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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混乱一夏 ...

  •   西里斯•布莱克的离家出走对我而言,真的没有对我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卢修斯和纳西莎决口不提这件事,只是有的时候会听斯内普和米尔斯讥讽两句关于“弃妇”的冷笑话。等待到假期过去,斯内普会霍格沃兹之后,没有了道伴的米尔斯也就渐渐遗忘了这件事。

      整件事,我一直就是当笑话来看的,十一岁的孩子订什么婚?十六岁的继承人离家出走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本来就是青春叛逆期……从那份照片会动的报纸——叫预言家什么的——上面天天有关于布莱克家的报道,印象最深刻的是三月份的时候有一期头版上并排放着两张大照片。第一张是发型稍显凌乱的布莱克夫人气愤地当着众人的面拿魔杖烧坏了布莱克家族上的那个叫“西里斯•布莱克”的小点。第二张则是另一对褐眼夫妇搂着两个大男孩儿的幸福照片,如果我不仔细看绝对不会相信那个笑得真诚又不失腼腆的男孩儿会是去年最后一天的宴会上那个怒目圆瞪的男孩。

      那篇报道的名字叫做:“西里斯•布莱克?西里斯•波特?”

      “嘿!嘿!马尔福小姐!”

      我被头顶一阵钝痛召回了魂。

      “我早就听说你很会走神,但是没有想到你竟然可以在上课的时候……”

      “对不起,弗立维教授。”我揉了揉其实并不怎么痛的脑袋,为的只是看到弗立维眼里闪过一瞬的内疚之色。

      我的家庭老师弗立维教授并不是我上次在根号二俱乐部里认识的弗立维而是他的一个亲戚,至于他们的关系有多近我就不得而知了。他们的共同点是都拥有妖精的血统,身材小小的,皮肤皱皱的,却一副迷你绅士的样儿,加上这位弗立维教授把一头白发一丝不苟地往后梳起,扎成一个马尾辫,走起路来一晃一晃,在花园里经常引得树下的仙子们调皮地够着玩儿。

      也许是因为他有妖精血统的关系,卢修斯都赞他的魔咒和普通巫师的不一样,更有速度和力度,听说弗立维在年轻的时候还是个决斗高手,我经常比划着他比我矮上一个头的身高,觉得不可思议。

      不过魔法世界,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嘿!”弗立维又打了我的脑袋,“今天一定要让我看到你把这支花毛莨变成一支火炬,否则你就等着我把这株花毛莨塞进你的嘴巴吧!”

      我看着可怜巴巴躺在桌子上的花毛莨,那姑娘的脑袋耷拉着,一副反正都是死的架势。不过把生性畏光的花毛莨变成火炬……弗立维也够损的。

      “抱歉,”我凑近她的花冠说,“我不知道你的名字,但是知道你和老巴尔干的关系很好,老巴尔干是我的朋友,你自然也是我的朋友。我会尽量不折磨你的——不过,我说的只是尽量。咳咳——”
      我手里拿着的是雷古勒斯给我买的魔杖,到现在我还是没有机会把七个加隆还给他,单论魔杖而言,我感觉这支魔杖用着很顺手,赤杨的魔杖在阳光下看木质仿佛流动着鲜红的血液,就像是活的一样。

      “哦,林恩。当然——” 花毛莨叹了口气说,“今天早上我看到那个丑陋的老东西就知道自己要完了,林恩,你也知道,我们一族——”她抖了抖仅剩的两瓣叶子,“我们一族是以富丽的外表著名的,前两天我的同伴们几乎被纳西莎摘来,只是为了洒在门口做花瓣地毯——呜,林恩——你知道我们是最怕光的——” 花毛莨抽泣着,本来准备好施变形咒的我有些拿不定主意了。

      “马尔福小姐!”弗立维的脸突然出现在我旁边,愣是吓了我一跳,“我知道你有和植物沟通的特殊能力,唔,马尔福先生告诉过我,因为你是希尔福的半血精灵,这也是为什么他们请了我来做你的家庭教师的原因,因为我们都是半精灵。”他挺了挺肩膀,“我必须说的是,很多半精灵都不屑于学巫师的魔法,因为他们到了成年自然而然可以用精灵魔法……但是,你不一样……”弗立维拽了拽我,我矮下身子把耳朵凑在他嘴边,他才悄声说,“这话我连马尔福先生都没说过——虽然他没有告诉我,但是我知道你的不同——林恩,我可以这样叫你吧。你知道的,魔、法、石——你还太年轻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说完,他往后跨了一步,以正常的语音说:

