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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特别篇之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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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两天有些冷淡。
有时嘴巴在笑,眼睛却没有。
睡得很晚,起得很早。
这一晚,他刚掀起被子,紫苏就巴巴地爬起来,蹭他的背:“凤凤——凤凤——”
他只是默然脱自己的靴子、衣裳。好像她只是黏在发上的一团柳絮。
她低下头,扯开自己的衣带,摇着他的肩膀,曼声吟哦:“凤——”
他因她笨拙的献媚而冷笑,自顾自睡去。
第二天,芸姜来看他。
她是父亲送给自己的成年礼。
芸姜曾依在他身边,絮絮叨叨外面的灯红酒绿,哀求他带她回家。
他想起父亲阴鸷的手段,犹豫了。
她哭叫:“你不是我的男人么!”
他为之一振,真的要携她远走高飞。
接二连三失败。
刚开始,芸姜充满怜惜地为他包扎,然后疑惑,接着疏远。
他哆哆嗦嗦要把迷药往父亲茶杯里倒时,看见了——芸姜曼妙地和父亲纠缠。
第三天,他很木然地接受了她满含泪水的吻别。
她答应了朱邺,为了“自由”,她甘愿沦落风尘。
朱邺指了指她的背影:“她不肯和你厮守。”
紫苏是第几个?他忘了。她踩在许多遗骸上成了他的新欢。不过,或许只是一瞬间。
芸姜吻了他。
他笑笑:“你总算有些长进。”
她脸一白,他依旧继续和她接吻。
她是个无瑕的美女,比云梦丰腴,又不破相。
芸姜很用力很骄傲地挣脱了他。
他发现了,紫苏在门口盯着重温旧梦的两个人。然后她背过去,踉踉跄跄地逃了。屋外传来作呕的声音。
芸姜大惊小怪:“原来她有了呀。你真是的——”
他心一沉,赏了她一个货真价实的耳光,拂袖而去。
远远就从屋外看见紫苏蜷着,也许是自己紧抱着自己,歇斯底里地呕吐。
他撇了一眼桌子,碗筷整齐,从昨天到今早,一样不缺。她在吐什么?
他一惊,扳过她,见到大块大块淋漓的血。
她吃他一碰,立刻软了过去。
青丝蛊。当主人厌恶宿主时,宿主必须自动消失,不可成为主人的累赘。
他机械却飞快地剥下血衣,换上洁净的裙衫。
把她擦洗干净。触摸她时,发现掉了好多肉。稍一用力,就有一根峭楞楞的骨头倔强地扎他。浑身带“刺”。
她醒不来。
他知道不能这么做。她的身体太虚弱了。可是青丝蛊很快就会蚕食掉她的生命。
覆水难收。
他只得小心缓慢地动作。
经过三五天,青丝蛊总归高抬贵手,让她缓过来了。但还给他的只是一个会叫会动的木偶。
以往,夜半无人私语时,她撒娇时总会口气很刁很甜地咬着:“凤凤、凤凤••••••”
有时会无限娇羞地:“凤——”
他总来不及倾听。
这些娇声软语酿成了春醅,供他回味了。
现在,他只有讨好青丝蛊一条路子。
她真的很受罪。
偶尔稍稍清醒,他竟看出她眼里淡薄的恨意。
有时,他忍受不了她的惨叫,第二天便眼睁睁看着青丝蛊肆无忌惮地把她的胃掏空。他这时只好抱起奄奄一息的她。
她的□□恢复了,精神却一片涣散。
有时他在疲倦中睡去,会梦见她那日的模样,以为是奉承,却是凄凄的恳求。当时只要一个吻,便没有今日了。
他在厨房里熬粥,把鸡肉切成丝,熬的香香甜甜的。
紫苏吃饭时乖乖的,又安静又干净。凤楼帮她擦擦嘴,有时忍不住吻了,她只是直直看着他。
心里一片凉。
吃饭完了沐浴,沐浴后他给她穿上新绣的牡丹袍子。以前哪怕他给她的帕子绣几片竹叶,她都欢天喜地地嚷起来:“哎呀,凤凤好贤惠吔~”
他这么迷迷瞪瞪想着,又该睡了。
青丝蛊告诉紫苏,这个人供她吃穿,她理应卖力讨好他。
有时他稍微慢些就寝,去上门或关窗,回来时就见她□□挺在床上。
温存过后,她像钱货两清似的,背过身去大睡。
有一回,他忍不住喝了一声:“你滚!”
