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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八岁 ...

  •   我这二十三年来的人生,平平淡淡,在哥谭这座喧闹的城市里,就像一片树叶落入花园。

      小时候我妈常告诉我,人是会慢慢成长的,所以不要担心犯错,因为犯错会让我们进步。

      然后她死于我的一场错误。

      我爸是一个人渣,她很清楚,我也很清楚。

      准确的来说,他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人渣。

      他从不抽烟,也不喝酒,因为我并不知道他究竟会不会做这些,事实上我已经二十年没见过他了。

      印象里,他有一头棕榈油一样肮脏的脑袋,还有一张总喜欢讲故事的嘴。

      晚上那张像扁杏仁一样的嘴唇一张一合,总会蹦出我无法理解的故事。

      他说,生活总是无趣的,恒久平静的生活就像坐牢,监狱是最安全的地方,其次是精神病院。

      他说,让我以后去学拉小提琴,这样不至于饿死。

      他说,我妈是个疯女人,她总想着搬家,想离开哥谭。可后来她又不想了,因为我出生了。

      他说,我爱你,马雷,虽然你的名字像女孩子一样。

      我说,妈妈说这是你取的,爸爸。

      他笑了,离开了我的卧室,我听见他和妈妈说话,他说,马雷将来会离开我,也会离开你。

      第二天,我妈告诉我,他不会回家了。

      之后的十几年人生里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也再也没见过那张扁杏仁样的嘴。

      再后来,我妈收到了一封信,我爸的信,她并没有告诉我上面写着什么,但收到那封信的第二天,她去了一趟大超市,多买了套餐具。

      我猜他要回来了,那个觉得监狱和精神病院安全的男人要回他最讨厌的地方来了。

      那一年我十八岁,看着洗碗池里洗得反光的新餐具,我问妈。

      这里像不像监狱。

      她没有骂我,笑着说,马雷,你的小提琴练了没有。

      我说,好吧,这里非常像监狱。说完拿起了我的小提琴离开了家。

      我妈不让我在家练琴,因为隔壁住着一个聒噪的老太太,每次我拉动琴弦的时候,她就会扯着那比锯齿音还要刺耳的嗓子喊我妈的名字。

      丽芙、丽芙。那老太太喊,让你家该死的东西停下。

      一开始我妈不打算理她,可时间长了,老太太的声音竟然比琴声难听了,她便把我赶出门去。

      去街上卖艺去,她说。赚点零花钱。

      这样她就省下一周十刀的固定支出了。自从我爸离开后,她去了另外一条街给别人做面包学徒,她做的面包整条街都知名,不少人都会向她讨教烘焙手法。有的会付钱,有的不会,但收入总是很可观的。

      与之相反的,我的街头生意不是很好,或者说,我的生意非常差。

      罗宾逊公园的小情侣不会因为你的曲子好听就赏多一点,那边的小混混也不会因为你的曲子好听就少抢一点。

      为了我的点心日、我的玩具日,我无数日夜里盯着橱窗看的两百刀的小提琴,在十八岁生日的那一天,我揍了一个一块钱都不给我留的混混。

      结局是我和他一起在警局里,我因为未成年等着家长来保释,而他因为成年了要被拘留一晚。

      他的样子比我惨烈点,我爸说我的名字像女孩,但人不像,十二岁的时候我站直了有5.5英寸,到了十八岁的时候,我的脑袋已经顶在家里的门檐上了。

      你完蛋了。那小混混抬起头来盯着我,他的脸肿得像发霉的洋葱,还有点像没削皮的土豆。我忍不住笑出声了。

      他又想去用手击打我肩膀上的淤青,这个位置之前在公园被他用棒球棍打出了淤血,但我没让他得逞,像抓小鸡一样把他抓起来,拎着他的领子按到墙上去。

      他像一只受了惊的母鸡,又是尖叫又是蹬踹,直到警察进来将他拉开。我又一次没忍住笑。

      这时候我妈来了,她从容地走进警局,在一堆鼻青脸肿的矮子里把我拉了出来。

      妈。我摸了摸鼻子,想着应该没人打到我的脸。不然她现在的表情一定会更难看。

      警局的看管走了过来,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妈,满脸写着不耐烦。以后别让他招惹那些人了。

      我妈没说话,她的眼神盯着我的肩膀,那块被打得血红的地方。

      疼不疼?她问。

      不疼,但我的琴坏了。我向她展示自己空空的双手,我的小提琴在公园被他们砸了个稀碎,木屑散在草坪上,或许几十年以后会成为某棵新芽的养料。

      不疼就回家。她没有责怪我,也没有说其他的,只是和负责的看管签了字,我像做错了事情(或许我本来就做错了)跟在她的身后。

      这是我十八岁的生日。我鼻子有点酸酸的,心里闷闷地想,在十八岁的生日这天弄坏了自己十岁的生日礼物,真棒。

      我只是想攒钱买一个新的。我听见自己无力的辩解声,天哪,我听起来真像个姑娘。

      我妈没有说话,她提着包,安静地走着。现在已经很晚了,她一定是刚刚下班就赶来了、或者她翘了班就赶来了。那家面包店总是要到深夜才下班。

      我听见自己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消失不见。然后我妈停了下来,我也停住低头看她。

