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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番外】 很久很久以后的故事 ...

  •   罗浩四十三岁那一年,他们迎来了卡缝儿二世,取名为溜边儿。
      此狗和卡缝儿一样,特点鲜明。溜边儿胆小得简直看不出来一点狗的痕迹,它从不会大声叫唤,家里来了外人时跑得比谁都快,干了点错事,还没等人来骂它,它自己先在墙角缩成一团。倘若要是有谁冲它喊上两句,它能淅淅沥沥尿上一地。
      旦增也因此格外不喜欢它,管它叫小废物,觉得它辱没了他妈妈卡缝儿天不怕地不怕的高贵品格。
      罗浩倒是喜欢得不行,在它还小的时候,走哪儿都抱着。
      它和它妈妈长得太像了,如出一格的毛色和眼睛,罗浩能在它身上看到它妈妈的影子。他那时候常说,养了这只就不养了,十几年一个轮回,没得平添难过。旦增只在一边嗯嗯啊啊着,也不知道听进去了没有。
      溜边儿在这个家里格外受宠,睡觉都能被允许睡在罗浩的脚边——罗浩单方面同意的——他甚至特意给小狗找了件自己不穿了的毛衣让它窝着。
      旦增就更看不过眼了。
      他觉得这狗比个人还麻烦。每每他想要在晚上跟罗浩干点什么,刚把手伸过去,还没等开始呢,这狗就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在罗浩的腿边上蹿下跳,好像生怕他欺负了他似的。男人被这么一折腾,哪儿还有心思?就扯扯衣服,抱着他的宝贝哄去了。
      旦增被晾在一边,跟个脱干净了的小丑似的。
      该死的狗!
      他跟它真是八字不合。
      ——————
      旦增去搞了个纹身,在他们“恋爱”整二十年的时候。
      “恋爱”,没错,旦增喜欢用这个词,他觉得这个词汇很好,能够完美的描述他们在一起时候的状态。
      他们一直在恋爱,即使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已经远远超过了他自己独身一人的时间,他们也还在恋爱。像是刚刚认识时的那样。
      他纹了罗浩的名字,在他的小腹上。然后兴冲冲地跑回去撩衣服让他看。
      罗浩一开始不知道他一边跑一边脱衣服是为了干什么,于是连忙把旦增的衣服拉上,“今天不做啊,别脱衣服。”
      旦增满脸黑线。
      他扒拉开罗浩给他系扣子的手,“谁说那个了。你看看!”他腆着肚子让他看。
      罗浩皱着眉头推了推眼镜。
      “这是……”
      “你的名字!”
      “啊。”
      男人的反应没有他想象得那样激烈。
      旦增贴近点让他看得更仔细,“你不喜欢?”
      罗浩把眼镜摘下来,“也不能说是不喜欢吧……就,还挺没想到的。疼不疼啊?”
      旦增勾着他的脖子和他交换亲吻,直把罗浩亲得眼睛泛起水光才算完。
      “一点也不疼。”
      ——————
      好像是个冬天,快过年的时候?罗浩记不清了。老管家终于还是“离家出走”了。
      旦增叫了很多人去找,甚至去了山里,但终究还是没能找到。
      其实他们心里早有预感。
      在夏天的时候,老管家就有了精神恍惚的预兆,他开始变得不认人,觉得所有人都是来害他的,他一边叫着旦增的名字,想要把他的小主人藏起来,一边在院子里乱跑。
      旦增请来了巫医,罗浩去给他拿过药,但都没什么大用。
      “到时候了。”所有人都这么讲。仿佛这是一句强有力的咒语,能够驱散一切的悲伤。
      看着山间闪烁的灯火,两个人的心情都很沉重。
      这样寒冷的天气和一个神志不清的老人,不由得他们不做好最坏的打算。
      直到后半夜,旦增才在强巴的催促下恍然意识到原来自己还是需要睡觉的,他看看脸色苍白的罗浩,相互搀扶着回了屋。
      躺在床上,半晌无话。良久,是一声长长的叹息。
      旦增拉住男人的手,“等我去世之后——”
      罗浩猛然把自己的手抽回来。
      “别跟我说这个,我不想听。”
      旦增就笑了,“你怎么这么坏啊。”
      “怎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
      罗浩才不理他。他把自己的耳朵捂上,大声道,“谁爱听你跟谁说去,别跟我这儿撒癔症!”