      “马尔福小姐,所以——不用我多说了。掌握基本的魔咒之外,你更需要的是控制自己的感情——比如——”

      他用魔杖对着花毛莨,“比如——该出手的时候——哪怕是自己的朋友,也不能手软——”

      花毛莨咒骂着弗立维,两片叶子却抖得厉害。

      “抱歉了,来年我还会播种花毛莨的。”
      这是我对花毛莨说的最后一句话。

      弗立维教授很满意得看到我念动咒语,把花毛莨变成了一支螺旋形的火炬。

      “很有创意啊,马尔福小姐!”弗立维拿起火炬端详着,我却不能说施咒的时候我心里想的都是08年奥运会祥云火炬的样子。

      我不知道弗立维教授和卢修斯有什么交易,直到有一天,我无意中看见弗立维教授睁大着眼睛数着一枚枚黄澄澄金币才觉得他的确是个聪明人,金钱是最俗气的,同时也是最保险的酬劳之一。

      我敬重弗立维,他是聪明的,也是狡猾的。虽然很多事我不了解,但是他让我明白了这个世界的很多道理,比如不能全身心地去相信一个人,他给我看了他胸前一道从右肩贯彻到左髂部的伤疤,狰狞地像一条巨型蜈蚣爬在胸前。
      他说这是学习决斗的第一堂课——不能相信任何人。
      他说这是因为第一次决斗时,他的对手提前转身发动进攻才留下的伤疤。

      我说:“如果您没有和对手一样提前转身的话,伤疤又怎么会留在身前呢?”
      他笑了,的确他们两个都提前转身了。他后悔的是,没有更加提早一步。
      我问他,“那决斗时的规矩都是摆设吗?”
      他说规矩是为蠢人而设的。

      “聪明人的世界没有规则。因为他们自己制定给蠢人遵守的规则。”
      弗立维的笑很苍白,很丑,脸上的质感就像一只褪了毛的鸭子,但是我能窥出他的内心,澎湃如潮、神秘如林。

      我的第一次决斗对手就是弗立维,时间就是他和我说了他伤疤的故事后不久,地点是改造过后的地下室。

      鞠躬——转身——一步——两步——三步——转身——

      我按照书上的说明,亦步亦趋。

      “你为什么不提前转身?”
      转身后,看到弗立维转动着手中的魔杖,表情戏谑。

      “我从来不认为我们这是真的决斗。”我拿好魔杖,我的魔杖杖尖是十字形的,同普通魔杖温润的圆头不同。我本来不以为然,知道弗立维说这样的设计更能聚集魔法能量,让我汗颜地,我本来觉得这种造型有的时候还能客串十字形螺丝刀。

      “除你武器!”
      这是我从书上看来的唯一的缴械咒。自然弗立维是不会让我得逞的。

      “清水如泉!”

      一条水带从弗立维的杖尖凭空出现,在空中形成一条水龙,就像蟒蛇一样,它爬在了我的身上,紧紧地把我包裹住,水带的末端停在了我的颈处,我知道再高个三英寸,我就会被溺死在水里。

      “马尔福小姐,”弗立维幻影移形到我面前,我一直觉得他喜欢这个移动方式是因为他实在太矮,迈不开小短腿的关系。“第二个要点:任何咒语都可以是致命的。所以,不要小看任何一个咒语,哪怕是家政咒。”

      我被包裹在流动着的水里,手上握着魔杖却动弹不得。直到我渐渐觉得透不过气来,弗立维才撤出了魔法。

      “我输了。”我浑身湿答答地站在初夏有些阴冷的地下室里,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弗立维看了看时间,随口说了一句下课就幻影移形了。

      “哟,小落汤鸡。”米尔斯的声音在空旷的地下室里回荡,“我看那个丑八怪挺不错的,他做了我想了很久却做不到的事。”

