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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执念 ...

  •   『老天爱笨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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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逢春』

      ———

      第二天是周末,但林度还是回了度南巷住。

      余斯清老说她这些年像根浮萍,别人都越活越安定,只有她越过越没个定数。虽说表面上看着生活挺丰富多彩的,但她总觉得林度会突然在哪天觉得世界没意思了,然后毫不犹豫地了却残生。

      林度觉得余斯清太夸张,觉得生活没意思确实经常有,但了却残生还真的不至于。

      偶尔,只有非常偶尔的时候,某些“就这样吧”的想法会不停地在脑袋里盘旋,像中了什么魔咒一样。

      有时候,是冬天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空无一人的出租屋,摔在床上,发现被子比外面还冰凉的那刻。或者,飞机延误,独自坐在凌晨的机场,看仅剩的几架飞机起降时。

      那时候,总感觉世界在斗转星移中匆匆忙忙地运转,而自己是静止的。

      存在或者不存在都可以。

      林度其实没喝多少,但还是有些飘。她回家后没开灯,在床上躺了很久,直到月光悄无声息地洒了满室,她才慢慢坐了起来。

      卧室里桌上的东西跟高中几乎没什么变化,妈妈的照片,笔,和一堆毫无章法堆起来的书。

      唯一不同的是,桌子另一边的角落里摆了几排香水。

      不多不少,正好十一瓶。

      从林度十八岁到二十八岁,每一年的生日,都会收到一瓶香水作为生日礼物。

      就这样,她清楚地记住了每年生日都在哪里过,发生了什么——因为每年那天梦里的味道都不一样。

      世界上比储存卡还神奇的东西,其实是音乐和气味,因为它们靠的不是芯片,而是一颗真心。

      看着看着,林度突然有些烦躁地揉了把自己的头发。

      两人这些年聊天的次数屈指可数,就这还是多亏了老祖宗留下的那些重大节日。

      要是今年不回来,他打算寄一辈子香水吗?

      ————

      “你就这么打直球了?”宋涛迩跟陆暮西坐在酒吧,听完整个人差点儿原地蹦起来,过了两秒,他意识到三十岁的自己实在是太不稳重了,又捋了捋衣服上不存在的褶子,矜持地坐了回去,“我跟你说,我上次在A市机场见过林度一次,就人家现在那气质那状态,等着被她甩的男人能从泽苏排A市去。你也不观望清楚,就这么问了?‘你有男朋友么’,大哥,这他妈跟表白有什么区别?”

      “放心,暂时还没有成为小三的迹象,她没男朋友。”陆暮西手上把玩着装酒的玻璃杯,眼睛低垂,冷淡中带着点儿禁欲。

      周围不少女生都有些兴奋,举着酒杯开始蠢蠢欲动。

      “得,你一回来,我就又成姑娘们眼睛里的沙子了,会被自动过滤的那种。”

      搁平时,宋涛迩往这儿一坐也是个游刃有余的香饽饽,可这会儿,在这么多姑娘明目张胆的目光里,他愣是感觉出几分被群狼环伺的不自在,他默默挪了挪屁股,感叹道,“您可真是厉害,这目光都快成激光了,还能这么泰然自若呢。”

      闻言,陆暮西这才把目光从杯子上移开。

      他蛮不在乎地往周围环视一眼,很快便悠悠地把眼神收回来,目光划过宋涛迩脸上的时候,他又突然顿住,那是宋涛迩熟悉的表情——不怀好意。

      果然,下一秒,还没等宋涛迩反应过来,陆暮西倏然弯唇朝他一笑,笑的时候还暧昧地眨了下眼。

      客观来讲,在陌生人眼里,光看长相,陆暮西算是冰山那挂的,这么一笑,整个就是微风拂来,冰山融化,春暖花开的状态,反差感很强,怎么看怎么惊艳。

      好看是好看,宋涛迩承认,但是!!!!!

      大哥,你为什么要朝着我笑啊!!!!

      宋涛迩用仅剩的稳重在心里狂吠。

      哥们是直男!!!钢筋做的那种!!!!

      在他内心狂吠的间隙,周围的美女石化了片刻,她们脸上个个五彩缤纷,惊悚,震撼,遗憾,可惜,应有尽有。但最后,都悻悻地作鸟兽散,纷纷放弃了自己的征服计划。

      宋涛迩已经非常精准地领会到了美女们脸上的表情——可惜了,好看男人果然没直的。

      他生无可恋道:“大哥,你这样,我酒吧小王子还怎么接着混?”