      到家了,她说。我这才反应过来,我们已经站在公寓楼门口。

      今天是我十八岁生日。这句话停在嘴里,我还是没能说出来,马雷今天添的麻烦够多了。

      马雷,你喜欢小提琴吗?我和她站在电梯门口,看着一点一点向下闪烁移动的标识,她问道。

      喜欢,不能再喜欢了。我思考了一会是否要撒谎,最后却还是如实回答。

      那我送你去学怎么样?我听见她的声音带着激动,又或者是期待。我听说维也纳音乐学院很好,如果是你应该能考上,你能学得很好。

      我有些呆住了,直到电梯门打开,她走进去,我都没回过神来。

      隔壁的老玛丽说你拉得小提琴很好听。她抬起手按下电梯楼层,我这才走进去,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

      可是……我想问很多问题,那一瞬间脑子里被疑惑和惊喜占满了,那个男人怎么办?他不是要回来吗?如果我去上学的话,你又该怎么办呢?

      一瞬间,好多好多的问题哽塞在喉咙口,我微微低下头去看她,发现她也在看着我。

      那一刻很多事情都不需要再问,她了然地笑了,电梯在慢慢上升,我感觉自己好像也走上云端一样。

      明天我们去挑一把琴吧。她看着电梯窗口外的风景,夜晚哥谭的霓虹灯是不会灭的,就像撒在地上的星星。就挑那把你喜欢的。

      他会回来,你也会学习你喜欢的东西,今晚只是一次普通的错误,我们会在这之后不断成长。

      这是十几年来的第一次我妈对我说教,我却生不出一丝叛逆的感觉来,只觉得嘴里含着一块巧克力,融化在嘴里是丝丝的甜。

      十八岁生日那天,没有蛋糕,但有我妈亲手烘焙的面包,她从面包工坊顺出来的,塞在她每天上下班都带着的小包里,拿出来的时候还热气腾腾。

      我们坐在半圆形的餐桌前,分享了这块吃着有巧克力味的面包,我妈把新餐具放进了橱柜,又擦了擦我平时用来喝咖啡的蝙蝠侠马克杯。

      你爸不会来了。她突然提起这件事,让本来沉浸在惊喜中的我迅速冷却下来,但她似乎无所谓,只是擦着马克杯说道,那一年他进了监狱,黑门监狱。

      我知道这个。我将最后那块面包咽下去,盯着餐桌上的木纹出神。他又做了什么?

      他越狱了。我妈的眼角几乎要合拢,鱼尾纹粘合在一起的模样让她看上去老了好几岁。但又被蝙蝠侠抓了回去,接下来一辈子都要呆在里面。

      我没再说话,房间里只剩下她清洗马克杯时咯吱咯吱的怪响。

      明天我们去买琴,然后离开这里。她轻笑一声,将手里的杯子放在沥水架上,就好像这一刻放下了其他东西。我们去奥地利。

      维也纳音乐学院就在那里。我安静地听着,心中闷闷的回应。那张扁杏仁样的嘴唇终归是不会回来了。

      我可以继续去那边做面包,你可以学音乐,学你喜欢的。她像是终于下定了某种决心,看着窗外长叹了一口气。我们不会再回来了。

      不会再回来了。我重复了一遍,顺着她的视线一同向窗外望去。

      ······

      最后我留了下来。

      那天夜里,哥谭市警局被双面人和企鹅人的联手行动打了个措手不及,整个警局上下乱成一锅粥,就连最底层的看管都被调出去维持秩序。

      那个和我斗殴的混混趁乱溜出了警局,一同顺走的除了他身上带着的管制刀具,还有我妈填过的那张保释单。

      没人知道为什么他会如此的想要报复一个人,或许是自尊,或许是这晚的混乱点燃了他的内心的怒火和放纵。

      当我听见响动起床,一路小跑着打开房门时,只看到了一张写满懊悔与恐惧的脸,一具逐渐失温的身体,一张鲜红的保释单。

      我妈说,人会慢慢成长,所以不要担心犯错,因为人总是会不断进步的。

      但她从来没说过,有些错误是无法挽回的。

      在我十八岁生日时,我犯了一个错误,我认为生活正在稳步继续,一切都在往美好的方向发展。我会离开哥谭,去奥地利见证自己所爱的一切,我们不会再回来了。

      但这座城市挽留了我,挽留了我妈。随着秋天过去,叶片洒落花园,我没有买琴,拿着我妈的巨额保险金买下了那栋公寓。

      聒噪的老太太玛丽在冬天离开了,门口被我挂上了寻找租客的牌子,而我,留在了我妈离开的那个房间里。

      她烤面包的手艺我学了个八成,依旧会有客人上门来找我讨教烘焙技术,而我也会拿着我妈留下的厨房笔记一点一点倾囊相授。

      我没有复仇的本事,那个混混被送去黑门监狱了,或许有一天我会拜托他给我爸托话,又或者我会忘记他,过上正常生活。

      但那一年我十八岁。

  •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主要想尝试一下新文风,做一些实验。
    大部分以第一人称为主。
    可以把这个当做是摸鱼小短文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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