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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下蛋的公鸡 ...

  •   温成头忙个大早回来,坐在石头搭的院墙下休息,提着个旱烟袋吧嗒吧嗒抽个不停,叼着烟嘴的一张脸半是辛酸半是奸猾,黝黑面上的沟壑一条接着一条,刚四十八九,这脸上就有了太阳久晒的黑斑,冬天时候北风一吹,干裂起皮还掉渣。
      他真愁,早知道就不冲那城里的侄子是个男人,想家里多个干活儿的劳力,点头同意他来自个儿家住着了。

      春日是小麦的季节,依山傍水的村落家家户户的男壮丁此刻都在荒废了一个冬日的田间劳作,争先恐后抓住这三月的尾巴,将小麦种子尽早播撒进广阔的田野里。
      村里的男人有一个算一个,从十七八到六十七八,几乎都扛着锄头,牵着老牛,架着犁耙下地了,毕竟这些小麦可关系一户人家半年的收成和积蓄,开春不种地,腊月喝北风。
      只有自己家这个,干瘦细白,清清俊俊,城里回来的金贵人,走两步就喘,一挨冻就咳,日头一晒还晕,药倒的黄鼠狼都没他娇弱,根本不能下地。

      眼前跑过一个五六岁的小丫头,穿着花衬衣蓝裤子,脚下一双黑布鞋,头顶两个红绳攒起的冲天辫,圆圆好似月亮的脸蛋上两坨红猴子屁股的晕,这是前屋三铃家的姑娘,大丫。
      大丫记得老师教的礼貌,该迟到了还是停下脚步问好:“二爷爷早上好,俺、我来找温老师上课。”
      她又从布包里捡出六个红皮鸡蛋两个白皮鹅蛋,“这是我妈让给温老师和小温叔带的,补身体的。”
      温成头吧嗒吧嗒继续抽旱烟,那几颗蛋则毫不留情收下。

      “大丫,来晚了,大家都等你了。”一道清亮而温柔的声音从厢房传来,门槛跨出个穿白衬衣的男人,倒也不算男人,有些干瘦的体态和带着病气而过于素白的脸蛋,叫他一眼看去的模样介于成年人和少年之间。
      只是那双乌亮黑润的眼睛,有种纯净的心眼子,瞧着跟那黄大仙的眼睛似的,一个眼神就会说话,里头装着些别人不懂的事,这跟村里同样十七八、只知道四处撒野疯跑的男孩子是全然不同的。
      他身边还有三四个小屁孩一齐挤在门口,有人扯他衬衣,有人扯他裤脚,叫他快回去继续上语文课,给他们读故事。

      温成头旱烟杆儿往地上一磕,站起身背着手往院外走,“拾啊,记得晌午给你弟去东边那块田送饭啊,叔有事,先出去了。”
      “温浪又去干活了?叔,我不是说了,有几个孩子家长愿意帮咱家弄那几块地,就别让小浪下田了……”
      “不下地?为什么不下地,你当他多金贵吗?不在县里打工就回来给我种地,只要他身上还带个把就得给我当男人用!再说把咱家地交给别人,你叔我不放心!”温成头可毫不怜惜自己的儿子,大步走的快,着急去村口的小商店打牌。

      温拾无奈,只能目送他离开,而后在心底为怀了大娃还得下地把锄头轮冒火星子的主角受点了一根蜡。
      阿门,他试图阻止了,但无济于事。
      不过主角受的大娃应该相当坚强,连主角攻的真枪上阵都不怕,耕个几亩地,应该也没事吧。

      没错,温拾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他也很诧异,自己明明上一秒还在手术台上听着医生宣布死亡时间,下一秒就赤.条条躺在了烧着热柴火的土炕上,身上裹着厚厚的棉被,浑身烫的像是炉子里的热炭,嗓子拉拉地好似山谷回荡的风啸,整个就一病入膏肓,再度步入鬼门关。
      那时候温拾几乎没时间思考自己到了哪里,为什么没死,这身体还是不是自己的……等等穿越必备考量。
      他得先活下来。

      好在这具身体虽然羸弱,但比温拾上辈子可强了太多,加上他格外强烈的求生意志,在床上像是BBQ烤肉一般煎熬五天后,奇迹般退烧清醒了。
      清醒的第二天,温拾结识了他在这个世界的亲戚,亲叔叔温成头以及那天背着大包小包风尘仆仆回家的弟弟温浪。
      温成头温拾没印象,因为他在书里的名字是‘温老爹’。
      温浪温拾很有印象,因为他是某本花市文学里生了四个还不停歇的主角受。

