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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 ...

  •   火是从他的卧室开始烧起来的。
      最先发现火势的是那些到院子里纳凉的宾客。因为主人离开太久他们感到不耐烦起来,而这个初夏的伦敦却又是特别闷热的,即使中央空调也解除不了挨挤人群合力制造的那股潮湿的暑气。抱怨声渐渐从角落扩散,惹得每个人都不耐烦起来,最后安吉利娜不得已而为之,打开了通往游泳池和花园的角门,请宾客到庭院里乘凉饮酒,以消磨时光。
      她匆匆吩咐佣人准备点心和饮料,为那些饥肠辘辘、肚子里只装满牢骚的客人送上餐点——在她的计划里这些点心原本是为正餐之后的游园会准备的。安吉利娜阴沉着脸忙进忙出,所有人都小心翼翼不去惹她。她精心设计的这个夜晚看来已经一塌糊涂,也难怪她心情不好。
      “他去了哪里?他应该在这里的!我们为他准备一切,他却躲进房间里不肯出来?!”
      我默默承受了这些抱怨,怀里抱着大把烟花,几乎挡住我的视线。安吉利娜决定把焰火表演提前,她不能忍受让自己的客人无所事事等在那里。作为一个前专业婚礼策划员、以及现任克拉肯爵士的女管家,她不能接受这样的失误。
      尖叫声就是那时响起来的。
      不知是谁恰好抬起头来,看到火焰已经映红了三层的那个窗口。像是应合着那声尖叫似的,爆炸声骤响,窗口的双层防弹玻璃应声而裂,碎玻璃噼里啪啦落了一地。赤红火舌迫不及待地破窗而出,向着天空伸出利爪,张牙舞爪地嘲笑着楼下这一群目瞪口呆的人们。
      人群彻底乱了,有人喊叫、奔跑,有人在忙着打电话报警,也有人抓起离自己最近的昂贵装饰品揣进怀里……我不知道被谁撞了一个踉跄,才发现自己怀里的烟花不知什么时候落在地上,已经被踩得不成样子。安吉利娜绷着她那张混血印第安人深色的脸对着手机大吼大叫,声音里已经带了哭腔。火焰转瞬间弥漫了大半个楼,我站在这里也感到灼热。
      双脚软得像不存在似的,我试着后退,却只是摔在原地。
      再后来,再次感觉到周围一切是被急救人员搀扶着坐在车上,他们给了我一杯加白兰地的热巧克力,为我披上毛毯,我这才稍稍缓过神来。只不过短短的半个小时,整座别墅就已经烧成一片废墟,新建的L型三层小楼在这一天早上还闪着崭新的微光,这时候却变成了一片挂着水珠的残垣断壁。戴着头盔的男人们在废墟里走来走去,彼此低声交谈,最后,其中一个来到我面前,摘下头盔。他是个黝黑粗壮的高个子,却有一头耀眼的金发。
      “这房子的主人是谁?”
      “克拉肯爵士。”
      他轻蔑地笑了笑,“克拉肯•卓,龙衔馆的BOSS。”
      我不想回答。
      他显然并不在意我的态度,只掏出警徽在我眼前一晃。“你和他什么关系?”
      “我为他工作,他喜欢我做的巧克力蛋糕。”
      这个诚实的回答让他更加不屑。“你是想说,他在这里大宴宾客,请所有人吃巧克力蛋糕?”他嘲弄地说,高挺的鼻梁皱起来,仿佛闻到了什么怪味道。其实这位刑警模样算是英俊,可惜就像所有电视剧集里的坏警察一样,说起话来刻薄狡诈、挤眉弄眼。
      我讨厌他。
      “听着,小鬼,我要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他居高临下瞪着我,“即使克拉肯•卓是个无可救药的社会垃圾,我也要知道他为什么会被烧死在自己的新别墅里。”他瞥了一眼被烧得焦黑的房子的残骸,“老实回答我,事情发生的时候这里到底出了什么事?”
