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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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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熹微,陆陆续续有人从家里出门。
沉睡的港城突然醒来,再看街道,经过一夜的风干,潮湿的路面早就干净,原来是老天终于放晴。
商贩再也不用骂贼老天不仁不义,街上很快人来人往,欣欣向荣。
最高兴的当然还是报摊老板。
报摊就在街头,马路四方发达,来来往往的人络绎不绝,今天太阳还没完全出来,报纸就已经完全卖完,老板数钱数到手软,嘴角都快笑到耳根去。
当然,他还是为自己留了一份。
看着今日的头条,啧啧赞叹,连环杀人案告破,傻子千金说七日破案就是七日,一日不多一日不少。另有无数报社信守承诺,在报纸第一页刊登道歉信,纷纷解释当初是自己狗眼不识泰山,一对眼睛喂了鸡,在报纸上乱写,才导致黎樱樱陷入舆论风波。
一切都是他们的错,求樱樱小姐不要怪罪。
日后一定好好做人,绝不在报纸上乱写乱说。
甭管是真是假,但港城的老百姓这么多年,又时候见过这些报社吃瘪?
报摊的后面就是某家报社的大本营,老板今天坐在这里,眼看着里面的人脸色铁青地出入,偶尔还能听见里面传来气急败坏的怒骂声,总之是丢尽了脸。
“你们搞出这摊事,以后让别人怎么看我们报社?还有没有人再相信?还要不要找饭吃了!”
看看,才刚骂完,里面换了个老大又继续开始骂。
声音不遮不掩,差点要传到另一条街去。
只是这时已经无人在意,街头巷尾都在讨论。
“什么?!凶手竟然是白月婷?什么仇什么怨,竟然连自己老豆都杀?死变态!”
“没想到黎樱樱真的能破案,我就说咯,这女孩的面相一看就不是会说谎的,她说能破案就肯定能破。”
“得了吧你,开始骂得最凶的人就是你,现在一翻脸就变成肯定能破案了?要说我才是,由始自终可没说过这姑娘仔的坏话。”
“喂,你们之前有没有偷偷下注?杀千刀,谁能想到一个傻子真的能破案,害我差点倾家荡产!”
“不是吧你?拿连环杀人案去赌?赌鬼真是没有公德心没人性的,活该倾家荡产!”
“还叫傻子?七日破案,这不该叫傻子,这是大神探!”
“侦探公司后继有人咯!”
下雨憋了好几天,今天他们可要出来把几天没说的话都说完。
而这个时候,黎樱樱还不知道自己又一次成为了话题中心,破案也是很累的,她现在只想好好睡一觉,然而眼睛还没来得及闭上,就被楼下的声音吵醒。
阿福急匆匆跑上来,大声叫喊:“樱樱小姐!”
结果一开门就看见黎樱樱瞪大眼睛,直勾勾盯住她,阿福吓了一跳,以为又有坏人找上门来,腿一软,整个人瑟瑟发抖,“樱、樱樱小姐?”
“……”黎樱樱仰起头,看着身高将近一米八,比好多男人还要高大,吃着黎家的伙食一人干着几分工,手臂上都长起肌肉的阿福。
这样一个人,胆子怎么这么小!
是否该给她安排一份兼职?比如在坟场抓那些挖人祖坟的坏蛋?
阿福还不知道自己这个时候已经被安排,好半晌缓过来,知道是自己想多了,才不好意思嘿嘿一笑,“樱樱小姐,下面好多人来找你,说是要与你道别。”
楼下,黎家大门前几乎堵满了人。
他们衣着褴褛,神情疲惫憔悴,但一双双眼睛却格外精神,每个人手里都提着鸡蛋蔬果,一袋袋装满,不将东西送出去誓不罢休。
阿福看他们没有恶意,本来想请他们进门的,但他们都说自己现在的模样会弄脏樱樱小姐的家,怎么也不肯进来,阿福无奈,只好上楼来请人。
黎樱樱在楼上第一眼就看见了站在最前面的林秀心。
她年纪最大,却是所有人里面最精神的,其他人多多少少眼眶红润,看起来哭过,只有她,双目清明,该哭的早几年就哭完了,相依为命的女儿去世,世上只留她一个人,要不是凶案未破,恐怕早就跟着女儿一起去了。
现在真相大白,天大的喜事,怎么可以在这个时候哭?
