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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Chapter 15 ...


  •   结果是根本不存在有“淡出”这回事——真是见了鬼了。即便是喝了点酒,你本意也无非是“点到为止”,然而眼前这个海贼头子——他却一副要和你吻到“至死方休”的架势。简直教人疑心他对你的确是有些执念在身上的——怎么说呢,给人的感觉是你在他的心上已经很“长远”了,是他念兹在兹,求而不得的这么一个人。想到这里你骤然清醒——原来他真的有那么在意那个黑胡子啊,出于和这人较劲,会把“力比多”投注到世人眼中疑似是“他的女人”身上。毕竟……除此以外,系统显示原主的记忆里可以说同他鲜有交集。

      没办法,你正是在这一时,再度发现自己是个无可救药的、浅薄鄙俗的现代人——在于一切表面的“深情”都是可以被解构的、所有符号意义都是可易置的,而情感的强度无非取决于它被压抑的程度——这样,人们在一起、或是不在一起,都自有其可预见的“地狱”。而这个男人,他也会是这样吗?自然,表面来看,他豪情仗义,水手们平日里哪怕貌似嫌弃他,其实背地里心底无不对他交口称誉。但是……传闻他还是一介见习生的时候,就识得此人(黑胡子)了,而后者背亲叛友、不择手段的马基雅维利式的上位生涯,几近是对红发本人的“背反”。你能在同一时间占尽所有的人心吗?至少在这个世界上……罗杰有罗杰的道路,洛克斯亦然。那些愿同洛克斯沆瀣一气的,肯定不会甘心诚服于罗杰。也不能就此说,所谓的“恶人”与“恶人”之间,是全没真情实感可言的。拉非特、范·奥卡、芝沙斯·巴沙斯、雨之希留,这些从推进城一路追随黑胡子过来的“罪犯”,他们自有自己的生态——“在维持这种普遍的恶之中,所有人都坏,并以坏为王”。洛克斯也好,黑胡子也好,他们的手下是能get√到首领这种无恶不作的残暴魅力的,尽管他们也纷纷更想着取而代之。与之相比,红发这样的人,其所到之处,想来很快能收揽大多数的人心(因为人皆有惰性,且人心是“软弱”的),但势必也有人抵死不买账的——而那部分人,他们身上或多或少有洛克斯和黑胡子的影子:安居于一个无常、无序的血腥世界并受其滋养;欣慰于每个人都提前做好了背叛的打算,并且自身更是如此;篡取力量,有时又难免遭力量所反噬;没有同伴,只有同类……

      之于这帮人而言,如红发这样的海贼生涯恐怕形同“过家家”吧——只不过是仗着自身怪物般的强力,任性地庇佑目力所及的那些人们——其中一些乃至弱小得无可救药……

      至于,女人——以经验论,多数女人通常是不大能抗拒红发这种男人的。其实总体算得上太平的年代,这种人想来其实也还好——是个帅哥而已,而女性在这方面的口味其实不一而足,是没法被单个某种“类型”给全盘收编的。但是到了眼下这样朝不保夕的时世,你不得不承认对于绝大多数而言,强者所带来的安全感其实空前放大了。这么一来,哪怕之于很多“理想型”与此相去甚远的人来说,这种看似稳妥易得的安全感都胜似”理想型”——没办法,人皆是贪生怕死,趋利避害的。

      可是,你很清楚,同为女人,旁人再是觉得匪夷所思也好,迷恋黑胡子这一口的,从来都是有的。毕竟“多样性”是生物基因的法则——一个像他这般不择手段,敢于一条道走到黑的人,其实也是部分女性“慕强”的专属对象,并且在这部分人看来:他者的仁义不过是软弱的表征,而冷漠、自私和掠夺反倒是高价值的体现,善解人意和同理心被视为典型的弱者特质(比如别人对其愈好,便愈是被目为价值低下)。人们当然可以把这些人一律打作是“人类从野蛮步出文明,部分没进化好的标志”。可谁又能说得清“演化”的真义呢?究竟人类整体会走到哪一步境地?届时又是何种特质会占优并短暂存留?

