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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及时手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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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贵族。光鲜的外表下,包裹着糜烂的私生活和纠缠不清的利益冲突。亲情和良心似乎埋得比棺木更深。
女儿被杀死之后,风之精灵也跟着消失了,起码米尔斯是这样说的,她走的时候一定是失望和痛苦着的。那时,我并没有猜到米尔斯口中美丽不可方物的精灵,她的复仇手段会是那么缜密那么毒辣,她把丧女之痛,或者说对爱情的失望报复到了三代马尔福的身上。直到多年后我回想起来,还是觉得毛骨悚然。而首当其冲的就是老马尔福,咳咳,抱歉,我是说这座庄园的主人则在自己儿子杀了自己女儿的事情后一病不起,身子一天坏过一天。
终于在拖了几年后,在一个月圆的晚上,老马尔福病逝。
医生说他的死因是龙痘,一种源于德国的传染病,奇怪的是,那浑身吓人的紫色溃烂的瘢痕是一夜之间长出来的,连圣芒戈最有经验的医师都无法解释。
同一天,刚刚成为家主的卢修斯•马尔福的小妻子纳西莎•马尔福再次流产,第二次失去孩子。
“马尔福家被诅咒了。”
米尔斯这样说。
那时候,我正在打扫客人住的房间。暑假结束,我们的客人回学校上六年级去了,那是甘草告诉我的。因为发现了她不是牙买加甘草而是亚洲甘草,她被抛弃了。
“他是个好人。”
在米尔斯抱怨客人又多奇怪多另类的时候,甘草总是这样辩解。
“如果他是个好人就不会扔下这么多垃圾让林恩清理了。”米尔斯说着。
“那,那是因为——”甘草揶揄着,“我们那里有一句话叫做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是啊,是不拘小节。我还可以闻到床铺上浓重的体味,特别是枕头上,好像那人从来就不洗头一样。还有,我看着满地乱扔的羊皮纸,轻轻叹了口气,把它们都捡起来,又可以装订成一本小册子了。
不过,事实总是有些残忍。我把地上那些用过的羊皮纸团团捡起来,一张张展开,才看到它们几乎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我开始有些不信,因为看着乱糟糟的房间,我很难想象这样一个人竟能写出如此齐整的东西。字迹虽然潦草但是行列整齐,看着说不出的舒服。但这样用黑色墨水写满了的纸头我就无法“再次利用”了,哎,我还是一张张把纸叠好,无聊的时候当小说读也比扔了强。
“林恩,小心点,别碰坏了斯内普先生的坩埚!”
甘草焦急地说,她的枝条乱晃着,好担心的样子。
我拿起类似黄铜材质的坩埚,使劲儿把它扔在了地上。
哐啷——
“哦,林恩,你在做什么?疯了,呜呜呜呜——小紫对不起斯内普先生——呜呜呜——”
我听见坩埚摔在地上的声响,确定了一件事情。原来我在隔壁经常听见的声音就是他摔坩埚的声音。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好想笑。
曾经,我也干过类似的事情。十岁出头的时候,看着电视里穿的花花绿绿蹦跶得老high的男女老少,我砸了电视机。那时候,我的下半身已经没有了知觉,胳膊能动但是手指已经握不住东西。
现在想起来真是幼稚,我恨过,恨自己恨父母也恨命运,受累的却是无辜头顶的电视机。当然后来释然了。人总需要一个成熟的过程。我摸着坩埚上被砸出的细微凹陷,又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
这个房间并不大,对于这个客人来说承担着卧室、书房、实验室的三重作用,凌乱的程度当然也是可想而知的。
“林恩,当心些,别弄丢了东西。斯内普先生圣诞节还是要来的。”
那个自称小紫的甘草絮絮叨叨个不停。
“你是不是爱上他了?”
吵到不行的时候,我吼了一句,甘草石化了,枝条僵在空中半天没动。
世界清静了,除了我碰到、砸到什么东西的时候,甘草的枝条会很神经地抽搐一下之外。
幸运的是,在整理书桌的时候发现了一沓崭新的羊皮纸。耶!人品守恒!
