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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二十一 ...

  •   “哇,你看这个。”

      梅菲在街角一家古物店的橱窗前驻足,惊讶地看着展台最中央,一个巴洛克风格的赛维涅蝴蝶胸针。

      胸针由黄金打造,其上烧制了深蓝与红色交叉的珐琅彩,如同花卉一般娇艳,蝶翼边沿镶嵌着一整排密密麻麻的宝石,竟然是幽深的黑色,顿时压沉了整个饰品的气场,使美丽成为了壮丽。

      “这是钻石?怎么是黑色的。”

      “是钻石,不过钻石本身不是黑色,而是因为切割方式——你到我这边来试试——导致从某些角度看像黑色。这恐怕是这家店的镇店之宝,像三百年前的古董。”

      陆景和牵着她端详片刻,扭头笑道。

      “喜欢吗?”

      梅菲点点头,又摇摇头。

      “喜欢,因为设计得精巧。但你可别买给我啊,我不戴胸针。”

      “嗯……”

      陆景和沉吟片刻,拇指在她空荡荡的中指上轻轻蹭过,似是无意。

      “那项链呢?”

      梅菲摇头。

      “耳坠?手链?……戒指呢?”

      梅菲瞥他一眼,笑起来。

      “都不喜欢。小时候喜欢,以为戴上价值连城的首饰就能使自己高人一等,后来才明白,石头能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人类自导自演的尊卑戏码罢了。”

      她举起陆景和的右手。

      “你看,戒指这东西,一个环形金属环箍在手上,除了束缚,我想不出其他本义,至于后来的家族荣耀、忠贞不渝等等含义,也都是从束缚衍生而来。”

      “而我不喜欢被束缚。”

      陆景和看着自己指上的衔尾蛇,愣住了。

      但他很快带着自嘲的笑移开视线,望向对面的咖啡店。

      “逛了这么久,渴不渴。”

      *

      陆景和去买饮料,梅菲便独自坐在店外的铁艺小圆桌等他。

      已经晚上8点过,阳光仍然灿烂得像才刚午后,露天卡座由爬满蔷薇的栏杆圈起,每张桌面的玻璃瓶内都插着三朵红玫瑰。

      一只茶色卷毛小贵宾不止从哪冒出来,绕着梅菲转了几圈,尾巴摇出了花,用鼻尖蹭了蹭她裸露的脚踝后,一屁股坐下了。

      梅菲与它圆溜溜的黑眼珠大眼瞪小眼半晌,噗嗤一笑,弯腰将它抱起。

      “让我看看,嗯……Dana,还是个姑娘。漂亮的小姑娘,你的家人呢?”

      被夸了的小狗快乐地吐出舌头,颈上银色的吊牌闪闪发光。

      “汪!”

      正巧店外传来少年的呼喊:“Dana!”

      Dana猛地扭头,两只耷拉着的毛茸茸耳朵被甩得飞起来,怪可爱的。

      梅菲将它放回地面,笑眯眯地对它挥手:“快回去吧,下次有缘再见。”

      小狗恋恋不舍地看了她一眼,撒开腿一蹦一跳地跑了。

      对面的椅子被人拉开,梅菲收回视线。

      “怎么这么……”

      话音戛然而止。

      来人并不是陆景和,而是个戴着白色棒球帽的年轻丹麦男人。

      他金红色的长卷发在脑后扎起,正单肩挎着牛仔背包,一手拿着木质画板,微笑道:“原谅我叨扰,美丽的小姐,请问能请您赏光做我的模特吗?”

      *

      陆景和拿着两杯饮料推开玻璃门,铃铛发出清脆的叮当声,他抬眼在人群中搜寻一圈,成功找到了笑意吟吟的梅菲——和坐在她对面的青年。

      “嘶……”

      陆景和牙疼似地抽了口气。

      这才离开多久而已。

      “……原来你来自未名市,我听说过那里。”青年一边用炭笔在粗糙的速写纸上勾勒细节,一边轻快地与梅菲聊天。

      “说实话,我最初还以为你是在校大学生呢。毕竟很少见到口语如此流畅的游客。”

      年轻男人不吝赞美,深蓝的眼睛在专注绘画的间隙飞快地抬起,瞟了一眼梅菲。

      ——没看到,两杯从天而降的咖啡挡住了他的视线。

      陆景和从无人的座位拎过一把椅子,在梅菲身边放下,先将热饮递给梅菲,叮嘱道:“烫,小心。”

      才微笑着看向青年:“请问这位是?”

