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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小魔王是一杯倒 ...

  •   城市最繁华热闹的所在,几栋写字楼旁边,“宋氏实业”的对面,是一家别墅区。

      沿着宽阔的车道往里走。豪车林立,宝马奔驰就跟大白菜一样,随便停在路口。乘坐电梯下去,每家每户都有专门的停车库。里头停放着各种颜色的商务车。偶尔还有些骚包的刷成大红色,芭比粉的法拉利,兰博之类的。

      一栋三层楼的联排别墅下面,宋诚从一辆银白色宾利车上走下来。跟司机道别。独自按动了通往上层的电梯。

      电梯行驶到二楼。宋诚走出去。将西装三件套一脱,换上了轻松方便的家居服。衣服胸口处有个粉红色的Kitty猫,还被小孩子用彩铅画了不少奇奇怪怪的图案。

      宋诚穿上围裙,戴好袖套。从冰箱里翻出保姆白天采买好的食材,哼着歌,准备做饭。

      叮咚一声。

      宋诚连忙丢下锅铲去开门。就看到门外,一个苗条艳丽的都市女郎,穿着高跟鞋,蓝色套装。手里牵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怀里抱着个粉嫩嫩的小女孩。

      “我把安安从幼儿园接回来了。老师又告诉我,他不肯好好吃饭。”靓丽的都市女郎将怀里的小男孩放下来,“宁宁今天去早教班,适应得也很快。赵幼师说,她只哭了半小时,就跟别的小朋友玩到一块了。”

      “辛苦了。我今晚临时有会,不然我就去接两个宝宝了。”宋诚将女儿接过来,坐在手上。拍了拍小男孩的肩膀,“安安,去给妈妈拿瓶矿泉水。”

      宋安走到冰箱前面,踮起脚拉开门。拿出两瓶矿泉水,递给了妈妈。

      女郎摸了摸他的头,“安安真乖。真是妈妈的好宝宝。”

      宋诚掂了掂宁宁,心疼不已,“哭了半个钟头啊……脑细胞都快哭没了吧?我感觉她都轻了两斤。心疼死我了。”

      说着把脸凑过去,亲了一口,“乖乖宁宁,跟爸爸亲亲。真乖。”

      宋宁刚满半周岁,属于勉强能支吾两声,凑出点声音,啊呜啊呜在爸爸怀里扑腾了起来。

      “哎呦呦,真有劲。”宋诚也不管女儿在脸上一顿乱抓,自顾自夸赞,抱着她转来转去,“我家宁宁就是力气大。真棒!”

      靓丽女郎翻了个白眼。

      宋宁二话不说,发挥了熊孩子的潜力。一把薅住宋诚的头发,开始拼命往外拉扯。好像那是什么解压神器。

      “宁宁真棒。嘶……这力气真是……疼疼疼啊!”

      宋诚歪着脑袋,“老婆你救救我啊!”

      “好了好了,宁宁松手……”

      小男孩也在帮腔,“宁宁,我们去玩赛车,呜~呜~”

      宋宁慢慢松开了手。小男孩就说:“给我抱抱。我要抱妹妹去玩。”

      宋诚弯下腰,将女儿交给了儿子。女郎在一旁笑道:“安安,你抱得动么?”

      “我的妹妹,我当然抱得动了!”宋安一脸骄傲,“我要当个大力士,抱着我的乖妹妹到处跑!”

      “行。安安最棒了。”宋诚俯下身,把两个孩子一起抱起来,放在客厅的围栏里面。

      宋安有模有样地拿着各种玩具,逗着妹妹。

      “妹妹,开飞机喽,呜~呜~”

      宋宁张开嘴。乐得直拍手。等到宋安把飞机模型送到她面前,她就二话不说……咬了上去。

      “啊啊啊!这很贵的!”宋安刚要叫嚷,想了想,把玩具都推到宋宁面前,“你玩,你玩,随便玩。妹妹开心最重要。”

      宋诚把饭菜端上桌,“老婆,来吃饭。”

      女郎看了眼菜色,“我昨天说想吃李丰记的酱牛肉,你今天就买回来了?”

       “是啊。买的不多,尝尝味。”宋诚说,“这玩意盐重,吃多了水肿,你不是明天还要上镜么?不能影响你工作啊。”

       说着利索地盛了一碗饭,放到旁边婴儿座椅的小桌板上,“你先吃,我去陪两个孩子吃饭。吃完你去背稿子。我给你选了套衣服。挂在衣橱里面,你看看合不合适。还给你配了条珍珠项链。”

       “我来喂饭吧。”女人道,“我听你秘书小张说,你不也出差刚回来么?”

       “没事,我不累。”宋诚低头看了一眼,“穿了一天高跟鞋,待会吃完饭,你躺床上,我给你按按脚。不然明天又要喊腿疼。”

       “我来喂妹妹!爸爸,给我碗,我要喂妹妹。”

       宋安跨过围栏,跑了过来。

       宋诚说:“哦,好。小心别烫着。烫了可别哭啊。”

      “我要保护妹妹。”宋安说,“超级喜欢妹妹。整个地球加起来,都没有我喜欢妹妹。”

      “整个太阳系加起来,都没有你爸爱你们。”女人笑了起来。

      “错了。”宋诚笑着接茬,“整个宇宙加起来,都没有你妈爱我们多。”

        宋安吃力地将妹妹抱起来,宋诚接过去,把她放在婴儿座椅,又给三岁的宋安也放在儿童椅上面。宋安有模有样地学着大人的样子,给妹妹喂饭。

        “飞机舱门开一开,小鸟飞进来~”

        宋宁乐得咯咯笑,张开嘴。

        “拖拉机门开一开,泥巴飞进来~”

        宋宁还是乖乖张嘴。

        一个电铃打破了这和乐融融的场景。

        宋诚接通,走到厨房里接听。

       “什么?珍珍进医院了?”

