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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   宁愿是条船如果你是大海
      至少让她降落在你怀中

      ——「让她降落」何璐

      ……

      是夜,兰库帕Thanatos酒吧。

      冷暖交错的霓虹灯下,音乐震耳欲聋,寻欢作乐的人在舞池里忘我地扭动着腰肢和臀部,有人喝酒,有人调情,躁动的环境将感官放大,却让道德的底线逐渐后退,灯红酒绿瞬间成为放纵最好的保护色。即使是浪费生命,依旧有人乐此不疲。

      就比如现在,“死亡女士”酒吧最显眼的卡座上,于永义翘着二郎腿靠在沙发上,手里摇晃着透明的玻璃酒杯,左右两边各贴着一个美艳性感的年轻女郎。

      “彪仔,郑部长的场子该是什么样的规矩,还要我来教你吗?”

      跪在地上的丑彪瑟缩了一下脑袋,牙齿似乎有些打颤,“于组长,这真的只是果冻,于组长你信我。”

      “哦,只是果冻啊。那看来,是我于某人冤枉你了呀。”于永义尾音微扬,倒是听不出生气,只是一眼没看跪坐在地上的丑彪,反而侧过头去,嘻嘻哈哈地和左边的红唇美女咬起了耳朵。

      “于组长,我,我……”迷离的夜场灯光闪过丑彪的脸,映出他挣扎的神色。

      谁都知道于永义是郑泰诚手下最忠心的狗,老大说什么他做什么,同时也是最疯的那个,于永义做起事来不要命,不要自己的命,自然也不在乎别人的命。

      伸头一刀,缩头可能要挨两刀,想到这,丑彪刚下定求饶的决心,于永义却先他一步开口了。

      “既然如此。”于永义拿着酒杯那只手朝旁边点了两下,说道:“小勇,阿菜,把果冻都请咱们彪哥吃咯。”

      “于组长!”丑彪的眼睛骤然瞪大,他今天带的果冻是兰库帕地下市场的新货,一颗能让人爽上一天,一包六颗,全吃了说不定就得要他的命,“我错了,于组长!我下次再也不敢了,您饶了我……”

      话没能说完,小勇就把丑彪的嘴给堵了。

      “找个避人的地方处理,郑老大说了,最近要低调。”老社长身体快不行了,七星社内斗得厉害,他没必要这个时候去给大哥找麻烦,不然非得把人挂在姓邱的场子外不可。

      谁不知道七星社郑部长郑泰诚的场子不能碰药,坏他的规矩就是打他的脸,丑彪算个什么东西,哪来的胆子明知故犯,只能是姓邱的。

      看来老社长是真没多久了,有人开始急了,毕竟他们这些人争的除了命,可还有一张脸面。

      迟早有一天,他非把邱智远这老小子弄海里去沉咯不可,于永义舔了下后槽牙,心里想。

      阿菜:“好的,哥。”

      解决完这件小事,于永义重新回到了他纸醉金迷的游乐场,在人群的嬉笑起哄下,一脸痞笑地接过旁边美人用嘴传来扑克,然后喝下一口最烈的酒,

      有时候会发现,时间真是个好东西,这几年,他跟着郑老大,从棚户区的出租房换上了名庭的小别墅,从中餐厅的打工仔成了被人前呼后拥的七星社于组长,于永义靠着对自己准确的定位,一步步走到了今天。

      做老大手里最好用的那把刀,就是他的自我定位。

      郑泰诚是一个聪明人,而他脑子不够好使,所以只要跟在聪明人后边办事就完了,郑泰诚指谁,他打谁,多余的事情不用想,那快乐总比烦恼多。

      从这一点来说,于永义还是挺天真的,就好像是他的潜意识里认定了,只要是他喜欢的人,就一定不会害他,比如郑老大,比如黄瑶。

      同时他也是幸运的,毕竟郑泰诚待他真像是养了半个儿子,颇为纵容,以至于于永义的行事风格始终带着一种不知收敛的残忍在。

      说话好听的,笑他一声是被郑老大养在怀里的狼崽子;说话难听的,则直言于永义就是郑泰诚手底下最疯的狗,链子都拴不住的那种。

      五光十色的黑暗里,于永义醉意迷离地吐出一口烟,喷在被霓虹灯晕染成紫色的空气上,表情说不出的餍足,他不爱嚼槟榔,黄瑶也不准他嚼那玩意,但抽烟从来是没问题的。

      “哥,您电话。”娇气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坐在于永义右边的阿莲握着他的手机,亮起的屏幕在昏暗的环境下有些晃眼。

      霎时间,于永义像掉在地上的鱼一样弹起,他抢过电话,看了眼备注,心里咯噔一下。

      是瑶瑶,不过不是电话,而是短信。

      [十一点了。]

