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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音起 陌上花开人未识 ...

  •   “煌煌红珑,巍巍大关。一剑东来,只手擎天。
      四夷诚服,诸国来朝。威震塞上,德被红原。”

      当拓跋霜还只是个梳羊角辫的小丫头的时候,这首不知是何人所作的儿歌,便在红土荒原的风中流传。
      红土荒原,这片位于关山北麓的贫瘠土地,却养育了包括拓跋族在内的十余个民族的数百万人口。也因其横亘于大陆东南的庞大古老的红珑帝国,与西北高原上崛起的格萨王朝之间,从而成为一片兵祸动荡之地,千百年来如是。在两大帝国的夹缝中,这片土地上星落棋布的大大小小的国家和族群,生生灭灭、挣扎求存。而在这此起彼伏的战火烽烟中,在这红原上讨生活的汉子姑娘们,生命也贱如这草原上的稗草,浮沉随风,飘摇无定。
      红珑盛时投靠红珑,格萨强时依附格萨,称臣称属,朝贡和亲,所求的,不过是一时偏安。
      静三年,乱三年,人心惶惶又三年。
      和三年,战三年,动荡起伏又三年。
      战火掠夺,休养生息,循环往复,周而复始……
      十年前,格萨王朝迎来中兴,新任的格萨王弑叔杀兄,终于平定了为祸数载的王族内乱。新君即位,年轻气盛,意气风发,亲率十万铁骑,横扫红土荒原,兵逼大关,剑指红珑。
      格萨十万铁骑压境,大关城危在旦夕。
      而红珑国奉旨出关的,不过是一人,一马,一剑。
      一个不过十多岁的少年,一匹病恹恹的瘦马,一支无名的长剑。
      格萨王朝位处高原绝地,子民多以游牧逐猎为生,勇猛好斗,嗜武成性。
      以贪婪、嗜血、残暴而闻名的格萨游骑军,在红土荒原上战无不胜,攻不无克,锐不可当,成为红土荒原上大小诸国的梦魇。凡大军所过之处,城市只余残垣,山村只余焦土。
      十万铁骑兵围城下,大关城摇摇欲坠。
      没有人相信那个少年可以阻挡十万格萨铁骑的脚步。
      “螳臂挡车,不自量力。”
      作为长踞于大陆东南的古老帝国,红珑国无疑是最强大的,却也是最骄傲的,骄傲得不把全天下人放在眼中。
      于是,这一刻,所有人都在冷眼看着红珑,等着看一个天大的笑话。
      他们失望了,他们没有看到笑话,他们见证了奇迹。

      “历七四二年,格萨大军犯境,谢敛华奉召出关,游说西南十七国,共组缇骑军,大败格萨于新野,击毙格萨王于大关城下。”
      ——这是红珑史书中的一段描述。
      一剑飞渡,于乱军中取格萨王首级;合纵连横,智退格萨十万大军。
      那一年,那个令全天下为之惊艳的少年,只有十三岁。
      从此,红土荒原上的人们,牢牢记住了一个光彩照人名字——谢敛华。
      谢家有子,名曰敛华。
      一剑东来,只手擎天。
      格萨退军后,与红珑接壤的二十余个大大小小的国家,主动向红珑称臣纳贡,求红珑驻兵庇护。而红珑也以关山城为基核,建安西都护府,重军驻守,以护西北边境平安。
      安西都护府的首任都统,手握军权的边境重臣,红珑最年轻的正二品大员……所有这些灿烂夺目的光环,都笼罩在了一个仅仅只有十三岁的少年的头顶。
      似乎是出于对这个天才少年的偏爱,也许是想考较一个这个少年的能力,年轻的红珑君主给了安西都护府充分的信任和少见的特权——军国政事,一体自裁,税赋朝贡,留作自用。
      掌兵难,治世更难。
      史上不乏马背上的天才,治国却是一塌胡涂。
      但谢敛华却没有辜负君主对他的信任,更没有让那些想看他笑话的人得逞。
      自他掌安西都护府帅印的十年来,红土荒原上的诸国间再不见干戈争斗,盘踞于大关山南北的流寇马匪也尽皆一清。西去陌北、东至金陵,茶路、丝路、瓷路、盐路尽皆通畅,贸易往来不绝。他还将红珑国的各项先进生产技术引入塞北,又屯军垦田,减免赋税,赈济穷苦百姓。这十年来,红土荒原上无数新兴的城镇村落市集拔地而起,竟呈现出一派近百年来少有的繁华景象。
      在红土荒原上的人们看来,这个上天派来的少年,是他们安定生活的守护神。
      十年来,“谢敛华”这三个字,以及这三个字背后的那些传说,一直代表着草原上无数少年心中的英雄神话,也是无数草原女儿心中的青春绮梦。
      而拓跋霜,也正是听着这些传说长大的,视谢敛华为心中偶像的无数草原女儿中的一个。
      世事难料,谁能想到十多年后的今日,她拓跋霜竟然有缘与这位心仪神往已久的传说中的人物,有一段生命的交集?
      欲往金陵,必经大关。
      身为拓跋公主,欲和亲红珑,借道大关城,又岂能不拜见谢帅?!
      如果传言属实的话,这位独撑塞上,世人景仰的谢公,今年该还只二十又三吧?
      风华正茂的少年,传说中的英雄统帅,该有着怎样的一份飞扬的意气,一份傲然不羁的风骨?

