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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4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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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若音独处惯了,情感方面寡淡,之所以照顾萨仁,并不是为讨好,想她放她一马,只是出于礼尚往来,她现在继承了原主的身体,吃穿住行都依仗萨仁,总该有所回报。
她虽然不擅长人际关系,但也做不到原主那样,不管萨仁一家对她多好,都始终瞧不起他们,觉得草原人野蛮无礼,而她来自国家的首都,又是生于书香门第,自持清高和不凡,一心想回到北城。
为了生存,她依附萨仁,一旦逃离这个荒蛮之地,原形毕露,骗走萨仁存了一辈子的积蓄。
宋若音从原主的记忆里了解到,七十年代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三四十块,而马倌一个月六十左右,收入跟这个时候兵团干部不相上下,还只是副业,狩猎才是草原每个家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一只连皮带肉的大黄羊可以卖到十几块,草原狼就更珍贵了,光是一张完整的狼皮就能卖到二十,再加上狐狸、旱獭、野兔、野猪……其他猎物,一年下来收入相当可观。
原主用萨仁多年积蓄在北城豪掷一处四合院,却把人安置在冰冷破旧的出租房里,萨仁重生回来还能信她的话,暂且饶过她,宋若音觉得她太了不起了。
草原牧民一天两餐,早上喝茶吃肉,晚上一顿主食,其他知青入乡随俗,唯有原主不愿被同化,一直坚持北城的饮食习惯,一日三餐,反正她每天不用出工,有大把的时间给自己做饭。
只是苦了宋若音,末世抢来的物资,大多都是半成品,她根本不会做饭,等到苏日娜晚上送羊肉汤面过来,宋若音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恨不得连锅带碗都吃下去。
第二天,宋若音也是被饿醒的,见萨仁还睡着,她轻手轻脚地下床,披着皮袍,一手提一只蒙靴,去包外等苏日娜送饭。
草原就是战场,养成了萨仁睡觉浅的习惯,宋若音拿皮袍,她就醒了,没做声地看着她。
不小心碰到矮方桌沿,好半天才稳住身形,呆头呆脑像一只刚下地的小羊羔,让萨仁紧抿的薄唇松了松。
到了包外,宋若音穿好蒙靴,抬头望向天边压下来的阴云,遮挡住远处尖锐的山头,让广袤的阿拉善草原更加一望无垠。
宋若音维持仰头的姿势,雪沫掉脸上,融化成水,她用双手搓了一把脸,真是清凉又爽快。
她揉了揉酸疼的脖颈,转头看向乌仁图雅蒙古包的方向。
白毛风都过去三天了,还是看不到任何转暖的迹象,乌仁图娅家的铁皮烟囱也打不起精神,喷出的烟雾有气无力,一圈一圈地没等升高 ,就被雪沫打回地面。
离开饭还有段时间,宋若音百无聊奈,准备找点事干打发时间,蹑手蹑脚折回包里,拿了几块昨天吃剩下的手把肉骨头,再出来,萨仁养的两只看家护圈的大狗立马扑过来。
萨仁平时不在家,都是原主代养,但原主不喜欢这里的一切,包括眼前这两只草原狗,往常喂食都会手拿赶牛棒,稍有造次免不了一顿暴揍,今天手里只有肉骨头,两只大狗格外热情。
对换过芯子的宋若音,两只大狗并未察出异样,其中一只是蒙古獒犬,眉上有一对黄色对称斑块,体大毛厚,外形很像狮子,萨仁因此给它取名叫阿尔斯郎,意为“狮子”,阿尔斯郎猎性极强,是萨仁打猎的好帮手。
萨仁因为亡夫是“狼孩”的缘故,回到牧场后,基本不会参加打狼围猎,宋若音就更没那本事了,为不浪费这么好的猎犬,哈达每年冬初都会把阿尔斯郎借走,阿尔斯郎也不负众望必有所收获,给家里添一两张狼皮筒子,挂在包前的空地里迎风招展,阿尔斯郎也因此名声在外,是白音公社公认的杀狼好狗。
另一条大狗是鞑子犬,体型也大,但脑袋瓜不够灵光,所以又叫大而笨,因为性格比较温顺,萨仁想说养一只给宋若音解闷。
刚出生一个月就被抱回来,一直跟着阿尔斯郎长大,慢慢地竟然学会了对方打猎的绝技,比一般鞑子犬凶猛得多,虽然打不了狼,却是猎狐的高手,萨仁常戴的那顶狐皮草原帽,就是刚刚第一次狩猎成果所制。