      旦增把他的手剥下来,亲了亲他的耳垂,“我就只有你一个,我还能跟谁说啊?”但到底是没往下继续了。
      转天早晨,可能是心里装着事儿的缘故,旦增破天荒的起的比罗浩还早。推门出去一看,强巴在院子里站着。他裹紧了衣服下楼。
      听见动静,强巴回头,叫了声“老爷”就再也说不出来别的话。旦增看见他眼睛红得吓人。
      旦增拍了拍强巴的肩膀,“也别太难过了。”
      强巴呜咽着点了点头。
      旦增背着手看着出生的太阳,看了云又看了山,像是在闲话家常一样不经意,“等我死了。”
      “老爷!”强巴带着哭音惊叫道。
      旦增给他了个示意安静的眼神。
      “……等我死了,你就把我埋在官寨外面的那棵树底下。”
      他伸手向外指:“看见了没,就那棵就挺好。不远不近的。”
      “千万别埋得太远了,我还得,看着这个地方呢。”
      “——听见没?”
      ——————
      罗浩六十岁的那年,在他差点从楼梯上摔下来之后,要搬到楼下去的决心就坚定无比了。
      他坐在椅子上给自己倒了杯水,喝了两口缓了缓神,两只因为惊讶过度而变得冰凉的手在袖子里笼着,他看着旦增,无比严肃:“我要住到楼下去,这成天爬上爬下的真是要了我的命。”
      正看书的旦增抬起眼睛:“怎么突然想着要去楼下?”
      “我刚才下楼的时候差点摔下去,要不是眼疾手快把住了墙边,你真说不好现在在哪儿见我了。”
      旦增把书扣上,皱眉道:“磕着哪儿了?”
      “没磕到。就是有点吓人,我这心脏现在还怦怦跳呢,可给我吓了个够呛。”
      旦增坐过来给他顺气。
      “……早该搬下去了,我都这么大岁数了,腿脚不好使眼神也不济的,保不齐哪天踩空了就直接一命呜呼了。”
      “说什么呢。”旦增拧着眉毛。
      “说什么,说正经的呢,”罗浩没好气道,“早我就跟你说要搬下去了,这么高的楼,那么窄的楼梯,走着我都哆嗦!非等出事儿了你才高兴是吧?”
      罗浩越说越生气:“我是一定得搬,我现在就要搬!”说着,他就想去收拾东西。
      起猛了,他没踩实,身子晃了两下,旦增连忙扶住。罗浩正生气呢,一把把他的手拍开,头也不回地走了。
      旦增看着最近脾气大起大伏的罗浩,心下觉得他真是在经历书上说的那个“更年期”。怕他再出什么事儿,旦增跟着男人后头走。
      “一楼都是奴隶和畜生睡觉的地儿……”
      “奴隶怎么了,奴隶就不是人了?”罗浩猛回头,声音扬上去一个八度,“我告诉你旦增朗杰,把你那些糟粕的思想收一收!奴隶也是人,和你这个大老爷没什么差别!”
      “我不是这个意思……”旦增生怕他气着自己,连忙捋着他的后背,伏小做低。最近这些年男人的心脏出了点小毛病,要是严重下去的话得往里面装个心脏起搏器。心脏起搏器,安在身体里,旦增听着都觉得害怕。于是也就更在乎男人的情绪。
      “你最好不是!”罗浩横了他一眼。
      “一楼还没收拾呢,乱糟糟的,哪儿能住人啊?”
      “行,那你自己一个人呆着吧,”罗浩装衣服的动作麻利,“反正我是不可能再上去了。”
      行吧行吧,下去,今天就下去。我们祖宗都发话了那哪儿还有转圜的余地?旦增认命地帮他一起收拾衣服。
      “少带点,够穿两天就行了,等下面收拾好了我再帮你都拿下去。”
      “哼。”罗浩顿住了手,被旦增扶到椅子上监工,“这还差不多。”
      这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三十四年。
      罗浩的眼角长出些鱼尾纹,鬓角也花白了,笑起来的时候很温柔。他骨架子小,再加上身高的缘故,整个人就显得有些清瘦,站在旦增身边的时候,感觉能比那人小上一圈。
      心脏不好是老毛病,打小他就有点心律不齐,但是后来因为这个昏过去一次之后,他们才意识到这事的重要性。而让他昏过去的罪魁祸首自然更是紧张无比,再也不拉着他瞎搞乱搞了。这让他大大松了口气。
      这事简直是他近些年来最大的困扰。可能是因为身体的缘故,他的欲望在年轻的时候就衰退了,现在更是精神不济,有心也没那个力。但是前些年的时候,小孩正年轻,像是个发情期的狗子似的,见着个地儿就想往上扑,叫停不现实,只能不开始。他避开一切可能引起他过度发散思维的地方,睡觉的时候也捂得严严实实,可这都不行,小孩儿成天跟被火烧着了似的,眼睛里都是红血丝。他被折腾得真是苦不堪言。
      所幸他终于熬过了最难过的岁月。近几年小孩明显安生下来,这让他大大松了口气。
