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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周与时一直觉得,考官是为了救国救民。
      元和五年的时候,他出生在一对农民家里。
      那对农民无名无姓,已经到了连饭都吃不起的程度。于是他们把刚出生的娃娃卖给了人牙子。刚刚生下孩子的母亲用二两碎银换走了自己年幼的儿子,在她的脸上反而脸上看不到一丝悲伤。
      这并不是枉为人母,而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在政府这样的压迫中,孩子就算留在她的手里也没有办法将其健康的抚养长大,甚至如果带着这个孩子,连身为母亲的她自己,可能都无法活下去了。
      所以将其卖给人牙子,然后不管不问,便是她现在最好的选择。
      至于愧疚和担心,总归是要排在生存后面的。
      幸运的是,周与时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被放进黑煤矿里做苦力,或是进入黑砖坊填一辈子的柴火。
      人牙子抱着年幼的周与时的时候,在路上遇到了周先生。
      彼时的周先生还是村里最负盛名的私塾先生,村里的大户人家都争着抢着要给自己的孩子送进周先生的学堂。
      那时的周与时安安静静地躺在人牙子臂弯里,不哭不闹,乍一看还以为是他自己的小孩。
      不过也是奇怪,在长街上经过那么多人,周与时都没什么反应,只有擦过周先生青色的长衫时,突然哭闹起来。
      人牙子不会哄孩子,狠狠掐了他大腿一把,没想到小孩子哭得更欢了,扯着嗓子大声嚎啕。街上的人或多或少地对着他投来些好奇的目光,又很快淡漠地收了回去。
      他松了口气,把年幼的周与时揽进斗篷里,刚准备继续走,却被周先生厉声喝住:“站住!”
      人牙子是个色厉内荏的家伙,听到这声当头棒喝,只想着赶紧溜之大吉,保命重要。然而这时周先生已经站在了他的身前,目光炯炯,怒斥道:“这孩子是你的吗?”
      “是…当然是!”他不想和周先生过多纠缠,正欲躲开他走为上计,却发现官府的人已经追过来了----周先生在镇里声望极高,已经看出来怎么回事的人替他找了官府。
      最后的结果是,人牙子被官府捉去下了狱,而这个孩子,无人领养。
      在这个自己每天都食不果腹的年代,没人愿意去领养一个尚在年幼无法成为劳动力的孩子。
      而如果没有人领养 ,那么这个孩子的结局,毫无疑问是死亡。
      于是周先生把他抱回了自己的家,用小米汤一点点喂他。
      天命之年仍然未婚的周先生从没带过孩子,每每他一哭,周先生便手忙脚乱地找米汤给他喂----虽然不全是饿哭的,但这份精神实在令人感佩。
      闲下来的时候,周先生会坐下翻着家里陈旧古朴的书,每篇残页都带着满满的书香气。
      在登记户籍的时候,周先生给他定名为“与时”。
      周先生与其他教书的老先生完全不同。他虽然也讲四书五经,教问艺对策,但是他讲求与时俱进,总会在里面掺些“私货”----也就是他自己的理解。
      他一边厌恶现在的科举制度,觉得这些东西都是些脑子空洞、眼高手低的人写的,一边又对每一个来他这里学习的学生寄予厚望,把自己的毕生所学都传授出去,希望他们能改变现状。
      可现实哪有这么容易呢。
      所以“与时”,指的是周老先生的心愿。
      他希望周与时能做到真正的与时俱进,而不是和其他学生一样因循守旧。
      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极端的利己主义者,所以周先生教出的考的还算可以的学生,几乎没有一个人来看过他。那些人在考上各地的官员以后,携着父母亲戚,有些还带着自己的妻子,送去昂贵的拜师礼,拜入当地的“名师”门下。虽然那些人的水平可能还不如周先生,但是最起码对外有一个极响亮的名声。
      所以周先生虽然在小镇声望很高,却几乎从未有过一个考出去的学生回来拜访他。
      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也都知道周先生这里教出过不少好苗子。
      不过他并不在意这些,能有他和周与时一口饭吃,对于他这种穷书生,就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
      周先生也并不很遵循当地的习俗----这一点,或者说不止这一点上,他和叶老头像得很。他在周与时三岁的时候,就给他起了表字。
      周揽月。
      举手揽月华,步虚声不闻。

      周与时是被书香气熏陶着慢慢成长的。
      但是他和传统文人家庭的孩子不一样。准确来说,他没有古板文人身上的酸腐气息,只是有些不同寻常的超脱于世俗的气质,清雅而高洁,但又以自己的形式绽放着,像幽深山谷里盛开的兰花。
      他天生性格便沉稳安宁,从小到大几乎没闹出过什么事,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背书,这种气质混在一群闹腾腾的小孩子里便显得有些鹤立鸡群。
      他不愿陪着那些小孩子一起闹,那些小孩子也怕他,总离他远远的。
      因此,在周与时十四岁之前,他是没什么朋友的。
      有时间便背书,吟诗作对,帮着周先生劈柴烧火,做饭洗碗。
      这便是周与时生活的全部。
      并不像一个少年郎,相反地,有些垂垂老矣的感觉,似乎他的整个世界都是灰白的,没有一点少年人该有的鲜艳颜色,更遑论像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这样的年轻气盛、血气方刚。
      最起码在遇到叶清琼之前,他是寂寥而缄默的。
      可是叶清琼似乎和他完全相反。他明艳、鲜妍,性格跳脱又不着边际,精力旺盛,总能给他的身边人也激起不同寻常的热情来。
      当灰白的世界染上色彩之时,大雾就会散去,而雾的尽头,总有着万家灯火,星星点点,又汇聚成无数人生命的长河。
      那条长河永远地悬在周与时生命的上空。
      而那些东西,并不能简单地称为“爱”。
      对于周与时来说,那是比爱更赤诚、更热烈的东西,包裹着从古至今无数人的热忱,又深寂而沉静。
      并非儿女私情、家长里短。
      也非誓海盟山、生死相伴。
      那是他对这一片土地的赤胆忠心,满含着他一腔热血的救国热情。
      初出茅庐的少年近乎疯狂地渴望着能用自己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光芒,也要照亮更多的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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