      青年彬彬有礼地自我介绍:“我叫菲尼亚斯,丹麦皇家艺术学院的四年级学生。你好,Marius,May已经向我介绍过你了。我被你朋友美丽的笑容吸引,想请她做我速写练习的模特。”

      他所用的“吸引”也有产生好感或爱慕的意思,是个暧昧不清的轻佻说法,听得陆景和嘴角一抽。

      陆景和似笑非笑地看向梅菲。

      “朋友?”

      她长发披在肩头,衣领的花边挡住了某人的唇齿吮出的红痕,颇为委屈地眨眨眼。

      “难道我们不是朋友吗?”

      那眼睛里的笑意太过明显,陆景和挑起眉,竟产生了纵容的想法,没有立刻赶走身边这只花花蝴蝶。

      “好啦,完成!”

      一旁专心画画的菲尼亚斯丝毫没注意到两人间的暗流汹涌,兴致勃勃地将画板递给梅菲。

      “看看?”

      因为没有足够的时间,那幅素描其实画得相当简陋,只有面部线条较为精细,其他部分全用粗线寥寥涂抹光影,却将人物神态抓得恰到好处。

      画中梅菲半侧着脸,抿着唇,嘴角翘起,眼里好像落进了光,笑容若有若无的促狭,好像在打什么小算盘。

      菲尼亚斯笑得满面春风,身体微微前倾,准备接受两位萍水相逢的朋友的褒扬。

      可惜,梅菲身为天才画家的女儿,虽然自己不会画画,却自小见识着她母亲如有神赐的技法,并没发现这幅对学生来说已经相当出彩的素描有何高明之处。

      而陆景和更甚,翡冷翠美术学院的油画专业是全球最顶尖的艺术专业,他还是其中的佼佼者,礼貌地随口夸赞几句后,便径直扭头对梅菲用中文道:“我能画得更好。”

      梅菲笑着用中文答:“那你可必须给我画一幅。不要素描,我要正经的肖像画。油画。”

      “好,一言为定。”

      菲尼亚斯没有得到预想中的吹捧,虽略感遗憾,却也没恼,反而一边收拾画具一边盛情道:“对了,待会新港将点燃篝火,我和朋友们准备在那里开通宵派对,你们要不要一起去?”

      他冲梅菲眨眨眼,自信地笑出了十六颗白牙。

      “仲夏节就应狂欢,稍微放肆些也不为过,青春短暂,不能虚度啊。还会有乐队表演助兴哦,我就是键盘手。”

      得寸进尺。

      陆景和正要拒绝,梅菲居然已经一口答应下来。

      “乐队?行啊!”

      她又露出了那种狡猾的笑。

      *

      跟随菲尼亚斯来到新港时,运河中心已经用升起篝火平台,两岸人满为患,几名打扮得同样时尚的青年在人群里踮起脚尖冲他们招手。

      “菲尼亚斯!这里!”

      梅菲则惊讶道:“斯泰尔斯?你也在呀。”

      被称做斯泰尔斯的青年穿着朴素的格子衬衫,鼻梁上架着黑框眼镜,正格格不入地缩在人群边缘玩手机,闻言也抬起头,瞪大眼睛:“May?”

      他惊讶完,抓了抓自己的卷发,坐立不安道:“呃……那个,我朋友叫我来的。”

      菲尼亚斯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拍掌大笑:“我懂了,原来她就是你说的那名住客,怪不得!天意!真是命中注定的天意!”

      “菲尼亚斯!”