      大关城北去七十里,龙泉驿。
      龙泉驿起初不过是间小小的驿馆,因馆中天井处有一个名曰“龙泉”的泉眼,故而得名。战事平息后,又经历了这些年的休养生息,红土荒原上人口激增,塞上诸国间的往来的客商旅人日渐增多,集贸交易也日显繁盛,而龙泉驿作为商旅们取道大关城前往红珑的一处歇脚之所,生意日渐兴隆。
      人多了,要吃,要住,要生活,要休闲享乐,一个龙泉驿是应付不来的,于是在龙泉驿的周边便多了茶馆酒肆。红珑的丝茶,塞上的烈马,无数各形各色的货物往来于此,一些客商干脆就地进行货品的交换买卖,于是龙泉驿的附近,商铺银号开始林立……如今的龙泉驿,已成了大关城北的一处重要的货物集散与交通枢纽之地,一派热闹繁华。
      唯一不变的,是镇子的最中心,那座名为“龙泉驿”的驿馆,虽说原本烫金的招牌早已被塞上的风沙侵蚀而失却了往日颜色,虽说房舍桌椅因历经了岁月的磨砺而已略显陈旧,却依旧昂然挺立,笑迎八方来客。
      时值傍晚时分,龙泉驿底楼大堂内正是高朋满座,谈笑欢声。远道而来的旅人,在这里暂时歇一歇脚,洗去一身的料峭春寒,坐下来,以龙泉水酿就的浓香烈酒,就着塞上特有的流淌着浓冽的油脂芬芳味道的烤牛羊肉,好好犒劳一下连日奔波饥肠漉漉的肠胃,实在是一件相当惬意的事情。
      大厅里的四十多张桌子此时几乎已坐满了客人,空气中弥漫着潮气、酒气、油哈气、汗气、脂粉气等种种古怪的气息。大堂一角,陌北来的胡姬正扭着水蛇一般的细腰,在胡鼓咚咚的伴奏中跳一支徜徉着西域风情的艳舞;另一边,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正闭着眼摇头晃脑的拉着胡琴,一个十余岁的小女孩正小心翼翼的和着琴律,为客人唱一支来自红珑江南水乡的俚曲。胡鼓胡琴的乐声、小女孩轻柔的歌声,混杂湮没在大堂里汉子喝酒划拳的呼喝声、女子的嬉笑怒骂声、客人们要菜要酒的吆喝呼喊声、店小二拖长了声调的应答声中……构成了一支洋溢着塞北平原独特风味的风情韵曲。
      在靠窗的一间雅座内,拓跋霜静静的看着窗外纷飞的细雨,看那绵绵密密的雨丝乱糟糟的划过彤云密布的、低得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的天,一如她自己乱糟糟的心情。驿馆中的欢愉与祥和,似乎均与她全不相关。她只是看着窗外,那双秀气的眉微微的蹙着,仿佛这一生一世的忧虑,都积压在那眉心一点。
      “霜——小姐,”宁砚有些心痛的看着拓跋霜,“窗边风大,小姐还是回屋去歇着吧,明叔和睿叔一回来,我第一时间来禀告小姐。”
      拓跋霜没有出声,只是轻轻的,却是无比坚定的,摇了摇头。
      宁砚长长的叹了口气。
      他是奉命护卫公主入塞的三位拓跋男子之一,也是三人中年纪最轻、私底下与拓跋霜最是要好的一个。
      看着面前这个打小一块儿玩大的,视之为亲妹妹般的少女眉心那抹浓得揉不开化不去的愁,宁砚只恨自己身为男儿,空有一身气力,却是无法可想、无计可施。
      自打云叔辞世的噩耗传来,这些日子,拓跋霜的清减是显然可见的。云叔、云叔,每每想到云叔,宁砚的心中便滑过一丝怅然、一声叹息。云叔是拓跋霜的父亲、也就是族长拓跋宏的结义兄弟,是霜公主的二叔,也是整个拓跋族的精神核心与支柱。云叔之于拓跋,就如同谢帅之于红珑。这个脸上总是挂着慵懒微笑的中年男子,用他那瘦弱的肩,用他手中的剑,为拓跋筑起一扇巨大的屏,将格萨人疯狂的抢掠与屠杀始终阻挡在屏障之外,为拓跋族赢来了整整二十年的安定生活。在红土荒原上的数十个国家和部族中,拓跋族是唯一不向红珑称臣纳贡、不邀谢帅的缇骑军屯兵援手的一个,只因——他们有云叔。
      云叔死了,擎天一柱,就此坍塌。
      拓跋族现在面临的,是一场足以灭顶的灾难。
      现在,力挽这场灾劫的重担,就全部压在自己面前这个年方十七的少女稚弱的肩头。
      如若红珑不肯接受和亲之议,如若谢帅不肯出兵相援,二十万拓跋子民,将在格萨人的铁蹄下泣血呻 * 吟。
      对于拓跋族人而言,云叔的死,意味着他们心中那颗指引方向的最明亮的星星的陨落,他们会悲恸,会流泪,但更多的,却是对即将面临的未知的命运的惶恐不安。
      对于拓跋霜呢?
      光线从雕花的木窗透入,在少女的面庞上镀上了一层淡淡的晕,映着少女高挺的骄傲的额,也映着她忧伤的却是空洞无神的眼。
      宁砚的心底,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叹息。
      眼前这个少女所有的快乐,所有的青春活力,似乎已随着那具身体里淌出的热血一起流尽,随着那具失去了性灵的身体一并冰冷。
      霜公主是从小跟着云叔长大的,她的武功,她的才华,她的学识,她的聪慧……都源自于云叔。而她的美丽,她的骄傲,她的快乐,她的忧伤……都只为云叔。
      这位惊才绝艳,烟视媚行,愧煞草原上无数骄骄男儿的女孩子,心中眼中,能看得上容得下的,也唯有一个云叔。
      于是,便有了及笄之日,面对草原上十多个国家和部族的王子送上的提亲喜帖,少女在自己的族长父亲、在全族长老面前一脸平静的说出的那句惊天动地的话:
      “霜儿此生,非二叔不嫁。”
      拓跋族来历渊远,虽说为生活所迫,游牧红原,但族人对血统传承与礼节纲常,历来看得极重。虽说云叔未娶,拓跋霜未嫁,虽说云叔与其父拓跋宏只是义结金兰,并无血缘关系,但二人毕竟是名义上的叔侄,拓跋霜此言,无异于乱 * 伦 * 通 * 奸,在族人眼中,实是大逆不道至及。
      拓跋霜贵为公主,此言一出,拓跋全族皆惊,一时间流言扉语,沸反盈天。为了避嫌,也为了绝了这个暗恋自己的小女孩的心中妄念,云叔主动向族长提出,自我放逐,独往九幽之地。
      九幽之地——那是拓跋这二十多年来与格萨兵火相接、争战不休的最前线。
      如果不是少女任性妄为、不分场合的胡言乱语,云叔便不会被逼无奈,独往九幽。
      如果云叔没有独往九幽,他又怎会丧生于格萨人的刀下?
      如果云叔还在,那扇护卫拓跋一族周全的屏风还在,霜公主又何需为拓跋的血脉生计,忍辱负重,求兵谢帅,和亲红珑?
      如果,如果……只是,这世间已没有如果。
      难道,这就是上苍冥冥间对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痴心妄想、出言不逊的小女孩作出的惩罚么?
      只是,对于一个仅仅只有十七岁的女孩而言,这惩罚未免来得太重,太过于残酷了!
      云叔走了,霜公主的心也走了。余下的,只是一具躯壳,用来弥补她因自己的幼稚和任性所犯下的错。
      宁砚知道,这十余天来,那方染满了云叔鲜血的薄绢,就一直贴胸珍藏于少女的心口,紧紧贴着她的心脏,即使更衣就寝,也不曾稍离。

