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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十九、屡试不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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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屡试不第
杀人者,既服其罪。
后来吴御史家认了明妻做干女儿,明便成了吴家翁婿。
贵人在明夫妻危难之际,施以援手,虽然做不成媒人或者亲家,这份救命之恩更是加深了他们之间的友情。
虽然如今,明娇妻在侧,玲珑在心,且有吴府、贵人等一般照应,遗憾的是,后来明有三次进入会试,终究没有在科举方面取得什么成绩。
说也奇怪,谁曾想到,每次进京,到了考场,明心中就好似中了失心疯一般,一番迷迷糊糊,还来不及阅卷书写,就糊里糊涂,因为违反考场纪律,被监考官们,赶出了考场。
前两次明以为,自己是没休息好,或者吃错了什么东西,总之第三次去,实在是打足了精神,也没有乱吃东西。
总算坐到了围子里,刚写了几笔的样子,明只见眼前一片红光,恍恍惚惚,热热气腾腾,再一看,桌上纸张已成灰烬。
明看着眼前桌上,一摊灰烬,不由摇头,一边站起,将毛笔掷于那摊灰烬之上,一边自言自语道,“既是陆公送我的玲珑心,看来此处实在不是它的归宿呀,哪怕一试,哪怕一试呀!”
于是第三次,明还是由于违反了考场纪律,被拖了出去。
那次他倒是确信自己是清醒的。
因为,被拖出去前,他因为确认自己太清醒,所以多回头看了两眼,自己的考试座位。
只看到监考官,拿着他座位上的宣纸,上下翻看了一下,啥也没写。
是白花花的宣纸呀,方才清清楚楚看到已经烧成了一摊灰的宣纸,他甚至还不相信,摸了摸的灰烬,彼时完完好好的,在明被拉出考场的最后一刻,在监考官手中摇摆、舞蹈着。
仿佛在微笑地跟他告别。
灰心丧志且不说,或许是机缘不在仕途吧。从此以后,明便再也无问科举了。
过着自己家的小日子,倒也衣食充足,一晃便过了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