      斯泰尔斯慌忙打断他,尴尬地向梅菲解释道:“我们是中学同学,嗯,一直保持着联系。”

      啧。

      陆景和烦躁地皱起眉。

      怎么又来一个。

      根据他在翡冷翠留学的经验,陆景和很快意识到,这场派对不止是“朋友们”的聚会,甚至许多人之间压根不认识,算是群大学生们交友相亲,甚至寻找一夜/情对象的派对。

      听说他们二人是游客后,不但没人排斥,反而都对这两个长相精致的亚洲人感到好奇。

      梅菲漂亮又风趣,很快被高大的异国青年团团围起,陆景和虽然不爽,但他自己也分身乏术,被一群花枝招展的北欧女孩缠得无法脱身。

      晚上十点整,天空仍明亮如白昼,河心篝火点燃,狂舞的火焰落进了河水的每一寸波纹里,映出千朵万朵花火,整条河好像都因此燃烧。

      一箱又一箱酒搬来,又被一只只风格迥异的年轻手掌拿走,垃圾箱里的空瓶越堆越高。

      乐队演奏开场,菲尼亚斯依依不舍地放下手中啤酒,登上临时用木箱搭建的简陋舞台,一把薅掉扎头发的发圈,摆了个造型,电子键盘甩出一阵洪亮的音符。

      “你也学的油画吗,我也是油画专业的。”

      一名染着蓝色头发的女孩兴致勃勃地凑来搭话,手上套了三个拜占庭风格的巨大戒指。

      “是,但我已经毕业工作了。”

      陆景和默默后退半步,保持着两人之间得体的社交距离,尽量有风度地向她们拼命传达“我没兴趣”的信号。

      “诶?可我看你很年轻啊?说不定比我还小呢,我今年23,刚读硕士。”

      女孩锲而不舍地继续贴上。

      在震耳欲聋的流行音乐之下、在灼灼燃烧的河上烈火旁边、在喧闹与酒精中,一切规则和礼貌、暗示和犹豫似乎都变得不必在意了。

      这群年轻人热烈地讨论,放肆地大笑,与昨天还素不相识的人畅谈人生与理想,与明日就会形同陌路的一夜/情对象相拥而吻,似乎要把自己用不尽的精力全部燃烧在这里。

      无忧无虑,无畏无憾,没有悔不当初的沉重记忆,也没有穷途末路的不堪将来。

      也许青年人本就该如此。

      但对陆景和来说,在翡冷翠上学时的记忆久远得像是上辈子,他早就忘记了无忧无虑是什么滋味。

      他与这里格格不入。

      时针转到十一点半,太阳终于有了西落的倾向,天边浮现红云。

      他从长椅上起身,躲开一只想攀上他肩膀的手,目光往梅菲所在的方向找去。

      这种集体癫狂的状态,他怕梅菲应付不了。

      出乎意料的是,梅菲身边竟然相当清净,她正在舞台边踮着脚与中场休息的菲尼亚斯交谈,菲尼亚斯听得连连点头,乐队剩下的那几人也在一旁,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闲杂人等。

      不知道她面带笑意说了什么,那几人一阵哄笑。

      陆景和心中一时五味杂陈。

      他遥遥目睹着梅菲如鱼得水地穿行在社交场中,河风扬起她胸前的衣带,丝质的裙摆拂动,她与各色各样的人谈笑风生,又轻盈地滑走。

      如同一阵清风,或是流云,轻易俘获他人的尊重,欣赏,甚至爱慕,却没人能将她扣留。

      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陆景和的眼角却抽了抽。

      她分明属于我,他难以自制地想到。

      他的目光扫过她嫩白的耳垂、优雅的脖颈、细弱的手腕,还有纤长的手指。

      全都干干净净,保持着与生俱来的模样,不挂一丝人间繁琐无趣的利与欲。

      而陆景和此刻忽然理解了古人的想法、忽然赞同了梅菲的观点。

      他想用黄金打造、镶满宝石的镣铐囚禁她,想将称做项链的颈枷扣上她的脖颈,将称做手镯的手铐戴上她的手腕,将称做戒指的圆环铐住她连通心脏的手指。

      好像这些沉重的金属与宝石能够拖累她、绊住她,让她无法轻易离开自己身边。

      陆景和默立良久,才垂下眼帘。

      那眼眸幽深,翻涌着阴暗粘稠的独占欲。

      “嘿,朋友,酒又喝光了,我们一起去搬两箱回来吧。”