      窗外的细雨中,街角的尽处,隐有辙辙的马蹄声传来。
      拓跋霜的眼睛亮了一下,不过这光华在她的眼中只瞬息一闪,便重归黯淡。
      宁砚微微一怔,不过旋即了然——霜公主大概以为是明叔和睿叔回来了,不过细辨蹄音,旋即察觉不是。
      拓跋儿女自小在马背上长大,对于马蹄声,自有一份天生的敏感直觉,便只听蹄音,也能分辨出马儿的品种好坏来。拓跋霜自小随云叔习武,听力触觉都是极其敏锐,再加上她天生爱马,常日与马儿厮混在一处,在这方面的天分更显出类拔萃。只是明叔和睿叔前往大关城谢帅府投送拜帖,这一去竟是五日未归,她心中焦虑企盼,失了方寸,以至于但凡有马儿从驿馆经过,她就会不自禁的想象那会不会是二位叔叔回来了。
      来的却是一辆马车,那马车在漫天风雨中缓缓前行,看不太分明,待得停到驿馆门前,宁砚细看之下,不禁哑然失笑。拉车的是一匹老得不能再老、瘦得不能再瘦的马,一身鬃毛稀稀落落,竟已脱了大半,余下的那一小半儿都雨水浇得透湿,乱糟糟的贴在身上,也看不出是什么颜色,说不出的邋遢难看。马车也旧,大约是走了很远的路,车轮车身上都满是泥污,粗帆布的篷,已经褪得看不出底色来,上面还缀着几个硕大的补丁。
      “造孽啊,这样的车,这样的马,若不是有什么急事,也不会在这样的风雨天中赶路吧?”宁砚喃喃的道。
      看着那马,拓跋霜的眼睛却再度亮了。
      “砚哥素来自负相马独到,这次恐怕走眼了。”拓跋霜的声音极轻,却是脆若银铃。
      宁砚一愣。
      “砚哥可曾注意到那马的额间,有一抹极淡的紫晕么?”
      宁砚睁大了眼凝神细看,果见那马的额间,有几缕鬃毛,现出极淡的紫色来。只是行将傍晚,又在雨中,光线极差,那鬃毛又和着泥水,混漉漉的贴在额前,他一个男子,怎及拓跋霜女儿家心思细腻,一时竟未察觉。
      “飒露紫?”宁砚不觉失声。
      “不错,正是‘飒露紫’!”拓跋霜淡淡道,“大宛名驹,存世稀珍。便是我那‘桃花骢’,神骏也不及它万一。这样的马,竟然用来拉车,却不知来的,是哪国的王孙贵胄!”
      “哈?王孙贵胄!”宁砚瞪着那车篷上的补丁,表情古怪,“哪国的王孙贵胄,会坐这样陈旧破烂的马车?”

      宁砚与拓跋霜二人在这边悄声言语,那边马车已在店前停定,马车上跳下一个少年。待看清那少年身材相貌,宁砚和拓跋霜禁不住齐齐暗赞一声。那少年不过二十出头,身材清瘦高挑,蜂腰猿臂,星目薄唇,眉目如描如画,透着一股子的说不出的清俊。宁砚自己也是帅气男儿,但和那少年一比,却不免有些自惭形秽。
      那少年从马车的驭座上跳下,却不急着进店避雨,而是回转身,向那车门处伸出一只手去。
      宁砚心中一动,就见一只极纤弱极苍白的小手,自车厢内伸出,将车门的篷布挽开半帘,接着,一个约摸十岁出头的小女孩,便从马车内探出半个身子。
      这一霎,无论是宁砚还是拓跋霜,尽皆看得呆了。
      好一个精致的瓷娃娃!
      大大的眼,细细的眉,挺挺的鼻,薄薄的唇……再配上那苍白的有些透明的肤色,配上脸颊上那两抹嫣然的晕……原来,这世上竟有生得如此漂亮的女孩儿。
      那少年原本是极俊的,可被这女孩儿一映,竟已全然失了颜色。
      使劲瞪了看得瞠目结舌的宁砚一眼,拓跋霜的笑容中透出一丝苦涩。纵是美丽骄傲如她,面对这小小女孩儿,心底里也不自禁地生出一丝嫉妒来。
      九天造化,钟灵神秀,日月光华,竟仿佛都集在这小小女孩儿的身上了。
      偏偏她生得如此的小、如此的瘦,那驭马的少年原本已是极瘦,她却更小更瘦一些,细腰若柳,双肩如削。便是这早春的细雨轻风,似乎也可将她吹到九霄之外去。那少年只是牵着她的手,轻轻一带,她的整个身子已便绵绵软软的陷入少年的怀中,少年抱着她,将她抱下马车,仿佛抱着一团柔柔的云。
      我见甚怜,我见犹怜!