      年龄差不能太大,不然性生活没那么和谐。这是句他想要嘱咐所有小情侣,但却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话。
      他今年年初退休,退休之后像是不适应闲下来的生活似的,他开始挑刺,脾气也变得古怪。
      旦增跟他讲是因为更年期的原因,他不觉得是,他从没听过哪个男的还会更年期的,只当这人是在安慰他,于是就更因为控制不好自己的情绪而难过。旦增没办法,只得装作一切正常的样子跟他插科打诨。
      直到旦增提议,不然我们再养个狗吧。
      那是他们的卡缝儿三世。
      ——————
      罗浩八十岁生日那天没有大操大办,只在中午的时候跟旦增分了一碗牛肉面。
      “给你沾沾喜气儿,”罗浩眼睛笑成了一条缝儿,“祝我们小孩儿也跟我一样平安健康。”
      年近七十还被叫“小孩儿”的旦增有些想笑,想说你这成天小病不断的也叫健康?但一张嘴,却是把男人喂给他的一筷子面吸了个干干净净。
      罗浩笑得就更欢了。
      岁数大了,他每顿吃不了多少东西,正看着那满满一碗的牛肉面犯愁呢。这人吃了一大口,帮他减轻负担,自然深得他意。
      “太软。”旦增评价道。
      “是,我就喜欢吃软饭行了吧。”
      旦增就凑过来亲了亲他白透了的头发。
      “那我可太乐意了。”
      吃过饭,坐着歇了会儿,罗浩闹着出去溜达。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他这么说。
      旦增有心让这人睡会儿,可他不干。见旦增不动弹,他自己拿了手杖颤颤巍巍就要往外走。
      “哎呦我的祖宗。”正打发人收拾桌子的旦增连忙赶上去搀着,“就不能等睡起来了再去?”
      “不困。”带着墨镜一头白发的罗浩酷酷地说。
      他要出去散步,旦增就得跟着,要不然这人摔了碰了的都没人能知道。
      旦增岁数也不小了,但是比起当年的罗浩可不知道健壮了多少,头发乌黑眼神明亮,一身褐色的腱子肉,现在摸上去也还是硬邦邦的。让罗浩好一番妒忌。
      许是不怎么晒太阳的缘故,罗浩的皮肤还是白腻腻的,皱纹算不上许多,老年斑也只在手背上有小小的几颗,比起需要劳作的同龄人来说,简直不像是同一代人。
      但不论怎么说,罗浩到底是老了,也不可避免地显出些老态来。他牙口不好,硬的冷的都吃不得,每顿饭小猫似的尝上一口就饱了,腿脚也不灵便,去哪儿都得带着根拐杖,走起来一摇三晃的,教人替他胆颤。
      旦增一手搀着他,一手拎着个小板凳,罗浩容易累,走几步就得歇上一会儿。他们还是有很多话讲,聊天气,聊饮食,聊远方的故人。
      每每说到这个罗浩就很高兴,他也真算得上是桃李满天下了。
      “小时候,我还想,谁不愿意去大城市闯一闯呢,谁愿意就只窝在一个小地方过一辈子呢?结果没想到,还真的是有很多人在上完了大学之后回来,来我们学校里教书。就那个赵昊你知道吧?我带的学生,他就是,上完大学之后就回来了,站我办公室门口喊老师,真给我吓一跳。”
      旦增在旁边听他讲这个他已经听过无数遍的故事。
      “然后后来我就明白了。”
      旦增知道这时候自己得问:“明白什么?”
      “此心安处是吾乡嘛。”
      “对,你说的对。”
      旦增让男人在自己身上靠着,这样能坐得更舒服点,他看着远方的云朵不知道在想什么。
      这时候罗浩突然问:“假如一切重来一次的话,你还会选择我吗?”
      旦增一愣。低头就看到一张再熟悉不过的脸。
      他把男人的碎发往耳边拢了拢,不吭声。
      男人在等了会儿之后,似乎也忘了自己要问的问题,他支着膝盖起身,拄着拐杖往前走。走了会儿,发现旦增没跟上来之后,还回过头来喊,“快来呀。”
      旦增扯着嘴露出来个笑,快走几步。他的声音低沉,好像只有自己能听到。
      “或许,不会吧——”
      假如一切能重来的话,别跟我在一起了。
      别这么孤独。

  • 作者有话要说:  对这个星球的观测到今天为止就彻底结束啦!罗浩和他的土司老爷有在好好生活哦!撒花!
      
    感恩宝贝们的一路陪伴,感谢大家的评论点赞和打赏,假如不是你们的存在,咕咕是万万不能把这个故事以这样的方式展露在大家眼前的。我笨口拙舌说不出什么好听的话,心中的满腔感激都化作一句道谢,谢谢大家! 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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