恨不得敲锣打鼓,凶犯下狱,大快人心!
还有死者张怡的丈夫方向锦、苏家兄妹……许许多多死者家属聚集在这里,黎樱樱听说他们不愿意进门,就让阿福去给他们泡茶
千里迢迢过来,总要喝一杯水再走。
水壶上炉,不一会儿就煮沸,乌拉乌拉大声尖叫。
不料下楼的时候,门口已经空无一人。
只有一袋袋的鸡蛋果蔬放在门前,不必多言,一切尽在无声中。
“啊呀!”阿福惊呼一声,“这么多东西?也太难为他们了。”
有眼睛的都看得出来,这些东西是他们平时绝不会吃的,连一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在港城最贫穷的地方流浪,现在却费尽心思上门送礼,连句道谢也不让别人说。
方向锦断了一臂,但他这些年四处探查,认识不少三教九流的人,一群人里面,可以说是身家最“丰厚”的,他特地托人杀了一只鸡,又杀了一只鸭,买来几盒鸡蛋,又有两大袋果蔬,一只手拎过来,东西重得手臂都爆出青筋。
这个年头,可不是谁家都吃得起大鱼大肉的。
阿福眼眶泛红,“樱樱小姐,他们以后可怎么办呀……”
五年的时间,像一把火,无情燃烧生命,他们为找寻真相牺牲一切,现在终于结束,留给他们的还剩什么?
阿福有点担心他们活不下去,又担心他们会就此自寻短见。
黎樱樱却没有她那么多忧愁,这个时候,太阳正好,温度适宜,公平地照在每一个人身上,空气中好像有金色粉尘,如同无数发光的精灵在跳舞,与此同时,丝丝缕缕的金色气息朝着黎樱樱的方向飞来。
直到落入她的身体,再将里面的污浊挤出去。
黑气消散,黎樱樱感觉自己身体里的孽债又轻了几分。
咦?原来破案也能消除孽债?
但马上又有第二个问题,也是一开始的问题,过去的自己明明整日在山里,偶尔出去一段时间,怎么会沾惹上这么多孽债,导致要被天劫打散的程度?
百思不得其解,她决定不想。
再看阿福,已经脑补得越来越离谱,“万一他们等下到海边聚众自杀怎么办啊?太可怜了,还污染海水,给警方带来好多麻烦的。”
黎樱樱忍不住了,她跳起来,伸手狠狠敲了一下阿福的脑袋,“笨蛋,长那么高干什么呀!”
阿福很得意,“我老爸老妈个子都高,小时候他们就说我长大该去打篮球。”说是这么说,她又不会真的打,家里没有钱,只能送来她来黎家打工,没想到黎家的伙食那么好,她真的长得又高又壮人高马大。
黎樱樱觉得自己再和她说下去自己也会跟着变笨。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珠子,“你等一下跑快点,追上去,每家人分一颗,也可能一家人分到几颗。”
“这是什么?”
阿福小心接过珠子,说不清有多少颗,每颗珠子都是黑色的,看起来不是什么昂贵东西,但仔细一看,又隐隐能看到一条红线,好特别。
“樱樱小姐,这个回礼好寒酸,况且我我怎么知道哪家人给几颗?”
黎樱樱才不跟她多费口舌,这是从狐妖身上偷下来的,每颗珠子不同,分别对应一户人家,也可能几颗珠子对应一家人,“你不用管啦,给他们就是了,它们自己懂得该找谁。”
“这么灵?”阿福惊讶,又忍不住唠叨,“樱樱小姐,你该不会是信了街头的神婆?她是骗人的,上次我还看到她叫孙子偷偷跟踪客户。”
话音刚落,对上黎樱樱甜蜜无害的笑脸。
这么漂亮的脸,却长了一张冷酷无情的嘴:“阿福,我要让你去墓地做兼职。”
阿福打了个激灵,连忙跑路。
她个高腿长,跑得也快,那班人大事了结,此时自己也不知道该去哪里,一路慢吞吞,边走边想,沉默无言,一行人把路堵住,差点吓得行人要报警。
案情基本明了。
狐妖无法从白月婷的身体中逃脱,又被黎樱樱施了咒术,无法逃脱,无法做妖,无法伤人,被关在监狱一夜,早已精神崩溃,警方又不是吃素的,对着已经变成普通人的狐妖一番逼供,当然什么都老老实实说出来。
只不过她一时说自己是妖,一时又说自己要吃人。
别人当她是傻子,现在真相大白,精神崩溃下的胡言乱语。
天一亮,警方就已经做好通报,几个领头老大也开起了记者会。
辛苦了几年的事情终于有了结果,一班受害者家属好像心都空了。
天气那么晴朗,他们却好像走在云端上,整个人晃晃荡荡,好似一群白日里的孤魂野鬼
阿福追上都时候,他们正好站在十字路口。
接下来该怎么办?