      拓跋霜犹自出神,那少年却已挽了那女孩的手,踏进了驿馆的门。那少年一心顾拂女孩,掀门帘的动作甚大,一股子初春的风雨寒气便随着两人被卷入室内,坐得离门近的那几位汉子喝酒划拳正酣,突然觉得背后发冷,回头便要骂,一见二人风神,无不呆了,一个个张大了嘴,半晌说不出话来。
      这寂静竟是会传染的,大堂中原本乱哄哄喧闹无比,这少年和女孩儿进来,倒没几个人注意到。但这几个原本闹着笑着的汉子突然间这么一静,旁边坐着的人立时觉出一丝异样来,转过头来看这边发生了什么事,待得看清那少年女孩的样貌,又是人人这么一愣神儿……不过盏茶功夫,闹哄哄的大堂内竟变得鸦雀无声,落针可闻,便是那胡姬的舞,那小女孩的歌,也一齐停了下了。一时间大厅内几十号人,竟是人人都侧转身子,伸长脖子,目不转睛的看着那少年与女孩。
      那少年和女孩却似是被人看惯了的,竟是丝毫不以为意。只自顾自的牵着手向那窗边的一张空桌走去。这大厅中的几十张桌子均已坐了人,唯有拓跋霜那桌的右侧,靠窗的雅座,犹余有一张空桌。那张桌子所在的位置本是极佳,靠窗,整洁,又清静,接连进店的几拨客人起初都看上那座儿,却被店小二一一拦下,说是有贵客早已订下了。
      直至那少年已搀着那女孩坐定,店小二方才如梦初醒,苦着脸跑上前去:“小爷、小姐儿,不好意思,这座儿早有贵客订下了,二位行行好,能不能另换一桌?”
      “哦?”那少年抬头扫了一眼厅内,一脸疑惑:“你们这儿可还有别的空桌么?”
      小二哥一头的汗,“二位来得晚了些,空桌暂时没了,二位能不能屈尊,跟别的客人挤挤——”
      他见那少年年纪甚轻,长相也极斯文,本以为极好说话,谁知那少年却劈头就是一句:“如果我们不肯呢?”
      “这——”小二哥张口结舌,他不敢随便接话,只拿眼直瞅站在一边儿的掌柜。
      那掌柜执掌这龙泉驿已有多年,南来北往的客商,什么样的人没见过?他见那少年与女孩虽说容颜清俊,但衣着打扮,却甚是寒酸,二人身上都穿的是最普通的粗布麻衣,那女孩挽发的,也是一支极简单的木叉,耳上颈上腕上,竟没有一星半点的首饰,想来也不是出自什么有钱人家,便冲小二使了个眼色,微微摇了摇头。
      那小二得了掌柜的暗示,胆子顿时壮了起来,声音也高了八度,尖声怪气的道:“小店太小,接纳不起二位,还请二位另寻他处罢!”这话虽说得客气,却分明已是店大欺客,要给二人难堪了。
      那少年看了看窗外的风雨,又看了那女孩一眼,皱了皱眉,轻声道:“小二哥,不是我们不愿与别的客人同桌,只是我妹子身履宿疾,受不得半点儿油烟酒气,怕犯起病来,叨扰了别的客人。现在外面风大雨大的,你让我们上哪儿去呢?这订座儿的客人不是还没来么,我们动作快些,吃了便走,绝不会误了您接待贵客的!”他话音诚恳,最后这一句,却已迹近于哀求了。
      众人先前见那少年拒绝与人同桌,都未免觉得他傲慢,此时听他道明原委,方知他实有苦衷,再看那女孩儿娇小堪怜,人人都生出一分同情之意。
      小二哥尚迟疑不知如何应对,那掌柜的却已三步并作两步抢上前来,竖圆了眼珠子,阴阳怪气的道:“哈?说得好听,不会误了我们接待贵客!你误得起么?!要是贵客到了,却见你两个小家伙赖在这座儿上,还不坏了雅兴?!你可知道这座儿是何人订的?你可知道这座儿是什么价钱?就你二人这穷酸模样,付不付得出饭钱还是问题,去去去,别坏了我店里的生意——”竟做出了一付赶人的架势。
      这话儿极尽尖酸刻薄,众人本以为少年面薄,多半会拂袖便走,谁知那少年不怒反笑,竟自搬了张凳子,在女孩的旁边施施然坐了下来,笑嘻嘻地看着掌柜:“你不许我坐,我偏要坐,我倒要看看是谁家的贵人,这么霸道,自己迟迟不来,却偏要占着桌子不让别人坐。”
      那小二和掌柜的眉来眼去,前前后后,周围诸人均看在眼中。只觉那店家市侩,面目可憎。却没料想这少年竟然如此固执,不但强自占了位子,还说出“你不许我坐,我偏要坐”这般孩子气的无赖话来。一时间人人觉得有趣,想看那掌柜的如何收场。
      那掌柜气得够呛,一双小眼睛瞪得圆圆的,跟那少年大眼对小眼的对着,一只手指指着少年的鼻尖,“你——你——你——”地你了半天,却硬没说出一句囫囵话来。那少年却只是一脸得意的坏笑,似乎很欣赏掌柜此时脸上的表情。
      见那少年戏弄掌柜,围观的人中已有人忍不住“扑哧——”笑出了声。
      这一声笑,却把那掌柜给彻底激怒了。那掌柜也是几十岁的人了,众目睽睽之下,给一个少年如此戏弄,面子上如何挂得住,再加上这声讥笑,急怒之下,已全然忘了场合分寸,竟伸手从邻桌抓过一个酒碗,朝那少年面上丢了过去。
      少年人反应灵敏,那酒碗如何砸他得中,那少年只是本能的一闪,酒碗已擦着他身前半寸斜斜划过。
      然而就在酒碗划过他身侧的一刹那,少年却似乎想起了什么,眉头微微一皱,大叫出一声:“不好!”
      不只是那少年察觉“不好”,大堂中诸人也人人都察觉出“不好”来——那少年原是坐在那女孩身侧的,他这么一避,那酒碗没砸中他,却径直向他身后女孩的面门飞去。
      说时迟,那时快。却见那少年右足一蹬地,连人带凳的往后滑出半尺,身子平仰,使出“铁板桥”的功夫,竟追上了那疾掠的酒碗,张口一咬,将那酒碗生生的嗪在口中。
      这几个动作一气呵成,时间分寸,无不拿捏得恰到好处。眼见女孩平安无事,大家齐齐的松了一口气。但如此一来,包括那掌柜在内,人人皆看出那少年竟身负上乘武学。
      那掌柜原本是急怒攻心之下,乱了方寸,方才有此出格举动,眼前那碗要砸中女孩,心中已暗自后悔,又见到少年如此功夫,一时竟吓得脸都白了,全身发抖,说不出话来。
      那女孩显是对少年的功夫极有信心,即便是在酒碗已飞至她面前的那一刻,仍是神色如常,不闪不避。此时却狠狠的瞪了少年一眼,从他口中取过酒碗,双手捧着,恭恭敬敬递到掌柜的面前,笑吟吟的道:“掌柜伯伯莫要与我哥怄气,他这人最爱跟人开玩笑,刚才是和伯伯您闹着玩呢,我这里先代他赔个不是。”说着福了一福,才接着道,“请问掌柜伯伯,这张桌子,可是一位姓沈的客商订下的?”
      自她踏进大堂,这还是头回开口说话。
      听得她的声音,宁砚心中暗道一声“可惜”,大堂中诸人的眼中,也都不约而同的闪过一丝失望。小女孩的声音,多半应是如出谷黄莺般,清脆悦耳的。可那女孩的声音却是低沉沙哑,隐然间透着股说不出的苍桑疲惫,虽不难听,甚至还略带些磁性,却全然不似一个十来岁的孩童。
      掌柜原本惊魂未定,那女孩的笑容声音,却仿佛自有一股安定人心的魅力,将他从惊恐慌乱中拉回。他双手颤抖着,忙不迭的接过女孩手中的酒碗,口中呐呐道:“确是一位姓沈的先生订下的,不过你怎知道——”
      “请问,那位姓沈的先生,全名可是叫做——”
      说到这里,那女孩顿了一顿,踮起脚尖,一只手半掩香唇,附口到那掌柜的耳畔,悄声吐出两个字。
      诸人皆不知她说的什么,只见那掌柜点了点头,直钩钩的盯着那女孩,面色古怪。
      那女孩轻轻一笑:“那便没错了,沈伯伯与我家是故交,我们兄妹二人来这里,原是与他约了在此会面的。”说着又从袖子里掏出一枚银子,放到掌柜手上,“耽误了这半天工夫,沈伯伯想来也快到了,店里有什么现成的好菜,麻烦掌柜伯伯您选几个精致些的送上来。只不知这银子可够?”
      那枚银子足有鸡蛋大,成色极足,瞧那形状,竟是安西都护府制发的官银。别说是付几个菜钱,便是将这大堂整个包下来,只怕也够了。
      那掌柜看着那银子,眼珠子都差点儿掉了出来,忙不迭的催促小二去置办菜肴,一场风波就此平息。那女孩转身回座,却见那少年正撅着嘴,冲那掌柜的背影耸了耸肩,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儿,口中吐出四个字:“市侩小人。”
      这四个字出口,堂中又是哄笑声一片,不过那掌柜此时手中攥了那枚银子,却已是充耳不闻了。
      那女孩却悠悠地叹了口气:“你又何苦为难于他,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也是为生活所迫,这原本是怪不得他的!”
      她说了这许多话,神色间竟已极是疲惫,掩嘴轻咳起来。那少年忙递过一方绣帕,又伸手抚她背脊,助她调理顺气。那女孩咳了半晌,方才缓缓止住。宁砚眼尖,只见那方雪白的绣帕之上,隐然有殷红一点。
      那少年先前说他妹子“身履宿疾,受不得半点儿油烟酒气,怕犯起病来,叨扰了别的客人”,原来竟并非说笑,却是真的。
      这样子精致的一个女孩,却偏偏……宁砚心中感叹之余,竟无端冒出“夺天造化,必遭天谴”八个字来。

