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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第 127 章 又见夜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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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十岁就能设计出铁索连环阵,我比不上,我比不上……”
“我不是影子,我不是他的影子!”
……
谁能想到□□中令人闻风丧胆的四爷,会在梦里哭呢?我不由心生怜悯,恩恩怨怨哪里算得清楚呢?
好在那双头蛇的毒素并不剧烈,加上伤口也不深,又用草药让他嚼了吃了,虽然难免会出现炎症反应,发热发昏,但只要挺过去,就会没事,只是赵琏的左腿本就重伤未愈,这么一摔,更是骨头碎裂,即便能治好,也要落下个腿残的毛病。
赵四一直说着胡话,“为什么不认我,为什么?为什么……”
漆黑的密林中时不时传来声响,我不停给火堆烧柴,不敢睡着,但实在太困,只能掐着自己,与赵四有一搭没一搭的闲扯,借此提神。
“赵琏已经认你做兄弟了,何必在乎侯爷怎么想?”
“顾宁!你这个贱女人!我要杀了你!”
“……”
“你瞧不起我,瞧不起我!”
“……”
“为什么?为什么……”
我给他擦了擦汗,继续说道,“我看过侯爷写的几篇随笔日记,大概就是感想之类的,他厌恶的应该不是你,他憎恨的一直是自己,为了东梁,他甚至让心爱的女人跟了别的男人,一生都要与小人为伍。所以别再问为什么了,他并不讨厌你,只是每次看见你,就会想起自己的卑鄙吧……”
赵四的情况稳定了许多,额头的温度也下降了不少。
“不要杀秦王,以前的事都让他过去吧,这些珠宝足够你过上几辈子吃穿不愁的生活,轻松自在,这不好么?”
“……”
我絮絮叨叨道,“以你的武功,说不定可以称霸武林,一剑纵横九州,啧啧,不要太神气威风,我要是会武功就好了,快意恩仇,潇潇洒洒,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爽啊!”
不能穿越回去的打击虽然巨大,但一味消沉也不是我的风格,我自己说着说着,突然来了劲儿,“不错啊,反正我长生不老,有的是时间,吃喝玩乐,想做自己的事呀。”
如果真的可以长生不老,我底下应该怎么生活?成家立业,生儿育女,从事自己热爱的事业,那之后呢?
即便我可以成为地球首富,那又能如何?像国外的资本家买地,持续地开公司,钱生钱?可世界万物都有新陈代谢,以前的获利者或许是对社会产生了好处,但当新生事物出现,他们占有了更多的资源,立刻就会发生性质的转变,会变成社会的阻碍。
我有些后悔自己没有多多思考,总觉得脑子不够用。多活一两百年还好,要是三五百年,甚至一千年,那不是太恐怖了?
树枝被火烧得噼啪作响,又一声狼嚎从林中传来,将我的思绪打断,或许今晚我会被狼吃掉,说不定明天下雨有雷将我劈死,想死还不容易,可我想活,好好地生活。
等到天光日亮,我才敢稍稍眯一会。
“唔……”
一声痛苦的呻吟,以及骨头碎裂和金石相击产生的声音,无数次在噩梦地战场中反复出现,我一下就被惊醒了。
却见赵四竟硬生生将他已经化脓感染的小腿用剑砍掉,他脸色惨白,但神情倔强,还透露着一股子狠劲儿,从金银堆里随手翻出了一根镶嵌珠宝的金色法杖,固定绑在膝盖侧旁,他随手将断肢扔给了在林中窥伺但不敢上前的一只花斑豹,仿佛好不在意那是自己的腿脚。
豹子三两下咀嚼干净,露出血盆大口和森森白牙。
赵四登时站起,那豹子后退一步,畏惧似地扭头跑开。
我一直知道他是个狠人,但亲眼所见,还是被吓到了,“你怎么样?蛇毒还未完全消解干净,要不要休息一下?”