回家?哪里还有家?
寻找亲朋好友?哪个亲朋好友愿意接受他们?
重新工作?孤魂野鬼似的游荡了几年,读的书忘了,学的技能废了,哪家还招这种人?
还是……去死?
一了百了,下辈子与他们重新再做家人。
好几个人,眼睛亮了又暗,暗了又亮,人有三把火,明明灭灭,天堂地狱上下游走。
“等等、等等……樱樱小姐有东西要送给你们。”阿福白长个子,一小段路就上气不接下气。
见了是黎家的佣人,方向锦首先喊停,一看对方那么高大,也有些愣住,犹豫片刻,“樱樱小姐不用客气,那些都是我们的心意,再收她的东西,我们睡觉也不安稳。”
如果不是黎樱樱,他们现在可能还在地狱游荡。
做梦都是家人哭泣的面庞。
其他人也跟着点头,说不要,阿福才不管那么多,她现在是来完成任务的,不管他们愿不愿意,东西就是塞,也要塞过去。
她从口袋里先拿出一颗珠子,塞给最前面的方向锦,“拿着。”
方向锦面露难色,但恩人的面子不能不给,幸好珠子看起来也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只好伸手接住,他心里本来还有些抗拒,怎么还可以要恩人的东西?然而当珠子落到手心,温温热热的触感,好像妻子鲜活的手。
方向锦如遭雷击。
他呆呆傻傻的站着,好半晌才低下头,只见自己的手上,不知什么时候,竟然真的多了一只满是伤痕的手。
张怡一手缝纫功夫高超,总是想着进厂打工,为了做这个准备,私下里练了不少。
一双白净的手,不知不觉受了好多伤,到处都是细细密密的伤痕。
方向锦总想攒钱为她买一瓶名牌护手油。
价格够贵,一定能让她的手重新好看。
女人都爱漂亮,就算张怡也是,私底下老是看着自己的手叹气。
方向锦攒了几个月的私房钱,终于买到了。
只是再也没有机会用上。
现在重新握住这双手,他很想镇定些,但浑身止不住颤抖,然后他死死握住那只手,艰难地探进自己的口袋,从里面拿出一瓶保存得极为干净的护手油。
他还想为妻子的手抹上,但今时不同往日,他只剩下一只手了,一只手怎么开盖?于是用牙咬,用嘴巴撬,好困难打开,问题又来了,一只手怎么抹?
他好怕一松手一切都变成幻觉。
突然,哐啷一声,护手油摔落在地。
方向锦愣住,下一瞬,表情忽然扭曲,本就吓人的脸更加可怕,他蹲在地上,痛哭流涕,“对不起、对不起……我没用,都是我没用,我们不该来这里,不该留你一个人在家,说好要保护你一辈子,要让你幸福快乐,我没有做到,我什么都没有做到……我是骗子,我该死!我该死!”
就在这时,一只手轻轻放在他的脑袋上。
方向锦怔怔抬头,妻子蹲在他身边,轻轻叹一口气,然后伸手将他抱住。
“傻瓜。”
阿福不懂这个独臂男人为什么突然大哭,她只觉得周围突然好冷,太阳那么好,竟然一点温度也没有,周围甚至暗了好几个度,难道是因为两侧楼房太高,挡住了这里的阳气?