      宁砚看得尽兴,只觉那少年有趣,女孩大气,甚对自己脾胃。此时回过头来,却猛见拓跋霜神色凄惶、脸色惨白,心下不由一惊。却见拓跋霜一双明眸目不转睛的盯着那女孩,口中喃喃道:“砚哥、砚哥,你可觉得,那女孩子的声音,很像、很像——二叔?”
      宁砚见拓跋霜面色有异,不知所为何事,正自紧张,听她此言,不由啼笑皆非,柔声劝慰道:“霜小姐又在瞎想了!宁砚也知道小姐想念云叔,可是,那女孩的声音,怎么可能会与云叔的——”
      说到这里,他猛然意识到什么,心中一惊,口中的话也突然顿住。
      是的,拓跋霜说得没错,刚才自己未曾留意,现在仔细想来,那女孩的声音,竟的确是与云叔有几分相似的!
      云叔的声音也是这么低低哑哑的,透着一股磁性的韵味,透着一股安定人心奇特魅力,透着一股看破红尘世情的苍桑疲惫。
      云叔、云叔……忆起云叔的神采风华,宁砚胸口也是大痛,一时之下,口中呐呐,竟不知该如何劝了。
      好在此时,窗外突然响起两声马儿的长嘶,闻得此声,宁砚与拓跋霜二人同时从座位上弹起,面露喜色,二人听声辨马,已知这回却是明叔与睿叔回来了。

      明叔与睿叔的脸,都沉得像这窗外的天,宁砚心如鹿撞,料想二人此去大关城,只怕殊为不顺。
      二人都是一言不发,入席之后,明叔只顾仰头灌酒,睿叔却只埋头刨饭。拓跋霜也不问,只招呼着小二,添酒加菜。宁砚年青,这一桌四人,他的身份地位也是最低,二位长老既不开口,公主殿下也闷声不问,他心中纵有万千疑惑,却也不敢出言相询。
      二位长老风卷残云,直把这桌上的菜肴美酒扫去了大半,才住了手。明叔靠着椅子呆坐了半晌,见拓跋霜与宁砚都眼巴巴的望着自己,老半天才叹了一口气:“老二,我口拙,这事儿,还是你来说吧。”
      睿叔却苦笑了一下,轻声道:“也罢,我尽量长话短说。”
      “我和你明叔到了大关城安西都护府,投了拜帖,等了足足三天,却连那谢敛华的帅府大门都没进得去,更别说是谒见谢帅、商议和亲借兵之事了。”
      他此言一出,拓跋霜与宁砚的心中,俱是一凉。
      说到此处,明叔低“哼”了一声,“我拓跋族公主亲来,他谢敛华居然不理不睬,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正二品安西都护,真真好大的架子!”
      他身为拓跋长老,辈份地位甚是尊荣,此番受族长之托,护卫公主入关,长途跋涉前来,却是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吃了一个大大的闭门羹,心里如何消得下这口窝囊气?
      拓跋霜却毫不动气,只苦涩一笑:“既是我们有求于人,人家架子大些,也是理所当然。毕竟是两国相交,和亲借兵均是大事,拜帖上也有写明,谢帅纵不肯出面相见,安西都护府也该有个说法吧?”
      “正是。”睿叔接过话茬,“直至第四日,安西都护府方才放出话来,说是谢帅公务繁忙,抽不出时间与公主相见。拓跋族所提的称臣、和亲与借兵之事,红珑已允,只是有些细节还待商榷,不过……不过……”
      “不过什么?”拓跋霜心下大奇,她见明叔与睿叔面若寒霜,心中唯恐和亲借兵之事泡汤,自己无法向拓跋全族父老交代。听睿叔之言,红珑竟已是一口应承下来,心中不由甚喜。
      睿叔满面愁苦:“不过拓跋每年上交给红珑的岁贡,要再添上两成才行!”
      拓跋霜愕然。
      “还要再添上两成?”
      睿叔压低了声音:“安西都护府说,岁贡是要全额上缴红珑国库的。谢帅出兵相助拓跋,士兵们鞍马劳顿,拼死拼活,总不能没有一点儿甜头可想……言下之意,这两成岁贡……”
      “是他谢敛华自己想要!”明叔接过了话,陡的一拍桌子,高声骂道:“谢敛华这个小王八羔子,亏了老子还敬重他是救国救民的侠义英雄,却原来跟那些趁火打劫、鸡脚杆上刮油的土匪强盗、贪官污吏们没什么两样!”
      他心中愤懑难平,这一句声音甚高,拓跋霜想待阻止,已然不及,引得相邻数桌都侧目相视。
      龙泉驿已是红珑地界,属于安西都护府的统辖范畴。谢敛华以一人之力,独撑塞上,护一方平安,所居百姓、往来商旅都感其恩泽,是以“谢敛华”三字,在此地声望极高,被平常百姓们奉若神明,人人皆以“谢帅”、“谢公”相称。冷不丁儿冒出这么一位,在大庭广众之下,跳着脚喊着谢敛华的名字高声痛骂的,立时招来无数人的怒目相向。
      明叔痛骂之后,只觉心气稍平。立时便注意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看向自己这桌人的、充满敌意的目光,正自不知该如何是好?却听得有人淡淡接道:“谢敛华自不是什么侠义英雄!这红土荒原上几百万百姓,丰年要减赋税,灾年要求赈济;安西都护府驻扎各地的数十万的大军,要吃要喝要粮要饷;朝廷的国库拨款又是年年锐减,这么多张嘴指望着他,这么多只眼盯着他,他谢敛华不做土匪强盗、贪官污吏,难道还能自己生出白花花的银子不成?!”
      明叔听得头一句,还以为这人要顺着自己帮腔,往后一听,此人话里却已分明暗含为谢敛华开脱之意。
      宁砚听那声音熟敛,不由微微一怔。原来开口说话的,竟是邻桌那位与小女孩同来的清俊少年。
      明叔不知那少年来历,听他出言反驳自己,心中有气,撇了撇嘴:“若是真用在百姓身上,倒也甚好,怕就怕有人打着为国为民的旗号,大肆贪淫,中饱私囊……”
      那少年听闻明叔此言,剑眉一掀,似乎动了真怒,拂袖欲起。却被那小女孩一把拉住了衣袖。
      自明叔对谢敛华出言不逊,大堂中诸人皆怒形于色,独有那女孩一直面色平静如水,不兴半点波澜。此时她拉了少年衣袖,口中轻声吐出两个字:“坐下。”
      那少年回头深深看了女孩一眼,木立半晌,又狠狠的瞪了明叔一眼。终于还是一跺脚,乖乖的坐回了原位。
      那女孩却微笑着,向明叔及拓跋霜所在一桌众人点了点头,以表歉意。
      眼见一场无端的干戈化为无形,拓跋霜松了一口气。这少年性子虽激越张扬,对他这小妹却似乎甚为服帖。
      拓跋霜却觉得,那女孩微笑着看向自己这桌时,眼光分明在自己的身上,若有若无的滞留了片刻。