      听到这句话,连他的妻子都有些紧张起来,“怎么回事?珍珍怎么了?”

      宋诚摆了摆手,皱起眉,“知道了。我马上来。”

      妻子周媛走了过来,伸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这小魔头就是不省心。”宋诚咬牙切齿,“泡吧把自己灌醉了,喝了一整瓶黑桃A,喝得酒精中毒,送医院了。”

      “他不是……”周媛问,“一杯倒啊?”

      “是啊。”

      宋诚揉了揉眉心,“但他人菜瘾大。”

      “……”

      周媛悠悠道:“打一顿吧。熊孩子不听话,打一顿就乖了。”

      “是啊。但他是我们家的宝贝啊。”宋诚叹了口气,“我也揍不下去手。”

      “这倒也是。小魔王撒撒娇,我都受不了。”周媛笑着,“小打小闹,随他去吧。少年维特之叛逆,过几年就好了。”

      “我希望他能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宋诚极度挫败,“要不然早点找个对象,随便他怎么作,别来作我就行了。”

      “找个普通人你也愿意?”

      “只要不为非作歹,是个良民就行。”宋诚叹气,默默脱掉睡衣。周媛给他拿了两件衣服,宋诚随便裹在身上,“不,是个Alpha,人品好,活的就行。我已经没有任何要求了。”

      周媛说:“你也就给他安排了二十来次相亲。我当时也不想结婚,相了三十次才遇上你的啊。给他点时间。”

      “我已经没有人选了。”宋诚说,“我身边外貌,三观,品德端正的,就只剩下刚给他找的那个保镖了。”

      “哦,那田螺保镖啊。”周媛又被逗笑了,“其实也不错。”

      “随他去吧。”宋诚摆了摆手,“反正我只想弄明白一件事。”

      “嗯?”
      “谁给他这个一杯就倒的傻子,那么大胆子,喝一整瓶烈酒。”宋诚说:“啊?他当这是旺仔牛奶啊?”

      医院。内科单人病房。

      顾淮走到回廊里,伸手摸了摸怀里的香烟。

      他其实没有烟瘾,也不喜欢烟味。只是习惯了压力大到无法排解的时候来一根。虽然这种情况很少。

      但他现在感受到了无名的压力。

      可能是他太擅长幻想,闷/骚的人似乎都有点这种特质。他总觉得宋筝这次迟来的烂醉如泥,似乎是对他这个田螺保镖擅自拒绝自己的求爱,表现出的不满。

      但是顾淮也没有什么办法。

      说白了,他需要钱,需要工作。尤其是这样钱多事杂离家近的工作。他本来觉得按照自己的阅历,打发过那么多青春期的孩子,在军营里看多了荷尔蒙荡漾下的犯错。他应该知道怎么控制,怎么拒绝,怎么告诉对方不合适。

      但是对于宋筝……这好像超出了他的理解。

      一个家境优渥,不缺钱不缺爱的孩子,为什么也会有种飞蛾扑火的执着?

      顾淮想来想去,想不明白。

      “宋筝家属,宋筝家属在吗——”

      顾淮连忙跑过去,拉着医生就问,“他怎么样了?”

      “没什么大事。你是他什么人?你也是他的哥哥,还是他的伴侣?”医生问他。

      “朋友。”顾淮补了一句,“普通朋友。”

      “哦。下次劝他别喝那么多酒。”医生看了他一眼,又瞅了瞅他衣服上泛着酸味的,已经干涸的呕吐污渍,“年纪轻轻,什么想不开的大事。烈酒和饮料混着喝,很容易出事的,知不知道?万一呕吐物堵住气管,玉皇大帝也救不回来。”

      “知道,知道。谢谢您。”

      顾淮送走医生,也低头看了看自己脏兮兮的夹克。走进了病房。

      当时知道宋筝喝醉了,刚赶过去,就被吐了一身。当时也顾不上这些,把宋筝抱上车就来了医院,一路上都不记得发生了什么。

      现在看看,真是一片狼藉。

      病房里,宋诚坐在床边,扶着宋筝喝水。

      顾淮走到床尾,把床板摇起来,让宋筝靠着舒服些。又把枕头塞在宋筝身后,支撑他的腰椎。

      宋诚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淡淡道:“今天的事,麻烦你了。”

      “不,是我失职了。”顾淮垂着眼睫。

      “这本来就是你的休息时间。应该我去处理的。”宋诚揉了揉眉心,“我最近太忙了。宁宁又要上早教班……唉,还是谢谢你,帮了忙。”

      他的目光落到顾淮衣服上面的污渍,“你这外套脏了。改天我陪你一件。你穿什么码?多高?一米八几?”

      “189。”顾淮笑了笑,“不贵。路边随便买的。没必要赔。这是我该做的。毕竟我拿了这份薪水。食君之禄,忠君之事。”

      “也可以。这个月发薪的时候,我给你卡里多打……三千块钱吧。”宋诚想了想,“别去路边摊买衣服。这小魔王有病,对所有便宜货过敏。”

      顾淮活了二十四年,第一次听说人间还能容得下此等离谱的体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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