她摇摇头,继续向后分发珠子。
她想的是一人一颗,没想到来到一个女孩面前时,竟然莫名抓出三颗珠子,她愣了一下,不等放回去,女孩已经配合地乖乖伸出手,一双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
阿福不好意思收回,只好将手里的珠子交给她,嘴巴却忍不住嘀嘀咕咕:“真是的,真的这么灵?竟然真的一下子抓出好几颗,还不能收回。”
她没留意到,在自己转过身后,女孩愣愣地看着自己手里的三个珠子。
好一阵子过去,女孩用力点点头:“嗯,我知道的,老爸别啰嗦啦,我一定会好好活下去的,还有姐姐真是的,做了鬼还要摸我的头,以后会长不高的。”她努力忍住眼泪,但声音里还是带了哭腔,说到最后,已经泣不成声。
林秀心没有跟他们走在一起,她悄悄离开了人群,阿福找了好久才找到她。
怪的是,林秀心和别人不同。
短短时间,她已经换了一身干净衣服,头发也打理得干干净净,一头银灰色的乱发理顺,甚至手腕上还戴上了玉手镯,这是她结婚的时候,婆婆传给她的。
她就一个女儿,本来想着等女儿出嫁,又把手镯传给她。
没想到女儿那么乖,看她一个人孤苦,非要跟在她身边。
一来二去,就耽误了不少时间。
“哎。”她叹一口气,把手镯取下,凶手虽然抓到,但尸体早就没有了,女儿的头颅她埋在了老家,今晚她就要坐车回老家,干什么都好,她担心女儿害怕。
汽车司机在前面催,林秀心没有行李,孤身一人就能上车,这时,身后突然传来叫喊,回头看去,竟然是黎家的那个高个子女孩,好像叫什么阿福的。
后面的事情和之前一样,林秀心为难地收下了珠子,满脸歉意:“我给樱樱小姐造成了那么多麻烦,哪里还好意思收她的东西……”
她年纪大了,眼神不好,耳朵还聋,再年轻几岁,兴许还会为樱樱小姐做些什么报答她。
可惜自己现在年老体弱。
“哎。”林秀心又叹了一口气。
汽车缓慢行驶,今天去乡下的路没有那么多人,林秀心旁边竟然还有一个空位。
车子摇摇晃晃,她的身体也摇摇晃晃。
早上真相大白,所有人都在哭。
她不哭。
好不容易重新再来,她要好好生活。
只是回乡下能做什么?
林秀心又犯愁了,她拿出一张纸,用铅笔在上面涂涂画画,不会写字,只能鬼画符。
这一愁就是一路,汽车很快就到站,乡下没有修路,前段时间都在下雨,路面泥泞湿滑,坎坷不平。
林秀心记得自己家在哪里,只是一路很远,可能要走到天黑。
路上一个人都没有,林秀心慢吞吞走着,可能要很久,不过没关系。
她安慰自己,就在这时,旁边忽然伸出一双手把她扶住,熟悉的声音责怪地说:“妈!这条路这么难走,你自己一个人要怎么回去?真是的,怎么不叫舅舅他们接你?老固执!”
她骂了一通,忍不住叹口气:“算了,我陪你。”
林秀心脚步一顿,她错愕地睁眼,好半晌才恢复平静。
苍老的面孔上缓缓带上微笑,她拍了拍那双手,点点头:“好好,你陪我,你陪我一路。”
乡间小道,两侧林木郁郁葱葱。
老人佝偻着背,一步一个脚印,在她身旁,始终跟着一抹浅淡的影子。
小的时候你陪我,长大了,也应该要由我扶你。
阿福送完东西,匆忙回家,一抬头,就看见一个漂漂亮亮的姑娘在站在阳台上,一边吸着饮料一边看向远方,阿福眉头一皱,冲上去像老人一样唠唠叨叨:“樱樱小姐,不要喝那么多饮料,听人说放了好多坏东西,不好!”
“好吧,那我还给你,我不喝了。”黎樱樱遗憾地叹了口气,“可是真的好好喝。”
难道这就是做人的快乐?
怪不的那么多妖怪抢着做人。
阿福接过杯子,本来想拿去藏好,一看,瓶子已经空了,顿时气急败坏。
“樱樱小姐!”