书桌和房间的一角都堆着很多书,派我来整理房间的家养小精灵并没有说把东西整理去哪儿,我无奈的看着书堆,觉得连把它们统统捡起来都是件极其艰巨的任务。
我搬开一本足足有两英寸厚的《魔药材料的地域差异》,脚下被什么东西一拌,摔趴在地上,不知道是不是刮擦到了,小臂火辣辣的疼,手中的书飞出去三英尺,翻开在被折了角的第2046页,“甘草在魔药制作时的注意事项:阿拉伯甘草——牙买加甘草——亚洲甘草——”
甘草小紫的最长一根枝条凑过去比对了一下自己和书上画的亚洲甘草的样子,然后轻轻地叹了口气。
我发现自己的小臂处被书桌角上不平的花纹割开了一条大口子,真是倒霉。我用舌头舔了舔伤口,腥甜的味道让人作呕,但这种近乎本能的动作竟让伤口以奇迹般的速度迅速愈合。我想到上次被莱斯特兰奇夫人的高空抛物砸中后很快就痊愈的后脑勺,瞬时,对自己的这个身体满意极了。
我合上书,把它搬到一旁,回头去找绊倒我的始作俑者。却发现那东西竟然在动,还是震动档的?
那是一本手帐,只比我的手掌大一圈,黑色的封皮上浮着写银白色的花纹,很复杂,似是有规律但是我看不懂。它震动着,像是里面关了一个妖怪想要挣脱一样,我有些害怕,不知该怎么处理,要不,上交?但是强烈的好奇心让我遏制不住想要打开看看的冲动。
心下一横,翻开——
不动了。
这本手帐除了厚厚的封面和封底,当中只夹着一张纸。纸质不错,细腻的上等羊皮纸。我摸着纸头,对于自己手指上粗糙的皮肤有些怨念,有些自卑。
手指点到纸上后不久,纸上氤氲出黑色的字迹——
字很秀气,写得又小又密,这种漂亮的花体字看来很难练成。
“有——谁——在——那里——”
随着纸上的字一个个字母的浮现,我一个个字地读出来。
有谁在那里?
我刚刚是不是做了什么触动了什么开关?不要怪我胆小,我只是个打工的,地位在基层之下的地下室。
“我——知道——你——在看——”
换了一行:
“是——卢修斯——吗?我——没——别的——意思——”
再换行,行间距离像算过似的,很均匀,我想到了满地的羊皮纸上的字迹,一模一样。是斯内普?缓过神来,纸上又多了好几行内容。
“卢修斯,你的双面镜总是出故障,我前两天在对角巷买了这本及时手帐,这样联络方便多了,只是走的时候忘记了给你。”
“卢修斯?把桌子上压在水晶瓶下面的纸条上的内容抄给我,马上——”
“卢修斯你的手断了?还是脑子残到不能写字?我不管你有多忙,只要不是英格兰马上要消失,你就给我把东西抄过来!”
字迹越来越潦草,我可以看出斯内普先生似乎没什么耐心,最后一行字的用笔特别重,点横之处都可以看到团团墨迹。
我在桌子上找到那张压在水晶瓶下的羊皮纸,纸上大约有三英尺长的内容。
哎——我拿起笔,半自愿地当起了“搬运工”。
没有半点谦虚,我的字丑极了。用米尔斯的话来说,全英国也就只有我自己一个人能看得懂。平时用的碳棒还好说,加上今天第一次用了羽毛笔……那个结果可想而知。
我的动作很慢,尽量让自己把每个单词都写清楚了,特别是还有好多我不认识的单词,一个个字母地往上搬,累极了。
抄完第一段,我休息下来捏了捏自己纤细的手腕。
正要提笔继续写,纸上刚才我抄上的内容不见了,几行新的字正慢慢显现。
“不是卢修斯?谁?我不敢相信马尔福庄园里有字写得这么丑的人!”
刚刚累死累活地抄上一段话得来这样没礼貌的回应,很让人气恼,是啊,马尔福庄园没有写字难看的“人”!我生气地用尖细的爪子蘸了墨水在手帐上写下:
“因为我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