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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如果我说,我没想过我和凌清河的婚礼,那一定是我在骗人。
      爱了那么那么多年的人,怎么会没想过和他的未来。

      大一的时候,我曾幻想过,以后我办结婚,才不要那些煽情又低俗的桥段。

      他穿西装,我穿婚纱。场面不用太大,请一些亲近的家人和朋友。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在南市的成颐公馆办婚礼,那里我从前有幸和朋友去过一次,民国建筑,小而精。

      婚纱最好是白色蕾丝鱼尾婚纱,一切不要太夸张、太高调,因嫁给凌清河已是这辈子最高光的时刻。

      从大一开始,我暗恋了他整整七年。
      谁也没想到我能真的坚持下来,谁也没想到最后我真的会坐在成颐公馆的二楼,身穿这条蕾丝鱼尾裙。

      婚礼的时间其实变过好几次。凌清河一年中只有年初那会不那么忙,其余时间他都要忙着备课和科研,很是辛苦。

      但他却执意要挑十月的尾巴。
      他说十月金秋,气候是一年中最好的时候。那时候穿婚纱不会冷、不会热,新娘子是最不容易的。

      我爱了那么多年的男人,他从始至终的温柔与理解。

      成颐公馆被他包了两天,第一天是新婚宴,第二天他说想在这里两个人单独住一天。
      二楼的窗户被我开了一条小缝,外面是宽敞的院子。院子里有两颗高大的梧桐,听说是位民国大人物当年住在此处时和他夫人亲手栽下的。

      如今一百多年光景流转,梧桐树已枝繁叶茂。
      天气还未彻底转冷,叶子依旧郁郁葱葱。

      明亮的阳光穿过层层叠叠的树叶,最后安静地流淌进屋子里。

      我早上起得早,婚礼化妆师四点就要来给新娘和伴娘化妆做造型。
      化妆师是个很健谈的小姑娘,她说她见过太多早起化妆困得不行的新娘和伴娘,却从没见过我这样精神奕奕、比她还清醒的。

      我朝她笑笑:“毕竟这辈子第一次。”

      我说完就闭上了眼睛,任由她的化妆刷在我的脸上施展魔法。
      我比任何时刻都清醒。

      因为前一天晚上我根本无法入眠。

      我一直有很严重的睡眠问题,睡不着就会越想越多,越想越多就越睡不着。
      婚礼的前一天晚上,我怎么可能安心地就呼呼大睡?

      我想到很多事情,想到我刚上大一那年,想到凌清河,想到我最好的闺蜜,想到大学时的班长,想到实验室里的师兄师姐。

      想到我在南市大学读书的这几年,想到我苦苦暗恋凌清河的这七年。
      七年,长吗?那为什么刷的一下就已到了七年后。
      七年,短吗?怎么会短。

      七年里每个睡不着的夜晚都像是被关在没有尽头的黑洞里,一分一秒都变得难以流逝、难以度过。

      而我此刻没办法再去想过去这七年的故事了,因为手边的闹铃响起,凌清河他们要来接亲了。

      因租赁了成颐公馆的缘故,本着应用尽用的原则,接亲的地点也变成了成颐公馆。

      十点零八分零八秒,凌清河会带着他的伴郎们来敲这间房门。

      想到这里,我都忍不住笑起来。
      我见过他穿结婚西装的模样,那时我给了他一些建议,他身形高而挺括,其实穿什么都好看。

      西装店的姐姐说他身材比店里的模特都要好。
      我当时笑着心想,哪有这么夸张。

      但我知道,他就是有这么好看。
      大学辩论队骨干,物理系系草。如果你初入大学的时候见过他,我相信你也会和我一样喜欢他。

      你知道吗?我其实我不是个多么肤浅的人。
      皮囊好的烂人我不是没有见过,但是凌清河不一样的。

      他既不愚蠢也不傲慢。
      大学四年他一直专业前列,后来读博,现在在南市大学教书。他读很多的书,遇到不明白的问题,他不会像其他男生一样通过虚张声势来遮掩愚蠢。

      他很沉稳,像一座你永远可以依靠的大山。

      你看,我总是想起他很多的优点。
      没办法,我爱他爱了那么多年。

      我瞥见镜子里笑成小月亮的眼睛,立马放松肌肉,恢复成面无表情。精心化好的妆可不能现在就毁了。

      我又去看了眼时间,已是十点零七分。
      屋子外面隐约有蓄势待发的脚步声,我的心跳开始怦怦地加速跳了起来。

      伸手把窗户开得更大了,有清冷而柔和的风吹在我的面庞上,我微微眯起眼睛,充分感受着心跳的刺激。

      而后,听见有人敲门。
      凌清河的声音穿过厚重的房门,到达我的心脏:

      “悠然。”

      有段时间,我疯狂迷恋凌清河的声音。
      我把他在大三参加辩论赛时的那段录像偷偷下载保存在了自己的手机上。

      他说话咬字很清晰,声音有种独特的温润感。然而辩论赛场上的他以字句为刀剑,杀人不见血。
      我曾经在某个冬日晒太阳的时候,感受过一阵微风。和他说话时给我带来的感觉一模一样。

      温和的,却也是凌厉的。

      就像现在,有风吹在我的脸庞上,小臂的皮肤于是不自觉微微战栗。
      抬手把窗户关上,我听见屋子里有欢快的女声:“悠然今天可没那么容易给你带走哦!”

      接新娘的时候说好,不做低俗的游戏。
      凌清河进来之后被要求回答三个问题。

      “你最喜欢新娘什么?”
      我第一次看见凌清河这么紧张,他穿着那身好看极了的西装,握住鲜花的手微微收紧。嘴唇抿了抿,说道:“可爱、善良。和她在一起我总是很开心。”

      我忍不住发笑,暗中腹诽“直男回答”。
      可他眼中满是真诚,我怎么也嘲笑不出来。

      “第二个问题,你最不后悔为新娘做的一件事?”
      “她研究生毕业后的那年除夕,我一个人跑去山里找她。”

      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忘记的那个夜晚,那时我跑去一个边陲小镇过年,除夕那晚,凌清河突然跑来,站在客栈门口。

      我推开阳台门,就看见他在楼下冻得瑟瑟发抖。漆黑的冬夜里,他双眸亮得像是天上的星。
      那是我这辈子最难以忘记的一天。

      “最后一个问题,你最想感谢新娘什么?”
      凌清河沉默了很久,他说:“我最感谢悠然包容了我那么久,要不然我真的会错过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人。”

      你看,他连承认自己的迟钝都这么浪漫。

      我眼里起了薄薄的水雾,早已顾不上什么妆容。

      三个问题顺利回答完毕,一屋子人就往楼下婚礼现场去。我很少穿高跟鞋,下楼时走得晃悠悠。

      司仪已在台上候场,凌清河被拉先着去招待进场的亲戚朋友。
      我得以偷闲坐在一侧,看着一个个我熟悉的面庞走进来。

      几乎都是我大学时的同学,凌清河和他们一一打招呼。

      婚礼酒席在十一点十八分准时开始。

      我小时候跟着妈妈参加过很多次婚礼酒席,那时候我最期待的环节就是新娘亮相。

      如今,我变成了站在台上的人。

      台下无数双注视而来的目光,我的呼吸在这一刻停止,看见凌清河朝我转过身子。

      他伸出手,无比坚定地握住了我。
      我幸福地闭上了眼睛。

      如果以后,我要写一本关于我和凌清河的书,开头的第一句话,我要这么写:

      那天他牵我的手,亲朋好友鲜花美酒。

      终于,终于。
      我和我暗恋了七年的凌清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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