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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优美的曲声响彻京城,传遍大街小巷。
      《水调歌头》是今年最脍炙人口的曲子,男女老少皆会吟唱,出自京城第一才女陈祈书之手。此女一首《虞美人》名震天下,后续作出几首绝世好诗更是让她做实了“第一才女”的名号。

      铜锣街上人声鼎沸,到了夜晚也是人山人海,摩肩接踵。
      公子小姐们哼着流行小曲,步行于街上。
      他们议论着明日迎军回京。不少人都听闻,明日行军队伍中会有个女将军。女将军?这可是个稀奇事儿!

      远处忽然传来骚动,是市民们的惊呼。紧接着的是倒掉的红灯笼和四散逃窜的人群。
      俄而,东厂厂卫便如影子一般出现于街角暗处,以雷霆之势捉拿了街上十余人,其中还有小贩。
      热闹的街景被东厂突如其来的抓捕活动闹得人仰马翻,却无一人敢发表怨言.....

      ————翌日
      镇国将军凯旋,浩浩荡荡的征西军队从主城门有序进入,各个满面荣光,器宇轩昂。
      为首几匹高头大马,是镇国将军及几位将领的坐骑,其中就包括着镇国将军白思雄的三个儿子。

      不过——
      那黑色骏马上的红衣女子是......
      少女一身白甲红衣,长发高束,弯刀别腰。
      柳眉弯弯杏眼润,本应是书香气的闺秀模样,但打扮和周身气质却有种说不出的英气。
      朱唇皓齿,飒气英爽。

      “一,二,三......她的耳朵上有好多个坠头。”迷糊的紫衣女孩儿望着马上的“女将军”,看她耳朵上一连串的耳坠头,数迷糊了眼,正和小姐妹说悄悄话。
      隐约间,她好像还和女将军对上了眼。

      少女乃白将军幺女白清菀,自小在边疆长大。
      京城中或许不知道她的名号,但是在西疆,没人不知道白清菀这三个字。
      早在四年前,她便成了西疆黄毛蛮夷们的克星。此女生性暴虐,纨绔至极,却又天生神力,无人奈何。
      她时常劫掠边境,带营中精骑烧他们的粮草民仓。
      在最后一记濯水之战领了头功:将西疆拉维西国皇太子的首级取下。没有皇太子这位大将助阵,拉维西国大败云朝。

      “这京城,好生热闹。”白清菀望着人声鼎沸的迎军路,不由得感叹。
      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她飞速瞥过角落里打伞的紫衣男子,又斜睨一眼屋顶的黑衣少年。
      看来这白家回京,引得了京城大动作啊。不过是第一天,就遇到了这么多有趣的人物。

      “小莞,别只顾着四顾,专心看好自己的路。”三兄白浔出声提醒,似是别有深意。
      白清菀恢复了刚刚清爽明快的笑容,玉手芊芊,抚摸着马儿油亮的鬓毛,“只是一条路而已,能出什么差错呢,京城热闹,还不让看了。”

      浩浩荡荡的队伍,行进的速度却很快。
      等到白清菀远去,紫衣男子这才稍稍移开了伞,阴柔深邃的容貌饶是身边的女子也不由得赞叹。
      望着白清菀轻快潇洒的背影,他嘴角微微勾起。
      传言镇国将军极其宠爱幺女,但再往深处挖掘,却没人能探得到她的消息,只知道她行军打仗有点东西。

      白思雄边疆征战十余年,朝廷几次断粮贪金,派遣去的武将文臣也都是酒囊饭袋。但白思雄先斩后奏,斩杀官员十余人,就连皇帝也无权干涉他的战策。

      朝堂之上,皇室衰微,丞相东厂各占半边天。
      而如今功高盖主的镇国将军班师回朝,更是在这复杂紧张的朝堂里插了一脚——暂且算作三足鼎立。
      老皇帝没几年好活。
      这是他最后的机会。

      轻咳一声,沈敬宁将伞低了些,让自己整个人处在了伞的阴影之下。
      如同幽灵一般消失在人群中,踏上了一顶外观低调的轿子。
      细细观察,那轿子顶部绣布的花纹暗纹有四条动态各异的龙纹。

      ————

      将军凯旋,朝廷必定大摆筵席,赐封行赏,光是请柬,白思雄都收了一大叠。今夜,便是第一宴———

      白思雄本就官居一品,有镇国将军之名,再追加官位,只能封个异姓王侯和一些无关紧要的称号。皇帝再忌惮,也只能笑脸迎着,便索性直接用国宴的规格,来为他们接风洗尘。

      皇宫夜宴,红绸缎金骨架的灯笼绵延至皇宫各处,宫女太监们也身着盛装摆成长长的一列,站在各位主公的身后侍奉。
      舞姬在雀台上舞动,虽也妩媚,却没有边疆女子天生的妖娆。
      白清菀无聊地捏起酒杯,一饮而尽。

