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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三节 龙之子•赌徒 ...

  •   从红土历一九七八年末到七九年初,在龙神教会的主持下,一场以寻找龙之子为主题的大规模平民选秀运动在美利沙王国的土地上轰轰烈烈的拉开了序幕。
      从最东方的朗伦山脉到最西面的布尔兰萨荒漠,从最北方的摩曼冰原到最南方的库勒群岛,无数的“龙之子”候选人如雨后春笋般蓬勃涌现,这场选秀旋风不仅席卷了整个美利沙王国的土地,也波及了邻近的凯迪亚等数个王国,整个红土大陆都在为这次选秀运动而疯狂。
      无数被人们称之为“龙之探”的神职人员,被龙神教会秘密派往全国各地,他们肩负着一个同样的任务——对民间不断涌现的那些疑似“龙之子”的人进行最初步的遴选。
      初选合格的,将会被列入“龙之子”的待选人,他们身家档案,将会在第一时间被送到三位红衣主教的办公桌上,由他们共同完成最严苛的鉴别。
      到七九年的第一个月份结束的时候,曾有三个人意外通过了初选,却毫无意外的淘汰于三位红衣主教大人的火眼金睛之下。

      夜已经深了,但坎贝尔却没有丝毫的睡意。
      在他面前的办公桌上,放着一份摊开的个人档案,这份档案,属于格桑城里一个叫做“吉米”的十三岁男孩。
      坎贝尔可以对所有通过“龙之探”初选送上来的个人档案视而不见,却独独不能忽视眼前这一份。
      因为送上这份档案的人,是一位叫做“乔伊”的老教士。
      龙神教中的绝大多数人都几乎没有听过“乔伊”这个名字,但在龙神教总会的三位红衣大主教和七位蓝衣主教中,“乔伊”这个名字却是如雷贯耳。
      曾经的红衣大主教,伽西亚与坎贝尔的共同导师,全龙神教会中,唯一的一位被授予以比红色教袍更为高级的绛色教袍的顶级神教士……只是因为素来行事低调,不喜热闹,曾经风光一时的名字,如今却只为龙神教会中的极少数人所知晓。
      当然,这所谓的“极少数人”,无一不是龙神教中手握实权的“大人物”。
      以乔伊的年纪和他如今的身份,他完全可以舒舒服服的呆在金蔷薇城中,安享晚年。
      可是这位老头子却总是喜欢穿着他那身洗得早已看不出颜色的旧教袍,游历天下,神龙见首不见尾,时不时给自己的两位弟子,整出些不大不小的麻烦来。
      就像这回,这位老头子一时心血来潮,要求亲自充当什么“龙之探”,寻访下届“龙之子”的下落。
      而现在,这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太爷又扔下了一封黄色油草纸写的信、一份个人档案,以及一张裁缝铺的取衣单在他坎贝尔的办公桌上,然后飘然远循。
      黄色的油纸透着淡淡的草香味儿,纸面凹凸不平,上面还有大大小小的霉斑,坎贝尔皱皱眉,这样粗劣的纸……这老头子是从哪儿弄来的?
      和这张不堪入目的纸相比,纸上的字倒是刚劲有力,颇有几分飘逸出尘之气。
      信并不长,上面仅有寥寥数句。

      “小坎:
      为师此次北上红土荒原,寻访下任龙之子的下落,在圣伽山下的格桑城中,偶遇一位叫做吉米的少年。这个孩子不但相貌酷似小伽手绘的肖像画中之人,而且,我还亲眼看到,他认出了那只发簪。
      你知道,那只发簪,是小伽当年亲手所做的,送给辛吉娜的定情信物。小伽临去的时候,手中握着的,正就是这只发簪。红土大陆上的女子是不用发簪的,那个格桑城的少年,只是一个裁缝铺的学徒,根本不可能有机会见过这种东西。可是那个少年却跟我说,他见过这只发簪。
      现将为师在格桑城教会调查所得的该少年的档案随信奉上,望尔等慎重斟酌之。