      这一时,你难免想到尼采所言:“在生命的场域里,道德又能算得了什么?”

      或许在红发海贼团众眼中,原主一度就是个这样冥顽不灵的女人——黑胡子身上常人避之不及的东西,在她是难以自拔。有时想想也有趣,像红发船长这样的男人,所到之处,男女老少,无不风靡——你也亲眼得见过那些幸蒙得救的少男少女对他溢于言表的崇拜和喜爱。可饶是他魅力再大,再是老少咸宜,有可能之于原主那样的女人,她就是不买账(废话,她都好黑胡子那一口了……)。

      你这时饶有兴味想到马雅可夫斯基的女性友人在信件中的坦言:“忠于他,爱他的人数不胜数。”她如是写道:“但他的灵魂中住着一个贪得无厌的贼,那个贼想要让所有原本不买账的人来朝他的圣,那个不曾到访过的人前来,那个他以为不爱他的来爱他——所以之于他而言,向他表忠心、宣誓爱他的男男女女,只是大海中的一滴水。”

      若如是,那么之于无视他过分招摇的人格魅力,而是转而对黑胡子搞“邪典崇拜”的原主,他想必一直以来很是惦记吧(尤其是像他这样早就习惯了美丽的女人对他青眼有加)。你兀自阴暗地、幸灾乐祸地这样忖度着,却突然发现这个吻被深入了下去——在他那里却是如此忘我地汲取,从唇吻到下巴、再到脖颈、一直蔓延到你衣襟中露出的雪白的胸脯。

      这果真是个很会享用女人的人——并且这种天赋无师自通,正如绝佳的胃口与睡眠,大多出自先天,那些多疑抑郁体质的人怎么也羡慕不来。这人和女人相处,纯粹就是享受这种“joie de vivre”本身——一种近乎原始的爱欲,而并不在意他者的眼光。而你也观察过这人和同性船员间的相处,也是一派乐在其中的自然融洽的友爱。与之相比,那些对和异性交往再是孜孜以求,无非也只是为了方便在同性中炫耀和论资排辈;而和同性相处,嘴上兄弟情深,实际上也不过是积攒人脉和社交资本之举、从而能更好地在无尽的社会天梯上向上攀爬的许多当代直男,简直被衬成了可怜虫。这甚至不是一个道德层面上的事,在于为什么有的人可以如此享有“当下即是”的乐趣,如此是“他”自己,而有些人却永远只能活在想象中的“事成之后”,永远在“欲望他人所欲之物”、以至永不能沉浸和投入任意一刻,被剥夺“当下欢乐的权利”终身呢?

      只可惜你不相信“神创论”。假设真是那样,这便是造化最大的不公。你叹了口气,这简直,是要让人灰心自己不过是“lesser being”,是与“存在本身的乐趣”更为缘浅从而无福的“存在”,是质地与禀赋更“薄”的生命——简而言之,如果人生广义上是一本“小说”,相形之下,我们这些人不过是其中次要人物罢了。

      你打量着眼前这个怪物,很显然仅是与你肌肤相接,他就从中得到极大的乐趣,虽面色不移,但眸间沉醉的愉悦,以及擂鼓般的心跳(不亚于青春期的少年),无一不昭示着你羡慕不来的禀赋——你看着这人,心里乃至难免有些挫败——见鬼,为什么我不能这样快乐呢?我甚至还喝了不少酒,也没见我少半分思虑和忧愁。

      如果要和眼前这人同床共枕,事后无非是他得偿所愿,心满意足;而醒来后你还是那个你,心事重重。这个结局是可以想见的,你在心里盘算着。可是换个角度想,不和他上/床,我难道就没心事了吗?来到这个世上,后顾之忧总是甩也甩不掉的。从功利主义者的角度讲,一切都是为了让人生的“快乐”最大化。如果你不会因此更少,那他的“快乐”会更多又有何妨呢?你想到此处,揽着他的脖子,纵情地迎上去,并适时地在他耳边暗示他可以抱你回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5章 Chapter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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