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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童养媳 ...
“金腰带守护者孙萌萌将挑战者李也逼至绳边,摇闪发起进攻,左手一记平勾,紧接着输出一波密集的组合拳。
李也灵活摇闪,快速移动步伐,利落转身。她居然躲开了孙萌萌的拳锋,同时还给出了连续两记上勾击腹!
孙萌萌被击中了!真可谓是长江后浪推前浪。”
孙萌萌轰然倒下。年轻的挑战者志得意满,跳着碎步,绕场朝观众挥手。
如潮水般的欢呼从台下的观众席中袭来,令孙萌萌几乎听不清裁判的倒数。头顶的镁光灯发出炫目的光芒,打在她的脸上,刺得她睁不开眼……
“一、二、三……”
“萌萌,站起来!”喧嚣的观众席中,缥缥缈缈的一句话传入耳中。
~
孙萌萌猛然从床上坐了起来。脸上湿漉漉的,分不清是汗水还是泪水。无论是脑仁还是胸口,都在隐隐作痛。
她的视线透过窗外,黎明前的天色如墨般漆黑,只是零星点缀了几颗寒星。糊窗的纸已经破损大半,剩余的小半边堪堪粘在窗棂上,随着寒风前后摇曳。
她从床头掏出一个火折子,点了一盏油灯。灯光如豆,勉强照亮了她所在的这间房。
这只是一间土坯草房。房中陈设简陋无比,除了她屁股下面冰冷的土炕以外,仅有一桌一椅,以及床尾摆着的一个樟木箱子。
孙萌萌迅速穿好衣服,以手为梳,将长发归拢在脑后,用荆钗簪了个圆髻子。
端着油灯,她轻声推开房门,穿过院子,进了厨房。
整座宅子还是静悄悄的。在浓重的夜色之中,几间低矮的平房影影幢幢,像几个小黑盒子挨在一起。
引火烧水、和面揉面。待水开时,面团也揉好了。将面团分成两份,一份扯成宽面条,直接扔进热水锅里;另一份又分成了四个剂子,擀圆摊薄,涂上一层猪油,再撒上点芝麻,贴在锅沿。
虽然孙萌萌是个现代人,连烧火都不会。但这些工作,对于这具身体而言,已经形成了肌肉记忆。
因此,不出一盏茶的时间,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和四个油香四溢的芝麻烧饼便出了锅。
“哦喔喔……”屋后鸡圈里的公鸡陆续打鸣。嘹亮的鸡鸣声打破了凌晨的寂静。
正房的窗户亮起了烛光,屋里隐约传来了咳嗽吐痰的声音。
她用牛皮纸将两块烧饼包好,揣进怀里。热乎乎的烧饼给她的心口带来了额外的热量,让她的心情没有那么的沉重。
端着面条和剩下的烧饼,她快步走到了正房门口,小声询问:
“婆母?”
