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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第七十一章【痴】 【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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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
穆成林第一次见到靳永春,是在城南。
她在茶馆里坐着喝茶,远远看见街对面走过来一个白白胖胖的青年,穿戴倒是不差,料子是绸缎的,可惜腰带系得太紧,勒出一圈肉,领口歪歪扭扭的,看上去很滑稽。
青年满脸堆笑,走路一颠一颠的,像只被喂得太饱的鹅。几个混混模样的少年围在他身边,勾肩搭背地跟他称兄道弟,嘴里“靳哥”“靳哥”地叫着,叫得他脸上的笑都快溢出来了。
旁边跟她刚刚相熟的一个叫阿四的瘦子凑过来,压低声音说:“林哥,你瞧见没,那胖子就是靳家的小少爷,靳永春。”
靳家?穆成林在脑子里搜了一圈,没想起来京城有个什么靳家。
阿四见她没反应,又补了一句:“开绸缎庄的那个靳家,城南那条街上最大的铺子就是他家的。”
穆成林“哦”了一声,原来是做生意的,那就不奇怪了,她跟商户人家没什么来往。
“这傻子快把家产全都输光了。”阿四的声音压得更低,几乎是贴着穆成林的耳朵说的。
穆成林挑了挑眉。
身边的人便跟她讲起来:靳永春是一年前跟他们混在一起的,家里是城东做绸缎生意的,不算大富大贵,但也殷实,他爹死得早,家里只剩一个寡母撑着铺子,供他吃穿不愁。
这小子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觉得学人家赌钱、喝酒、斗鸡走狗,特别威风,大概是从小到大被人管得死死的,忽然有了一帮“兄弟”带着他做坏事,便觉得特别有趣。
他那帮“兄弟”们哄着他掏银子请客,带着他上赌桌,刚开始故意让他赢几把,看他笑得合不拢嘴,再一点一点把他套进去。靳永春在赌桌上输急了眼,就把身上带的东西一点一点地押出去,还觉得自己很有面子。
靳永春进了茶馆,一眼就看见穆成林了。
穆成林虽然穿着寻常,坐在人堆里却还是那个气度,周围的人虽然跟她称兄道弟,却隐隐有种以她为中心的架势。
大概是觉得风头被人抢了,靳永春的嘴角往下撇了一下,挺了挺胸走过来,一屁股坐下,故意把袖子往上一捋,露出腕子上一个成色还算不错的镯子。
“今儿这茶我请了。”他大手一挥,嗓门不小,生怕谁听不见。
他说着就拿眼睛瞟穆成林,像是在等对方露出惊叹的表情。
穆成林没惊叹,她只是垂下眼,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心里觉得好笑。
京城里的上流圈子,她不认识的人多了去了,可不认识她的人还真是很少。就凭这一点,她就知道靳永春的家世绝不是什么高门大户,不然就算没见过她本人,至少也被父辈叮嘱过穆成林这个名字。
“我家里有的是钱,这点茶水算什么。上回那批江南来的锦缎,我娘说卖了一半就够吃一年的了,我跟你们说,我家那铺子,东西摆在那儿,不愁没人买。”
“久仰。”穆成林敷衍了一句。
靳永春一屁股坐在她旁边,开始滔滔不绝地讲他最近的光辉事迹,从昨天赢了多少钱,讲到前天喝了什么好酒,再到上个月买了一块多好多好的玉。
仅仅一个上午,两人便混熟了。
当然,是靳永春单方面觉得混熟了。
他一口一个“林弟”,恨不得把自己从小到大的事都讲给她听。穆成林听着,心里渐渐有了数,这小子对人毫无防备,别人对他好一点,他就掏心掏肺。
穆成林以前没怎么接触过这种人,因此觉得很有趣。
自从心态调整好了,她如今一有闲暇就往城南跑,护卫们被她远远甩在后头,穆成林一个人混进市井里,像一滴水落进了河。
东富西贵南贫贱,城南算是京城里最穷的地界了。
穆成林从前接触的人,那些王侯公卿、世家子弟,一个个端着架子,说话滴水不漏,笑容恰到好处,背后盘算的东西比说出来的多一百倍。
言不由衷的奉承,明里暗里的试探,每一个人脸上都带着一副精心描画过的面具,她从小在这种环境里长大,早就腻了。
相较之下,跟那些在达官贵人眼中“不起眼”的人待在一起,反而舒服。他们说话直来直去,高兴就笑,不高兴就骂,不用猜,甚至有像靳永春这种这么傻的。
快到中午的时候,众人又去了一趟赌坊,穆成林没下场,只站在旁边看。
靳永春坐在桌前,被人怂恿着押了一注又一注,他面前的钱袋越来越瘪,脸上的表情却越来越亢奋,像是喝了酒一样,眼睛发直。
最后一把,他又输了。押出去的是一张纸,上面写着他把自己家最后一间铺面的地契给抵押了出去,还摁了手印。
靳永春自己浑然不觉,他把那张纸拍在桌上,还觉得那一下很有气势,像戏台子上的英雄好汉。
赌局散了,靳永春还是笑嘻嘻的,大概是根本没听懂对方说“以房抵债”是什么意思。
他颠颠地跑到穆成林面前,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说:“林弟,走!去我家吃饭!我娘今天准备了大餐,有红烧肉,糖醋鱼,还有老母鸡汤!”