      菲尼亚斯忽然揽住陆景和的肩,这自来熟的高大青年一头卷发没了束缚,爆炸似的散开,活像头狮子。

      没等陆景和表态,活狮子已经不由分说拽着他走了。

      “走吧,走吧,总不能让可爱的女孩子们去搬吧。”

      陆景和本就相当高挑,加上身份特殊,自他长大以来,这还是头一回被另一个人蛮不讲理地拽得踉踉跄跄。

      “等等,刚才那不就是一家酒吧吗,而且我们是不是走错了,这条街我好像来过。”

      新港的建筑密密麻麻,小道四通八达,菲尼亚斯一头扎进去,无头苍蝇似的东绕西绕。

      “是吗?哎,不管了,这边,这边有家酒吧,卖的酒超——级好喝。”

      他一张嘴,酒气熏天,陆景和自知无法跟醉鬼讲道理,放弃了理论,任由他拽着自己走。

      一通至少十分钟的乱窜后,陆景和突然站住脚步,甩开了菲尼亚斯。

      “……你们特意分开我和May,到底想做什么?”

      他蹙起眉头,单手插兜,目光阴郁又危险。

      菲尼亚斯却突然不醉了,他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喜笑颜开地转身,大力拍了拍陆景和的背。

      “时间差不多了,走,兄弟,咱们回去。”

      而陆景和仍不善地盯着他,那眼神不是孩子假装出的冷酷,而是真正见过血的人才拥有的眼神,锋利如出鞘之刃。

      他整个人站在街角的阴影里,好像一条毒蛇。

      ——真的存有杀意。

      菲尼亚斯被他的目光锁定,忽然后背一凉,仅存的醉意也尽数消散。

      “嘿,嘿,兄弟,别生气,这主意可是你女友提的,我只是帮她的忙而已。”

      菲尼亚斯后退几步,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没有恶意,小心翼翼地觑着他的神情解释。

      “你跟我回去就知道了。”

      陆景和凝视他良久,才抬了抬下巴,示意他走前面。

      两人一前一后,飞速穿行于两人宽的小巷里,菲尼亚斯听不到身后男人的脚步声,却始终能见到他的影子,寂静无声地缀在自己脚边。

      让他想起了童话中披着人皮的狼。

      菲尼亚斯一阵不寒而栗,加快了步伐。

      陆景和一边快步行走,一边在心中默默计算这些天来自己所有的行动。哪一环失误了吗?哪一处暴露了吗?这些人究竟是哪一方的势力,怎么会追到哥本哈根来?

      就在这样精密地思考中,他听到了一阵优美的琴声。

      刚才还众口嚣嚣、沸反盈天的河岸竟然已经安静下来,唯余柴可夫斯基《六月船歌》的旋律荡漾在人潮中。

      正当日落时分,海风顺着运河偷偷潜入,徐徐而过,似乎合上了古典钢琴曲的节奏。

      不管是喝得不省人事的青年,还是精力旺盛的孩子,舞台周边的人们尽数屏息凝神,怕打扰了这悠长而甜美的琴声。

      似乎有人喊了句:“来了!来了!”

      琴音戛然而止,舞台上弹键盘的女人似乎飞快地抬起头,含笑看了陆景和一眼,随后从她指尖流出的曲调骤然转了个向,变成一首欢快到有些可爱的乡村小调。

      默默无闻许久的乐队成员终于得以大展身手,纷纷跟上,架子鼓和贝斯齐响,顿时将小调吵成了摇滚,主唱第一个开口,高昂的嗓音直冲云霄,生生把原本寂静冷清的场面喊热乎了。

      很快,许多丹麦人都哼起了这首耳熟的歌曲。

      “I dag er det Maruiss f?dselsdag(今天是Maruis的生日)

