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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临别前,林凌硬是把那件大衣塞给我,我推拒半天,无奈地说,“这一件赶上我奋斗一年了。”

      林凌看着我,她想了想,认真地说,“其实你不应该在一个二三线城市虚度青春,你有潜力,去商业环境更好的城市才不浪费你的天赋和才华……我可从没听过臭水沟里能长出龙。”

      我说,“但是有水草、青苔和小鱼小虾。”

      她一挑眉,说道,“还有王八呢,难道你要对号入座?”

      我给她叫了辆车,她阻止了,说,“我们公司每个月的日常打车补贴就三千,我出差多,还没用完呢。”

      我一摊手,做了个舞台剧演员式的鞠躬,“欢迎林大小姐下次再来。”

      “得了得了,你跟我一块吧,先送你回去。”

      我说,“不了,我坐地铁就行,再说也没啥事,回去了也是待着。”

      “好吧。”林凌叫了车,我陪她等了一会,这期间,我跟她打听了一下大城市的真实交通和房租状况,发现虽然没有网上说的那么夸张,但也不遑多让。

      “即使在大城市,好的资源也就那些,该争该抢的没人会谦让。物美价优的房子是这样,发展空间高、待遇好的工作是这样,说到底人太多了,你不往前去,就只能坐等倒霉,不是谁都有个好妈妈、富妈妈的。”

      “你这话是不是有点社会达尔文主义了?”我笑了一下,其实更多是无奈。

      林凌道,“就像我干的这个,全国到处飞,洽谈被我们标记为A级以上的商场。但很多老业务并不会这么做,他们跟一些老板关系好,合作时间长,人家也愿意选他们,我们这样的后来者,往往必须有撞南墙的精神,才能从人家手里挖个窟窿出来。我也不想这样,当初在大学,每个人都又纯又傻,有心眼的也不过是争个三瓜俩枣,直到毕业才发现能人辈出、八仙过海啊。”

      网约车打着双闪靠近我们,林凌看着我说,“我的话你别忘了,真想来北京记得找我。”

      “放心。”我抱着大衣说道,“我还想着回礼呢。”

      “那你帮我投资吧,反正我一直想买金条来着。”

      我笑了笑,看她上了车,和她挥手告别,直到尾气管也消失在视线中。

      看她回去后,我提着袋子回到刚才那家店铺,店员看到我还想和我打招呼,我直接问道,“这件衣服可以退掉吗?”

      店员有点惊讶,似乎没见过买和退之间隔了不到半小时的顾客,她说,“退……是有什么问题吗?”

      我直截了当地说,“这件衣服太娇贵,对我不实用。”

      店员无话可说,她还不死心地挽留道,“这件衣服很好看的,肯定有一些重要的场合会用到啊。”

      我说,“我没有这样的需要。”

      店员的眼神变得有些无语,似乎还有点不耐,但她还是尽量忍了下来,想必已经在心里骂过我一轮了,但我没那么在意。

      她说,“退只能原路退回。”

      这句话让我把已经伸出去的手又缩了回来,我问,“不可以现金退吗?”

      “不行,我们财务不让的,再说店里也没有这么多现金啊。”

      我点点头表示知道了,我说,“那算了,谢谢。”

      我独自迈着一如往常的步子走了出去,林凌购物的时候说想体验一把小时候期待的长大以后说买就买的感觉。

      我看着她潇洒的背影,虽然羡慕,但是也只是顺着夸赞了几句“真厉害”之类的。

      我小的时候最喜欢在冬天拿着每周十元的零花钱在上学的路上买一袋五毛的辣条边走边吃,现在边走边吃只会让我肚子痛。

      最令人回忆的就是童年,但对童年的讨厌是多于喜欢的。我是一个不喜欢束缚的人,小的时候不喜欢上幼儿园,第一天入学抱着奶奶大腿不撒手,中午老师给大家打饭,就我不吃,怎么也没办法,奶奶只好把我带回家单独开小灶。

