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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启程 ...

  •   距离青年报发刊还有一天,各方商贩到报社取报,江至坐在报社二楼透过窗户往下看。

      吴城又称洋城,在乡下不觉显,只有在城里才能看到洋人文化的痕迹,夜晚的路灯,街上跑的小汽车,穿着西装的黄发异瞳洋人,甚至建筑,早年战争频发,吴城靠海,被远渡重洋而来的侵略者占领过,意为通商,并不多加管理。

      外国人的炮轰塌了这座城,又设计重建了这座城,洋人建筑比比皆是。

      “在北城很少见到这种场景。”陈竟走过来递给江至一杯茶。

      江至接过,目光仍看向窗外:“我在北城待了十几年,父母守着一座大宅子,教我读圣贤书,我当时看着京城人声鼎沸,以为所有地方都像京城一样,大家都读圣贤书,等我来了这,感觉京城像粉饰太平的一块布,把我困在了乱世之外。
      乱世里的人们并不读圣贤书,他们甚至有的饭都吃不饱。我读的那些书于人世并不通用。吴城的人都说北城是旧时代余孽统治的地盘,我被蒙蔽在旧时代里,新教育离我很远。怪不得以前我们在一起玩的时候,你们说的话我都不太懂。”

      外面开始下起小雨,陈竟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江至小时候的绰号是小古板,因为他爹是老古板,封建政府还在的时候江至的爹是圣宠一时的大臣,循规蹈矩,为政府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朝廷亡了,虽然江大人仍因才能身居要位,但古板封建一如当初。

      “沈建业回北城了。”陈竟另起话题 。

      “嗯,报纸上看到了。”江至收回目光,低头轻声浅笑。

      “我以为他会先来找你 。”陈竟只能看到江至的头顶,柔软的黑发,和人一样的柔弱。
      他试探着问道:“当初他走的时候其他人都在,唯独你没有去送他,此次回京是不是也有见他一面的打算?”

      江至避重就轻:“建业哥走的时候没有告诉我,我去了也许他会不高兴,他也从来没有给我写过信,三年过去他应该都不认识我了。”
      陈竟语气莫名轻快些许:“嗯,是的,大家都变了很多。”

      吴城租界是临海几个城市中最多的一座,租界此起彼伏,内里自治,洋人们爱做中国人的生意,远洋来此挖掘中国人骨缝子里挤出来的钱,因此人员混杂。

      文化的入侵许多传教士也随着远洋的船来到这片人员众多的土地上,吴城叫得上名字的非本土的教派就有基督教,天主教,雅礼布道会等众多教派。

      教会宣扬耶稣可以拯救人类,遵循上帝和神的旨意,可以让民众过上美好而富足的生活。对积压已久的精神上摇摇欲坠的百姓来说,这点实际上微不足道的信仰点燃了他们心中对美好世界的向往,纷纷投入耶稣的怀抱。

      教会会定期在教堂举行集会,其间会有布施,因此有些即使没有信仰的人也会在集会之时进去聆听教义,在教徒们集体感受福音的时候从桌子上偷偷拿食物。

      教堂无论大小,顶端都是呈现尖锥状,仿佛要刺穿这世俗一般。

      但吴城同样也□□林立,缺少约束。是因为县政府威压不够,上有洋人政府在租界驻军,下有平民百姓不断寻衅滋事,东管西顾,实难下手。一些游手好闲,走街串巷的人在此等间隙下自发形成了组织,成为当地有名的□□团体。

      因城就这么点大,人与人之间也大都认识,所有□□们竟然成了打家劫舍后又维护治安的一把好手。

      政府不敢对洋人怎么样,但是□□兄弟们偏爱光顾洋人,因为洋鬼子在大街上极其招摇,穿着华丽且有钱,就算没钱扒下衣服也能卖个好价钱。

      吴城最有名的□□有个及响亮的名字,叫“真龙会”。在真龙天子消失后的数年里,真龙在一群混混里出现了?

      但真龙会有名还真不是因为全都是一群混混,真龙会的大佬不是本地人,传说其跟当时开国皇帝太祖有些渊源。
      因此当他路过吴城,有一伙混混大抵是慧眼识珠,看出了其身上隐隐有不同于旁人的王霸之气——但那大佬一直觉得是自己上完那个巨臭无比的茅房时身上被熏的味儿。

      总之,混混们就极力劝说大佬留下来,与他们共创辉煌,将小帮会(帮会名字就叫小帮会)发扬光大,何愁没有一统天下□□的一天!

      恰好,当时大佬离家出走,流浪中身上的钱也用的一干二净,路过的好心人给了他几个馒头和一点碎银让他得以在吴城喘息。

      就剩下一腔孤勇和浑身的好武艺,当即与混混们一拍即合,同流合污,沆瀣一气,将小小的混混团体混成了吴城第一大□□!大佬也很开心,觉得自己也算是白手起家打出了一番事业,再也不愿回家去了。

      名头是混出来了,就是名字不好听,都成大帮会了怎么还能叫小帮会?于是大佬决定集思广益,听取小弟们意见。

      后来混混们埋头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名曰“真龙会”!其实这不过是混混小弟们对大佬的美好祝愿,却不料在其他人眼中,这是猖狂到拿自己比作真龙了!大佬你好大的威风。

      大佬崔天霸迎风流泪,站在□□的顶端深觉高处不胜寒啊!

