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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藏爱在心,是超脱。
      因爱不爱,亦超脱。
      最痛苦的事,并非爱而不得,或者得而不爱。
      而是,幸福已握在手里,却还要忍痛松开。

      —
      “絮絮,我碰见谢寄尧了。”

      贺春天仿佛是想了很久之后,才下定决心告诉她。不过对座的那个人貌似风淡云轻,倒显得比她还要镇定,依旧细条慢理地吃着西餐,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贺春天暗松了口气,心里却感叹,四年了,再痛的伤口也会复原。何况现在还有另一个男人照顾着她。于是,她便继续说下去:“就在新开的易初莲花,你知道么,他居然还跟那个姓沈的女人在一起。”

      不太爽地用刀戳了戳自己的盘里的牛排,贺春天的语调带上了两分不屑:“不过也是,听说人家现在是大明星,当初谢寄尧不就是因为看重她比你更有利用价值,才抛弃你跟她跑的么,只是没想到四年后他们居然又回来了,我还以为早离了呢?”

      对面的楼安絮过了好久才抬起头了瞟了贺春天一眼,淡淡地应了一声:“哦。”

      “你倒挺淡定。”贺春天用叉子叉了一口牛排进嘴里。却想起四年前她跟对方分时,那行尸走肉的凄惨摸样。

      “不然呢?”楼安絮反问。

      难道还要捶胸顿足,大吵大闹,拍案而起地人肉搜索,这样才算是正常反应?

      是啊,四年了,不痒不痛居然就这般细水长流。

      连她自己都不记得最初是如何在痛苦跟孤寂中熬过来的。每天晚上的失眠以及白天的精神恍惚,却依旧挥不去他在自己脑海中不断徘徊的脸。

      但这又如何呢?那个人已经不是当初疼爱她,为她的一点难过而操心的温柔男人了。那次分手时,他绝情跟冷漠的模样,楼安絮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

      不过事到如今,也不必再去在意对方了。

      时间是一切伤痛的良药,至少,今天再听到他的名字,她已经不会乱得痛得失了自己。

      虽然仅仅只是表面上。

      想着想着,楼安絮不禁轻蔑一笑,仍然管自己慢条斯理地吃着西餐,比起贺春天的大快朵颐,她的吃相吃在太温柔,温柔到让贺春天忍不住再次吐槽:“哎哟,我说絮絮啊,这里就我们两个人,你吃得那么淑女,累不累啊。等下错过了末班车,我找你报销哦!”

      她再次笑而不语,稍稍加快了切割牛排的力度。

      —

      吃完晚餐,两人分道扬镳。

      贺春天赶着去和男朋友甜蜜蜜,而楼安絮则一个人踟蹰在灯火阑珊的马路牙子上和寂寞谈情说爱。

      耳边充斥着贺春天高昂的声音:絮絮,我碰到谢寄尧了。絮絮,他居然回国了。絮絮,他们还没有分手!……

      谢寄尧,谢寄尧,谢寄尧……

      这三个字如同一个恶毒呃诅咒,让她避而不及。

      时隔数年,竟又一次五雷轰顶般在楼安絮的心中发作,也许那个人永远也不知道,他对自己的影响有多少大。

      诚如贺春天所言,楼安絮喜欢细嚼慢咽地吃东西,不是因为习惯,而是强迫。

      她有轻微的小胃病,肠胃蠕动能力很差,性子却很急。以前上大学的时候,谢寄尧心疼她,几乎每一顿饭都会监督着她,时刻提醒她食物入口必须咀嚼至少三十下,不准吃辛辣的,寒凉的,也不准吃泡面。

      因为,被偏爱的总有恃无恐,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所以那时候楼安絮总是有恃无恐地说:“谢寄尧,谁叫你管我了,比我妈妈还啰嗦。”

      谢寄尧无视她的抗议,一本正经:“今天选修课上老师说了,细嚼慢咽是为了增加食物的表面积,从而加速消化过程的进行。同时,剁碎的食物也便于人体的吞咽而不至于造成食物在食管口的堵塞。我这么做都是为了你好。”

      “絮絮乖,别闹了。”他不怎么会安慰她,也不怎么了解她细腻的小心思,但他轻轻地一个“乖”,就可以让楼安絮息事宁人。

      “职业病!”她虽然气鼓鼓地嘀咕着,却也从今以后是乖乖地听话,硬是压下性子慢慢地吃。

      甚至在谢寄尧的精心呵护下,楼安絮在整个大学期间,真的就没有犯过什么胃病。

      —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讽刺的是到了如今这个习惯却也并未改变。

      她终于再是在眼泪中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吃饭的时候仿佛就如同谢寄尧仍在身边提醒着自己一样,小心翼翼,有一次因为难受,空腹喝光了冰柜里的一整瓶的梨子白兰地,半夜三更,胃部如同噬骨般疼痛,匍匐着下床,翻箱倒柜才发现已经很多年没有买胃药了。

      谢寄尧走了,连同胃病也跟着落井下石搬的复发。

      —

      Y城的春天如期而至,依然寒冷刺骨,西北风挂在脸上就好像一个接着一个的耳光,让楼安絮不住地蹙眉。

      其实对于谢寄尧的出现,她早就有了预感。就在几天前,接到杂志社赵编的委任状,说叫她去采访一个美国留学归来的脑外科医生,替这期杂志社写个专栏。

      真是开年的第一个大任务,让楼安絮一下子进入了备战状态。

      “小楼啊,社里知道你能力强,人脉广,这个任务非你莫属。这个乔治医生可是青年才俊,三十不到就在医学界获得这般造诣,你知道么,多少杂志社等着拿下他的独家,所以这次我们是志在必得!”

      无巧不成书,四年前她觉得自己很有可能成为一个医生的太太,但突如其来的打击使她甚至有些敌视那些白大褂,如今居然还被临阵任命,去采访一个脑外科专家。

      带着赵编辑厚重的期望,楼安絮带着全新的状态踏进了Y市最好的惠仁医院。

      —

      倒不是第一次进这家顶级设备的大医院,只不过这里让她印象特别深刻,就连消毒水的味道也尤其刺鼻。

      楼安絮搭乘电梯来到第十层脑部外科,笑容可掬地找到了乔治的助手,却意外地被助手无情告知,乔治医生表示并不愿意接受任何采访。

      究竟是什么了不起的大医生,竟然这般自负和拿乔,隔着朦胧地浅蓝色百叶窗,楼安絮偷偷地向里望了眼,乔治背对着他们,背影清隽,倒让她有种谢寄尧的错觉。

      幸好他是说不接受任何采访,也就不说明不是冲着她们一家杂志社去的。

      楼安絮暗自和自己打赌,越没可能的事,她就越要拿下。

      她就是这一个骄傲倔强的人,许多时候还喜欢好奇害死猫,如果她可以不这么偏执,也许就不会生活的那么累。

      当初因为偏执,嫁给了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方少惟。就算他对她再好,楼安絮也生在福中不想惜福。

      当初也是因为偏执,瞒着父母串通丈夫生下了霓霓,如今霓霓已经四岁了,长得粉雕玉琢,天真可爱,就像是一个佣兵天下的公主。霓霓的三庭五眼并不是像她,但神韵却活脱脱是楼安絮的缩影。

      三岁定终身,别人一看到霓霓,除了夸她富不可言,精致漂亮以外,说的最多的就是,这小姑娘,真像妈妈啊。

      可,像她有什么好的,一个冥顽不灵,一意孤行的疯子。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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