      这和我的发小悠悠不一样,她一直生龙活虎,骨架也比一般的女孩大些,我半碗饭都吃得费劲,她已经把碗伸到了老师的面前,嚷着再要一碗。

      而现在,那个总被大家说像只小狗熊,有些笨笨的女孩凭着这份执着和皮实,一路读到了材料学博士,她的未来再差也不会掉到哪里去。

      那个从小到大受到各类语文老师青睐,被称赞有灵气的小才女却渐渐走向了和千万人一样的普通上班族道路。

      一个人的上限在哪里,我还没有摸清,但悠悠显然比我更加清楚自己的道路,她也会迷茫,也会吐苦水,也会说自己不会社交,情商不够,以后估计还会在实验室上班。

      我说,这不是很好嘛。

      但其实这句话还有阴暗的一面,我似乎也在为她的久困樊笼而沾沾自喜。

      所谓的人性黑暗面,我坦然接受,毕竟人有时候就要靠着一点这样的黑暗力量活着。

      小时候大人们会喜欢乖巧的孩子,我也自动地把自己归为懂事、矜持的那类。从小到大,我总是在追求着那点不同,初中时英语老师给我和另外两个男生在某次课上分成了一个对话小组。

      正常来说,我只需要把自己的部分熟悉,然后大家各司其责读完就是了。但偏偏这里有一个堪称全班乃至全校最腼腆的男生,他长得十分瘦弱清秀,我的声音哪怕大一点他都会像要哭了似的语气颤抖。

      但是在对话的过程中,只要另一个男生有一点嘲笑或者不耐烦的意思,我就会立刻表示对那个腼腆男生的支持,这种行为不仅激励了他,也显示了我的“真善美”。

      在我学着想象中的和蔼可亲的大人或者师长对他循循善诱的时候,那个说三道四的男生也闭嘴乖乖配合了。

      最后我们组的表现还不错,就连一向挑剔的英语老师也难得夸赞了我们,说隋俊有长进,英语就得大胆开口,多练。

      那时候我没有得意地笑,在我看来那不够神秘,只在心里暗暗得意。

      但这似乎让那个腼腆的隋俊对我起了不该有的暧昧的误会,他正常坐我左边,但我发现每次上课他都会偷偷地用余光瞥我,这让我又奇怪又不知所措。我听到过一些班级同学四处乱传的八卦,基本都是少男少女的懵懂爱恋。

      那时候我对一些英俊的、体育好、健美并且活泼,尤其表现在有些小混混似的不拘一格的男生有些朦胧的好感,在我看来,上课总接话的那些男生虽然嘴贱,但确实比锯嘴葫芦有吸引力的多。

      那时候还没有I人和E人之分,但差别越大的人越容易互相吸引,我不知道隋森是不是也这样想,但我本身是个内向的人,让我去干早恋的事,尤其是和这样在我看来缺乏男性魅力的男生恋爱,还不如给我一刀。

      因此,我对隋俊的态度慢慢变得恶劣起来,比如他对上我的视线还没来得及回缩,我就会皱着眉,凶巴巴地瞪他一眼,他就会颤抖着缩回目光,可恨的是,他在我转过脑袋后,居然又偷偷摸摸地朝我看。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把自己当成一只高高在上的白天鹅,在我看来,语文老师的每次夸赞,在奥赛班的每次单独表扬,包括当众朗读我的作文,这些行为都是在增长我越发泛滥的傲气。

      我感激那段初中时光,因为这份从小学到初中的偏爱在上了高中后就戛然而止。

      高一开始分文理和快慢班,春山五中有一个竞赛班和三个平行班。

      我抓着竞赛班的尾巴迷迷糊糊地被分了进去,然后我发现原来一个小小的苍源区居然潜藏着这么多的……才子才女,渐渐的,我性格中的孤傲使我慢慢地将自己和其他人的距离越拉越大。

      语文试卷中最后的大作文,满分50,45分以上的卷子会被单独拿出来表扬,作者也会去讲台前朗读。

      我看着他们声情并茂的样子,心里泛起酸水,但还要看着那份39分的卷子暗中掰扯。

      我想,这不是我不好,只是八股文限制了我的发挥。

      后来,我便成了初中时心里暗自羡慕的那些男生,在竞赛班的后排偷偷打着瞌睡。胳膊肘一抬,谁也发现不了我。

      现在一想,并不是老师没发现,只不过竞赛班如其名,适者生存,月考后的大排名,掉出去的要被分配到平行班。

      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场流放。

      我一开始并不觉得这怎么样,反而还隐隐自豪起来,因为那时的语文课本上写着文天祥的一句诗,“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我心想早死晚死都得死,既然如此,还不如给个痛快。