      乔伊七九年初于格桑城”

      “他认出了那只发簪。”
      反复的看着这短短的八个字,坎贝尔眉头微皱。
      作为红衣主教,没有人比他清楚这句话的背后所代表的含义。
      或者,更准确的说,是那只发簪所代表的含义。
      龙神教相信,龙之子的灵魂是不灭的,当它不得不从一个老迈腐朽的身体离开后,就会在龙神所认定的另一个崭新的身体中,重新觉醒。
      再世为人的他或许已完全失去了前世的记忆,但他却会认得他从前用过的东西。
      那件东西,就是确认龙之子的关键信物。
      每任龙之子在临去前,都会将这件信物,牢牢的握在手中。
      正如乔伊导师在信中所提到的那样,伽西亚在去世时,手中所握的,正是这枚发簪。
      坎贝尔或许不能算一个真正的龙神信徒,但他却知道,自己这位导师,对龙神的信仰是多么的虔诚。
      和处于龙神教会顶端的绝大多数人不同,乔伊并不是一个弄权者,而是一个纯粹的神教士,一个无比虔诚的龙神信徒。
      他从不关心过问政事,只是专心修教,专心地帮助那些需要他帮助的龙神教众,也正是他的纯粹、他的虔诚,令他的修为,达到了一个所有人都无法企及的高度,造就了他在龙神教会中无以伦比的影响力。
      而正如他曾经坚定无比的相信伽西亚是真正的龙之子那样,现在,这位老太爷,把他的目光,放在了格桑城中一个叫吉米的男孩身上。

      良久,坎贝尔才将眼光从信上移开,回到桌上那本摊开的,属于那个叫做吉米的少年的档案之上。
      所谓的档案,其实只写了大半页纸,里面的字并不比乔伊那封信中的字数来得更多。
      格桑城龙神教会调查所得的,关于那个叫吉米的男孩的资料,实在是少得可怜。
      “吉米,男,一九六五年七月出生于拉玛城的贫民区,现年十三岁。父亲拉斐尔是一个商队的马夫、母亲尤佳莉是一家小餐馆的洗碗工。”
      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个毫无身世背景的普通少年。
      一路看下去,终于,一段话引起了坎贝尔的注意。
      “七八年冬,拉玛城暴雪,拉斐尔和他所在的商队在回城的路上遇到雪崩,商队人马全部遇难。尤佳莉带吉米逃往格桑城避灾,尤佳莉病死途中,吉米被格桑城一个叫维拉的裁缝收养。”
      不带半点感情色彩的冷冰冰的句子,简练的描述了一个仅仅只有十三岁的少年,在短短一个月内连续失去父母双亲的惨痛经历。
      而这段话之所以引起坎贝尔的关注,并不是他对这个叫吉米的少年存有多少同情心,而是因为这段话中,所提及的两个毫不起眼的词语。
      这两个词语,一个是“七八年冬”,另一个是“格桑城”。
      看到这两个词,坎贝尔堆满了肥肉的嘴角,竟然不自禁的漾起了一双小小的酒窝。
      “七八年冬”,那是去年的冬天啊!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去年冬天,金蔷薇城中,元老院中一位尊贵的大人,因为和夫人闹了别扭,曾独自前往他位于格桑城的别院,将他安置在那里的情妇和一双私生儿女接回金蔷薇城中。
      那位大人物的正牌夫人出身名门,自也不是什么好惹的软角色,一怒之下,大闹元老院不说,最后还收拾包袱回了娘家。
      金蔷薇城中的小市民们,茶余饭后,最感兴趣的,无非就是贵族大老爷的私生活和上流社会中的各种风流韵事。这样的爆炸性新闻,他们如何会放过。
      此事在城中不胫而走,一时传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
      “去年冬天……格桑城……”坎贝尔轻声的念叨着,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并拢,轻轻的、有节奏的,敲击着桌面。