      我捂着嘴,一时不能发出声音来,眼前一片模糊。
      上帝。他死了。上帝。
      刑警哼了一声,执拗地站在原地。

      这场火一共烧死了八个人。
      五个和我一样的帮佣,还有去洗手间而对外面的事情一无所知的妇人和她的女儿。
      还有他。
      克拉肯•卓。他的汉语名字叫做卓龙熙,街上称他为龙王,再敬重一点的,是龙爷。
      那一天,是他四十岁的生日。
      他请客,把所有他认识、或是认识他的人请到他位于伦敦西区的新别墅里,那些人中有一半知道他是一所高级赌场的老板,而另一半则深知这个男人在街面上所拥有的地位和尊崇。他把这些人统统请到家里,为的是当众宣布他从此金盆洗手退隐江湖的消息。
      可是他再也来不及这么做了。
      警方在他的遗骸上发现了弹孔,某个人持枪射穿了他的心脏,又不解恨地照着他的脸开了数枪,然后放火焚烧。尸体被烧得不成样子。那个黝黑的金发刑警带我们去认尸的时候带着完全出于义务的漠然,否则我很怀疑他会笑出声来,特别是看到我们作呕却不得不强自忍耐的模样。
      我可以理解。警察们恨透了他,他们一辈子都在试图抓住他,却从没有成功过。
      哪怕是到他死的这一刻。
      龙爷没有牙科记录,和很多中帛人一样,他对自己的口腔健康相当引以为傲,因而怠于光顾医院。警方为此大伤脑筋,最后在反复质询下确认尸体的手臂上有一处与我们描述相符的骨折旧伤。那道伤他以前给我看过,折断的骨头刺穿肌肉留下的伤痕,像一只深红色的蝎子蹲在他臂上,耀武扬威的狰狞。
      警方由此认定死者的身份,开具了旅居英裔华人克拉肯•卓的死亡证明,连同他的骨骸一起发还给我们,另外立案侦查谋杀,仿佛一切板上钉钉,“杀人者必死于刀下”,毋庸置疑。
      我多么希望这不是真的。
      无论别人怎么看待他,对我来说,他都是我的救命恩人。
      从父亲瘫痪在床到母亲失踪,只有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那时候我七岁。没有社工来试图带我走,因为没有人知道我的存在。在我住的这个街区,有太多像我这样既没有户籍也没有国籍的孩子,我一直不明白像我父母这样的人到这个国家来做什么,他们总是感叹生活境遇的险恶,怀念祖国和旧日子,却仍然千里迢迢来到这里,过每天担惊受怕的生活。
      那时我在街上,和一群乞丐混在一起,靠捡来的垃圾养活父亲和我。后来有人给我钱,让我去做一些事情。这些事情包括给别人望风、爬进狭小的窗口或者管道并为其他人打开大门、还有在街上去摸某个人口袋里的某些东西,简而言之,我很快开始做一个小贼——他们如此定义像我这样有孩子得天独厚的小个子和灵敏手指,专门为那些偷儿打下手的人。
      后来,我第一次看到有人被杀。
      那次是偷儿们搞错了。赫尔辛基的大雪延误了房子主人的行程,他们进入卧室时与那个人撞了个正着。杰拉德便动了手,一刀刺穿心脏,他有那样的好身手。之后他们用棉被把尸体裹起来塞进车里,准备到海边丢弃。我坐在后备箱里,那具尸体近在咫尺,死亡带着一种莫可名状的古怪味道充斥我的鼻腔,被我吸入肺中,渗透身体,那种感觉太可怕了。
      我吐了,哭着求他们让我下车回家。我向他们保证谁也不会告诉,可他们只是哈哈大笑。
      尸体丢进水里前,杰拉德扯住我,“看着,”他低语,“否则你永远成不了我们中的一个。”
      深夜的河面寂静漆黑,我们远离港口和城市,在一个我不知道的街后面。车停在堤上,费尔顿和拉夫拖着尸体,他们在他脚上捆上砖块,再推下水去。水面荡开一丝涟漪,就这么悄无声息的吞没了他。杰拉德点点头,似乎对眼前的一切感到满意。我恐慌地看着那些人,他们带着惬意的微笑舒展身体,彼此嘲弄,似乎这只是一次愉快的旅行,现在结束了。