      大堂中争执初定,大堂外突然响起一连串急促的马嘶蹄响,掌柜的已拉着店小二忙不迭的迎出店外,满口“沈爷、沈爷”的叫个不停,原来是订座儿的那位姓沈的贵客到了。
      拓跋霜好奇这双有趣的兄妹所等是怎样的一位客人,探头望向窗外,只见驿馆门口已停了一驾硕大无朋的八马香车。那马车出奇的大,几乎已将驿馆门口空地占去了三分之二;车身以沉香浮木所制,故车过数里,余香不散;车上的每一件配饰,均是精雕细琢、刻花描彩、工艺精湛、极尽奢华;最难得的是拉车的八匹骏马,拓跋霜知马甚深,那八匹马都是极上品的塞上烈马,虽不如她的“桃花骢”,但就是比起云叔睿叔的座骑,也是不惶多让,更何况八匹马的身高体态毛色,整齐划一,竟像是一个模子铸出来似的,要配齐这样的八匹马,不知主人下了多少心血功夫。
      拓跋霜暗自乍舌,如此奢华的马车,便是红原上几个小国的王公贵胄,也未必是坐得起的。
      如此大的阵势排场,却不知来者是何方的神仙高人?
      马上车先跳下两个美艳的胡姬,搬来了下脚的蹬子,又从马车停处自驿馆门前,铺上了一层红油地毯。一个高鼻深目的胡人,在马车前撑好了雨伞。待得诸事备妥,一个白白胖胖、浑身仿佛裹在花花绿绿的锦锻堆里的中年男子,才施施然从马车中探出头来。
      待得看清那白胖中年男子的相貌,拓跋霜突听得睿叔低呼了一声:“原来是他!”
      心中一奇:“睿叔认得此人?”
      睿叔苦笑:“我怎会不认得此人,我拓跋族每年对外的马匹交易买卖,倒有三分之一是掌控在此人手中的!”
      “他是沈昀!”
      听到这个名字,拓跋霜深吸了一口气。
      她从未见过沈昀,但这个名字,她每年都会听到无数次。
      红原之上,但凡做点生意买卖的,谁人不知沈昀?
      自谢敛华掌安西都护府,红土荒原上干戈止息,贸易交流日渐繁荣。
      而这里面生意做得最大、声名最劲的,便是沈昀。
      形容一个人有钱,莫过于“富可敌国”四字而已。可沈昀却远不止是“富可敌国”,他的生意遍布红原诸国,每年生意的款项进出,只怕集红原之上数国国库盈余之和,也不是对手。
      他不但自己经营甚大,还联合红原诸国的大小商贩,组成行业商会,自任会长,连锁经营,共谋进退。在游走红原的商旅中,“沈昀”两个字的威慑,并不亚于“谢敛华”三个字在红原诸国及百姓心中的号召力。
      “勇侠无过谢帅,富庶不敌沈昀。”是红土荒原上所有人的共识。
      沈昀之富,由此可见一斑。
      就连明叔都难得的展颜一笑,“我道是谁,原来是他。以他的富庶,今日这样的排场,却已可算得是极尽收敛了!我倒是奇怪,他怎么不把这整个龙泉驿全包下来!”
      拓跋霜一桌人在这里稍声谈论,那边沈昀已在两个美貌胡姬的护持下,缓步走入大堂。
      不知何此,邻桌的那对兄妹,已双双起立,笑吟吟的望着踏入大厅的来客,仿佛两位热情好客的主人一般。
      沈昀原本在与两位胡姬低声说笑,待抬头看到这双兄妹,一脸的笑容竟生生僵在了脸上,那模样说不出的古怪。
      拓跋霜分明记得,那女孩曾跟掌柜说起,订座的姓沈的客商,与她家是故交,双方约了在此相会。可沈昀此时的表情,却分明是未曾料到会在此见到他兄妹二人,且殊无半点见到故交好友的欢欣喜悦,倒像是见到了地狱中最恐怖的恶鬼一般。
      静默、静默……突然,回过神来的沈昀仿佛被针刺到了一般,竟然高高跳起,抛开两个胡姬,一人独自返身往门外冲去,哪里还有半点进门时的排场风范。
      他一边跑,口中还纵声尖叫:“阴魂不散,阴魂不散!”
      “随波逐流!”拓跋霜与宁砚同时发出一声低呼。沈昀这返身一跑,却并非对直冲向大门,整个身影飘浮不定,虚实难辨,竟是用上了“随波逐流”的轻身功夫。
      人人皆知沈昀长于生意交际,却不知他竟会武功。他身体虽然偏胖,但足不点地,横空疾掠,这轻身的功夫,竟然还是一等一的高明!
      但沈昀飘浮的身形,却在突然间失去了所有的灵性,在一霎那间停顿、静止、定格,仿佛一只飞翔的鸟,突然折了翅,从半空中掉落。
      沈昀停了下来。
      他停下来,是因为那个清俊少年,正叉着手,笑嘻嘻的站在他身前,看似站得随随便便、漫不经心,却实已封死了他所有的去路。
      拓跋霜与宁砚相顾骇然。
      他们两人竟谁也没有看清那少年是何时动,如何动的。
      仿佛就那么一眨眼的工夫,你眨眼之前,他还站在那女孩的身侧,眨眼之后,他却已站在了大堂的门前,封死了沈昀的去路。
      别的不论,单只轻功一项,那少年显是远在这沈昀之上。
      沈昀那白胖胖、圆滚滚的脑袋上,已然见汗。
      大堂之中,那女孩低沉沙哑的,却略带一丝娇嗔的声音悠悠响起:“沈伯伯你跑什么?难道堇儿长得就这么难看?以至于沈伯伯一见了堇儿,就像见了鬼一般,非要躲得远远的?”
      沈昀竖了那挡了他路的少年一眼,一付不情愿的回过头来,他回过头时,脸上已堆满了笑,笑得连他脸上的油脂都一抖一抖的,“堇小姐说哪里话来,堇小姐的风神美貌,不要说这红原,就是整个红珑国也是无出其右的,和堇小姐一比,我沈某人身边那些大小老婆、红粉佳丽什么的,都跟那路边儿上的狗尾巴草似的,没半点颜色。我沈某人巴不得能天天见到堇小姐,就只怕堇小姐不肯……”
      他这话说得技巧委婉,表面上恭维,私底下却透出些轻薄之意来,显是心中不忿,可又慑于对方威压,不敢造次。
      那被他唤作“堇小姐”的女孩却毫不动怒,只笑嘻嘻的伸手一指她身旁座位的上席,做了个“请”的手势:“沈伯伯又在取笑堇儿了。堇儿今日薄备了酒菜,相请沈伯伯,不知沈伯伯可肯赏脸?”
      那沈昀也不客气推辞,三两步就走到位子前,大喇喇坐下,口中却道:“既是堇小姐您做东请客,我沈某人也不必客气了。自古宴无好宴,你堇小姐请客,也不是人人都受得起的。无功不受禄,吃人嘴短,你也不必拐弯抹角了,说吧,这次又要借多少银子?”
      听到这里,拓跋霜与宁砚不禁愕然失笑,折腾了这大半天,这小女孩和少年敢情是找这沈昀借钱来的?听沈昀口气,似乎还不只一次了。
      只是这借钱的人倒像是讨债的,被借的人倒像是欠钱的,这等追着逼着人家借钱的法子,二人倒是头一回看到,算是开了眼。
      “沈伯伯就是爽快!”堇儿笑嘻嘻的往沈昀的杯子里注满了酒,又帮他夹了几夹菜放在碗中,“我哥最近手头紧,有些周转不开,想问沈伯伯借——”她伸出三根手指,在沈昀的眼前晃了晃。
      沈昀埋头吃菜,眼皮也不抬:“三万两?”
      堇儿的一张小嘴高高撅起,拖长的声调:“沈伯伯——你又在和堇儿开玩笑了!”
      “呵呵,知道,三十万两。”沈昀面不改色,夹起一片青笋塞进堇儿高高撅起的小嘴中,“说实话,你哥的算盘可真够精的,我这次押这批货,往返关山,好几个月的辛苦收益,他就让你这么个小丫头出马,轻轻巧巧的几句话,就全算计进去了。生意人赚点钱也不容易,你就不能跟你哥说说,让他省着点儿花?”
      堇儿一边费力的咽那片青笋,一边咕哝道:“沈伯伯你的生意有多大,别人不知,我哥还能不知道?不就是区区三十万两银子吗?对您老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何必这么小气!”
      那沈昀却哈哈一笑,“生意人最是斤斤计较,堇小姐竟然说沈某小气,那沈某这次就小气一回。三十万两银子不是小数,还是老规矩,堇小姐既然要从我这里借银子,总该有所表示、让沈某人觉得物有所值吧?”
      堇儿咽下那根青笋,一抹嘴:“沈伯伯这回是想听琴,还是想看舞?”
      沈昀却摇了摇头:“堇小姐是金陵才女,琴舞双绝,天下无双。沈某已经见识了,这回,我们玩个有趣点儿的——那个‘一字千金’的典故,堇小姐自是听过的吧!我沈昀是粗人,学不来古人的风雅,但就这么白白把银子给你,我心里又不爽。眼前正有龙泉佳酿,不如我们赌个花头,来个‘一壶酒,万两银’,如何?”
      “一壶酒,万两银?”堇儿睁大了眼。
      “不错,只要堇小姐你饮一壶龙泉酒,我沈某就拿出一万两银子来,借与你哥,不计利息、不定归期!至于堇小姐你统共能从我沈某手中拿走多少银子,那就要看堇小姐您的雅量了!”
      “不过我可事先声明:不许作弊!我们为商之人,最看重的,无非是一个‘信’字,这酒要实打实的饮,一壶便是一壶,你若是假助武功外力、花巧手段,我可是分文不付的!”
      他此言一出,大堂之上,已是嘘声一片。
      堇儿皱着眉尚未接话,那与她同来的少年却已跳了出来,“沈伯,堇儿身体不好,素不沾酒,您是知道的。这酒,我来替她如何?”
      沈昀却大摇其头,冷笑道:“我就是知道她素不沾酒,方才有此一议,不然还有什么意思。身为这红原上的女儿,行走荒原大漠,却有哪个是不喜喝酒、不会喝酒的?!再说现在是你家小姐代她哥向我借钱,你家小姐都没发话,你却在这儿多的什么嘴!”
      原来那清俊少年,其实却并非那堇儿的兄长。
      听闻沈昀此言,拓跋霜心中一凛,暗骂一声“奸商”!
      “一壶酒,万两银”,三十万两银子,便是三十壶龙泉酒。这龙泉酒是龙泉驿以天井中的井水自酿,酒香浓冽,度数甚高,一壶便是七两,便是那些长年行走江湖的粗豪汉子,也只当得起三五壶。那堇儿一个娇滴滴的小丫头,又从未沾过酒,猛然间这么几十斤烈酒下肚,别说醉死,只怕是胀也胀死了。
      那沈昀也真够绝的,竟然想出如此一招,话虽说得好听,“不计利息、不定归期”,言下之意,却分明是不想借钱的。
      那少年越听越气,上前去牵那堇儿的手,要拉她离开。那堇儿自沈昀提出酒约,便一直皱眉沉思,似乎在心中权衡盘算着什么,对少年和沈昀的对答,竟恍若未闻。那少年伸手拉她,却被她反手按住,回过身来,深吸一口气,看定沈昀,一双明眸,清辙如水:
      “一壶酒,万两银?不计利息、不定归期,沈伯伯此言当真?”
      “一壶酒,万两银!不计利息、不定归期。沈昀一言,快马一鞭!”沈昀答得也是斩钉截铁。
      “击掌为誓?”
      “击掌为誓!”
      大堂之中,一只白白胖胖的大手与一只柔若无骨的小手,交击出一声豪迈的脆响。却不曾有人留意到那声脆响之下,一个清俊少年眉心的一点隐忧。

