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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番外11 转学霍格沃 ...

  •   做菜两小时,吃饭半小时。所以你才讨厌做多人的菜。不过现在菜都已经做好了,接下来就是享受了。
      藕汤的味道很好,咸淡适中,尤其用了猪油,很香。喝下去,肚子都暖呼呼的。
      乔治弗雷德则是拿起碗筷,迫不及待地朝红烧肉伸了一筷子。
      没有猪肉的腥味,连皮都能轻易地咬烂,肥肉入口即化,瘦肉也不会很柴,吃起来也不腻,两人吃了口饭,又去夹第二块。
      还好做得多。你只能庆幸这个。
      看两人没有装汤的意思,你还给他们分别盛了碗汤放到他们的边上,就不管他们了,自己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红烧肉做得很好,牙齿咬住皮,轻轻用力,皮肉就会分离,肉还会因为力道来回地弹两下。
      红烧肉做起来很麻烦,你很喜欢这道菜,却不经常在外面吃,这都是因为外面的红烧肉猪皮处理得不好。你会把锅烧热猪肉放下去烫一下皮,最后再用菜刀刮一下,这样,猪皮基本上不会有毛。
      之后没再咬肥肉,而是把整块肉放在米饭上,轻轻一压,油就会流出来浸入米饭。米饭包裹着红烧肉,送进嘴里,肉香混合着饭香,你忍不住捂住嘴,这也太好吃了。
      为什么喜欢做菜,还不是因为如果吃到自己做的美味的菜,心情就会很好。
      乔治弗雷德看到你的吃法,也跟着学了学。红烧肉放在米饭上,用筷子把红烧肉划开,米饭盖上去,压了压,然后把那块包裹着红烧肉的米饭放进嘴里。
      好吃的哟。

      你夹了块豆腐,很嫩,很好吃。白菜包裹着豆腐,加上一点米饭,送进嘴里,味道是真的不错。
      你拿了张生菜,选了一块小一点的红烧肉,豆腐,白菜,米饭,最后放颗蒜,包好,捏着生菜送进嘴里。
      不要太巴适。
      吃完以后,喝了口汤,还夹了块藕。藕选的是比较老的,淀粉会多一点,吃起来软软糯糯的,咬一口还会有藕丝挂在嘴角。
      煮过的白菜只加了一点盐,吃起来十分寡淡,但是你很喜欢。桌上要是没有这道菜,你怎么骗自己健康饮食,多吃蔬菜少吃肉?

      比起只是煮过的白菜,乔治和弗雷德明显更喜欢白菜扒豆腐,尤其是豆腐那嫩嫩的口感,一下子就征服了他们,这是什么呀,怎么这么好吃。
      两人暴风吸入饭菜,吃完了就自己去加饭,你则是坐在边上慢慢地吃着饭,咀嚼充分,饱腹感就会来得比较快,避免吃太多。
      欸,自己做的菜还不能多吃,就这点不好。

      两人扫空了红烧肉,连汤汁都要倒进米饭里,拌了拌,夹了白菜配米饭吃,也十分好吃。
      乔治用白菜包裹着都是汤汁的米饭放进嘴里,只有一点点盐的白菜不会夺走红烧肉汤汁的味道,反而因为白菜的清淡更显出红烧肉汤汁的味道。
      乔治拍了拍弗雷德,告诉他这样吃也很好吃。
      弗雷德试了一下,朝乔治比了个大拇指。
      你吃了一碗饭之后就不在装了,而是给自己盛了汤,一边喝汤一边吃藕。
      生菜叶子早就被两个人吃完,白菜也随着两个人的进食吃光了,就剩下藕汤。

      藕吃掉,汤喝完,乔治和费雷德摊在座位上:“十分满足。”
      “感谢款待。”
      你把碗筷收拾好放到洗手台,站到两个人面前:“作为招待你们吃午饭的报酬,洗碗和收拾厨房就归你们做了。”
      “Ok。”乔治伸手比了个“ok”的手势。
      “我们一定会把这些收拾得干干净净的,所以下一次吃什么?”弗雷德问。
      “……”才刚吃完就惦记着下一餐了。
      “再说。”你走到书桌前抽了魔药课的书靠在桌子上看了起来。
      刚吃完饭,先站个半小时再坐下会比较好。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4章 番外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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