      他们回到车上,我却无法迈开脚步跟上去。以前我从未害怕过杰拉德,他从不打我,也很少骂脏话,像传说中的侠盗一样彬彬有礼。可是现在我看到他的笑容、他嘴唇下露出的洁白牙齿就浑身发冷。他疑惑地看着我:“上车,小鬼。”他对我招手。
      我扭头就跑。
      我不知道他们追了没有。也许有,也许没有,这无关紧要。总而言之,当我跑过几条街道,筋疲力尽、眼冒金星地停下来的时候,他们已经不见踪影。
      而我则彻底迷了路。
      我站在街头,茫然得好像突然闯进了另一个国度。我不敢接近任何人,也没有人靠近我,那些街面上的人,从帮会成员到老弱的乞丐,都像看一条闯入他人领地的狗一样瞪着我,他们的视线跟随我到每一寸我走过的土地,爬过黄色的伦敦砖,压得我透不过气来。
      至于警察,从小的生活告诉我,警察比街面上所有流氓、强盗甚至杀人犯都更可怕。我不敢冒险接近他们,不能让他们把我送走,离开这个国家,父亲在家里等着我,我必须回去。
      我知道他会很担心,我从来没有这样彻夜不归。无论工作到多晚我都会回家,而父亲也会尽量撑起身体。他很少说话,也很少笑,自从双腿失去知觉他开始接一些手工活,粘纸盒、装火柴,什么都做,满床都是他工作留下的痕迹,他总是在一堆成品和半成品中炯炯的看我一阵,然后点点头,这才睡下。无论多晚,都是如此。
      我不知道他怎么样,也不知道杰拉德会不会到家里找我,对他做什么。
      以前我从未如此害怕,现在只要想到杰拉德出现在我家的一幕,就恐惧到无法呼吸。
      就在那时,我遇到了龙爷。
      我在街上游荡了整整一天,凭着来时的微弱印象寻找回家的路。恐惧感催促着我,饥饿和疲惫却拖住我的脚步。夜色已深,我蜷缩在街灯照不到的角落里,不远处是座赌场——那时候的龙衔馆是一座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小楼。门外有人站岗,穿着讲究的男人和女人走过铺着地毯的六层台阶,每一步都好像踏在云中,我连想都没想过靠近一点。
      他的车在我身边停下来。那辆车很好,铁灰色的玛莎拉蒂,刹车几乎没有发出声音。他从车里走出来,似乎做了一个什么手势,车便开走了。他有东方人略为扁平的面孔,深褐色的眼睛,好心好意地看我。我抬头望着他,连我自己都不明白,我便哭了出来。
      他立刻搂住我,轻拍我的肩背柔声安慰。
      从那一刻,我的一切都改变了。
      第二天一早,他派人接来我的父亲,把我们安顿在龙衔馆后面一幢独栋小楼里面。房间在最底层,卧室窗外便有一个小花园。龙爷安排了一个婆婆每天过来照顾父亲。而我则去上学,一开始是公立中学,七年级顺利毕业后,如我一直梦想的那样做一名糕点师。
      我有天赋。
      很快,为龙衔馆的客人提供的下午的茶点心,便成为我的工作。
      我在那里生活了七年,工作一年。结束营业后,我选择继续做他的厨师,为他服务。
      我原本以为我的一生就这样了。可他却死了,被人杀死了。

      在安吉利娜的公寓里,我和她对坐在桌边,面前摆着他的骨灰,一个小小的黑色盒子。那是事情发生之后的一周。我们刚刚从警察局回来。我希望按照中帛传统,在唐人街的寺庙里为他准备一个灵位。龙爷出生在香港,据说那里是个极其讲究民俗传统的地方。龙爷的一个老乡告诉我,唯有这样,死者才能安息。
      我不信。唯有复仇,死者才能安息。
      “汤米,你以后要怎么办?”