“进来吧。”
王何氏坐在床上,看着孙三娘端着吃食,低眉顺眼的走进来。昏黄的烛光给她瓷白的脸镀上了一层毛茸茸的暖光。娇俏小巧的下巴留下了一小片阴影,刚好遮住了脖子上未散尽的淤痕。
难得这么早就候在了门口,看来经历了一场生死,脑子倒是活络了。王何氏不露痕迹的点点头。
王何氏喝了一口热面汤。热汤下肚,舒服得她眯起了原本就细小的眼睛。每日早起,喝一碗热面汤,是她几十年不变的规矩。前二十多年,都是她自己给自己煮。自从十年前,王家发迹,又买了孙三娘这个童养媳,她就再也不用下厨了。
“今日午时王麻来接你,你好好梳洗打扮一下。”
孙萌萌低敛着眉眼回答:“诺。”鸦翅般的睫毛投下了一片阴影,看不出眼中的情绪。
她不知不觉攥紧了藏在袖口里的拳头,艰难忍耐之下,才没有迎面给她一记直拳。
王何氏早年守寡,独自拉扯着独子王宣长大。王宣自小身体羸弱。十年前,她从隔壁的孙家村买了孙三娘作童养媳,一是为了冲喜,二是多个下人使唤。
七天前,正好是孙三娘满十六岁。王何氏兴致勃勃,安排孙三娘和王宣圆房。没想到当晚,王宣发了羊角风,死了。
王何氏将怨恨和怒火全都发泄到了孙三娘身上,一阵辱骂毒打之后,又将她转卖给同村的王麻。
王麻虽然脸上没有麻子,但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仗着叔叔是县尉,平日横行霸道、鱼肉乡邻。
孙三娘一时想不开,就上了吊。
人是救回来了,只不过芯子换了,换成了现代拳击运动员孙萌萌。
孙萌萌,也就是孙三娘,走了一会儿神,见王何氏只吃了半个烧饼,忽然抬起头,对王何氏说:“您多吃点。”
王何氏推开了碗碟,掏出手绢抹了抹嘴,冷嘲热讽:“王家好歹也是一村首富,区区两个芝麻胡饼有什么稀奇。你来王家十年了,怎么还改不了孙家破落户的穷酸?”
孙萌萌不再多言,端着碗碟退出了房间。走到门口,她摔了碗碟,捡起一块碎瓷片,跑进厨房,钻进了一个空米缸里。
王何氏听见摔碗的声音,刚想破口大骂,“嗖嗖”两声,两支箭先后破窗而入。其中一只正中王何氏的胸口,将她扎了个对穿。她临死前,才明白了孙三娘最后一句话,原来是吃饱了好上路。
一阵箭雨过后,脚步声、马蹄声由远及近。王宅内喧嚣骤起,鸡飞狗跳,还有驴叫。
土匪来了。
王宣死后,王何氏为了避嫌,遣散了在家里常住的长工和马夫。夜里,王宅里只有王何氏和她。
土匪早就提前将王宅的情况打探的一清二楚,人少粮多,不劫都说不过去。
见王何氏已死,土匪在宅子里四散开来,搜寻孙三娘和粮食财物。
“嘿,原来在这里躲着!”一名土匪掀开了米缸的盖子,大声嚷嚷。
“模样不错。绑了,带回寨子里,给大当家的享用。”另一名土匪摸了一把孙萌萌的脸,色眯眯的说。
孙萌萌低垂着脑袋,将自己缩得像一只鹌鹑。虽说她打了二十多场职业比赛,但比赛都不会出人命。面对凶神恶煞、草菅人命的土匪,她不敢硬上。
土匪们满载而归。孙萌萌被五花大绑,扔在粮车上。她扭头看了一眼身后,王宅燃起了熊熊火光,映得夜空通红。
王何氏已死,王宅被洗劫一空。她的心里隐约升起一种快感。她知道,这不是孙萌萌的情绪,而是孙三娘遗留下来的、大仇得报的快感。
~
这一趟,土匪们劫来了满满两车粮食,还有十来只鸡,一头毛驴。整个寨子都可以饱着肚子过冬了。
短短一天内,做成了两大单买卖,大当家大手一挥,杀鸡摆酒庆功。
将孙萌萌关进柴房后,土匪们就吆五喝六着喝酒庆功去了。
柴房内未点灯。但此时已是拂晓,微弱的晨光透过窄小的窗户,照了进来。
有一个女子躺在柴草堆上,眼睛紧闭。借着晦暗的光线,可以看出她的身形瘦削颀长,身上的衣裙虽然已经脏污,但纹理细密、颜色光鲜,材质不是绫罗就是绸缎。
虽然孙萌萌穿越不久,也知道在这个朝代,能穿得起鲜艳衣裳的人家,必然是大富大贵的人家。
普通百姓的衣服,都是灰扑扑的棉麻衣。就算是王家村的富户王何氏,平日穿的也是素色棉布裁剪的衣裳,只不过质地更加细密柔软而已。而孙萌萌穿的是粗棉麻布衫裙,随着日常活动摩擦着腋下、腿根处幼嫩的肌肤,又痒又疼,动不动就起红疹子。
扪心自问,她没做什么亏心事,为何命运要让她穿成一名乡野童养媳?而且还没有金手指。系统呢?标配系统至少有一个吧?