      我给壁炉施了个“烈火熊熊”,又给自己施了个快干咒。窝在壁炉前,看着外圈调皮的火舌舔舐着新砌的外墙,明黄的颜色很是霸道。

      “哎哟哟,林恩,那火烧到我了——你快点灭了它!”
      米尔斯叫嚣着,听见他这样说,我仿佛也闻到了菌丝被烧焦的味道。

      “米尔斯,你想了很久要欺负我是不是?我今天也让你尝尝四大元素之一——火的滋味。”

      “哎呀——”米尔斯说道,“我的意思是,我很早就想告诉你不要小看任何咒语——哎呀——”听上去,他似乎真的被火烤得很难受,但是话锋一转——“还有——林恩,不要小看任何咒语,也不要小看任何人,任何生物——比如——我米尔斯暗藓!”

      说着,壁炉里“哄”的一声,火焰灭了。

      “米尔斯!你是怎么做到的?!”我惊讶地看着眼前一幕,认识米尔斯快两年了,我从来不知道他居然有魔力,或者说是一种操控周遭的本事。在我眼里,他的充其量就是一个布满整个庄园的摄像装置。怎么可以——

      米尔斯笑而不答。

      “林恩,这就是魔法世界。”

      真相了。

      那天之后,我很久没有和米尔斯说话。

      一是,我心中还在堵气;二是,我白天一直没有在马尔福庄园。

      纳西莎戴着垂着黑纱的宽檐帽,一袭深蓝色的窄身裙,左手挎上一个银色的小包包(据说是龙的腹膜做的),走在我左前半步的地方。我紧紧跟着,对角巷比上次我误闯的时候还要热闹。纳西莎会时不时和一些打扮入时的先生夫人们打招呼,有时又会斜着眼睛看明显穿着二手长袍的巫师。
      我看到很有趣的一家子,一对红头发的夫妻(丈夫的头发更红一点,颜色就像天边的火烧云),后面跟着两个小娃娃,一个大约五六岁,另一个三四岁的样子,妻子手中还抱着一个长着稀稀拉拉红头发的婴儿。

      纳西莎看到他们楞了一下,说:“林恩,看到了么?韦斯莱一家。”

      我应了声,看着那红发一家子走进一家卖日用品的商店,一边丈夫抱怨着不应该在霍格沃兹开学前来的。

      “他们是纯血巫师中的败类。”纳西莎对他们嗤之以鼻,“不过你很幸运,他们的小崽子离入学年龄还早,估计你遇不上他们。否则,你一定会对他们世代相传的旧袍子有深刻的印象。”

      旧袍子?这让我想到了一个很久没有见过的人。

      突然有些想他长得拖在地上的袍子,我一直想不通,明明他的魔咒那么高明,为什么不自己改改呢?

      恰巧这时正好路过了摩金夫人长袍专卖店,听说那里的长袍是对角巷里最好的一家。

      不过纳西莎似乎有些不习惯店内因为长年不透气而产生的浑浊空气,她捂着嘴咳嗽了几声之后给了我几个加隆,“逃”出了这家略显昏暗的店。

      “哦,你好,亲爱的。”随着纳西莎出去时再次撞响的门铃,摩金夫人出现了,那是一个看上去还算年轻的女士,身材微胖。“哦,亲爱的一个人吗?是要去霍格沃兹的新生?哦,我当然知道你要的是什么……”

      她翻开隔板,从柜台里走出来,“当然,小宝贝儿,你的第一件巫师袍一定是摩金家的,吼吼……很多巫师都是这样——来,让我来给你量个尺寸——”
      摩金夫人拿着一把会自动伸长卷曲的皮尺,她让我抬起胳膊那样好量胸围。她的眼神掠过我紧握着加隆的手。她一愣,然后殷勤地让我觉得害怕。

      “当然,宝贝儿——摩金夫人这里有全英格兰最好的丝绸——”她挥动魔杖,从货架上飞来一件光可鉴人的——呃,袍子吗?看上去有点像是马戏团的人穿的。

      摩金夫人可能是看到我一副被吓到的样子才讪讪地把袍子“飞”回去,解释道:“呵呵,那是波特家定做的礼服——当然,不是霍格沃兹校袍——”

      “摩金夫人。”我看她尺寸量得差不多了问道,“最好的棉布和丝绸差多少钱?”

