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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 64 章 ...

  •   这件事成了我的心病。我的心一直在隐隐疼痛,现在,我真想赏他一拳,“无论如何有朝一日我都会卷起铺盖,再见吧!”
      凯恩格莱仍旧不动声色地听着,似乎此时与他无关。似乎我是一块木头,他不屑一顾。
      “当他已经死了吧,难就难在这里,当他已经被埋葬了,我们不知道他埋在哪里。为什么不能这样想?他从地面上消失了,他根本没有来过你的生命里。”
      子爵张开双腿,容纳我,圈进我,他拉近我的身体,身体接触我能感觉到他的身体温暖而强壮,他的一只手伸过来拉住我的领口,顺势拉低我的头……
      他的触抚,如果不是我了解他,我几乎可以夸口说他是很温柔很细腻地爱惜着我了,这当然不可能,那就不可能是他,我也完全每一那种顶级的魅力,我这么平凡又衰老,又老是这么走背运,与时代格格不入,我这种家伙,留不住到手的爱情。
      夜晚比白天更难熬过。白天,眼睛可以观赏景物,目光像一只欢蹦乱跳的小猫咪,给你带来种种赏心悦目的东西,譬如一颗小小的蒲公英。这可以分散你的精力。夜里呢,如果你因为不幸而忧虑,这忧虑就会砸到你身上,稳稳地坐在你的肩膀上,一路上你都得扛着它,那真够人受的。有时,我久久待在黑暗的地方,强忍孤寂,慢慢的,我屏息以待,似乎听到了什么……但总是什么都没有,没有我爱的那个人,每一回,四周墙壁总是静悄悄的,坚硬的墙壁散发着冷冷的气味。
      可是现在当我被他吻着,他吻我时又显得这么细腻,他的舌头细致的和我交缠,他的动作却像另一场风暴,蛮横而急切,绝对的占有,把我无情地卷入他的风暴中心,把我带的头昏脑涨,分不出东西。
      日光朦胧,却可以割裂一切伪装和黑暗。地面异常的静谧,只能听到一种微弱的声音,犹如蜜蜂嗡嗡的叫声。“这到底是什么声音?”我盯着面前的凯恩格莱,愣愣地问自己。
      他的眼神深沉似水。意味深长。
      这样的吻向我飘过来,使我沉浸在一种崭新的色彩里、香甜氛围和动听声音里,这里面有些东西,简直让我透不过气来!凯恩格莱如此矛盾,就好像人们的情感与理智,总是不能相通,总得取个融合居中,总得朝最利己的方向变通,否则就被认为是不成熟。你想想看,成天受痛苦的煎熬,心情就像夕阳一样不断坠落,而在前面两步远的地方就摆着现成的药,唯一可以根治的药,哪怕是死神留下的药,可是谁又能经受住这种诱惑呢?我茫然而被动地接受者凯恩格莱的吻,如同接受死神致命的一吻,与死神幽会,一定要选择安静的角落,避开他人的耳目,绝望的人做不到尽情地拥抱,死神却可以无畏地将你拥入怀中,万无一失地给予你根治痛苦、亲切的热吻。眼前的事,已经注定不可挽回了。
      “你是个魔法师吗?一个困在高山上洞窟里的魔法师?”他的声音略微有些欢快了,像清脆的铃铛声。
      我被太阳晒昏头了,像喝醉酒了似地进入了真实的梦境里。仅管我不明白子爵现在这个咄咄的样子是为什么,但是我的情感与理智都无法理解他的作为。
      “李尔王很蠢,是吧?不该迫不及待把王国交给自己的女儿。你我又何尝不是呢?信任本就是把双刃剑。”他对我说。
      从楼梯下来,就是高大的餐厅,燃着数十根明亮的烛台,宽广的餐桌能容纳五六十人。远远地,就能听到子爵温文尔雅地声明,说“我站在正义一边,我们一直在容忍战争派的利益为中心,他们铸成了大错”。在宾主酣然用餐之际,他们交谈的话题缓慢但却稳妥地从寒暄转移到已经开始的议长选举。而男人们点燃了雪茄或香烟时,所提出的所有问题都被子爵游刃有余的化解,似乎他早已准备好各种详细精确的解释。