      左右寻着乐子,但这是国宴,没人敢随意胡来,
      无聊扫视一眼,只见一玉人坐于上位末尾。那人身穿青绿色长袍,在一众皇子王孙里是那样不起眼,以至于白清菀探了好几眼都没探见如此佳色。

      见美人儿也在看自己,白清菀熟络地举起酒杯向人虚敬一杯。
      或许是因为夜色朦胧,她觉得那人眼里好像散着紫色的幽光,像故事里会吸人精气的狐狸精。

      痴笑几许,她正要再眯起眼睛细细看两下,却一声闻“怒发冲冠,凭阑处......”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

      好诗啊。
      所有人都被这首诗夺去了目光。

      女子身姿窈窕,服装也比传统服饰更加大胆。
      这口中的诗句,啧啧啧,白清菀摇了摇头。
      “这样好的诗,难不成还入不得四妹的眼?”白浔为人斟茶,眼里好笑。
      要知道,白清菀从小心思不在学习上,整日只知道舞刀弄枪,千字文也就认识前半部分,现在还能听得了诗句了。

      白清菀似是醉了,钝钝地摇了摇头。望着不远处抚琴吟诵的红衣女子,把玩着白月杯幽幽低语:“诗是好诗,人不对。”
      她虽背不得几首古文,但边塞诗,无论是描绘战场的,还是吟诵景色的她都尤其爱听。
      这首诗太好了,好到让她想挑破眼前女子的肚皮,逼问这首诗的原作是谁。刚刚女子说的“自创”,啧啧,就像她白清菀和大伙儿说她绣了一幅脍炙人口的百鸟朝凤图。

      “哟——菀菀还会品诗了,有长进。”白浔笑出了声。

      不过的确,眼前的这个女子不简单。
      看那浑身气质与寻常官家女子大相径庭,以为必然出身不凡,却不想竟是一个自小养在后宅的官家庶女。
      白浔眼神逐渐复杂。

      视线回到了刚刚男人身上,白清菀的目光极其具有挑逗性,在边疆,可没有“羞即为德”这一说。
      望着对面的人,她小声询问白浔:“这人姓甚名谁,三哥可知道?”

      白浔顺着白清菀的视线看去,只见是一个长相极具有异域风格的男子,穿着青色蟒袍。
      他一边喝酒一边思忖,片刻后给出了一个猜测:“可能是九皇子沈敬宁,记忆里皇宫只有九皇子为异族所生,大概就是他了。”

      白浔年纪不大,离京的时候也就五六岁,对于宫中的记忆并不是很牢靠,只记得十五年前有一件震惊满朝的皇宫失火事件。
      据白思雄说的,皇宫西面大片失火,皆是由那嫁进宫的异族公主所为,那公主还有个儿子,排名第九。他是根据这个传闻猜测出来的。

      见自家小妹起了兴,白浔也不意外,只是温声提醒:“这可是头咬人的蛇,别随意招惹啊。”
      而且就算不主动招惹,这人也会主动凑上来。
      白清菀,可是象征着白家的权力指向。

      白清菀敷衍地笑笑,装摸做样向四周巡视起来,但是心底对这个“身世经历颇为丰富”的皇子兴趣越发浓厚。

      ————

      白思雄早就料到今夜不会太平,却没想到皇家那群窝囊蛋竟然把主意打到了白清菀身上。
      今日白家才刚刚回京,皇家上下就关心起了白清菀的婚事,摆明了想要将人嫁进皇宫,以此作为权杖。
      白思雄三翻四次推阻,皇后和皇帝却一唱一和绕着不走。

      皇室衰微,原本就是丞相与东厂二虎相斗,这下白家又来了。
      皇家急了——
      他们迫切地需要联姻,来稳固他们岌岌可危的皇位。

      眼看着白思雄要动怒,白清菀在率先犯起了浑。借着酒意上头,她歪歪扭扭起身,一副喝高了的熊样子,让不少世家公子小姐鄙夷。
      右耳朵上七个松绿宝石坠头随之摇晃,发出“咚咚咚”的脆响,让白清菀原本英气的面庞多了一层痞气。
      “刚刚听了陈姑娘一曲,便久久不能忘怀。”

      陈祈书,便是那个所谓的“第一才女”。太尉家四小姐,三年前性情大变,从不受宠的庶女一跃成为皇后身边的大红人。
      一曲《水调歌头》名满天下。
      白清菀如此,显然是想给她下套。

      陈祈书也是个人精,知道白清菀来历不简单,眼中精光一闪,遂垂眸应下:
      “白姑娘过奖了,小女也只是自幼仰慕保卫家国的将士们,比不得您自幼征战沙场,为国争光。”

      她隐隐感受到了威胁的气息。
      自她穿越来,还没有人能比她还有发光点。
      这个得胜归来的将门之女还摸不清底细,但绝不是泛泛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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