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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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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煎药法
1、煎药用具:一般以陶瓷器皿、砂锅为好。现代亦有用不锈钢器皿,忌用铁器、铜器。煎具的容量宜稍大些,以利于药物的翻动,并可避免药汁外溢。同时应适时加盖,以防水分蒸发过快,使药物的有效成分过度挥发。
2、煎药用水:以洁净、新鲜、无杂质为原则,如自来水、井水、蒸馏水均可。
3、加水量:可视药量、质地及煎药时间而定,一般以高于饮片平面3-5cm为宜。每剂药一般煎煮2次,亦有煎煮3次者。第一煎水量可适当多些,第二、三煎则可略少。每次煎煮所得药量以150ml左右为宜。
4、煎药火候:一般有“武火”“文火”之分。急火煎之,谓“武火”;慢火煎之,谓“文火”。常规先用武火,沸腾后即改用文火。同时,应根据药物性味及所需煎煮时间的要求,酌定火候。解表剂和泻下剂,煎煮时间宜短,其火宜急,水量宜少;补益之剂,煎煮时间宜长,其火宜慢,水量略多。如不慎将药物煎煮焦枯,则应弃之不用。
5、煎药方法:煎药前,应先将药物浸泡20-30分钟之后再行煎煮,使有效成分易于煎出。需特殊煎法的药物,应在处方中加以注明。
(1)先煎:贝壳类(如牡蛎、珍珠母等)、角骨甲类(如水牛角、龟甲、鳖甲等)和矿物类(如生石膏、代赭石等)药物,因质地坚实,难以煎煮,应打碎先煎,煮沸后20分钟左右,再加入其他药同煎。某些质地较轻而又用量较多(如玉米须、夏枯草等),或含泥沙多的药物(如灶心土、糯稻根等),亦可先煎取汁,然后以其药汁代水煎药。另外,有毒药物(如附子、生草乌、生川乌等)可先煎以降低其毒烈之性。
(2)后下:气味芳香的药物,药效易于挥发,一般煎煮时间较短,以5分钟左右为宜。其他如大黄取其攻下作用,应后下,一般煎10-15分钟即可。后下药物均应先进行浸泡然后再煎。
(3)包煎:某些煎后药液混浊或对咽喉有刺激作用的药物,或易于粘锅的药物,如旋覆花、辛夷、车前子、赤石脂等,要先用纱布包好,再放入锅内与其他药同煎。
(4)单煎:某些贵重的药物,为尽量减少损耗,需将其切成小片,单味煎煮2-3小时,单独服用或与其他药液合服,如羚羊角、西洋参、鹿茸等。
(5)烊化:胶质类或黏性大且易溶化的药物,如阿胶、龟甲胶、鹿角胶、蜂蜜等,应单独溶化,趁热与煎好的药液混合均匀,顿服或分服,以免因其性黏而影响其他药物的煎煮。
(6)冲服:某些芳香或贵重药物,如麝香、牛黄等,应研为细末,用药液或温水冲服。
此外,汤剂煎取药液后,应对药渣进行适当压榨,以收取残液。
二、服药法
1、服药时间:一般而言,病在上焦,宜食后服;病在下焦,宜食前服;补益药和泻下药,宜空腹服;安神药宜临卧服;对胃肠有刺激的,应食后服。急性重病则不拘时服,慢性病应按时服,治疟药宜在发作前2小时服。另外,某些方剂服药时间有特殊要求,如十枣汤宜在“平旦”服,鸡鸣散宜在“五更”服等。
2、服用方法:服用汤剂,一般1日1剂,分2-3次温服。散剂和丸剂一般根据病情和具体药物定量,日服2-3次。此外,尚有热服、冷服等方法。如治疗热证可寒病冷服,治疗寒证可热药热服,以辅助药力。若病情严重,服药后可能出现呕吐等拒药反应,应寒药热服,或热药冷服,以防邪药格拒。病人服药时出现拒药现象,用反佐药或服法。对于服药呕吐者,宜先服少量姜汁,或嚼少许陈皮,然后服药;亦可采取冷服、少量频服等方法。对于昏迷或吞咽困难者,可用鼻饲法给药。
使用峻烈药和毒性药时,宜从小量开始,逐渐加量,取效即止,慎勿过量,以免中毒或损伤正气。
3、药后调护:一般服解表药,应取微汗,不可大汗,然亦不可汗出不彻。服泻下剂后,应注意饮食,不宜进食生冷及不易消化的食物,以免影响脾胃之运化。
服药后的饮食宜忌主要有两方面:一者是疾病对饮食的宜忌。如水肿病者宜少食盐、下利者慎油腻、寒证者禁生冷等。二者是药物对饮食的宜忌。如服地黄者忌萝卜,服土茯苓者忌茶叶,服荆芥者忌河豚和无鳞鱼等。《本草纲目》在“服药食忌”中明示:“凡服药,不可杂食肥猪犬肉,油腻羹鲙,腥臊陈臭诸物。凡服药,不可多食生蒜、生葱、诸果、诸滑滞之物。”
此外,尚有汗后避风,以及慎劳役、戒房事等,以防“劳复”“食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