      安吉利娜抬起眼睛,她脸色灰暗,眼圈还红肿着。我曾经以为她与龙爷是一对——她差不多巨细靡遗地照顾他。但安吉利娜否认了,她告诉我,她的前夫是个赌鬼。那时候唐人街上有很多见不得人的地下赌场,他深陷其中,最后葬送了性命,留给她一屁股还不清的高利贷。她说,如果不是龙爷替她偿清债务,她已经死了。只为了这一点,她为他做什么都可以。
      现在我想,也许不仅仅是这一点吧。
      “昨天早上,警察侦讯了我,他们派了辆车带我去,那个大个子的格雷纳警探暗示我,龙爷和某个人有个约会,他们在房间里见面。”我试探着说,没有去看她的眼睛。安吉利娜没有搭腔,不过视线余光里我注意到她的手渐渐握紧,褐色的手指彼此交叉,合拢在胸前,我知道自己已经成功吸引了她的注意力,那让我稍稍松了一口气,这个开始很好。
      格雷纳警探就是那个一开始承担案件的金发男人,他并非凶杀案的调查警官,而属于有组织犯罪调查组,这让我每次见到他都觉得很别扭。在他看来,龙爷的死不过是□□火并的又一个必然结果,他甚至有些幸灾乐祸,并且毫不掩饰这样的态度。我听到他和警察同事拿这件事开粗俗的玩笑,不负责任地宣称当时在场的那些全军覆没让人惋惜不已。我坐在讯问室里那把不舒服的椅子上听他大笑,恨不得冲出去狠狠揍他一顿。
      “你知道这件事么?”
      “是我。”
      她突然哭出声来。“……哈里告诉我龙爷有位客人,他要晚一点下来……”
      “哈里死了。”
      哈里•哈维奇,被烧死的人中的一个。他是个有点残疾的年轻人,听说小时候得了病却没有及时治疗,总是拖着左腿、走起路来一摇一摆。但他很擅长吹奏萨克斯管,每个黄昏用餐时他会上台为客人演奏。客人们很喜欢他,随着时间的推移,身体上的那点小缺陷也变成了某种可爱的特征,只要他一摇一晃地慢慢出现在舞台边就能赢得掌声。
      他是个老实腼腆的好人,除了吹奏的时候几乎不开口。
      可是他也死了。
      “……那天晚上哈里来告诉我,卓约了客人在房间里,想要一些酒和点心送上去。”她看着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当时没有在意,可是现在想起来,那之后我再也没见过他。是那个人,是那个人杀了卓、又放了火。我这样告诉警察的,但我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这已经足够了,和我的猜测差不多。虽然那个格雷纳警探不肯承认谁是他的消息来源,但我可以猜到。他用“汇报”这个词。我坐在那把坐上去总会滑下去的木头椅子上,只能用双手撑住面前的桌子。他则舒服地翘着腿,把香烟掐熄在桌上的塑料盘子里,那个盘子由于反复被烟头灼烧而变得千疮百孔,他黝黑的脸上带着微笑,眼神却毫无笑意。
      他说:“你们那里有个人告诉我,有人向他汇报说,克拉肯•卓当晚有位神秘客人。”
      尽管他试图掩饰,甚至将“她”说成了“他”,我仍然猜得到。
      安吉利娜是负责人。
      警探问我是否知道这位客人的身份,我摇头懵然不知。
      他失望地看了我一阵,大概最终决定相信,挥手叫我离开。
      我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糕点师,从一开始他就不会指望从我嘴里挖出什么内幕消息。
      但是——
      “我知道那个人是谁。”
      安吉利娜吓了一跳,“是谁?你告诉警察了么?”