赵四懒得看我,只道,“啰嗦!”他受伤很重,但却没有把白镜的官兵放在眼里,轻而易举就从马场盗来了两匹良驹。
一路往南,穿过一片雨林,再向东便进入南召七郡的所在之地,部落内的势力盘根错杂,赵四变得尤其低调收敛了起来。
即便兰廷已是南召比较大的镇子,城中最大的街道也没有铺砖,连日阴雨,才出了太阳,一片泥泞。往来挑着扁担卖货的瘦弱老头,拉着黄牛车送货的,街边摆摊做小买卖的大多是光着脚。两侧的房屋是黑瓦,黑漆门,南召的人穿的衣服又大多是白色的,因太阳暴烈炽热,大多还戴着尖顶斗笠,阴影将半张脸遮住,显得很是神秘。
“前面的人快些闪开,将小孩照看好了,别瞎跑!”一个银甲士兵当先骑马开道,他说的是东梁话,本地人听不懂,后面又有一个南召青年一路小跑高喊着当地的土话。
四队兵将每人左右手各提着臂膀粗的铁索快步跟上,八条铁索足足有一百五十米左右。
威武军军容整肃,围观之人不禁高声喝彩,寻常的日子里哪有这种大阵仗,没有急事的自然是跟着过去瞧热闹。
出城不远便见一条江水波浪汹涌,奔腾在险峻深邃的峡谷之间,水流湍急,发出千军万马似的喊杀声,即便是炎热的大中午,光是听声音都让人脊髓中生出了一阵阵寒意。
对面的悬崖峭壁之上,正有一队工匠用火油炙烤着半山腰中的石头,再用冰凉的江水淬倒在那烧热的石头上,发出了一串类似鞭炮的噼啪之声,一人身着灰布衣衫,当先开凿,后面的人这才跟上。
“射箭!”紫宁一声令下,这边的弓弩先将细绳射向对面已经凿好的一处高台,小绳尾部系着中等粗绳,粗绳末尾再系着铁索,对面岸上的龙武军则负责将铁链拉过去,但这种方法并不是百发百中,八道铁链已连接好了七条,只最后一支飞箭射出之时,被风吹偏了擦着高台落下,当此之时,那灰衣人纵身一跃,只见他单手拉住悬崖上的挂绳,竟是用双脚接住了从对岸射来的飞箭,一个旋身便将飞箭踢给了石台之上的军士。
两岸观看的人无不大声叫好,可我的心却跟着揪了起来,夜白,那是夜白啊!
他像是全然不要命了一般,那边铁索才焊接好,他就用锁钩套上用粗布带系住身体,一蹬脚就从那头急速飞滑向这边的山崖。
滑轮与缆绳以及空气的摩擦,发出一种类似小猫惨叫的声音,让人感到一阵心惊肉跳,两侧山崖略微一般高,因此最后还有一两米,夜白只能用手拉着向前,他若还是双手也就罢了,偏偏只有单只手,看得人更加紧张。
所有人在小学语文课中都学过飞夺泸定桥的文章,但在这个时空,使用这种方式渡江的应该属于首次,谁能保证不出问题呢?!我急得挤过人群,直到见夜白安然落在这边,悬着的心才落下。
“秦王倒是一条汉子。”就连赵四此时也面露钦佩之色。
紫宁也是急狠了,甚至不顾得还有众人在场,“秦王,我军中就连烧火的小兵都不是废物,哪里轮到你来试索!你这不是瞧不起众位将士么?!”
“凿山修桥不亚于上战场,主帅理当身先士卒,好了,不要多说,”他当即命令七八个身手矫健的将士用铁网铁板将底下四条铁索连结起来,又亲自捆绑了些铁网护拦又溜索到对岸。
紫宁不由顿足,脸色铁青道,“疯了,真是疯了,早知如此,就该让兰夫人继续给他吃锁魂。”
夜白瘦了,也黑了很多,眉间有忧虑之色,精神看着不太好。
我指着抹着眼泪的老者斥问赵四,“你现在还要杀他吗?”
赵四哼了声,很是桀骜道,“他缺了条胳膊,我断了条腿,与他比试也算公平,至于谁生谁死,那就各凭本事吧!”
我又急又气,突然肚子一阵绞痛,几乎站立不住。
“你少装模作样,我不吃你这套!”赵四虽然嘴上这么说,但还是忙将我横抱了起来,赶紧向城中客栈赶。
他的反应虽然让我觉得有些奇怪,却让我立刻有了主意,或许我可以装病,只要一直将他拖住,夜白也少一件烦心事,反正我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南召的百姓自从见识了秦王不顾生命危险给他们修桥铺路之后,对龙武军威武军的态度大为改变。
客栈外面吵吵嚷嚷说是要给夜白修秦王祠,从生前就开始享受香火供奉。
“哎呦,好疼,好疼啊!”我见赵四有些不耐烦,似乎想要出门,赶紧大声叫道。
“你如果敢耍我,我就……”
孩子已经有快六个月了,稍微踢一脚,那也够我难受的,忙对着脸盆将中午吃的东西全都吐了。
赵四只得闭嘴,拎着水壶倒了杯茶,硬邦邦道,“喝点热水吧!”
他妈的,热水不止痛经,更不止妊娠反应,个死直男。
赵四突然叹息一声,“我不管你是真病还是假痛,有什么事,等孩子生下来再说吧。”
我心中大喜过望,“你说什么?我不懂。”
赵四冷笑一声,“秦王有那么多护卫兵,即便我傻到去行刺,这兰廷的百姓就能将你我弄死,我是无所谓,可你……”他似乎觉得自己这话有些不对,一甩衣袖,立时摔门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