      去年冬天,一个叫做吉米的、毫无身世背景的少年,从拉玛城前往格桑城。
      去年冬天,元老院的常任元老、尊贵的康奈尔公爵因为一点小小的家务事,从金蔷薇城前往格桑城。
      去年冬天,龙之子伽西亚大人病逝,他所留下的下任龙之子的肖像画被元老院偷换。
      而元老院所换上的龙之子的肖像画上的人,恰好正是那个叫吉米的少年。
      一根看不见摸不着的链条,一点点的呈现在坎贝尔的眼前。
      合上那份档案,一抹不经意的微笑浮上那张胖胖的圆脸——去年冬天的格桑城中,应该发生了一些相当有趣的故事吧。
      元老院,哈,元老院!
      将一个毫无身世背景的平民少年推上龙之子的宝座——元老院那帮老头子们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呢?
      效仿当年的特纳克,挟天子以令诸侯?
      难道,他们以为凭元老院的力量,就可以控制得了那个少年?
      哼,那也太小看我坎贝尔了吧!

      将乔伊老太爷的信扔进火盆,看着那张黄色的油草纸在炭火中一点点的化为灰烬,将裁缝铺的取衣单整齐的叠起来贴身收藏好,又将吉米的个人档案随手放进右手的抽屉中。坎贝尔的指尖,无意中触到了档案下一封厚厚的公文,明黄色的公文封面上,“绝密”两个朱红色的大字触目惊心。
      这封公文是美利沙王国的情报系统在半个月前呈放在坎贝尔的办公桌上的。
      公文很长,内容很详尽、很细致,不过中心意思却只有一个:位于美利沙王国北部的昆沙王国,正将大肆调兵遣将,向美利沙王国的北部边境集结重兵。
      在指尖触到这封公文的那一刹那,坎贝尔的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向上扬起一个弯弯的弧度。
      哼,想打仗吗?
      谁怕谁?!
      坎贝尔并不惧怕战争,已经有十多年没再亲自提剑纵马、率军打仗的他,对于即将到来的战争,甚至有一些期待与兴奋。
      不过,如果在自己辛辛苦苦征战在外的时候,还得防着有人到自家后院放冷枪,就是另一回事儿了。
      攘外,还需先安内啊!
      现在的美利沙王国,还真是需要一个能得到各方面认可的、“名义上的”龙之子呢!
      吉米,那个少年,是叫吉米吧!
      那个能被元老院选中,又被乔伊所认定的少年,会是个什么样的少年呢?

      坎贝尔是个天生的赌徒,上次,他把自己的全部身家都押在了伽西亚的身上。
      他赢了,赢得了今日在美利沙王国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尊贵地位。
      现在,他正在考虑,是不是要把宝押在一个名叫“吉米”的少年的身上。
      这个少年,会给自己带来惊喜吗?会是怎样的惊喜呢?他有些迫不及待。
      “阿柯。”
      听到坎贝尔的召唤,一个有着一头闪闪发亮的金黄色长发和一双漂亮的尖耳朵的,身材迷人、全身赤裸的美丽小女孩,像只柔顺的小猫,从柔软的被窝中爬出来。
      “大人,被窝还没有暖好——”小女孩的声音,轻轻柔柔,甜甜软软。
      “不用了,你穿上衣服,叫人准备马车,俺们,俺和你,马上要出去。”
      “现在?”阿柯看了看窗外黑漆漆的夜色,一双湖蓝色的美丽大眼睛里呈现出一点很好看的惊讶。
      坎贝尔笑笑:“没错,就是现在。”
      “好的,大人。我马上就叫人准备。”
      “路有些远,多带几件换洗衣服。还有,叫上洛朗和朵朵。”他顿了顿,似乎若有所思,嘴角浮起一弯浅笑,“这次旅行,说不定会相当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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