      “先生们,我赞同你们的看法,但是允许我告诉你们一件事,公爵大人还太年轻,他本人的坎坷经历使他凡事都朝悲观方面想,这会对这颗星球带来致命的威胁。当然,他的执念之深,也是我难以理解的。”凯恩格莱向前倾了倾身体,他在外人面前从不抽烟,他一直是个非常擅长于隐藏自己弱点的人,只是挥动着手中的香槟酒表示强调。“我们不可能因为一个人的血统不纯就憎恨他,不是吗?但他对我们的憎恨之心却与日俱增。”凯恩格莱的脸上恢复了云淡风轻的神情,甚至几乎是和蔼可亲。
      一边说着,他一边看向四周。这时,出现了稍微尴尬的局面,除了我以外,其他客人也许是出于敬畏的原因,或者某种敌对情绪,都没有和他靠近,反而他看向哪,人们都自动避让开一点。这种情形有点让人发笑,因为貌似他所作的所有努力是为了友谊与和平,结果却是推离开心思叵测的人们。
      也许这就是他想要达到的目的。
      “这是气质性的差距啊。”凯恩格莱打破这一尴尬局面,漫不经心地说道。
      反观公爵大人,则是非常敏锐的把控了人们的心思,他到底是经历过底层社会磋磨揉打的人,他的论调可能有些激进,但他真实,有兑现承诺,他会大笑,他也会做出无知或者一知半解的样子,甚至带点愚蠢的直率来,就连他冷冷的蹙紧眉头也让人感受到他的人性,他对于人们是感动身受。
      这一点,凯恩格莱表现的一无所知,他的做派一向是作为一位世袭贵族骨子里的骄傲和顽固。在完美的状态下,子爵总能保持住非常好的风度翩翩,女士们总抱怨他过于完美,不若公爵的粗犷不拘,但实际上,他的内心绝不是如此。一切,都只是他的伪装,未了达到目的,不惜一切伪装。
      利益和索取优先,难道就是这个世界的公平法则吗?请允许我不敢苟同。
      子爵府邸有着数个庞大的观赏园,事实上,现在还不算是一年中观赏枝繁叶茂,万物勃发的最佳时节,据彼得先生说,随着春季的到来,我们将欣赏到四周别有风味的美,环境会发生特别的变化,一种非常特别的变化,只要你耐下心静静观赏。沼泽星球上,只有少部分的特权阶层才能看到的美。
      凯恩格莱在练习射击,靶环几乎都进了九环,这对一个业余选手已经非常优异,他心里也肯定很自得,但一如既往的,他在表面上,贵族们面前只是微笑着摇摇头,说他平常练习的多,这次只是偶然发挥的好些,其他人的才能更出色。
      我看着他的表演,其实很想讥诮他的谎言连篇。也吃惊于他的大胆,他就不怕我泄露这里的话题内容?我之前可是他敌人麾下的人。这时,凯恩格莱正好也看向我,并且迅速捕捉到了我的不屑,我这种底层士兵竟敢对他流露出主意的神气来,我是个自以为是的傻瓜蛋吗?!
      他招招手,招我过去,我不敢忤逆他,我心里确实是有些怕他的,他是反复无常的怪物型人类,怕他真去对公爵说出那晚的真相,这会摧毁公爵美好的一切,他会不得安心,甚至跑来找我。我不能让这些不利于公爵的事发生。所以我当即像个称职的贴心男仆,跑过去,相应凯恩格莱的招呼。这种时候,还要面子干嘛!
      他竟然把枪递给我,稳稳说:“你来。”我当即想到的是:他不怕我一枪崩了他脑子吗?显然的,他不怕,他对我的了解有时惊人的可怕,他太擅于揣测人心,他也知道我不敢犯错,更不敢犯傻,此时此刻,我就是他的一条应声虫。
      我诚惶诚恐的接过了枪,然后我没有看一眼靶子,我只是微微低着头,就抬起手,扣动扳机——满场呼声,还有一些零星的鼓掌声,叽叽喳喳的,我很不适应这种喧嚣和亮眼的局面,我只是个最底层的士兵,这些人都是上层人,和我没有一星半点关系。
      但当我不耐烦的抬起头,在这个瞬间,我看到凯恩格莱定定地望着我,他个子要比我高一点,体格也更魁梧,我微微仰视他,竟然在凯恩格莱的眼里,表情里分明看到了惊艳,甚至可以说是震惊吧。他在搞什么鬼,我马上升起警惕心,对于他一刻都不能放松!
