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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一日) ...

  •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一日)
      小秋和大姐说你昨晚几乎是不停的“兴奋使劲”,大声喊叫,直到今天早上。今天整个白天,你的状态都非常好,基本都睁着眼,比较安静,大家都觉得你比昨天更好一些。
      今天是周日,我中午带儿子去看你,儿子跟你说话,你一直闭着眼睛。儿子说你也不看他一眼,挺伤心的。后来,我跟你唠嗑时问你怎么不理儿子呢,你哭了,还流出了眼泪。我跟你说话时,你基本都是睁眼看着我,神态安详,仿佛很认真地听,有时还张着嘴像要说话。有一会儿,你闭上了眼睛,叫你也不睁,我说你是不是有意的呀,你笑了,而且笑得很甜。我当时很激动,认定你是有意的,也认定你有意识了。
      今天,我去了四次病房,四次陪在你的身边。第一次是早上给你送饭,顺便把你妈带过去;第二次是上午儿子补数学课期间,我去待了一个多小时,给你做按摩推拿:第三次是中午带儿子去看你;第四次是下午儿子补物理课期间,我又去待了一个多小时,跟你说话聊天。反正一有时间,我就要去陪着你,在你身边我才安宁,心里才舒服。
      刚师傅昨天给我打电话,说他正在给你做事,叫我今天不要吃肉,全天吃素。我说,只要能让你苏醒,要我三天三夜不吃不喝,我也愿意。我还是那个态度,不管是谁帮你,也不管采用什么方法,我都不会拒绝,只求你尽快醒过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媳妇儿,你前两天除体温有点高之外,其它指标都很正常,夜晚仍然“兴奋使劲”大声喊叫。但昨晚你比较安静,没有“兴奋使劲”,睡了很长时间,大家也都能正常休息了,今天早上还有几个人过来向你表示感谢呢。今天白天你睡了两次,每次一个小时左右,其它时间都是睁着眼,状态也比较好。
      昨天晚上,心理专家炎老师给我打电话,说你心里确实有郁闷的事,让我开导开导,看能不能起到促醒的作用。我今天下午一边给你按摩脑袋,一边跟你唠嗑,回忆我、儿子、你父母过去可能让你烦恼的一些事,又讲述我们过去那些幸福快乐的日子和以后生活的打算,引导你不要计较和纠结过去不愉快的事,多想一想开心的事情,要坚强起来,要有信心,尽快醒过来、好起来,早日回到家里。我还说,放下过去,就是放过自己;跟自己较真,就是和自己过不去,何必自寻烦恼呢!聪明的人不能干糊涂的事,更不能拿别人的缺点来惩罚自己,把自己活好,活得阳光灿烂、丰富多彩,才是正道。我说了很多,你似乎在听,但没有什么明显反应。
      我还跟你说了昨天将那间小公寓房出租但租金很低,已让房产中介挂到网上准备出售的事,你也没什么反应。因为你治病需要钱,儿子上学也需要钱,不卖这间小公寓房,我手头上的钱就要接续不上了。但很难卖掉,即使卖了,也得赔死。因为那个楼盘还有不少空房销售不出去,不降低价钱是没人买的,再加上过高的税费,我们能收回一半的钱就不错了。
      这间公寓房不到四十平方米,是你前年才买下的。那时你特别想再买一套房子,看了很多个楼盘,转了很长时间,由于受资金的限制,最后选了这间小公寓房。办理房证时,你非得将产权人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我不同意,要求只写你的名字,你说:“我们现在住的房子就是我的名字,车也都是我的名字,这房子再写我的名字,对你就不公平了。”我说:“都是一家人,有什么不公平的,我不在乎。”我犟不过你,而且手续都是你办的,所以这间公寓房的产权人是我的名字。
      你是知道我的,历来把钱财看得很淡,从来没有在这方面动过脑子,也从来没在钱财上跟谁计较过。我对你讲过,和前妻离婚时,我将那么大的房子以及车库、现金和家里的所有东西全部给了她,净身出户。当时有些人说我是傻子,没有这么干的。我说,我是男人,以后还会有的,更何况夫妻一场,何必为了钱物闹得不可开交呢。后来在你的支持下,我又主动将房子的产权过户给她,她说没想到我会这么够意思,很是感动。
      购买现在住的这套房子,是我俩与房主一起去办过户手续的,当时我就提出产权人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窗口工作人员再三提醒我慎重考虑,我说不用考虑,他便让我写下自愿放弃产权、此房只属于你的声明,并签字按手印。后来你多次要求把我的名字再加上,我都没有同意。你说我真傻呀,我说:“有什么傻的,产权人是你,我不是一样在这房子里住吗。退一万步,假使到了离婚那一天,即便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我也会把房子给你的。”你想起我对前妻在处理房子上的所作所为,竖起大拇指说:“真男人!”不光是房子,我们家两台车的车主也是你的名字。有时你还不理解,问我:“为啥都落我的名字啊?”我说:“连我都是你的,这些东西还不应该是你的呀!”听我这么说,你甜蜜蜜地笑着,表示首肯。
      我转业到地方这么多年,先后有几位做生意的朋友劝我利用工作上的人脉和资源做点事赚点钱,他们可以帮我,都被我婉言拒绝。我说,我一点经济头脑都没有,不是做生意那块料,另外公务人员也不准做生意啊。他们说我脑子不开窍,放着钱不挣,真傻!包括我转业到市总工会,也有人说我不去实实惠惠的党政机关,也是傻。我想,傻就傻吧,反正我做人的原则不能变,不该得的钱不能得,不该拿的钱不能拿,不义之财一分钱也不要。钱财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够花就行。古人不是说吗,“家财万贯,日食不过三餐;广厦千间,夜眠仅需六尺”,何必为钱财所累,为钱财所苦呢。那些贪念太甚、利欲熏心的人,有几个有好下场的。
      在对待钱财上,你与我是一样的态度,对我的所做所想一直都是支持的,这真是应了那句俗语: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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