黎樱樱露出一个软绵可爱的笑容,一边笑一边后退,然后在阿福的惊呼声中,身子轻飘飘向后倒去,裙子飞起,她整个人也从阳台飞了下去,这一幕吓得阿福差点心跳停止,连忙追过去伸手捞,然而往下一看,白净漂亮的姑娘仔站在地面好好的,连半根头发丝都没乱。
还好气人地扯起裙摆行了一个西方公主礼。
“这是今天的新魔术。”
然后说:“我是傻子,又不懂,喝完就喝完嘛,阿福你对我那么好,一定不会介意。”
接着就往大门的方向跑去,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阿福震惊大喊:“樱樱小姐,你去哪里?”
黎樱樱举手示意,指间夹着一颗黑色珠子。
“还有一颗珠子要送。”
阿福一看,忍不住惊讶:“咦,这颗珠子怎么不同?”
还是黑色珠子,只不过珠子外围镶金又镶玉,一看就知价值不菲,这么廉价的东西,竟然用金玉镶嵌,真怪。
黎樱樱很快就来到了绿藤街尽头的旧楼。
上面已经下了通知单,再过几天,这里就要拆掉。
林秀心一行人早就收拾东西离开,附近一带,还住在这里的只有一个严宝生。
分明是大白天,屋里却黑漆漆的。
这栋楼本来就破旧不堪,现在连最后一点人气都消失,更是显得格外阴森。
黎樱樱正准备进门,手中的黑色珠子却率先变成了一缕黑烟,黎樱樱脚步一顿,问它:“你有什么打算?”
黑烟左右摇摆,好似在摇头。
黎樱樱苦恼地想,摇头是什么意思?是有还是没有?还是不想说?
但它既然已经做好了打算,黎樱樱了然退后一步,笑眯眯说:“我在外面等你们,等一下我再进来。”
话音落,便看见黑烟上下一弯,仿佛在鞠躬。
门口有纱布做的门帘,夏天用来防虫,还透气,黑烟小心翼翼地钻进去,没有惊动任何人。
严宝生还是昏睡不醒,一张脸毫无血色,小鸟安安静静地窝在他的肩窝,一对黑色眼睛目不转睛地盯住他。
喜鹊受了重伤,又口不能言,对外界的事情根本就不知道,她现在只知道严宝生醒不过来了,过了今天,可能要死。
人一死,牛头马面上门,严宝生的魂魄要从身体里抽出来。
到时候想必也不疯了。
只是那个时候,他看见一直照顾自己的女孩是个妖怪,又会怎么想?
毕竟杀他姐姐的人,也是个妖怪。
不对,狐妖抽走了他一半的魂魄,这样残缺的灵魂,鬼差愿不愿意带走还说不定。
喜鹊乱七八糟地想着,思绪越飘越远。
于是她也就没有发现,那缕黑烟悄悄进入了屋里,它来到严宝生的书桌前,静默片刻,掀起了他的本子。
在看见上面顺数的一千多个数字后,有些难过,又有些欣慰。
然后来到桌子前。
这里还摆着老照片,西雀不知在哪里捡了一个黑框把它装起来。
照片是严宝生和严灵妙。
拍照很贵,严灵妙不懂行情,被人骗了,花了自己半个月工资。
这是他们十几岁的样子,严灵妙天天在外面打工,一张脸晒得好黑,弟弟也好不到哪里去,两个人黑不溜秋的,和现在一点也不像。
黑烟都快忘记自己的脸长什么样了。
它看了又看,直到把自己和弟弟的脸深深的记住——突然发现照片的右上角竟然还有一只小鸟。
小鸟瞪大眼睛,拼命抢镜。
黑烟这才发现,原来他们与小鸟的缘分在更早之前。
它离开桌子,在这个家的每个角落停留,每次总要看上好久,等它看完,恐怕天都要黑了,幸好理智及时回笼,它恋恋不舍地看了又看,再来到床边,连喜鹊都睡着了。
它笑自己磨叽。
而后黑烟中伸出来一只手。
这只手轻轻地抚摸着小鸟,然后落在严宝生的额头上,片刻,丝丝缕缕的黑烟沿着这只手来到严宝生和小鸟身上,缓慢将他们包围。
寂静的房间里响起一道温柔的声音:“知道你们过得好,我很开心,宝生、喜鹊……以后也要高高兴兴。”
这一天,严宝生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姐姐回来看自己,她把自己和变成人的喜鹊一左一右搂在怀里,高高兴兴跟他们说:“姐姐马上就要变成天上的星星,只要一抬头就能看见我,好像那些舞台上的大明星,我要变成大明星了,好开心,你们为不为我高兴?”