      酒醒了大半。

      “走了走了,你们玩。”说完,于永义一手抓起手机,一手抓着电话,朝还在醉生梦死的弟兄们摆了摆手。

      “义哥,怎么这就要走了啊~”阿莲朝于永义抛了个媚眼,眼波流转,我见犹怜中带着几分不舍和引诱。

      Thanatos酒吧的姑娘就没有不喜欢陪于组长的。于永义出手阔绰,却从不带人出台过夜,给的还是双倍甚至更多,陪他可要比陪其他人臭男人睡觉香多了。

      更何况,对整日混迹欢场的人来说,管得住自己裤子的男人完全就是珍稀动物,可要比其他臭男人更有吸引力得多,飞蛾扑火想要破了于组长这戒的女人,又何止一个两个呢。

      “只怕是嫂子的电话到了,哈哈哈哈,别管了。来,阿莲,和我香一个。”喝醉的人,往往什么话都敢说,反正又不过脑。

      谁能想到,老大长了张鬼混的脸,结果却是个吃斋的命。

      一时间,卡座上的笑闹声更凶了,亲近的人都晓得,七星社的于组长,明面上烟酒都来,私底下可是守身如玉的嘞。

      于永义没有搭理一群酒疯子,只丢下一句“今天的单都算我的,随便玩”就匆匆离开了。

      等他回到名庭,时间刚好走到十一点半,卧室里亮着暖白色的灯,而等着他的人正盘腿坐在床上,捧着一本文集看得入迷。

      其实回程的路上,夜风已经把他的醉意完全吹散了,可当回到家看到她的第一眼,于永义觉得自己又开始迷糊了。

      他将头枕在了她的膝上,自下而上的仰望着她,问道:“在看什么?”

      “The Fall of the House of Usher,厄舍府的崩塌。”黄瑶将未译的原版书本朝下转向他的脸,声音轻柔的好像羽毛落下。

      很好,书页上的字既不认识他,也不被他认识。

      于永义闭上眼睛,用头蹭了蹭她搭下来的手,说道:“念给我听吧,看到哪里就从哪里念。”

      其实他也开始读书了,有时候是自己读,有时候会要黄瑶读给他听。他知道她的学历很高,不然怎么能进入林氏医药工作,她有药学的学士、金融的硕士,离他远得就像是月亮和湖底。可于永义是不会自卑的人啊,月不来就我,我便向月走去。只要他不停在原地,总有一天能追到她的身边。

      又是故作命令的撒娇,黄瑶永远吃他这一套,于是她笑着正过了书,舒缓而低沉地念道:

      “她的白袍上沾满了鲜血的痕迹,削瘦的身躯上充斥着痛苦挣扎的证据。她仍然颤抖着,在门槛上踌躇——然后,随着一声低沉的呻吟,她向内一头栽倒在了她的……[注释1]”

      没有念完,她就被他扑倒在了床上。

      他们在相拥中陷入了柔软的双人床,他抵着她光洁的额头,就像刻耳柏洛斯向半神的赫拉克勒斯低下了头,明明是他的影子烙在她削瘦的身躯上,臣服的却是他。

      其实于永义根本没听清黄瑶念的是什么,在感受她存在的每一刻,他都在想亲吻她,于是他伏下身,不容拒绝地吻上了她的嘴唇。

      下一秒,他得到了她的回应。

      气息的交织间,被压出折痕的书被一点点推落床下,他们越吻越深,在嗡嗡作响的耳鸣里、在视野逐渐后移的颤抖中,咬住彼此的唇、吞下对方的血,吻得像是一场战争、一次输赢的较量。在充满情欲的硝烟之地,如同掠夺者那样,搜刮过对方唇舌间的每一寸空地,没有蜻蜓点水的清澈,有的只是溶骨销血的野性,直到呼吸的尽头——

      幸好最先落败的不是他,而是终于承受不住的黄瑶。当窒息之蛇缠绕上脖颈的那一刻,她眼尾因为缺氧而晕开了一抹溢着水光的殷红,她无法控制地呻吟了一声,低低的,像是猫爪挠过他的灵魂。

      他将人从禁锢中松开,单手撑起身,用那双黑沉沉地眼睛俯视着她,像是在用目光将莲子从藕中剥出,嗓音混着情欲的沙哑,“瑶瑶,我想要……”

      他试图亲吻她的锁骨,再一寸寸下移,直到把她拆骨入腹,可惜,却被一双手先行抵住了胸膛,像是小猫用肉垫推开人类的亲昵。

      “先去洗澡,满身的酒气。”她的声音软得快化作了一滩春水,话却不容反驳。

      “瑶瑶。”

      他喊了一声,见没得到回应,又低下头嗅了嗅自己的衣领,想要证明没有酒气,却被身下的人伸手钳住了下巴:“乖,我等你。”