      “两倍的价钱,亲爱的,如果不算是顶尖的绸子的话。”摩金夫人拿着只羽毛笔写写画画,“我店里的棉布是英格兰南部由小精灵采织的,和外面几个西可一件的劣质品可不一样。”

      我点点头,想到了那人永远穿不合身的衣服,也想到他不管出自什么目的总算是帮我熬了定魂药水,也帮了我几次忙——一套袍子,就算是回礼吧。

      我对摩金夫人说了我的意思,她一开始听说我不要高档布料时还不高兴,但听说我要定做两套的时候又嬉笑眉开了,“但是,亲爱的,还有一套袍子的尺寸——”

      我笑了,“夫人,也许你可以给我一张摩金夫人长袍专卖店的招待券?”

      摩金夫人在翻弄布料的手停了一下,后来嘴咧得更开了,“呵呵,当然了,宝贝儿。”她傻笑着答应了。

      出门后晕晕乎乎的,耳边一直是摩金夫人那肉麻的“亲爱的”还有“宝贝儿”的声音。

      我手里攒着一张提货券和一张手写、并施了守诺魔法的招待券,想着我得去找一只猫头鹰,让它把券交给斯内普,不过他会在哪儿呢?现在霍格沃兹放假了,蛛尾巷么?

      那时的我还太简单。
      也许在很多年后,当我知道摩金夫人靠着卖招待券大赚了一笔的时候,我会后悔现在没有向摩金夫人索取佣金的。

      或者,如果我能早点知道斯内普收到了招待券后,并没有丝毫感谢,反而大发雷霆的事,我不会费尽周折,从卢修斯的千万次白眼下骗来一只猫头鹰,还得意地写了一封信,说附上一份小礼物什么的……

      多傻啊。

      我当然是没有预言能力的,那时我还是手里捏着两张薄薄的纸头在拥挤的对角巷里找着头戴黑纱帽的女人。

      “嘿,纳西莎,我可找到你了!”
      我轻轻搭了一把她的手臂,却被一股强大的魔力弹了回来,震得我虎口发麻。

      “呃——”我吃痛地往边上退了两步,在街上还撞到了几个无辜的路人。

      “无知的孩子。”那女人的声音很低沉,语音也很奇怪,特别是那种喉间发出来的奇怪震动声,是个外国人?

      我仔细打量着她的打扮,发现虽然颜色很像,但是款式还是很不同,她的袍子偏宽大,身材也比起纳西莎更壮实些。我鄙视自己为什么这样都会认错人。

      “对不起,夫——呃,女士?”

      那女人转过头来,我看到了一双冷漠的眼睛,绿色的,像是森林的颜色,却死期沉沉,灰色的长发盘在脑后,被阳光照着泛着金色的光泽,也许是因为这个我刚才才看成了纳西莎。

      女人瞪了我一眼,没有多说什么,自顾自地走了。

      她走后一两分钟,我才在路人奇怪的眼神里回神,身上汗湿了一片,不是因为今天天气热,而是出了一身的冷汗。

      人来人往的对角巷中,我茫然地走着,步速要比其他路人慢很多,无意在街边新奇古怪的店家,也无意被一群小鬼头围着的“光影78”扫帚。我把魔杖握在手里,也许我该尝试一下弗立维不久之前刚教的“投石问路”,也许我该找沿街一棵被商店挤成歪脖子的树,他或许看见过纳西莎,要不我该回到摩金夫人长袍店?

      “哦,可把我急坏了!”肩上一重,我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林恩,你看我给你买了什么?”

      “呱——”

      一只蟾蜍?

      纳西莎献宝似的捧着一只森绿森绿的□□,那只□□的眼睛又小又圆,盯着我看,时不时地“呱”对于我的审美来说是一大挑战。

      “宠物店的店主说这是最近新到的货,来自保加利亚的蟾蜍,我想它的颜色配上斯莱特林的象征色会特别漂亮的。”纳西莎把蟾蜍往我手里一塞,“走吧。别这幅死样子,我的第一只宠物是一只巴西蜗牛——”

      蜗牛?不就是背着壳儿的鼻涕虫?
      好吧,我被治愈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1章 混乱一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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