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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牡蛎与丰腴 ...


  •   礼拜一,我照例去位于静默山庄的马场巡视,实则是逃避父亲为我安排的亲事。叶自然是要跟在我身边的,她的腿脚不灵便,于是我准许她和我同乘一辆马车。这让她被很多女仆记恨。我告诉叶不要怕,因为虚伪的善意比赤裸的嫉妒更可怕。

      四月的天气依旧有些冷,山间的雾气很重。叶像是一只幼猫一样蜷缩在车厢的角落,身上披着我的兽皮斗篷。我感觉到她用余光偷偷看我,但当我望向她的时候,她依旧一如既往地谦卑,谨慎地低着头。

      “是什么声音。”我拉开车帘,问玛尼。

      玛尼正试图用指甲将一块沾在胸口的污渍去除,她心不在焉地回答道:“或许是知更鸟,小姐。”

      “去捉一只给我。”我用尖头皮靴踢了踢正在驾车的马夫,他叫什么名字我早就忘了,不过我通常叫他“哎”或者“你”。

      他的表情很不情愿,但还是慢慢将马车停了下来。玛尼和另一个女仆麻利地将马凳放好,伸手接我。我看了一眼叶,她也怯怯地看着我,将斗篷温柔地系在我的身上,为我抚平褶皱。

      我让叶帮我拿好手杖,提起繁冗的裙摆下了车。我恨透了这一身行头,假如我是一个男人,能够穿着贴身的裤子和马靴,我定能成为整个霍华德庄园最潇洒的绅士。有时候我真感觉这些娇气的丝绢和象牙纽扣将我禁锢住,让我被迫成为一个哑巴淑女。

      去他妈的规矩。我暗想。

      昨天下雨了,路上还有些泥泞,我的鞋子被泥巴弄脏了,玛尼想要帮我擦拭,但我拒绝了她。她的身材很胖,如果蹲下来再起身,会让她满头大汗,气味也不太好闻。而且就算擦干净了又有什么用处,反正一会儿还是要弄脏的。

      “我要去看看,他到底有没有认真按我的要求去做。”我让随从再原地等候,只带了叶一个人,悄悄跟在马夫身后。他穿着一件褐色牛皮的小衫,又脏兮兮的,在林子里并不太显眼。

      马夫带着绳子进了森林,四下巡视着,这个笨家伙从没有往后看,而是自顾自的往森林深出走,是不是停下来听一听鸟叫来确定方位。叶扶着我,像是一个空灵的魂魄,几乎要淹没在我的裙摆里了。

      荆棘钩住了我的裙子,但拦不住我。我掏出匕首割破了裙子,叶惊呼一声,我示意她噤声,我绝不想因为暴露了自己而失去窥探的乐趣。尽管说我任性铺张好了,我宁愿穿着破衣烂衫,也不愿被一件衣服阻挡冒险。

      马夫走得太快了,我们很快就找不到他的踪迹,更见鬼的是,我们已经陷入了森林的深处,想要折返,绝不是一件容易事。
      叶很害怕,她从未来过如此荒无人烟的地方,此时此刻她只能寄希望于我。我感觉她小小的身体贴得更近了一些。于是我牵起她的手,小声地安抚她。

      实际上,我很喜欢害怕的叶,我喜欢她湿漉漉的眼睛,还有惊慌时会像蜗牛一样缩起来的脖颈。当我用手触碰它的时候,它会簌地躲进衣领里,然后像含羞草一样慢慢舒展。

      无人能懂我的感受,他们只会用蛮力撬开蚌壳,囫囵吞下鲜白丰腴。

      大概在原地待了一小会,叶也情绪也逐渐稳定下来。于是我们继续启程,我想要呼喊马夫,但我并不知道他的名字,只能高呼:“有人吗”

      我左手握着叶,右手握住匕首,他大概只有食指那么长,但锋利的可以割开豹子的喉咙。

      “如果真的有野兽出现怎么办?”我问叶。

      她的表情很微妙,两条细眉蹙着,忧郁又脆弱,她小声地哀求道:“小姐,请别再说了。”