喜鹊也梦见她了,和严宝生做了同样的梦。
她好想说人死了之后会进入阴曹地府,但转念一想,姐姐那么好的人,一定是天上最亮的那颗星星,老天哪有那么狠心,忍心把这样的好人放走?
他们在梦里看了一夜的星星,待黎明升起,好梦噩梦都会消失。
喜鹊缓慢睁开眼,脸上凉凉的,伸手一擦,才发现自己流了一脸的眼泪,好狼狈。
下一刻,她立马怔住,她的手!
她左看看右看看,感觉修为大好,竟然又恢复了人形!
喜鹊抬起头,却对上严宝生的眼睛。
“宝哥?!”
严宝生松了一口气,脸上带着笑:“喜鹊,你醒来了。”
乍一看,不疯了,也不傻了。
喜鹊狠狠捏了自己一下,以为是梦,这时,那边却传来一把好像夏日果汁一样清甜的女声:“你们终于醒啦?我等了好久。”
黎樱双手托腮坐在桌子旁,看了全程。
见喜鹊一脸惊讶,她才不给他们多问的机会,目光落在严宝生身上,“这是从凶手身上取下来的东西,大概跟严灵妙有关,现在我来将它物归原主。”
狐妖抽走严宝生的魂魄之后,和严灵妙的魂魄揉成了同一颗珠子,之后珠子被她拿走,带着严灵妙一起过来,而严灵妙做鬼多年,被狐妖细心蕴养,吸收了不少妖气,早就变得不妖不鬼。
现在她将严宝生的魂魄和妖气一并归还,喜鹊和严宝生的身体恢复,自己却再难投胎。
黎樱樱不是不可以解释,但是解释起来真的好麻烦的!
万一他们听不懂怎么办?
又要多说一遍。
“跟姐姐有关?”喜鹊隐隐察觉到刚才的应该不是梦,严灵妙真的回来了,现在再看这颗黑色珠子,一时间有些惶恐,竟然不敢伸手去接,她怕自己笨手笨脚,要是把珠子摔坏怎么办。
况且,她是妖,姐姐被狐妖所害,她怎么办?
她怕自己弄脏。
就在这时,严宝生的声音忽然从旁边传来。
“喜鹊,不要怕。”
大病刚愈,严宝生脸色苍白,仿佛随时能被风吹走,但他眼睛很亮,笑意温和,然后握住喜鹊的手,又重新说了一遍:“喜鹊,不要怕。”
喜鹊眼眶一红,好半晌,用力点点头,“嗯。”
她伸出双手,黑色的珠子滚入掌心,伴随着奇妙的温度,泪水把喜鹊的眼睛湿得一塌糊涂,什么都看不见了,过了好一阵,她才发现严宝生把手放在了她的掌心,用力地握住她。
但马上,上面又好像还有另一只手。
三只手紧紧交握,分别了五年,终于在这天重逢。
黎樱樱悄悄退出房子,小小声嘀咕:“看来不用再担心他们了,以后再遇到什么事,都能解决。”
至于严灵妙,有好人日日供养,总有一天能再入轮回。
今天的绿藤街好热闹。
憋了好几天,个个摊子面前都站满人,商贩笑得嘴巴都合不上。
倒是没有听见卖鱼佬吆喝的声音有点奇怪,抬眼一看,原来是被一群小孩围着要他给他们变魔术,自从被那群记者围堵,黎鸣第二天就在报刊上摇身一变,成了神秘高强的魔术师。
卖鱼佬哪里会什么魔术?
难道要给他们变个人猫切换,还不把他们吓坏。
现在人人都来找他,不但不买鱼,还要他变了魔术才给钱,简直气死人,黎鸣在这里翻了大跟头,正想找机会找“债主”算账,如果不是上辈子欠了她的,怎么会这么倒霉?