      “我不会说。”
      “你应该告诉他们。”
      你看,这就是女人。她们宁可相信那些穿制服的,也不肯更看重自己一些。
      “他们不会。他们根本不在乎。”
      “我们别无选择。”
      “不,我们有。”我咬咬牙,尽管知道不该说,我仍然想要知道她的看法。
      “我要去调查。我自己查,我要找到那家伙,让他付出代价。”
      “别这样,汤米。你我都知道,这不是我们能处理的事情——无论那个人到底是谁。抓到他是警察的工作,你不应该去冒险,不要把生命浪费在这里,卓救过你,是希望你过得比从前好,而不是更差。”她哀愁地看着我,像在看一个闹别扭的小孩,眉头紧锁。
      我不由得怒火中烧。
      “我告诉你这会是什么结果!他们知道这个消息,然后束之高阁。他们既不会相信我,也不会把那些话当回事——他们甚至不调查,就已经把整个事件看作该死的悬案了!”
      她好像被吓到了似的,瞪着我。慢慢的一丝被伤害了的悲伤表情浮现出来,她有拉丁裔独特的脸孔和嘴唇,眼睛却像法国人一样碧绿水润,眼角一丝细微的皱纹挑入鬓边。长而浓密的睫毛垂落,她没有化妆,看起来却仍然年轻美丽,高耸的胸脯微微起伏,她用一只手按住领口,轻轻喘息。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粗暴和幼稚,脸涨得发烧,说不出一句话。
      最终,还是安吉利娜先开了口。
      “你认识那个人?”
      她问,似乎是为了缓和刚才的紧张气氛而故意压低了声音。
      我低下头,“你也认识。”
      她的声音变得更低更细。“谁?”
      “洛•唐克斯。记得他么?”
      “不可能!”
      我直视她的眼睛,“我没有看错。我看到他和哈里在一起,那天晚上。”
      我并没有故意窥视任何人的行踪,那只是个意外。帮厨的东尼•安笨手笨脚打翻了整瓶匈牙利红葡萄酒,洒了我和艾德一身。我只得回房去换衣服,这些年我了解到,当我送出糕点的时候,最好让自己看上去像刚下的新雪一样洁白无瑕,客人不会喜欢脏兮兮的厨师。
      我的房间在一层的靠近小楼梯的地方,远离客厅而靠近厨房。平时没事我喜欢呆在厨房里看书或者试做新口味的蛋糕,有时候龙爷会跑来看,甚至有几次试着跟我一起做。
      结果当然不堪设想,但和他一起玩闹让我错觉是和父亲在一起。尽管在父亲因病去世之前,我们几乎没有一起做过什么事情,印象最深的只有父亲费力地为我缝补衣服的样子,那样大而粗糙的手指几乎捏不住缝衣针,这不是男人的工作,他为了我却一心一意地缝着。
      是那种想起来就胸口微微发痛的印象。
      我叹了口气。
      “他距离我只有两个台阶那么远,我不可能看错。你知道,他的眼睛……”
      洛•唐克斯有双奇怪的琥珀色眼睛,接近金黄。那天晚上我换好衣服离开房间,迎面便撞上他站在小楼梯上,高我两个台阶,若有所思地看过来。他个子小,站在台阶上才几乎与我平视。我吓一跳,还来不及出声他便转身而去,消失在螺旋楼梯的上层。
      金黄色的眼睛里笑意微微,反而显得冷。
      我几乎在原地足足站了有一分钟,才反应过来自己看到的并非幻象,而是实实在在的他。
      洛•唐克斯原本也是龙衔馆的一员,手下有几十号人。在龙衔馆,他的地位仅次于龙爷,赌场的安保和所有发牌员都归他管理。我初到龙衔馆的时候他大概二十六七岁,削薄薄的金发,目光总是轻蔑又锐利的玩世不恭。他很少搭理我们,也很少和龙爷交谈,关于他们不睦的传闻便由此而来。但是我知道,遇到我那天开车的人就是他。
      后来他消失的时候,那辆车也跟着不见了。
      “他杀了龙爷。”
      “我不相信。他不会……这不可能。”
      我没有再争辩:“我会查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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