      “大佬,船到了,总计木箱十只,按您的吩咐扮成渔船,以鱼虾盖之。”小弟进了大堂打断了大佬的伤春悲秋。

      崔天霸喜上眉梢,当即说:“卸货,你盯着白家的船,务必让他们安全离开码头。”

      “是。”

      “买定离手,买定离手!”
      “唰唰唰——”
      “祝各位爷都有好彩头啊!”“这位先生,今日赢了不少啊~不知今晚可有兴趣与小女一醉方休呀~嗯?”

      喧闹沸腾的地下赌场里烟云缭绕,美女穿行,穿着富贵或衣着褴褛的人兼而有之。
      在其一墙之隔的门后是一间昏暗的小会场,会场上座椅错落有致,人数却不多,这是一场小规模的拍卖。

      最前方立着四尺高的黑色方台,其上摆着一只璀璨夺目的金炉,各色宝石镶嵌其上。

      坐着的几位先生纷纷举牌出价,坐在最暗处地崔天霸搂着一小情人赫然在列,但他此时完全不在台上,身旁的人在不停的与他置气。

      他皱着眉头好声好气的附在其耳边低语:“你别瞎闹!我没想把你的金炉卖了,我只是最近手头缺钱,能有一点是一点。”

      昏暗灯光下看不清面孔的小情人缩在崔天霸怀里伸着葱白的指尖隔空点了点台上的金炉。

      “那是假的,老东西狡猾,让人按原件造假了一个,以假乱真,倒是便宜了我。真的给你留着呢昂。”

      不知小情人说了什么,崔天霸又浅声呢喃道:“我疼你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教你难过。”

      一阵耳鬓厮磨后,崔天霸看也不看台上的金炉抱着小情儿离开了。

      楼下有卖报小童奔走吆喝,撞到不少过路人,引起抱怨。街边卖馄饨的大爷俯身收钱,再远些,另一条街道的妓院白天紧闭着的门打开一道缝隙,茶馆戏楼人头攒动,一对警察在巡逻,眼睛却往戏楼看去。

      青年报发刊的当天,沈至在报社忙至下午才得以脱身离开吴城,随着陈竟坐上前往北城的火车,命运从这开始了转折。

      青年报的反响很大,沈至在审稿的时候就有预料,有一个投稿人的文章字字珠玑,在文邹邹的通篇报纸中,如同泥潭里的清水一般涌动,又似叫人缝隙中看见了光亮,他将文章未作修改放进了报纸。

      泥泞的狭窄道路上,有人在快速跑过溅起一片泥水。

      吴亦闻拎着两包药穿过杂乱的小巷跑进家中,那是一座低矮的泥土房,屋顶上面不伦不类的覆盖着瓦片和稻草,阴暗的房间里摆着一张床,床上躺着一个瘦弱的老人,面部凹陷下去,双眼无神,细微抽搐。

      那是他的父亲,抽食过毒鸦片,如今病入膏肓已经不良于行许久。

      “闻!你可是又拿着你母亲去卖的钱买的药!”床上的老人看见他的儿子不是高兴,而是用痩可见骨的手抓住儿子的衣角嘶哑着质问,浑浊的眼睛里尽是屈辱。

      他劈手欲夺过那药包,但是长久卧病于床,以及时而复发的毒瘾让他的行动迟缓。

      吴亦闻看着眼前的父亲,他如今刚满二十,父亲也不过四十岁,本应正值壮年,是家里的顶梁柱,如今似个寄生虫一般觉得自己在吸食这个家庭的血液。

      他颤抖着嘴唇说:“爹,不是的……不是娘卖身的钱,是我——是我写文章赚来的钱,有报社刊登了我的文章,到时候我拿一份给您看,他们夸我文章写的好,以后会有更多的钱。”

      剧烈的咳嗽声从床上人的嗓子里出来,像是要将五脏六腑尽数咳出。吴亦闻忙上前去给父亲顺气。

      屋外有虚浮的脚步声传来,不过片刻推门进来,外面的雨停了,日光照进这个昏暗的屋子,照在吴亦闻手上的药包以及床上的吴父身上,似是灼痛了他,吴父哑着嗓子暴怒。

      “滚,胡翠芳,你个贱婊子滚出这个家,离亦闻远点,不要沾污了他,他···他是个读书人,断不能被你这样的婊子牵连!”