不过拖这个的福,最近摊子前的陌生客人确实变多了,兴许过了这个风头,真的能发财。
黎樱樱才不会在这个时候撞他枪口。
她乐呵呵地走在街上,到处都有人,吵架的、谈情说爱的、哭喊大闹的,到处都是人,到处生机勃勃 ,好热闹,好开心。
就在这条人来人往的街道上,黎樱樱忽然感觉到一道炽热气息。
阳光明媚,这气息离自己越来越近,她下意识停下脚步,甚至情不自禁侧身避让。
只见涌动的人头向两侧移开,仿佛有一道光从天而降,金光刺目,霎时间,周遭的声音似乎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低低的呢喃声,听不清在说什么,好像吟唱,又似诵经声
片刻,黎樱樱就确定了那是什么声音。
一个年轻和尚低着头,手里拈着佛珠,一步一步穿过人海,朝着黎樱樱的方向走来。
这里那么热闹,他好像一个异类,分明是大白天,却如同走夜路,一个人就照亮了整个世界。
黎樱樱惊讶地睁大眼,忍不住小声嘀咕:“好厉害的功德金光。”
普通人看不见,但她的眼睛却看得清清楚楚,和尚身上仿佛太阳附身,越是靠近,就越是刺眼,人群中,不少披着人皮的妖怪发出惨叫声,有的人瞎了,有的人突然无法直立,双腿骨折,有的婴儿嚎啕大哭,眼看就要咽气。
突然,黎樱樱感觉手背一阵疼痛。
抬起来一看,竟然正在冒烟,生生被和尚的功德金光烧出一片火辣辣的痕迹。
人群突然变得躁动不安,但那年轻和尚却依旧不闻不问,沉默地走着自己的路。
只有那些看过他的妖怪——
胆敢直视神明,必遭天谴!
就在这时,一班警察急匆匆赶来,这次带队的还是那个帽子警官,这次,他不再像之前那样吊儿郎当的样子,帽子警官满脸严肃,一到闹市,不顾这里人群挤挤攘攘,左右指挥兄弟分散,然后开始东张西望,好像在寻找什么。
直到看到黎樱樱,他才快步走过来。
“小黎小姐。”
黎樱樱捂着手背,还在走神,哪里来的和尚这么厉害?
竟然连她也能被烧伤。
但就在下一秒,头顶的阳光被遮挡,抬头一看,脑袋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把伞,姜廷玉看她可怜兮兮发呆的样子,唇角忍不住笑:“小黎小姐,天气这么热还不打伞,晒黑就不好看啦。”
黎樱樱回过神,一听就不满意:“要是那么容易晒黑,你们天天那么辛苦,岂不是要变成非洲人?”
顿了顿,再看一班警察神色匆匆,好像在找人:“你们好忙,才刚刚忙完一个案子,又要上工?”
姜廷玉叹一口气,随即伸了个懒腰,满不在意说:“兄弟们都是劳碌命,天生就要在外面闯荡,不用变成非洲人,可能再过几年就会变成包黑炭,也好,至少跟这行带点关系。”
他还有心情开玩笑,“不过多亏小黎小姐,让兄弟们拿到了奖金,该买的礼物都要买,现在他们那些家属都争着要托关系认识你,就是魏国安不够高兴,他重新成为玉珍小姐的粉丝,半夜嚎啕大哭,说自己没有趁机拿到签名照。”
一直没有姓名的光头警探第一次有了名字。
“这么夸张?”黎樱樱睁圆眼睛,好像一只俏丽的猫。
姜廷玉自己就养了一只白色波斯猫,碧蓝双色的眼睛,听见他回家的时候就会这样站在门口,仰着头喵喵叫。
好多次他都想这个破工作不干了。
干脆辞职专门在家养猫。
但是没有钱又怎么让它吃好喝好?
不要说成家,他连只猫都养不好。
“姜警官?姜警官?”
一把声音及时将他的思绪拉回,姜廷玉抬眼就见眼前的女孩瞪圆眼睛一脸警惕盯住他,双手还小心地捂住头顶。
黎樱樱猜不到别人在想什么,但是妖怪有一种异于常人的直觉,总感觉帽子警官在好危险地看着自己。
她不动声色地退后一步,小心翼翼:“姜警官,你的头发……没事吗?”
听说人类里面有好多年轻人秃头的,难道姜警官是看中她的头发?
黎樱樱好奇往他头顶上瞅了一眼,今天没有戴帽子,但是……怎么也算不上秃头呀?
怪人!