      好嘛,在这场较量里,他也没有赢,只能垂头丧气地走进了浴室,换来黄瑶的一声轻笑。

      等于永义洗完澡,围着一条浴巾回来,卧房里却没有了黄瑶的身影。

      看见那本书不在地上,于永义就知道人应该是在书房。黄瑶有一些轻微的强迫性行为,比如物归原位和重复性检查,但这些比起她精神上的其他问题,根本算不上什么。

      在很早之前,于永义就发现黄瑶喜欢他身上疤到了近乎痴迷的程度,她总是一遍又一遍地用指尖去触碰、去描摹着它们,好像比起爱他,她更爱那满身伤痕。

      但他并没有对这种疯狂的行为感到害怕,他知道,她只是心生病了。更何况,藏在他内心深处的疯狂,未必比她少。他们本就是两个残缺的灵魂,在无人处相遇。

      于永义看到了她随手搁在床头的手机,没来由地想起他给她的备注是“小创可贴”。突然间,他很想看看黄瑶给他的备注是什么,如果没有,他想自己选个好听的加在备注上。

      恩,就偷偷看一眼,想着,他拿起了她的手机。

      他们的手机壳是一对的,背面图案一个是《猫和老鼠》里的汤姆,一个是白猫图多盖洛。很难想象在一触即发的火拼前,一方老大从兜里掏出个印着动画片角色的手机壳是个什么鬼场景,这导致于永义在外时能不拿出手机就不拿,但他又死活不肯换。

      手指的滑动间,他心满意足地看到了自己的备注——

      小狗。

      于永义嘴角勾起一个张扬的弧度,心里想的却是,倒也不是那么满意,至少得是“大狗”吧。

      正当他打算悄悄把备注改掉,卧房外却突然响起了黄瑶的脚步声,吓得他心虚地想要退出联系人界面,却在手忙脚乱间,按出了一张照片——

      一张“他”与黄瑶的自拍,却与他无关。

      大概是小女生喜欢的滤镜都很怪,能把一个糙汉子拍得跟个小白脸似的,连带唇上那道伤疤也成了殷红的一条线,像是砍在于永义心口里的刀,流出鲜红的血。

      真像啊。

      一样的脸,不一样的岁月痕迹,仿佛神明创造的两片树叶,同枝双生,叶脉相叠。

      没被擦干的水顺着湿哒哒的头发落下,滴在他肩上,冷得手臂上逆起一层汗毛,莫名地,他突然好像明白了许多,却又像什么也不懂。

      他抓握着手机,指节泛白,抬眼看向那个踏入房间的人,问道——

      “他是谁?”

      我又是谁?

      ……

      她和虎叔的第一次冷战的原因是什么?

      那是一场和高晓晨有关的霸凌,但和他名义上的小叔不一样,在这场霸凌游戏里,高晓晨才是加害方。

      似乎是为了证明陈书婷走后,高启强还会像一个父亲那样回护他,又或许是为了麻痹自己,告诉自己母亲的死和他没有关系,高晓晨开始变本加厉的惹祸。

      他的叛逆好像来得很晚,又好像一直都在,却再没换来高启强低头看上哪怕就这么一眼。

      高启强忙着为陈书婷伤心呢,黄瑶看得懂,高晓晨却是个蠢的。

      直到最后一次,遭受霸凌的男生从顶楼坠亡,高启强终于还是回头了。可能是失手,也可能是意外,但绝不是自杀,可案子最终还是以自杀结案。

      他护住了他最爱的女人的孩子,用的却是别人孩子的命。

      看着求告无门的受害者家属以泪洗面,黄瑶捏着手心里的录音笔牙齿发颤,她好像看到了多年前无能为力的自己。

      最终,黄瑶选择寄出那份记录着交易的录音,她祈祷着司法公正的悬顶之剑落下,可结果又是什么呢?

      是唐小虎拿着那支寄出去的录音笔,将她拦在了高家别墅的车库。那一刻,她终于知道,哪怕是老天流下的血泪,也无法穿透高家头顶的那把黑色的伞,碰不了伞下那块永远堂皇富丽的白土。

      这就是京海,这就是高家。

      [别做傻事,东西我会处理,不会告诉你爸,放心。]

      为什么不能去做一个好人呢,虎叔。

      她握紧手机的指节泛白,被唤醒的屏幕甚至还是她和他的自拍,她紧紧靠着他的胸膛,以为听到的是人的心跳,却没想到,所爱之人始终是高家的一条好狗。

      这件事成为了他们的第二个秘密,却也让急剧升温的感情迅速降至冰点,成了离心的开端。

      ……

      “他是谁?”

      温存成了幻觉,一切虚幻的梦仿佛被顷刻打破。

      听着于永义的质问声,黄瑶的嘴唇逐渐抿成了一条线,她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唯有那因为烟瘾发作而微微颤抖的手出卖了她,漫长的对视最终化作一句冷漠的话——

      “你可以自己去查。”

      话音落下,她转身离开,成为了冷战的开端。

      -------------------------

      [注释1]是爱伦·坡的《厄舍府的崩塌》的原文译版,大概讲了个精神病的崩溃bushi,但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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