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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半生的甜蜜与痛苦(银英同人)序幕 ...

  •   我第一次见到莱因哈特陛下是在幼校的走廊上,他金色的头发闪着太阳般耀目的光辉,使他整个人成了光明的中心,在他身后紧跟着一个高挑的红发青年,就像一幅好画和一个搭派合宜的边框,配的十分和谐——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人就是齐格飞·吉尔菲艾斯,莱因哈特此生唯一的朋友,永远的朋友。
      我出生在一个显赫的大贵族家庭,我的父亲福布斯伯爵正是一个生荣死哀的典范,福布斯家族是高登巴姆王朝的开国重臣之一,历经四百余年一直荣宠不衰。我父亲生而为伯爵,死而为上将,尽管他从未上过战场,却依然享有了许多人奋斗一生也得不到的尊荣。对这一点他一直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因为他生而为权贵,从没有人敢忤逆他高高在上的虚象,也因为整个高登巴姆王朝的风尚正是这样。
      尽管如此,我的出身却并不高贵。在我七岁之前,一直是一个可怜伴妇的私生女儿,我可怜的母亲曾是一个红极一时的歌女,在为父亲生下姐姐后,满以为可以母凭女贵入主福布斯家,谁知却是春梦一场,尽管如此,她仍然顽强的活了下来,成为福布斯伯爵夫人的伴妇,冷眼看着纷纷扰扰的新人笑与旧人哭。九年后一个意外,她竟又与父亲春风一度生下了我,从此在种种冷嘲热讽中顽强度日——有时我想,在历经沧桑后我仍能顽强的活下来,也许就得自于母亲的教育吧。
      在我七岁之前,一直被旁人教导要谦卑顺从,面对福布斯家娇贵的少爷小姐要守一个做下人的本分,要努力掩盖自己的出身以维持福布斯家那早已残破不全的名声;可私下里,母亲却拼命教我沈为伯爵小姐应有的尊严和哀伤不能哭,痛苦偏要笑的媚世本领。可一夜之间,我的身份却起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福布斯伯爵夫人和她的二子一女在一场车祸中丧生了,同时死亡的还有司机和我那身为伴妇的母亲,父亲断了腿,总算保全了性命,这样一来我和姐姐就成了他仅存的亲人和继承人。令父亲遗憾的是,他没有儿子,福布斯家族也没有可以将之发阳光大的男性继承人,但对这种状况,即使显赫如我父亲也只能徒唤奈何了。
      我姐姐索非亚·冯·福布斯是个精巧温柔的女子,她拥有明媚的容貌和温柔的笑容,像春风般和煦迷人。她是个柔顺的人儿,总是谦卑的顺从,像个影子般生活在沉没里。在她十七岁那年,父亲做主把她许配给奥夫雷沙一级上将,一个可怕的屠夫,真正的野蛮人——虽然明知到姐姐有了心上人,可是为了家族的利益,必须跟有武勋的人联姻,因此也就顾不得那许多了——姐姐顺从了父亲的安排,沉默,谦卑,没有一丝反抗,可是她春风般的笑容,却苍白的只剩下阴影了。
      婚宴上,美丽的新娘殷勤的为客人劝酒,席间谈论的,却是驯狗调马的话题——奥夫雷沙一级上将谈起他新买的一匹烈马如何难以驯服,得到了广泛的附和,不知为什么,我突然从父亲身后站起来说:“给我三件东西,我就能驯服它。”我的话让众人一楞,马上兴致盎然的鼓动我说下去:“首先,我要一支马鞭,抽它,听话就赏它燕麦,不听话就是无用之材,留之无益,就用猎枪杀死它。”我的话让酒宴一片哗然,父亲怒视着我,仿佛我是一个怪胎,但奥夫雷沙一级上将不怒反笑:“哈哈,岳父大人,你这个小女儿真是个不让须眉的奇才,有胆识,我喜欢。要不是她太小,我一定登门求亲。可惜,她要是男孩子,前途一定不可限量。”
      正是这句话启发了我父亲,也改变了我的一生。回想起来,如果没有这句话,我一定不会被送往幼校,也不会结识莱因哈特和齐格飞,更不会参与到改造历史的潮流中去。我会像其他贵族小姐一样愚昧无知,整天为自己的服饰姿容操心,参加一个个无聊奢靡的宴会,国破后被流放边陲,永世不得翻身,我也再不可能拥有刻骨的爱和锥心的痛——从那一刻起,德茜蕾·冯·福布斯小姐死了,取而代之的是克洛斯·冯·福布斯少爷,未来的福布斯伯爵。只是父亲做梦也想不到,他的决定会为他光荣的家族培养一个高登巴姆王朝的逆臣贼子,这是父亲的悲哀,却是我的骄傲。
      ——银河的历史又翻过了一叶,我仍是前途未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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