      一个病鬼的暴怒虽不至于雷霆霹雳,但依然带着让人后怕的余威,因为他曾是这个贫困家庭的主宰。

      胡翠芳依靠在破旧的门旁,手里同样拎着两个药包。
      她身材苗条,有着南方人特有的白皙与柔和,虽近四十却别有一番韵味,穿着与这破旧房屋格格不入的桃红色厚夹袄,头发盘起,前额带着卷。

      她静静听着床上人对她的数落,许久后才凄然一笑:“我是贱婊子,你又是什么,一个靠婊子养活的瘾君子?吴强,要是没有我出去卖,你早活不了,你这么有骨气不愿意接受自己女人□□赚钱养活,怎么不在沾上毒瘾的时候死了啊?活着折磨我们娘俩。”

      “我该死,该死,可我的儿子才刚成人,我不甘心,为什么老天爷让我一个清清白白的人染上毒,我是上辈子犯了罪吗,这个世道,都是好人在横死,作恶的人还在笑着活着!”吴强捶床痛哭。

      “不——你不该跟那些恶人作对,是他们逼你吸鸦片的,我们本来没有罪。”

      说着,胡翠芳抽泣起来,她对生活的体验从丈夫染上毒瘾,家境迅速落败,家庭破碎那一刻就开始绝望,昂贵的药材不是用来治病恢复健康,只是续命,续了这个男人活命的第三个年头。
      为了这个家不那么快散掉,她只有去妓院卖。

      吴亦闻攥紧了手里系着续命药方的麻绳,他看见母亲脖子上的掐痕,越发觉得这个世道是这样可恨,这个世道也不该是这样的。

      贫穷家庭的闹剧就这样暂时落下帷幕,父亲的暴怒偃旗息鼓,食过药后开始昏昏欲睡。吴亦闻走到一处低矮座椅前坐下,借着狭小窗户所透过的日光看书。

      “自民国以来,民主之声越发响亮,但人民之病痛仍国之病,人民之伤痛仍国之伤,医者有药,然药无可医。唯致学以医,治其伤病溃烂。”治民治国唯有千千万万人觉醒。

      《论民之殇》在短短一周内传播至半个吴城,不是因为其作者多么有才能,而是因为它实实在在揭露了如今局势下民众的真实生活。这才引起了这么大的反响。

      吴亦闻深知如今虽民国政府当道,但各地方仍然混乱,内忧外患始终威胁着这个民族,谁也不知道摈弃了帝制的新政府能走多远,唯有民众都要觉醒才能救国于水火之中。他同书社的其他人一起读书,其中各个阶级都有,有人从海外留学回来,思想眼界都格外超前。

      书社的根据地在吴城基督教堂后面的二层小白楼里,这天吴亦闻早早到书社收拾书籍,得益于吴城有小洋城的称号,外国人的书籍在这里也得以流通与传播。
      只是英文他不甚懂,依靠同好们进行翻译阅读交流。

      “小闻,我早就说过你的那篇文章只要报社不卡,发表以后绝对有相当大的影响力!”有人来了,脱下围巾与帽子,大力拍了拍吴亦闻肩膀。

      是周德,吴亦闻被拍的肩膀塌了一塌,这才略带侥幸的开口:“亏得城西那个人民报社的编辑,他没有拒绝我的稿子,还跟我说写的很好,给的稿费也很可观。”

      “人民报社抛去政治板块一塌糊涂之外,还是可圈可点的,毕竟是老牌报社,还是有些底蕴的。而且这次报刊我也看了,除去你这篇反响极高的《论民之殇》他们的政治板块也是有相当大的改善,语言诙谐幽默且又不失真实性,也许是得了哪位高人指点,真想结交一二。至于你说的编辑,是不是经常穿着一件月白色长衫,坐在报社二楼的那个美男?”周德双眼冒光。

      吴亦闻迟疑着缓慢点头,回忆起那人的模样,高挑的身段,柔和的面部与眉眼,笑起来更显俊逸,唯有两双眼睛里似乎蕴含着力量。

      “确实——挺美的。”

      “以后莫要去城北报社递稿了,他们不仅是政府的走狗,居然还是洋人的眼线!怪不得我们的稿子总是被卡。”

      周德想起早上路过城北,报社后门居然走出了洋人租界的警员,老板赵勿澜还在那点头哈腰,呸!看的人恶心。

      看到吴亦闻茫然点头,周德这才拿出外文书籍开始翻译。

      吴亦闻在一旁看的满目艳羡,留学真好,所幸他也结识了这些好友,于是开始笨拙的学起英文基础来。

      时间静静流逝,待到其他人纷纷赶来,小白楼里逐渐热闹起来,众人向吴亦闻贺喜,他们都知道这个年轻人有着破败的家庭,但他对于知识的渴望与努力终于没有被埋没,在这一刻盛放开来。

      “闻哥,我学校里的同学都读了你的那篇文章,大家都说受益良多。”

      “小闻啊,还是你有文采,将我们这些底层民众的真实生活给叙述了出来······”

      “我给我父亲看过了,他居然说这篇文章是无病呻吟,我当即与他争辩了起来,果然当权者饱汉不知饿汉饥,朱门狗肉臭,路有冻死骨!”

      “不敢当,不敢当。”吴亦闻一一作揖,这份文章于他父亲是治病良方,于他是人生新的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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