      然后,高二下学期的某次月考还真就给了我一个痛快……

      但那是班主任在众目睽睽下宣读的名单,将要进来的和将要离开的。

      这和我设想的完全不一样,即使是文学天赋超出普通学生的文科竞赛班,所有人对这样的流动性只感到一种务实的紧张,并没有一点文人的风骨和浪漫精神。

      因为他们只给进来的三个新人鼓掌,而我们三个人离开的时候却只得到了大家无声的注视。班任一个个地点着我们几个的名字,这比任何一次没有答上问题被挂在黑板上还令人羞愧。

      人家是伴着鲜花和掌声进来的,我们确实夹着尾巴灰溜溜地逃走的。

      当然,这或许只是我的发散想象,因为另外两个人看起来比我心态好很多。

      后来我去了平行班,按照成绩排名,我是第一或者第二,座位也有竞赛班的最后一排变成了平行班的第一排。

      第一排,随时能和老师对视的一排,也是受某些讲课容易激动的老师吐沫星子洗礼最激烈的一排。

      但——总体来说,那段日子反而很快乐。

      或许是不做凤尾做鸡头的优越感蒙蔽了我,也可能是每次老师的分数排名夸奖令我沾沾自喜,总之直到高三前夕,我都是每天背着书包上学的快乐小女孩。

      但有一次在卫生间的时候我遇到了当时的前桌,她正和一群人探讨着未来要报哪所大学。我本来想和她打个招呼,但还是匆匆路过了。

      她们的话语却在我的心里种下一颗种子,我发现我完全没法装作不在意成绩的样子。

      我的轻松和游刃有余只是在面对一群心思不在学习上的混混们时才能体现得出,而年级排名,我却还像当初一样坠在竞赛班的吊车尾。

      这使我猛地清醒,我不能再这样自我蒙蔽了。

      我想起来高二上学期那个原本和我很好,却因为家里的原因,不得已退学回去嫁给一个不了解的男人。我想,如果我这么放任自己,或许最后我也会和她一样,被生活和婚姻牢牢绊住。

      我不无阴暗地把她的遭遇当成一个警示器,于是在最后一次分班,我努力了一把,其实并没有多刻意,但有一部分运气的缘故,我又以倒数第五名的身份考回了竞赛班。

      当初那种束缚我的感觉如今却在我再次踏入班级,以一名归来者的身份时,成了一种令人安心的存在。

      班主任让我坐在第二排,因为一开始进来的那个女孩个子小,所以我应该坐在她的位置。

      但我的脑子一抽,看向我先前的位置,说,“我还是坐我原来的位置吧。”

      苍天,我虽然总说真女人不为过去的人生后悔,但再让我选一次,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坐在第二排,并且给当初那个傻逼的自己狠狠甩一巴掌。

      不过这都是后来话了,当初的那个纯真的、一心想着出风头的我也是因为那点不怎么令人在意的文人风骨做了个不那么功利的选择。

      这样的选择,即使是我妈一个初中学历的劳动妇女也能看出其中的愚蠢和荒谬,但我选择深藏功与名,再次享受着众人的目光,心却如擂鼓般的回到了我的座位。

      虽然那时候的一些人没有说,但他们心里肯定都觉得我疯了。

      这就好比你的领导说,有一个P5的位置给你,你却说,不,我还要坚守原先的P4-5!

      这种不理解,我在当时的班主任眼中也看到了。

      但,人生不就是这样吗,至少当时的我还觉得自己很酷,并且深以为荣。

      因为那是我为数不多的可以向世界和命运少数地发出呐喊的珍贵时刻,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和人情世故,我慢慢抛弃掉了当时的那种孤勇,而慢慢地选择了随大流,成为了在温水里的那只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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