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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第 38 章 ...

  •   群雁南飞,秋去冬来,已是腊月天。
      “开元三年,十二月初一,天气,小雪。前几天是冬至,这里有祭奠祖先的习俗。那天,下了入冬来的第一场雪,我和芙蓉去北山拜祭了他的父母,看着长跪雪中的他,我觉得心疼。晚上围坐火盆,喝着烫过的酒,芙蓉真的醉了,他说愧对父母,但绝不后悔。芙蓉,我也不后悔。下雪的夜,我拥他到天明,在梦中我遇到了母亲,我问她,可会怪儿子的选择,她笑着摇头,而传很久不曾入梦来。”
      写完,藏好,踱到院子里。飘飞的清雪,落地既溶,染雪的山谷如飘渺的水墨画。
      一个人太闷,满院踢着兽皮缝制的小球跑,唐时的蹴鞠咱不会,乱踢不用学。
      “小雄儿,你这身法灵活不少。”说话人的头上挂着雪。
      “草草,你去大叔家这么快就回来了。”我收脚捡球擦着满头热汗道。
      “回屋吧,出了汗小心着凉。”
      “好。草草,你做的球破了踢起来累人,下次去镇上时你给我买一个。”我跟在他屁股后面央求。
      “破了补一补就是,何况累人才能减肥。”他头也不回进了屋。
      “那你把金豆子还我。”
      “做梦。”
      “不还就不还,我早晚能找到。”
      “嗯?”
      “我是说,大婶还好?”
      “很好,大叔说让我们初八过去。”他坐在椅子上,脱掉脚上的鞋仔细擦着。自吴城回来后,苏芙蓉干净许多,至少天天洗脚。
      “真的?草草,冬天养猪费钱,我们让大叔把白虎宰了吧,大家很久都没开荤了,你看可好。”我趁机说了按捺已久的心思。
      “眼看过年杀了也好。”他笑着点头。

      寒冬深夜,胖子哆哆嗦嗦偷溜进西屋,“就差这个箱子没翻,我还不信找不到。”昏暗灯光里,他人几乎钻到箱子里。
      “这是什么?”胖子抬身拿出一细长黑木匣,打开、取出、展起,是幅江水图,“原来我没记错,还真有幅画。”
      “小雄儿,辛苦啊。”少年依门靠着,鼻尖冻的发红。
      胖子放回木匣,盖好箱盖,边往外走边道:“我在梦游,我在梦游。”
      少年踢了他一脚,嘴角带笑道:“我也在梦游。”

      日子不愁过,很快到了腊八,在鹿土家我未曾想见到了远游回来的程一程两前。

      “你就是程先生?”得鹿土消息,我借口有疑难请教,跑到西屋推醒床上人。
      穿一身青衫的男人,揉着惺松睡眼坐起道:“先生两字不敢当,叫我两前好了,请问阁下是?”
      “在下英浩,扰了两前兄的好梦还请见谅。”
      “你就是鹿土口中的苏捡兄,久抑大名。”看起来温和儒雅的男人下床拱手道。
      “别苏捡兄了,看样子你比我年长几岁,还是直呼我英浩吧。”我说着拉开西屋的门探出头见院中四下无人,折回身,“两前兄,天王盖地虎!”我直盯着他的脸。
      他微一愣,笑道:“宝塔镇河妖。”
      我几乎热泪盈眶,急问:“程哥,你咋来的?”
      他坐到桌前,神情平静道:”英兄弟又是如何来的?”
      “老掉牙的穿越时空。”我转身坐在桌子上。
      “已很久没有人问我如何来的了。”他抚眉似无限感慨,一块三角形的赤红胎记长在他左手背上。
      经我一番锲而不舍、死皮赖脸的追问,程两前终开口讲“故事”。
      长话短说。明,洪武十三年开始的“胡、兰”大案牵连甚广,多少人一夕之间家破人亡。洪武二十六年的七月,江南首富的沈家也未能幸免,这一年四公子沈清齐还是一个刚满十五岁的少年,自小便疯言疯语说爱他的五弟沈清全竟奇迹的带着他逃出生天。流浪两年后,小他一岁同父异母的弟弟,为救他死于乱棒下,临死前,他握着沈清齐的手问:“为什么你不记得我,不记得我手心你给的疤。”那自出生,掌心便带着长长伤痕的手冰冷的覆在沈清齐的手背上,盖住了那块胎带的赤红印记。
      连遭变故的沈清齐带着弟弟的尸体投了江,他大难不死,醒来发现自己已身处六百年后。在那个全然陌生的世界他生活了七年,最后为了救暗恋的女人葬身火中,在他把她推出火海的那一刻,他胸前的链坠划过她的手心,划出长长血痕。
      原来他的来世在“他”的前生。
      沈清齐死后竟又带着记忆转生到了唐朝,容貌已变,胎记仍在。
      “这辈子找过她吗?”
      “她我会找下去,直到忘记为止,人总会有要了却的心愿。”他顿一下接着道:“这些年里走了许多地方,也见识了百姓的艰难,如此盛世也是民生多艰,我那点情爱之苦又算得了什么。”
      “你还爱她吗?”
      他温和一笑,“分别日久若说有爱也只剩爱的记忆。”
      时间和分离冲淡多少浓情深爱?
      “程哥,你的故事虽说俗却也曲折,找个高人写本书能骗几个钱。”我跳下桌子拍他肩膀道。
      “其实我已写过了。”
      “真的?叫什么名儿?”
      程两前温吞说道:“这天真不蓝。”
      “那个写明朝人穿越到未来的这天真不蓝?你,你就是汪立里?”我眼珠子差点掉地摔碎。
      “正是一时兴起之作。”
      “那本获评年度最差文的《这天真不蓝》是你写的?”我再次确认。
      “是的。”他再次承认。
      “老兄,你一明朝人按说文笔应该很不错呀?”
      “事都有例外。”
      “不过老兄当年可把我害惨了。”我摇头撇嘴道。
      “此话怎讲。”他皱起长眉问。
      “事情是这样的。”我又一屁股坐回桌子上,“我上高中时,有一次闲着发慌参加了一位大师的讲座,那大师真叫高人,带着口罩墨镜给我们讲了两小时,我愣是没辩出大师是男的女的,还有大师那身马甲真不错那叫一个绿啊。”
      “英兄弟,你能否讲重点。”程两前打断我。
      “好好,讲重点。这重点就是那天大师讲了一堆话,我只记住多半句,原话如下:那本书写的很没水准,但是也比《这天真不蓝》好。巧的是当时我正捧着一打你的书要去卖给收破烂的,结果很长一段时间英浩这两字成了更没水准的代名词,我真是百口莫辩比窦娥还冤。”我动情讲着悲惨往事。
      “想起来了,那次讲座我好像也去了。”他似恍然大悟。
      “你也去了?你听到评你的话了?”
      “是。”
      “程哥,你也高人啊。”我对他竖起大拇指,“要换作我,早就上台撕了他马甲,痛打他一顿。”
      他好脾气笑道:“这人经历的多了,许多事看的就淡了。不是什么人都值得你和他计较,逞那一时口舌之强。”
      “受教,受教。”我点头带拱手。
      还想说下去,芙蓉推门进来,说是饭菜已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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