穆成林被他拉着往外走,回头看了一眼赌坊里那几个正在分赃的混混,他们朝她笑了笑,那笑容里有几分讨好,也有几分心照不宣的得意。
其实穆成林混进去没多久,周围的人就差不多摸清了她的底。
她再怎么乔装,骨子里的东西是藏不住的,走路的姿态、说话的腔调、花钱的手笔——随手就请一桌人喝酒,眼都不眨一下,足以说明她绝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他们看出来她“出身好”,但谁也不说破,反而不动声色地围着她转,捧着这位有钱人家过来体验生活的大少爷,穆成林说什么他们都笑,请客的时候都抢着坐她旁边,有什么新鲜事都先告诉她。
穆成林知道他们在捧她,她也不讨厌这种感觉。
生活在贫穷之中的人有他们自己的生存方式,因为资源稀少,所以争斗、欺凌、踩高捧低并不少见。这些以为赌坊拉客为生的小混混,看见有钱人家的孩子就围上去,嘴上哥哥弟弟叫得亲热,心里盘算的是怎么把人兜里的银子掏干净。
面对穆成林这种人,他们表现得谦卑,不敢冒犯,要是面对那些性格不太讨喜、脑子也不太灵活、却仍旧热衷于跟他们混在一起的“地主家的傻儿子”,这些小混混们就是另一副嘴脸了。
穆成林忽然想,恃强凌弱、踩高捧低、欺软怕硬这些事儿,不是只有锦衣华服的人才干得出来,只不过在这里做得更直白、更赤裸,不裹那层礼义廉耻的糖衣。
……
穆成林本来是不想跟着靳永春回家去的,靳永春家什么样,她大概能想得到——一个被儿子败得差不多了的小门小户,一个寡母撑着的铺子,没什么好看的。
可靳永春太热情了,拽着她的袖子就不撒手,嘴上絮絮叨叨地讲他娘做的红烧肉有多好吃。
穆成林看着他那张圆滚滚的脸,虽然觉得无聊,但还是跟着去了。
靳家不大,门脸旧了也没修,门上的漆皮翘起来,露出下面灰色的木头。跨进门槛,院子里却收拾得干干净净,晾着几件洗得发白的衣裳,角落里种了一棵石榴树,树底下摆着一张磨得发亮的小板凳。
靳永春的母亲从厨房里迎出来,她手上端着菜,围裙上沾着油渍,看见儿子兴高采烈地回来,脸上的表情一瞬间很复杂,想骂他,又想笑,最后还是笑了。
穆成林看见她的第一眼,就知道这是一个被生活磨掉了棱角的女人。她的眼角有很深的纹路,嘴角往下垂着,别在耳后的碎发里夹着几根白丝。衣裳是干净的,但洗了太多遍,原来的颜色已经看不出来了。
“又带朋友回来,也不提前说一声。”靳母的声音有点哑,像是常年睡不好觉。
靳永春大大咧咧地往桌边一坐,招呼穆成林也坐,嘴里嚷嚷着饿死了饿死了。
女人把菜摆好,坐下来,没有先动筷子,而是伸手把儿子歪掉的领口整了整,又把他蹭脏的袖口翻了翻,动作很轻很自然,像是做过一万遍了。
这个动作很短暂,很短,靳永春扭了一下就挣开了,嫌热,嘴里嘟囔着“娘你别这样”。
在她搂住他的那一瞬间,穆成林看见她的手臂收得很紧,手指抓在他肩头的衣料上,指节微微发白。
她的儿子快把家产输光了,快把她一辈子的心血败干净了,她知道,她一定知道。
可她搂住他的时候,眼睛里没有怨恨,没有指责,甚至连失望都压下去了,只剩下一种深深的、疲惫的、不顾一切的爱,是那种明知道船在往下沉,也要把孩子顶出水面的爱。
穆成林别过脸去,看着院子里那棵石榴树,红彤彤的果子挂在枝头,沉甸甸的,压得枝条往下弯。这顿饭她吃得安静,没说什么话。
靳永春的娘一直给她夹菜,嘴里说着“孩子多吃点,太瘦了”,语气里带着一种对所有和自己儿子同龄的人的宽厚和心疼。
穆成林说了声谢谢,低头扒饭。
她来的时候是抱着什么心态来的,穆成林心里很清楚,就是看乐子。
她来这里,无非就是看这些底层的人怎么活着,有趣,新鲜,跟这些人打交道比在宫里参加宴会好玩多了。
可是这一刻,她看见了靳永春的母亲,看见了那个女人的眼睛,莫名觉得亲切。那双眼睛和她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没有讨好、没有算计,就是纯粹的、笨拙的、无论如何都不会收回的爱,哪怕她的儿子是个不争气的、败家的、被人当傻子耍的废物,她也一样爱他。
她忽然不想再看了。
穆成林随便吃了几口,便没了胃口,于是主动向这母子二人提出了告辞。
走的时候,她回头看了一眼,靳永春正坐在桌前,大口大口地吃着他娘做的红烧肉,满嘴是油,脸上带着笑,他娘坐在旁边,看着他吃,自己一口也没动。
这顿饭之后,穆成林没再去过茶馆。
她也没再见过靳永春,或者说,她没有特地去见他。
她的循环还在继续,每一天醒来,太阳还是从东边升起来,靳永春还是会被人骗着在抵押书上画押,他的母亲还是会做好饭,等他回家。
每每想到这里,穆成林心里就涌上一股奇怪的、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她不知道那是什么,后来她想了很久,才想起一个词——可怜。
也许是看见那个女人搂住儿子的那一刻,让她想起了自己在这几百天里,也曾经被皇上搂着肩膀抱在怀里。被人接住过的人,看见别人往下坠的时候,就不忍心再站远一点鼓掌了。
那些被她当作消遣的人,那些她从前连正眼都不会给一个的“小人物”,他们也有这样搂着他们的人,也有自己的悲欢喜乐。
穆成林突然就“怜见苍生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