      Hurra, hurra, hurra!(好耶!好耶!好耶!)

      han sikkert sig en gave f?r(他或许已经收到了)

      som han har ?nsket sig i ?r(今年想要的礼物)

      med dejlig chokolade og kager til.(还有巧克力蛋糕)

      ……”

      人群的热情被点燃,尽管许多人根本不知道Maruis是何许人也,也跟着主唱放声,豪不吝啬地为这位陌生人送去祝福。

      到最后,哪怕是不懂丹麦语的留学生,或者酩酊大醉的醉鬼,全部加入了这场欢呼,一齐大喊。

      “Hurra, hurra, hurra!”

      梅菲的乐感很好,不管乐队成员如何添加曲调和节奏,她也能压住阵脚,闹哄哄的合唱中,菲尼亚斯用手肘戳了戳僵成木头的陆景和。

      “她在给你弹丹麦的生日歌呢,祝你生日快乐。”

      陆景和这才反应过来,看了眼手机,哥本哈根时间23:47,北京时间6:04,6月21日。

      真的是他的生日。

      可是她是怎么知道的呢。

      陆景和被突如其来的惊喜刺激得智商下线,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个能在网络百科搜到个人资料的名人。

      他呆呆地看着舞台上一边笑一边弹琴的女人,夕阳从她身后坠下,照得她每一根头发丝都像在发光。

      陆总什么腥风血雨、暗流汹涌的大场面没见过,却在那恣意又放肆的笑容里畏惧了。

      他在黑暗中待得时间太长,已经习惯了在阴影里潜伏,在昏晦中窥视,习惯了拒人千里,习惯了自我封闭,他甚至认为自己生来就属于黑暗。

      然而在北欧的仲夏节,一整年中白昼最长的一天,却有人临着轰轰烈烈的篝火,纠结了一帮精力旺盛到无处安放的年轻人,不分你我的放声歌唱,庆祝他多年前的诞生。

      好像他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年轻的一部分,火焰的一部分,白昼的一部分。

      几乎让他手足无措起来。

      见到眼前混乱又欢乐的百人大合唱场景,菲尼亚斯咂舌,抱着臂感慨:“这么有魅力的女人,我也……”

      陆景和凉凉地瞟他一眼。

      菲尼亚斯却笑了,又重重拍了拍他的肩:“我是想说,这么有魅力的女人,我原本,原本,也想试一试,现在可不敢了。”

      “兄弟,我再问最后一个问题。”

      菲尼亚斯神神秘秘地压低声音。

      “你俩,是不是什么地下□□的掌权人?还是那种杀手夫妻,就像史密斯夫妇?”

      循环三遍的生日歌终于结束了最后一个音符,乐队成员还忙着谢幕,梅菲已经提着裙子跳下舞台,以高悬二十小时的太阳做为背景,径直朝他跑来。

      美得惊心动魄。

      “不,我们是守法公民。”

      说完这句,虽然菲尼亚斯一脸不信,陆景和还是扔下他离去。

      “生日快乐!”

      梅菲笑着扑进了他的怀里。

      “乐队那群人非要用丹麦本地的生日快乐歌,说他们改编过,我压根听不懂他们在唱些什么,我连自己的琴声都听不见。”

      回想起刚刚自己在一片混乱中强行弹琴、其实自己都不知道在弹什么的场景,梅菲乐出了声。

      “第一次登台表演,没时间彩排,纰漏颇多,招待不周,只能委屈你假装我们的演出很精彩了。”

      关于如何庆祝陆景和的生日,梅菲思索了好长一段时间,可陆景和身价太高,她实在想不到自己能准备出什么配得上他的礼物。

      最后她干脆放弃,决定把自己当作礼物,陪他玩一整天,却阴差阳错地成就了这场合唱。

      “嗯。”

      陆景和轻轻在她额上落下一吻,搂在她后腰的手臂逐渐收紧。

      “演出很精彩。”

      这就是他最想要的礼物,他未曾设想的瑰宝,他意外得到的惊喜,他阳光明媚的仲夏节。

      他最长的白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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