前晃了晃,说道:“真不吃?这个柠檬慕斯蛋糕很好吃呢,高中那会儿,我,祝瑶,林晓雨三个有一次到天科北边那个糕点店喝下午茶,也不知道走了什么好运,老板竟然送了我们三个四份柠檬慕斯蛋糕,我现在都记得那个蛋糕100多一块,我们根本舍不得买。谁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不就是了嘛!”
      奚月狐疑地看向祝瑶,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不是三个人四份吗?那你们怎么分?把第四块分成三份吗?”
      祝瑶和易安对视了一眼,易安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犹犹豫豫地说道:“其实第四块本该留给你,但你向来不吃甜食,所以……所以我们三就代劳了。”
      奚月嗤地一声笑出来,催两人快些赶路,不要晚点。
      告别二人后奚月独自向宝龙中心走去,插画展在三楼,由于是展览的第一天,时间尚早,人没那么多,大多是家长带着孩子过来长见识,此外就是一些年轻人前来拍照打卡。
      同之前那几次一样,她先从头到尾将系列插画作品看了个遍,然后从包里拿出速写本开始临摹。
      大学的时候,在没有周末没有课时的时候,几乎是国庆或劳动节假期里,她会留出两天时间来看展,然后随身携带速写本和碳素笔,将感兴趣的点画下来。
      奚月喜欢法国漫画大师墨比斯复古科幻的风格,也喜欢捷克画家穆夏细腻的笔触,维也纳插画家莉丝白·茨威格那干净剔透的童话插画她也爱不释手。
      要知道,在插画展上掏出一个本子自顾自画起来可是需要勇气的。有时可能会有异样的眼光投来,而且你不得不接受别人的审判,毕竟别人因为好奇而走过来看一会儿你的成果你也不能把他们赶走不是?
      好在奚月决定这样做的时候就没有犹豫过,她大大方方地画自己的画,收获了一批小孩崇拜的目光。
      正当她临摹莫里斯的“野兽国”时,突然纸上多了一层阴影。
      她转头看向身后之人,看他的穿着应该是此处的工作人员。
      出于礼貌,她询问道:“叔叔,这里应该没有不能临摹的规矩吧?”
      那人连忙摆手,说道:“别误会,我不是来赶客的,就是看你面熟,再看你的画我就想起来了。十年前在天科我好像见过你,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那时我们在天科办展,你也是像今天这样端着个本子在画画,当初你送我的画我至今还留着。由于印象深刻,所以我一看到你就想起来了。这十年我在全国各地办了各种展览,只有你停留最久最认真。”
      奚月仔细想了一下,确实想不起来。
      十年时间足够冲淡很多事。
      见他眼神四处闪烁,似乎在寻找着什么,奚月问道:“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劲吗?”
      对方呵呵地笑了两声,解释道:“没什么,我就记得十年前不止你一个人,还有一个男孩子一直陪着你,你画画的时候他就在旁边静静地看书,我还以为这次他还在呢,看来是我想多了。”
      奚月将其中一张已经画完的插画仔细撕下来,签上日期后递到他面前。
      她喜欢有始有终。
      “如果我十年前就这样做的话那我现在也想这样做,算是给我当年一个交待。”
      奚月想不起来自己当时是否这样做了,更想不起来他口中那个当初陪着自己的男孩是谁。
      或许自己本来就不认识他,只是那人恰好离自己近一些,所以让这位叔叔产生了不必要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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