      “全部都中了靶心!”“竟然只有一个枪眼……全部穿心过去了……”眼见着周围都在关注我们,我愈加不耐的提醒他:“你的枪,快拿走。”他还是不动,就定定望着我,我催他:“把你的枪拿走。”我连忙是忙的,把枪有扳机的那一头塞进他手里,我犯职业病的慎重提醒他:“递给别人枪时,永远不要把枪口对着别人,走火会伤人。”
      其实我真不想多说这句,但是他刚刚把枪口对着我,再递给我,这样真的很危险,有时候小细节就可能要别人一条命,这种事每年都有发生,我不是有正义感和善良,我只是犯职业病。当然,同时我也很得意,我终于有一次在他面前吵架吵赢了一次。我经常想对他反唇相讥,尽管我不是擅长嘴皮子的人,但是为了反击这个男人,我经常对着镜子拼命练习话术,竭尽全力的打击他!这举动很孩子气,很可笑,我也知道,但我就是不想让凯恩格莱得意。
      凯恩格莱好像真的是想了一想,然后静静地看着我,不露声色地对我说:“杰,你是我见过的最傻的傻瓜。”
      我不明白,他是指枪口对着谁的提醒,还是在嘲笑我刚刚不敢拿枪杀他,亦或是我放弃了最有利的局面,而选择了保护自己的心上人。凯恩格莱永远是那么尖刻,在对待我!
      今天,刚刚,我还觉得那么得意,可是精妙的语言艺术可能真的涉及天赋,我总是没有他反应那么快,那么能诙谐幽默的出口成章,还那么彬彬有礼,气度宽宏,我只能讷讷回他:“你才是大傻瓜。”
      话说出口,我都脸红了,为了自己贫乏的修饰力和匮乏的表演才能感到由衷的失望,凯恩格莱竟然也笑起来,他好开心的大笑起来,完全不像平素的克制和优雅,他冲着我说:“是啊,我也这么觉得,不然怎么能看上你。”
      “我本可以用这把枪改变整个世界,你知道吗?”如果干掉你,保守派群龙无首,天下就是公爵或者哪个皇宫贵族的了,反正你完了,我志得意满、无限憧憬的想象着。
      “哦,真了不起,那就另当别论了。好吧,实际上,我在开玩笑。”他翘起嘴角,简洁而庄严的笑了,一点不像担心自己差点被杀害,虽然在笑,湛蓝的眼神透过浓密的白色睫毛却是分外凌厉,那凌厉几乎让我凝固。“你现在是我的护卫,你现在可想明白了,经历了这些,你想重新回到公爵身边是不可能的。你全身都是我的痕迹。尽管你好像在爱着他……”
      如果不是因为了解他的为人处世风格,我几乎觉得他说最后一句话时,带着一点气恼的情绪。凯恩格莱也许并未察觉,我也告诉自己是错觉。有个问题一直早我脑子里打转,我终于问道:“你有信心赢吗?公爵大人是公主的丈夫,他是个亲王,你为什么还能如此自信?”
      “等一切都安排妥当后,只有在那时,我才会告诉你。我知道你不笨,你只是想让我多说出一些事情。”自我们认识以来,那那种特别多挖苦的神情重又显示出来,他最后打趣地说道:“因此你可以把公爵大人的名字从你的求爱者名单上彻底划掉了。”
      我恼恨他的得意与嚣张,我反击他:“我并不急于把他划掉,我还要给他自我辩解的机会。”
      “一只乌龟,和一只兔子,打赌谁跑得快。”子爵直起一根手指,直接点着我的一个个指甲盖,一共十根手指,有十片无血色的指甲盖,一一玩闹,一一轻点。“结果谁赢了?”
      乌龟——我就当苍蝇留他手上嗡嗡动作,只要不产卵就能忍得住。忍这个暴力病吧,尽管我已经够暴力,可居然半路杀出个敢招惹他的凯恩格莱。
      他调查出自己一切,妄想掌控自己一切,他是真不要命还是存心想把自己吃干抹尽!就是为了能抢在别人前面吃掉他吧,只要能得到利益和权势没有什么不能去做,谁都可以吃掉。
      “结果兔子赢了。”凯恩格莱决定性地说。
      我冷嗤,拢起手,等着看子爵脑袋里还装了多少无聊花样,以为我是女人吗?少跟我瞎掰什么叽叽歪歪玄玄忽忽,我管他谁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乌龟永远跑不过兔子。”子爵随意的,轻轻拍了下我的肩膀,
      “跑不过就跑不过,死就死。”我一笑,稳稳站着,毫不介意,“我死也不跟你扯上关系。”
      子爵沉默了。
      就在我以为自己掌握了主动权的时候,他刻毒地说:“你的好心会害了你的!我也厌倦了事无巨细要对别人解释。”他伸了个很长的懒腰,接着,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就断然布置我:“去为夫人们布置茶点吧,她们太娇俏晒不得户外的太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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