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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不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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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这么直接的?”被工作荼毒已久,生活已经平淡如水的余斯清听到这,狠狠震撼了一把,“然后呢?然后呢?”
“然后?”林度坐在余斯清家,抱着抱枕,扫了她一眼,想起那天略显狼狈的自己,心里有点儿郁闷。
虽然林度看起来比较随和好相处,但本质上还是差点儿意思,这点就具体表现在——她不是个喜欢在交往中占下风的人。
所以即便她看了很多写总裁与娇妻的小说,但在现实中,她也很讨厌被异性随便撩两句就方寸大乱的情节——她不喜欢被拿捏,再准确一点,应该是不喜欢那种没有主动权的感觉。
毕竟她看的那些洗脑文艺作品,大都是用来给自己麻木的大脑加点料的,并不是真的用来做生活指导的。
然而,那天,陆暮西措不及防地问出那个问题时,她竟然手足无措地哑口无言了半响——这对她来说,是一个典型的“占下风”的场景。
在成年人的世界里,一个男人,既不是gay,又不是在作为hr面试,这么认真地问一个女生“你有男朋友么”,这几乎就是一句变相的“我可以追求你吗?”。
虽说林度有些缺心眼,但这点还是知道的——更何况,陆暮西的态度没有给她一丝丝质疑的空间,明晃晃地在脸上写着“我就是那个意思”。
那晚,度南巷的风旁若无人地吹,她不知道愣了多久,才慢慢撩了撩被吹乱的头发,茫然又疑惑地回道,“没有?”
至于为什么这句话的尾音逐渐变成了一个问句,事后她仔细地剖析了一下,其实主要是因为震惊。
曾经沧海难为水,即便十年前他们曾经彼此欣赏过,爱慕过,但那都是十年前的事情了。林度搞不清陆暮西是出于什么心态问出了那句话,是执念,或是遗憾?
这是其一。
另外,不管是在过去的相处中,还是依林度对陆暮西的印象,这么主动出击,都不太像是他的作风,太直白。
直白到……她有点儿招架不住。
林度条理清晰地将心路历程剖开,余斯清听完,唇角没忍住抽了抽:“所以你想说,你手足无措是因为你觉得自己占了下风?”
“这个原因起码占百分之八十吧。”林度可疑地一顿,想了想,还是坦诚道,“……但我承认,确实有百分之二十的不太好讲的成分。”
两人坐在余斯清家客厅的地毯上,面前摆着张小桌,上面放着几瓶不同品类的酒。
余斯清酒量好,冰块兑着威士忌就能干喝。听了林度那句不清不楚的“不好讲的成分”,她含着一小口酒笑了笑:“什么不好讲,三十岁心动也不丢人啊。”
“我从来没觉得心动丢人啊,也没觉得三十岁丢人,我以前其实还一直挺期盼三十岁的。”,接近三十岁的林度唯一没变的东西可能就是对自己坦然,她“豪横”地喝了口杯子里的米酒,眯着眼睛笑了笑,“那时候我觉得年龄跟其他外在的东西都是成正比的——三十岁一定会成为女精英,而女精英就一定会踩着高跟鞋化着妆在职场游刃有余地穿梭,能踩着高跟鞋在职场穿梭了就一定知道自己喜欢干什么了。你懂吧,那种感觉大概就仿佛,年龄有了,就什么都有了一样。”
林度笑着放下杯子,指了指余斯清,又指了指自己:“你看,咱们马上三十岁了,既讨厌化妆,又讨厌高跟鞋。整天脑子里想的事好像跟高中也没什么大区别,就是从担心学习变成担心工作和钱了……”
就在这时,余斯清突然举着杯子开始乐,乐了半天,愣是把林度后面的话给笑没了。她杯子还在颤抖,克制了一会儿才说:“度啊,那这点你比我还是差了点。我小学的时候觉得初中生可牛逼,初中的时候觉得高中生可牛逼,所以当我成为一个高中生还天天对着弱智笑话笑得停不下来的时候,我就明白了,我八十岁应该还是这弱智样。”
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六十岁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我们总加具太多想象在年龄身上,不论是自己的年龄还是别人的,好像三十岁就一定会成熟知性不苟言笑,到了五六十岁抢第一班公交车去排队抢鸡蛋就会一跃成为基因本能,所以自然而然,七十岁就一定会靠着代代相传的肌肉记忆在广场里举着扇子跳舞。