她转过身,微微笑着,诡秘地护着小腹,走出门去。
他追上去。
她躲在杜鹃花下,含糊不清地喃喃:“如••••••洒如••••••”
啊,她的血吐得差不多了,那个人的影子卷土重来。
他惊恐万状地拽起她,狠狠灌下更大量的青丝蛊,然后让她在疲倦中睡死。
然后他去熬粥,洗衣。
“他那时跟我说:‘我们都成亲了,芸姜,别扭手扭脚了••••••’嗳,你不管他了么?他找你找得都累倒了。你的洒如呀——”
他在窗外听见芸姜说话,一脚踢开了门。
血喷到他的脸上,耳边,紫苏撕心裂肺地大叫:“洒如!”
他懂了,芸姜为了逼她离开,逼他死心,诱她用了放血术。狠狠一刀下去,把记忆劈出来了。
芸姜狼狈逃窜。
他紧紧抱着紫苏,用自己的血饲她。
她拼命挣扎:“洒如,救我啊!救我啊!”
他的血被她挥霍不少,当她筋疲力尽时,他才能吃力地顺利救她。
当他几乎晕过去时,被人摇着:“凤凤,你把金子的钥匙交出来再死啊!”
其实,太一派最神乎其神的是养生术。而最能将其发扬光大的传人就是紫苏。当日的放血术紫苏完全按照规定严格操作,绝对有百利而无一害。
当然,她不会和凤凤说出真相。
韦叔说过,好男人坏男人都好找,蠢男人难得一见。
她觉得好感动,不仅遇见一个蠢的,还是特别蠢的。
凤凤变得蠢蠢的。
洗脚时她踩他十下,他顶多轻轻点她脚背一下:“水都凉了。”
两个人去看荷花,她肚皮翻白,然后滚到他怀里:“我们今晚就在这里——嗯?”
他不依,非要回到房里,把床上铺得整整齐齐的。
她摸准他的脾气,兴冲冲准备好,床香被软。
他方坐下,她便跳起来攀上他的脖颈:“凤凤,我今晚要‘临幸’你哦。”
他温温笑着。
这些天,他不离她左右,梳头,描眉,穿衣,夹菜。
他那么精心,弄得她不好意思:“凤凤,你以为我是公主呀?”
“是啊,你就一辈子当我的公主吧。”
他把被子褥子帐子换成了红色。
新婚的专利。
只有十天了。
他们的缘分只撑得住十天。
最后一晚,他放了漫天烟花,拥着她坐在门前看。
火树银花正是露水姻缘的写照。
他抱她进屋,倒了两杯酒,鹦鹉杯,葡萄醅。
一饮而尽。
她不知道一夜过后,青丝蛊也许就解了。
但这只是也许,如果他们不死于“鸳鸯”。
要破青丝蛊,只有把它升级成更高级的蛊——连下蛊人也中蛊的珍品——鸳鸯。
同生共死。
他最后一次任性地放纵。
搂着粉白的她时,卑劣地想,若她一点也不爱他,明早两人便是两具僵尸。
到时,人们会以为她是他的妻子,情妇,恋人,反正,她是他的。
但破晓时,他醒来了。
她对他终有一些情。只是晚了。
当她衣冠楚楚地卧在他怀里,枕着一川烟草时,发愁:“凤凤,房子呢?”
“唔,昨天放焰火,烧光了。”
“还有什么吧?”
“金子呗。”
烧光了,连同罗帐、婚床、红烛、合欢酒。
他带她下山。
终于想到一点,若他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