      “你不是说人家的目光是激光?我怕你被烧穿了,来帮你一把,你还不领情?”陆暮西脸上没有多少愧疚,自顾自地喝着自己的酒。

      “你是该找个人治治你了。”,事已至此,宋涛迩只能放弃挣扎接受现实,但又有点儿不甘心,挑事儿地说道,“你凭什么确定人家林度现在还喜欢你?你懂什么叫十年吗?十年,我前女友都快能凑够一个足球队了。”

      “不确定。”陆暮西想起那天林度的表情,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不能像当年那样,只靠一段从学校到度南巷的路就轻而易举地观察到她在想什么了。

      或许那时候也不是轻而易举,只是因为太熟悉了,林度从来不会故意隐藏心思去让身边的人猜。那样不够坦诚,她不喜欢。

      但这些都不重要,陆暮西说道:“我知道我喜欢她就够了。”

      这么些年已经实现年少梦想,万花丛中过的宋涛迩在感情这方面持有的态度相当理智,他忍不住问道:“你真的确定你现在这么做是因为还喜欢她,而不是因为想弥补遗憾?”

      白月光的迷惑性,同为男人的宋涛迩深有感触,他很怀疑陆暮西真的想清楚了吗。

      陆暮西被灌入喉咙的酒刺激得眯了眯眼:“说实话,今天见到她之前我还没想明白,但现在,我很清楚我在做什么。”

      宋涛迩看了他半响,老父亲似的,欣慰地笑了:“想清楚了就好。兄弟我可太想念你现在这个……,唉,我一时想不来个高大上的词儿。反正就是,这种有目标就立马行动的状态。高中那会儿看你磨磨唧唧,死都不表白,我快憋死了你知道吗?现在这个才是你嘛……”

      宋涛迩一直清楚,从小到大,陆暮西一直没有他面上看上去那么无害,如果不是那年发生的事情太多,以陆暮西的性格,虽然嘴上不说,但他想得到的东西,肯定会用尽一切手段。

      只能说是天意弄人啊。

      偏偏那年是他最无能为力的一年,连自己的去留都决定不了,又谈什么其他。

      林度工作的这些年到处换地方住,他没少被陆暮西差使着去旁敲侧击问地址,年年问他理由,年年都说是送生日礼物。

      说他渣男吧,人家年年送礼物,一送就是十年。说他纯情吧,明明已经各奔东西不怎么联系了,又年年送礼物提醒人家姑娘有这么个人。

      他这点儿心思太明显,前几年宋涛迩还吐槽他来着,但他从来没想到,吐槽着吐槽着,竟然也这么些年过去了。

      “你从小就执念深。”,兴许是年纪大了,宋涛迩想着想着,忍不住就着酒意老生常谈地开始感叹,“幸好啊……”

      幸好什么呢?

      幸好一切都还来得及,幸好老天爷眷顾有执念的人。

      两人喝完酒,陆暮西打车回了家。

      他租的公寓管理很不错,到处都井井有条,因为太过井井有条了,反而显得十分安静,跟度南巷的热闹简直截然相反。

      他坐在沙发上,窗外是公寓宣传中引以为傲的“豪华夜景”,看了看,只觉得索然无味。

      他想起来那天。

      也是工作完回到家后,他正倚在窗边喝酒。

      外面十年如一日的灯红酒绿,车水马龙,他默默看了会儿索然无味的夜景,突然鬼使神差地放下杯子,转身就去了度南巷。

      从回国的那天起,他就一直知道林度在泽苏,但迟迟没去找她。

      因为他也不确定,自己现在对她到底是什么感觉。

      宋涛迩说的对,十年,都够一个人谈一足球队的恋爱了,他又凭什么确定自己不是记忆的滤镜在作祟呢?

      等到了度南巷他才回过神来,愣了好久,也不知道去哪儿,就随便在巷子里走着。

      那家花店像是时间的漏网之鱼,看起来跟十年前几乎没什么分别。

      路过逢春的时候,心里也不知道怎么,突然重重一跳,还以为是因为最近加班太猛,结果一转头,就看见林度正仰着头,朝月亮举着朵花看。

      她穿着条素色裙子,踩着拖鞋,明晃晃地成为了他的视觉中心。这是他的第一印象。

      她的头发比以前短了。这是他的第二印象。

      她在笑,他似乎也跟着笑了。这是他的第三印象。

      他下意识看了眼逢春门口的牌子,接着心想,真是胜却人间无数啊。

      这是他对那天所有的总结。

      林度的裙角在风中飘摇,恍然间,仿佛回到在小卖铺门口初见的那天,数年间无数的四季都被抹平忽略,只剩那时和此刻,两个夏天越过重重时空相连,成为一整个,没有尽头的夏天。

      陆暮西站在原地,任凭晚风摇曳树梢。

      心里像是有什么尘埃落定了一样。

      他发现自己还是,一见到她就没有理由地高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1章 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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