      “你不要怕,如果有野兽,我就杀了它,你是我的仆人,我会庇护你的。”我笑了,她的手比匕首的铜柄还难捂热,一直都是冷冰冰,湿漉漉的。

      或许是因为她一直低着头的缘故,她很快在湿软的泥地上发现了马蹄的印记。我毫不客气的赞扬了她,也许是因为求生的信念加强了,她的脸上也慢慢焕发出蜜桃色的光泽。

      我们踩在枯枝上,艰难地顺着马蹄印往前走,一路上磕磕绊绊的,叶默不吭声,只是握着我的手越来越无力。而前行的印记好像永无止境,一直蔓延到丛林更深处。我回头看了一眼叶,看着她满头的细汗和苍白的脸颊,我意识到我该停下来了。

      我们靠着树根休息,顾不得泥泞的土地,我瘫倒在叶的傍边。她也想是散了架一样支撑不住,白瓷一样的肌肤在汗的浸润下生出病态的光,如同白天的月亮般朦胧。

      她从未走过这么久的路,尤其是踮着这么小的脚。我不顾她的反对,脱下了她的鞋子。她那圆头皮靴的顶部塞满了棉花,此时已经被血和汗液染湿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好像被荆棘刺穿了,颤巍巍的滴着血。很快,愤怒又一次争夺着我的理智。

      “自从你进入我的庄园,我就告诫我你,禁止缠足。”我撕扯着血淋淋的布条,无视叶的哀求和挣扎。

      此时此刻,我被愤怒的野兽彻底占有了身体,我的脑子里充满了对那个陌生国度的敌意,还有一种特殊的情感。我懒得琢磨那是什么,可一想到她宁愿日日痛苦,也不愿接受我的示好。我给她穿最舒适的鞋子,让她踩着最柔软的地毯,让她出行坐我的轿子。

      可她却不愿为了我放弃一件伤害她的酷刑,一件残忍又无理的传统。

      她的双眼噙着泪水,痛到极致的时候说出一些我听不懂的语言,这使我更加愤怒了。我教会了她法语,教她阅读圣经,带她接受洗礼,日日让她说着我的语言,让她拥有下等人一辈子无法企及的荣耀。可她的本能仍旧让她说出那些陌生的符号,那些不属于我的符号。

      手中的布条被撕得破破烂烂,就连我的身上也被蹭上了暗红的血渍。她丑陋扭曲的小脚颤抖着躺在裙摆内衬上,像是一个生下来就被摔死的婴孩。

      我冷静下来了,身上该死的冷。我看着因为痛苦和羞愤几乎晕厥过去的叶,意识到我做了一件怎样的蠢事。我和侵犯她的雷德一样蠢,我和伤害她的父亲一样坏。

      可是我不知道怎样做,我太爱她了,可我不知道如何去道歉。我看着她空洞的眼睛和如木偶般僵硬的身体,放声大哭起来。尖锐的疼痛攻击着我的太阳穴,像是核桃锤子一样撞击着我的脑仁。

      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叶会和那些抛弃我的人一样,彻底的远离我了。或许在某个风平浪静的清晨,她会混入父亲远航的船队里,渡回她的国家,那个对我来说完全陌生的国家。

      想到这里,我的胸腔如火烧一般炙热,撕裂的痛苦让我的泪腺止不住的涌现泪水,可依然浇不灭这熊熊燃烧的业火,我要完蛋了,我要被嫉妒和恐惧吞噬了。

      可是她用白鲸一样冰冷的身体抱住了我,她柔软的脖子贴近我滚烫的脸颊,浇熄了我胸口发炎的伤口。我感觉心中那只暴虐的兽被驯服了,它逐渐安静下来,归于平和安详。

      “小姐,我们回去吧。”她的声音平静又疲惫,却卸下了我心中千斤重担。

      我紧紧地回抱着她,她像是一块永不融化的冰。我知道我以后再也离不开她了。

      “好。”我已经没有力气多说一句话了。

      我背着叶,她很轻很轻,比那件兽皮斗篷还要轻。至于那件斗篷,我早就不在乎它跑到哪里去了。我愿意一辈子背着叶,哪怕浑身赤裸,她也会是我最后一件衣服。

      我们顺着马蹄印,终于在日暮前走出了森林。山丘山那明晃晃的白色建筑是我们位于马场的别墅。山丘上提着猎枪的守卫第一个认出了我,尽管我丑态百出,他们依旧半跪,向我行吻手礼。

      粉紫色的霞光将我身上的血渍和泥巴照成黑色,我从荆棘丛生的森林踏入文明世界,看着闪闪发光的草场和向我执意的仆从们,我的意识忽然有些恍惚,顿时天旋地转,头重重向地面栽去。

      “小姐。”

      这是我今天听到的最后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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