孙萌萌一开始还心存侥幸,憧憬自己能利用现代知识,在这里发家致富,走上人生巅峰。但还没活过一集,就死了两回。她这才死了心。
想到这里,悲从心来。但是双手被反剪绑在身后,只能任由眼泪在脸上流淌。
但作为一名竞技运动员,最不服的就是输。一边流泪,她一边从后腰处掏出了提前预留的碎瓷片,靠在墙壁上,开始磨手腕处的绳子。
太阳升起,天光大亮。原本热闹寨子反而安静了下来,估计土匪们喝醉了,正东倒西歪的睡觉。
一缕朝阳照在了那女子的脸上。她悠悠转醒。
乍一睁眼,她的眼神还带着几分迷蒙,但很快恢复了清明。
尽管见过两次,孙萌萌还是感叹,世上竟有长得如此好看的人。如果她能穿到现代,光靠这张脸,做个大红大紫的爱豆是绰绰有余。
一张线条流畅的鹅蛋脸上,长着一双勾人的丹凤眼。视线转动时,眼波流转,波光潋滟。如果单看眼睛,会觉得此女子过于妩媚。但入鬓的浓眉和高挺的鼻梁冲淡了妩媚,增添了一丝雌雄莫辨的清冷气质。
李锦忍着脑后的剧痛,左右环顾,最终视线落在墙角的孙萌萌身上。
她身材瘦小,一身粗布麻衣。皮肤虽白,但颧骨留着常年被太阳晒出的红晕。脑后拢着发髻,是个妇人打扮,但五官还透着稚气,最多不过二八年纪。眼圈又红又肿,脸颊上还残留着泪痕。总体看上去,她是个胆小的农村小妇人。
李锦轻启薄唇:
“你是何人?”
就连声音也是这么清冷,带着金属的质感。
“我、我是王家村王宣家的。他们,他们杀了我的婆母,烧了我的家宅,还将我掳了来……”
孙萌萌眼眶又噙满了泪水,但身后磨绳子的动作不断,正面上看去,像是在颤抖一样。
李锦见她神色凄惶,不似作伪,暂时放下了戒心。
孙萌萌问:“你又是何人?”
“李锦。”
见女子只报了姓名,未多加解释。孙萌萌一脸茫然,难道这个名字应该是家喻户晓的吗?
不仅胆小,还无知。李锦又给孙萌萌下了个注脚。
“你可知我们身处何处?”
“此处离王家村大约不超过三十里。”这是孙萌萌根据路上所耗时间估算得出的。
“王家村又是何处?属何县辖?”
“我,我不知道……”
李锦翻了个白眼,扭头不再看她。
孙萌萌有苦难言。
她穿过来才三天。第一天,上吊被救下来后,她躺了整整一天才缓过来;第二天,她刚能起身,就被王何氏喊起来洗衣做饭喂鸡,从早忙到晚上没停下来过;第三天王家被土匪洗劫,她就被掳到这里来了。
要是早知道时间这么紧迫,她就该在穿过来的那一刻,直接卷铺盖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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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宁是个可怜又可恨的女人。
为了爱情放弃了一切,被婆婆拿捏,被渣男老公利用,偏偏她还要自欺欺人。
直到她出了一场车祸。
醒来之后,脑海里出现了一个陌生的声音。她的命运由此发生了转折。
~
傅家庄园是一座华丽又寂寞的监狱。
在这里长大的傅明远原本不这么觉得,直到他失去她之后。
不管她留在这世上的是什么,哪怕是一缕残魂,他这次都不会再错过。
~
原以为是白月光上了我的身,没想到我才是大佬的白月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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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童养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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