姜廷玉一噎,直觉她没有在想什么好事情。
他清咳几声,思绪及时拉回,然后微微正了脸色,语气严肃转移话题:“小黎小姐,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和尚从这里经过?是和尚,不是魏国安。”
魏国安就是那个大光头警官,他只是年少秃头,从未出家,可能他自己也想不到会被老大把自己和和尚放在一起。
找和尚?
黎樱樱也立马和他一样端起一张严肃脸:“他从那边过去了,这个人好奇怪,你们为什么找他?”她指了指后面的方向,具体怎么奇怪她不好说,但警察同志找人,一定全力配合。
不料姜廷玉接下来说的话却差点让她吓到。
姜廷玉的表情很严肃,“下次再见到这个人要小心,这几天他一直住在勾村那边,但就在刚才,警方接到报案,和他同住一间屋子的六个人全都流血而亡。”
黎樱樱注意到他说的是流血而亡,不是被杀,或者自杀。
“可是……”她还是好惊讶,眼睛睁得圆圆。
可是那和尚满身功德金光,怎么会杀人?
但姜廷玉已经没有时间继续说下去,他还要去工作养猫,见黎樱樱一副被吓到的样子,他把伞塞到她手中:“你胆大包天,肯定不会害怕,但女孩子还是要保养,伞给你,拿去遮阳,不跟你多说,我先走了。”
黎樱樱果然回神,想说什么,但话到嘴边,又变了,她晃晃手里的伞,笑得甜甜,声音却故意压低,神秘兮兮的:“拿了你的东西岂不是又要欠你人情?对了,还要谢谢你上次故意透露消息。”
当时雨天朦胧,姜廷玉带一群兄弟出来探查消息,明明身上带着工作,却偏偏和她一同站在屋檐下,装作长舌妇的样子要跟她八卦的样子,半遮半掩说出白月婷怀孕的消息。
她又不是傻子,那么明显的举动怎么会看不出来?
姜廷玉脚步一顿,然后似笑非笑看她一眼。
“出社会要懂得做人才能赚,就当感谢你之前为大光头解围的,况且小黎小姐以后做了大侦探,我们要找你帮忙的还有很多,提前搞好关系,交个朋友,好处多多。”
朋友?
黎樱樱恍然大悟,高高兴兴点头,“好吧,就当交个朋友!”
以前老神仙也跟她说,做人多多交朋友在社会上才会方便好多。
不过,眼看姜廷玉急匆匆要走,黎樱樱还有事要问他,现在成了朋友,更加理直气壮,她几步跟上去,和他并排走,然后抬头瞅着这位朋友英俊的侧脸,笑眯眯问:“好朋友,我还有事要问你,对了对了,白月婷现在怎么样了?”
之前一直没有说到。
狐妖为何不能从白月婷的身体中逃脱。
都以为是黎樱樱做的,她才没那么大的能耐背这个锅呢。
狐妖附身的时候,白月婷已经被她杀死,一具尸体怨气冲天,狐妖又日日附身其中,几年之间从未有过离开的时候,久而久之两者合二为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直到她想要离开的那一天。
可白月婷死于非命,怎么可能甘心让她逃脱?
妖是妖,鬼是鬼,但鬼也不是吃素的。
你要离开,我偏不许。
不但不许,还要封住你的妖气,要你与我真正合二为一。
你要做人?
这就要你做人。
你要成为我?
当你想离开那一天,你就是真正的白月婷。
但狐妖毕竟道行更高,这一切也只不过是暂时的,黎樱樱还想着找个时间悄悄去处理狐妖的事。
没想到“好朋友”突然停住,习惯性地把玩他那个破帽子,然后重新戴上,捏住帽檐调整,几乎快看不见眼睛的时候才停住。
男人个子是比黎樱樱高一些,这是要承认的事实。
所以他看人的时候,总要垂眼,有种居高临下的感觉,但两人已经是朋友,冥冥中好像抹去一些隔阂。
姜廷玉那双锋利冰冷的眼睛带着一丝笑意。
然后他压低声音,凑在黎樱樱耳边,道出一个惊天大秘密。
“这件事我只让你知道,就在今天早上,白月婷被发现死在监狱,尸体化作一滩腐肉,恶臭扑鼻,好像已经死去很久,也许到再过几个小时,普通人就会收到白月婷死去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