      一桌的菜肴都已撤了下去,桌上整整齐齐的码放着三十只铜壶,铜壶都已揭了盖儿,壶中的龙泉酿散发出浓冽的酒香,别说喝,便是走近十步之内,也是昏昏欲醉。
      一屋子的人都没了声息,所有的人都睁大了眼睛,屏息凝神,看一个身着粗布麻衣,却是清丽无双的小女孩,曲膝坐在这酒桌上,就着壶嘴,将这一壶壶散发着浓香的烈酒,倒水一般的泼天价倒入口中。
      “一壶、两壶、三壶……”
      “十七壶、十八壶、十九壶……”
      沈昀的头上,已然微微见汗。
      堇儿的脸原本是苍白的,那种近乎于透明的苍白。此时却从那苍白底下,浓艳艳起浮起一抹病态的绯红来,那绯红一点一点地扩散,从脸、到脖子、直到全身。
      堇儿的眼原本是清澈的,就像红土荒原上最美的海子,大关山人踪绝迹之处最清的泉,孤单单的映着蓝蓝的、明净的天。此时,那清澈的水中,却仿佛被人随手扔进一枚石子,泛起层层涟漪,透出一种梦幻般的迷离来。
      她终究只是个小女孩,终究是会醉的。
      第十九壶酒倒入口中,她突然从桌子上跳下来。
      那与她同来的、一直满脸关切的注视着她的少年,仿佛与她心有灵犀,将一个瓷盆递到她的面前。
      她开始呕吐,在一屋子人的围观下呕吐。
      开始吐的是酒水,然后吐的是胃液,最后吐的是胆汁,胆汁吐完,她开始干呕。
      没有食物,她这一天,竟似没有吃过任何东西?!
      沈昀的面上已隐约流露出了不忍之意,挥手叫来小二,要他收拾这桌上的酒壶。
      “等等,”堇儿的眼神有些迷离,但却是无比的坚定,“还有十一壶!”
      她看的是沈昀,可拓跋霜却分明觉得她看的是自己。
      那迷离的、却是无比坚定的目光,深深的,看进了她的心里。