      那本书叫《乡村淳朴黑皮美人与绿茶娇娇攻的日日夜夜》
      标签:1v1、美人受、生子
      字数:15W【连载中】
      文案:标题很直白了吧?
      作者胡咧咧:随缘更,无纲裸奔,走肾走心,每章都有彩蛋~

      看着眼前黑皮且浑身有着薄薄肌肉线条,眉毛浓眼睛大鼻梁高,一笑脸颊边有个深深梨涡的帅气小哥,温拾差点没蚌珠。
      怪不得他一直看不出这土炕土墙窗外散养鸡鸭用着铝丝电灯、收音机,几乎没看到什么高级电器的地方处于哪个时代,原来是小说里!

      但他想抬头问苍天,这本书是可以穿的吗?!老天爷你认真吗?!
      温拾承认,自己看书的小癖好确实有那么一点点点点的不为人知不可言说难以启齿,但是他在花市看文也没碍着谁啊!
      纯粹就是无菌室里待久了,到了对感情懵懂的年纪,想参详一番这世上各种纯爱罢了,而且一般他只看正剧标签和清水标签的!

      花市找剧情,温拾先说了,他有病,上辈子没活过二十二。
      这辈子捏,这具身体满打满算刚十八。

      根据温成头的只言片语,温拾总算琢磨出了自己是谁,他是那本书里‘一个借住的人’,连代号‘温堂哥’都不配有。
      原以为只是同姓,没想到还和这连名字都没出现过的配角同名。

      书里寥寥的记述,说‘温拾’高考失利,没上大学,双亲亡故,回到老家,为人易怒,脾气奇怪,招人嫌弃,没人搭理。
      活生生一个路人甲,还是招人讨厌的可怜路人甲。

      这让大病初愈的温拾忍不住找来个红色塑料背后一浅笑大姑娘的圆镜,仔仔细细端详了一番自己的脸。
      脸还是上辈子那张脸,就是比他瘦的像干尸的上辈子好看多了,有肉了,长开了,眉眼温润,微微一笑,自带柔光滤镜。
      这哪里是讨人厌的路人甲啊!这明明就是年代文里的书生气知青,虐文里的早死白月光,甜文里的宠妻温柔男主,花市文里注定雌.堕……呸呸呸,这可不兴说。

      放下镜子,温拾摆正了心态。
      虽然穿进了花市文,可花市主角又不是他,他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甲,而这个世界却是真实存在的,重获一次生命,他就该好好生活。
      只是温拾的原始生活技能不太好,他虽然会用电磁炉、微波炉、燃气灶、洗衣机……可这地界都没有。
      做饭要从劈柴开始,洗衣要从下河开始,吃肉要现杀,那灶台上的铁锅有他见过的正常锅具三个那么大,煎鸡蛋都得伸手进锅里捞。

      同样,温拾这具新身体也没那么壮实,他走两步就喘,下地太阳晒晒就晕,干活多了心跳的急促叫人难受,活生生一个温黛玉。虽然比上辈子除了抢救就出不了无菌室好太多,但和村子里那些能干活的青壮劳力年轻男人们根本比不了。
      温家村是农耕社会的缩影,这里的生活古朴又传统,全然不像现代,家家户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耕田更是赖以生存的根基。
      连怀孕的温浪都在下地,于是村里的男人能耕多少地,就是多爷们的象征。温拾只能吃白饭,难免成为村子茶余饭后闲谈中的‘废物点心’、‘闲汉’。

      这些风言风语下的温拾没摆烂,他和温成头商量着,在村里办个识字班儿,教村里上不成小学或还没到年纪的孩子读书,可以不收钱,只收些米面粮油也行。
      这读书班起先是没办起来的,温成头说村子里的孩子哪里要识字,不识字又不是长不大。
      温浪一听温拾要教书,倒是赞成的很,“读书是好事,不识字出去都叫文盲。哥你想教书,更是好事,我去跟乡亲们说一声就成。”
      温成头纳闷儿,“浪子你不也大字儿不认一个,什么时候知道读书的好了?”
      温浪立马低头扒饭,不肯吭声。

      只有看过原著的温拾知道,这都是那装的文质彬彬坐轮椅的主角攻带来的影响。
      主角攻会读几句诗,写一手好字,给温浪这大字不识没见过世面的黑美人迷的七荤八素不着四六,一来二去孩子有了,主角攻却在这种时候不告而别没影了,温浪只能大着肚子回家来。
      算算日子,都快四个月了。
      这花市文里的坏男人啊,还没起点男有责任心。