刚刚是萨仁家鞑子犬的名字,是帅的意思。
阿尔斯郎站起来,体长比宋若音还高,前爪搭在她肩膀上,不断地舔舐她的下巴,刚刚错失先机,退而求其次,伸着脖子,将脑袋钻进宋若音宽大的袖口,拱来拱去的同时,尾巴左右狂摇。
宋若音险些被扑到地上,连忙将肉骨头扔出去,两只大狗抢到后,往她脚边左右趴一只,阿尔斯郎动作更快,它用前爪竖起大骨棒,歪着脑袋发狠地啃咬,发出清脆的嘎吱响声,刚刚紧随其后,吃相和阿尔斯郎如出一辙,最后连骨带肉一并吞进肚子。
宋若音蹲在地上,两只手抱住小腿,下巴搁在膝盖上,看它们啃骨头很香的样子,馋得她直咽口水。
喂完狗,宋若音就地坐下,两只大狗依偎在她身边,她一只手伸进阿尔斯郎前腿的腋下,另一只手搂住刚刚的脖子,大狗吃完肉骨头,皮毛很快产生热气,宋若音跟着暖和起来,时不时去焐它俩冰冷的鼻子,两只大狗会迎着她的手掌,在她手心蹭来蹭去,尾巴也越摇越欢乐。
天色渐亮,阴云逐渐散去,视线越来越开阔,远处一个身穿旧彩皮袄的蒙古女人骑着一匹驮着东西的大马,从东边的草甸一路狂奔而来,对方也看到了她,随即踩着马镫,大胆地站起身来,挥动马鞭子和她打招呼。
近了,宋若音看清对方的脸,原来不是蒙古女人,而是三年前和她分到一个小组的许玲玲。
许玲玲老家是东北的,性情养得豪放,不拘小节,身体素质也好,个头和萨仁差不多,一米七二左右,但体重超对方二十斤,肩宽膀子粗,再穿上蒙袍,如果不是胸前垂着两大又粗又黑的麻花辫,宋若音保准认成蒙族汉子。
羊群自行停在东北边的草坡上,用蹄子刨吃雪下第一茬草芽,这片草质不错,许玲玲不担心它们走远,骑到宋若音前面,大青马一停下,两只大狗一拥而上,冲着许玲玲摇尾巴。
许玲玲在萨仁家住的两年,跟阿尔斯郎和刚刚混得相当熟,跳下马就耍到了一起。
宋若音看到马鞍后面栓了一只哈萨克羊,摔断了脖子,软哒哒地搭在半空,哈萨克羊疼得眼眶里噙满了泪水,哀求地望着她,嘴里发出虚弱的咩咩叫声。
许玲玲逗完狗,用手指向羊群,发出两声“啾”的口令,阿尔斯郎和刚刚立即奔向羊群所在的草坡,虽然萨仁是马倌,宋若音常年停工在家,它们不用像其他蒙古包的大狗每天放牧下夜,但草原狗仿佛天生自带放牧和狩猎技能。
许玲玲将大青马栓上牛皮马绊子,摸着哈萨克羊的头对宋若音说:“场部兽医已经检查过了,说是救不过来了,趁着还有口气,送它去长生天,早解脱早投胎。”
哈萨克羊,因有着一个滚圆而肥大的尾巴,又名大尾羊,以肉脂鲜香无膻味而著称,而生在阿拉善草原的大尾羊,吃最好的草喝最好的水长大,尤其是活着宰杀的大尾羊,简直是极品羊肉中的极品。
一只成年大尾羊体重大概在七十到一百斤,大青马驮了一路,被压得很烦躁,不停地刨蹄,鼻孔奔着粗气。
许玲玲解开鞍皮,刚要开口让宋若音搭把手和她一块把大尾羊抬下去,一只白皙的细手就伸了过来,像拎小鸡仔似的,把大尾羊从马鞍上拎了下去。
许玲玲眼睛瞪大如铜铃,昨天放牧偶遇李先学,听他提及宋若音学会了骑马,就已经够吃惊了,没想到力气也变这么大,以前连一桶奶都提不起。
许玲玲像看到了西洋景,一边围着宋若音打转,一边发出夸张的惊叹:“天老爷呀,这还是俺认识的那个娇娇大小姐宋若音老妹儿吗?”
萨仁闻声出来,许玲玲立马将宋若音的力大如牛,手舞足蹈跟对方描述一遍,麻花辫甩萨仁脸上,“老师,敢信吗?”
萨仁不好解释,拿出纸和笔转移话题:【先把羊杀了,别让血淤在肉里,不好吃,你们谁动手?】
许玲玲从靴筒里抽出蒙古刀递给萨仁,找理由道:“从小养大,有感情了,下不了手,还是老师杀吧,俺给您打下手。”
草原三岁孩童就敢活扒兔皮,萨仁已经不知道杀了多少家畜和猎物,这跟人性善恶没关系,畜群生前,牧民精心伺候,为护它们跟狼斗跟大自然拼,而且牧民信奉天地万物皆有灵,在杀生的时候,会将它们的头朝向长生天,让它们可以祈祷来生不做牲口,投胎为人,而杀生人是在帮助它们走完最后行程,换来全新历程,这样一来,杀生人也就不会有负罪感,
生命永无止境,萨仁接过刀。
“额吉有伤在身,还是我来吧。”宋若音行动派,从萨仁手里将刀抽走。
“不是,老妹儿,有没有搞错?你要杀羊?”许玲玲长得身强体壮,一张脸蛋却十分清秀,震惊得眼睛再睁大,光看脸,像一只受惊的小鹿,说话也结巴了,“你,你不是羊奶都不敢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