      “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
      这是堇儿手中的第二十九壶酒。
      中间她停了三回、吐了三回。
      这一壶,堇儿喝得尤其艰难。
      每一口,她都几乎是皱着眉,像吞药一般,把那酒强咽下去的。
      那酒水从她喉间淌过,仿佛一把烧红了的锋利的刀,在反复刮擦着喉间最柔嫩的肉,再一路往下,到胃、到肠……最后,将整个身体,完全点燃……
      第二十九壶中的最后一滴酒悄然落下,一蓬鲜血也从女孩的口中疾喷而出。
      “堇儿!”少年大叫着冲向堇儿,一把抱住她摇摇欲坠的身体。
      “堇小姐!”沈昀也伸手欲扶堇儿,却被那少年一把推开,差点跌了个踉跄。
      精致如瓷娃娃般的面容,泛着晕晕的红,衬着嘴角那一抹明艳艳的、刺目的鲜红,美得惊心动魄。
      堇儿醉薰薰的瞄了少年一眼,用力甩甩头,似乎想让自己稍微清醒一些,然后,抬手拭去唇角的血迹,伸手一指桌上。
      桌上,最后一壶龙泉酿,孤零零的立在那里。铜制的壶身,闪着亮澄澄的、柔和的黄色光芒。

      此时沈昀已是一脸悔意,用拳头狠狠地锤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抓过桌上的酒壶,藏在身后:“算是沈昀错了。这最后一壶,就暂且记下,算是你欠我的,下次见面,我们再行补喝,如何?”
      堇儿却坚决地摇了摇头,伸出手去:“堇儿一生,从不欠人。把酒给我!”
      沈昀摇头:“堇小姐,你绝不能再喝了。我沈昀言出必践,这酒暂且记下,你我二人先前的约定,仍然有效。三十万两白银,明日就送到贵府,不计利息,不定归期。如何?”
      那堇儿半个身子都陷在少年的怀中,似乎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却仍是固执的向沈昀伸出手去,断断续续的道:“堇儿……既已应了沈伯伯……沈伯伯的邀约,若喝不满这三十壶,便是、便是……输了,又如何有脸使、使沈伯伯的银子?沈伯伯,你还是……还是把酒给我吧!”
      这番话极长,她一边说一边低声喘息,显是说得极辛苦。
      她说完这番话,一双眼睛直直的盯着沈昀。

      沈昀被她看得受不了,又不忍将手中的酒壶递给她,一时手足无措。
      “给她吧!沈伯,堇小姐的性子,别人不知道,您还能不知道么?”开口说话的人,却是抱着堇儿的那个少年。
      沈昀默然半晌,长叹一口气,终究还是将手中的酒壶,递了过去。
      拓跋霜看得心中不忍,挺身欲拦,却被睿叔一把按住香肩,在她耳畔轻声道:“霜公主,我们重任在肩、自顾不暇,闲事休管。”

      窗外的雨不知何时已经住了,蔚蓝的夜幕,静静的笼罩着红土荒原,笼罩着红土荒原上,那个叫做龙泉驿的小镇。
      一辆破旧的马车,便在这静谧的夜幕中,悄然驶出龙泉驿,向大关城的方向疾驰而去。
      拓跋霜望着马车远去的方向,觉得心中仿佛失去了什么,没来由的感觉空空荡荡的。
      醉卧于马车中的那个叫做堇儿的小女孩,不知她今夜可曾睡得安稳?

      龙泉驿中,沈昀低声吩咐那个服侍他的胡人:“龙二,你明日回返大关城,吩咐我名下钱庄,备好三十万,不、四十五万两现银,送到谢帅府上。多出的十五万两,就说是沈昀今日唐突,冒犯谢二小姐的赔礼,不必还了!”
      龙二一愣:“谢帅?哪位谢帅?”
      沈昀苦笑:“除了敛华谢公,大关城中还有哪位谢帅!”
      “敛华谢公?莫非刚才那位姑娘……”
      沈昀脸上的苦笑之色更甚:“这世上除了大关城谢帅府上的谢堇华谢二小姐,还有谁能有如此的风华,能将一身的粗布麻衣,穿出如许的清贵之气来?还有谁能当得我铁公鸡沈昀慷慨解囊,杯酒万金?!”
      “谢敛华有妹若此,安西都护府焉得不固、焉得不固……”
      “只可惜我沈昀无缘亲见敛华谢公,妹妹尚且如此,真不知哥哥是何等的神采风华……”
      “有这样一双兄妹,红珑幸甚、红原幸甚!”

      驿馆楼上,拓跋霜的房中。
      “明叔、睿叔,明日我想亲往大关城,求见谢帅。”
      明叔眼珠一瞪:“这如何使得?那谢敛华如此傲慢,公主岂可轻易纡尊降贵,迁就于他……”
      拓跋霜淡然一笑:“明叔,而今是我们有求于人,还能怪人家轻慢了咱们不成?!那谢二小姐身份难道不够尊崇?为了帮他哥从沈昀那里借银子,不惜从大关城追到这龙泉驿,又舍出性命拼酒,终于金诚所至,金石为开。我身为拓跋公主,难道还比不过一个十来岁小女孩去?就算我这颜面再尊贵,难道还能尊贵得过万千拓跋子民的性命?”
      说这些话的时候,拓跋霜的眼前,一直浮现出一双眼睛,那微醺的、迷离的、却是无比坚定的目光,在那一刻,深深的、透进了她的心里,将什么东西点燃、照亮……
      拓跋霜相信,她那时看的人,不只沈昀,还有自己。
      她是有意在看着自己的吗?
      “我心意已决,还请诸位早些收拾行囊。我们明日一早,便即起程。”
      房中诸人散尽,拓跋霜打开窗,深吸了一口室外雨后初晴的清新湿气,从胸口贴心处,扯出一方薄绢来。那方原本雪白的薄绢,已被鲜血浸染成鲜红颜色,但那么浓艳艳的红,却依旧掩不住薄绢上那几个墨迹浓重的、俊逸飘渺的字: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紫云英书赠香辛夫人”

      云叔、云叔,那谢堇华的声音,为何会与你这般相似?莫非是你在九天碧落之上,见到霜儿一人独活在这世上、孤苦无依,心中不忍,所以才刻意给霜儿留下些暗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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