其实不然,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从来与年龄无关。
就像汤林和从十八岁就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而二十九岁的林度依旧觉得梦想两个字简直遥不可及。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林度琢磨了一会儿,说道,“大师,你怎么不早点儿来开悟开悟我。”
“我以为大家都知道呢。”余斯清不以为意地拉回话题,“说心动的事儿呢,你跟我扯什么哲理。”
“你有点耐心,我之前那是在铺垫好吧。”,林度长舒一口气,鼻腔里都是淡淡的酒味儿,“有些东西到三十岁都变不了,但感情很明显不在其中。”
她用下巴点了点桌上的酒杯,意有所指道:“我以前连带酒精的饮料都不碰,现在已经能三天两头跟你喝点儿了。感情这东西,应该比酒量还善变吧。所以,就算是有百分之二十的心动,可能更多的是对曾经的那个陆暮西。……甚至那百分之二十里,气氛与回忆的加持或许还要远远大于真实的心动。”
“我天。”余斯清职业病发作,下班听听八卦还要捋逻辑,简直让她一个头两个大,“你心动一下还要按点分析?那你高中到底是怎么确定自己喜欢上他的?也是靠分析?照这么分析还能喜欢上,我真的要再一次高看陆暮西在你心目中的分量了。”
“我当年确实分析过啊,这好像是我生下来自带的条件反射。”林度想了想,乐了出来,“不瞒你说,每次有人跟我表白的时候,我总是在想,我要朋友有朋友,要学习有学习,要美貌有美貌,现在工作也还行,不缺钱。我到底有什么理由要跟别人谈恋爱?图什么?仔细想想,这么多年我没谈上恋爱,真是多亏了我这套条件反射。”
“你想得非常有道理。”,余斯清听得连连点头,举着酒杯隔空敬了林度一杯,“那当年陆暮西到底是靠哪一点在你重重分析中取胜的?”
林度顿了顿,垂下眼思考。
“我得好好想想。”她举着酒杯,思绪有些飘远。
跟余斯清相反,她不是个全凭感觉做事的人,所以做什么事情之前,林度都得给自己寻找一个正当理由。
这个正当理由会作为一个开始的标签,又或者,更像是一声起跑前的鸣枪。
确定理由,就代表枪声响起,站在跑道上犹豫不决的林度会在这时摒弃心中一切懦弱的杂念,不顾一切地向前奔跑,不计后果去做这件事。
当年,那声枪声响起的时刻是什么时候呢?
林度以为自己忘记了,此时记忆却又如此清晰地涌过十年茫茫,一股脑灌到眼前。
当年自从老太太进icu后,她陪了慧慧姐很久,而陆暮西除了第一天帮忙送到医院,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但那所谓的“再也没有出现过”,其实只是陆暮西想营造的,他也确实营造地很成功。
直到有一天晚上,老太太又出了情况,林度四肢冰凉地坐在铁椅子上等待,看着侧面窗户的倒影,才发现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正站在转弯处的视觉死角处,静静地看着自己。
陆暮西也不知道,那天在他看着她的时候,她后脑抵着医院的墙,也在窗户的玻璃里看了他很久。
看着他的时候,本来应该持续几个小时的惶恐不安,沮丧失落,一下从张牙舞爪的惊涛骇浪变成了温和的涓涓细流。
不可抑制的恐惧就像是有了支撑,心里那些拿来折磨自己的最坏的想象一下子偃旗息鼓,那天,林度第一次没有任何理由地赶走了心里那些所有被理智控制的“合理假设”。
她看着玻璃里安安静静插着兜的陆暮西,坚定地在心里告诉自己“老太太绝对不可能有事的。”
没有为什么,就是不可能。
“应该说是乐观或者不沮丧的勇气吧。”,林度喝得脸有些泛红,微眯着眼看向余斯清,“……喜欢,怎么也得到这种地步吧。我在被沮丧失落折磨的时候,一看到或者想到他,就坚定地相信脑子里那些最糟糕的假设都不可能倒霉地发生在我身上,即使这件事情最乐观的发展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也会相信我值得那百分之一。怎么也得这样,才算是喜欢吧。”
“但是啊。”林度朦胧着双眼,看向一旁巨大的玻璃窗,上面映着的自己好像已经开始有些陌生,她轻声叹息,“……我已经不确定,他还是那个我一想到就没那么沮丧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