      温拾上了一小时的语文,半小时的算数,原本还想教孩子们认个ABCD,却发现屋外的日头升到了头顶,晌午了,他得去给地里的温浪送饭,于是就给小萝卜头们下了学。
      温拾在温浪的帮助下,总算是学会了用大锅烧水再放个架子热饭。
      锅里是早上剩下的两根红薯一根黏玉米,还有几个粗粮馒头,一盆苞米茬子粥,唯一的配菜是猪油炒的长豆角,加了零星的盐,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科技狠活调味料,这也是温拾目前最喜欢的一道菜。

      将饭热好,盛出温浪的食量,连同碗筷一起放进竹篮里,温拾出发了。
      春天正午的太阳亮的炫目,温拾一路挑有阴凉的地方走,他腿脚慢,想跑跳快些,身体素质也不给他这个机会。
      只是能走在乡间印着雨后泥泞车辙的小路上,额头拂过梨树的枝条,抬手就能摸到那一簇白生生的花瓣,已经是温拾上辈子光敢想想的美梦了。

      上辈子的温拾从有记忆起,就几乎没出过无菌室,他身上总是插满各种管子,外面的世界能要他命的过敏源实在太多,因而一次次病发之后,他直接住进了无菌室。
      自此吃的喝的都是特制合成的稀碎食物,他连原本的大米小米都没吃过,穿过来,才知道香甜的大米和小米熬出的粘稠粥水是何种滋味。

      缓步走了半小时,温拾心扑扑跳的厉害,好在也快到温家的田垄了。
      方站在田埂上,还没招呼出声,那原本就躬身在田里,灰蓝色的褂子系在腰间,只穿一件白色汗衫的温浪立刻福至心灵地直起了腰,那冲着温拾的小麦色脸蛋儿笑出一口闪亮的白牙。
      简直可以去拍牙膏广告。

      “哥!你来了!”瞧见站在田埂上的白衬衫青年,温浪立马拍净手里的土,将踩在泥里的赤脚拔起,往田边儿跑。
      “慢点!”看见过于活跃的温浪,温拾忍不住胆战心惊,这肚子里可有个孩子啊!
      “哥,你累着了吧?其实你不用给我送,我不饿,等傍晚回家再吃也成。”温浪接过篮子,带着脸蛋子晒的红彤彤、气喘吁吁的温拾往树荫下走。

      或许是温拾和原主的性格完全不同,他和温浪相处的还算好,当了小半月亲戚,也会为彼此考虑,“我不是叫你不要下地了吗?你怎么不听?”
      温浪黑亮的眼睛眨了眨,“这有什么,不就是怀个孩子吗?就这几亩地,不是问题。”
      怀孩子这事,温浪毫不避讳,他回家的第一周,就把这事和盘托出了。

      不仅温浪不避讳,温成头短暂惊愕之后,也接受了儿子肚里有个娃的现实,甚至前后院的亲戚相亲,知道这事纷纷上门探望,连村长都亲自到温家慰问,让温浪有什么需要帮忙的,直接开口说,还把自己儿子温牛柱带了来,一口气给温成头家劈了半月的柴。
      看过原著的温拾知道,这也是书里设定,温家村本来就有男人生子的先例,只不过是许久之前了,记录在县志上,听说那年是大旱,一男子梦中遇龙,醒来后肚大不止怀了胎,与此同时天降甘霖,化解了旱灾。
      自此,男人生子在温家村,是奇事也是好事。

      看小说的时候温拾不觉得这设定稀奇,身临其境后,他只觉得这小说里的时代刻写当真荒唐,人淳朴地像是七十年代,物质生活像是八十年代,科技机械勉强苟着九十年代的边角,结果这对男人生孩子的接受程度,直接远超他这个二十一世纪青年近百年。
      不过入乡随俗,到底温拾也沾了温浪的光,吃了不少红皮鸡蛋。

      揭开竹篮上的藻蓝色布巾,里头的食物还带着热气,温浪问:“哥,你吃了吗?”
      “我一会回家吃,这都是给你带的,要不你下午跟我一起回去,我跟温明他爸爸说好了,帮着弄完这几块地,之后小明上课,就什么都不收了。”温拾讲课只收些吃喝的东西,也不收毛票。

      开春地难弄,索性老温家还不算缺吃少喝,便让学生家长帮着整理几块地。
      温拾不是农学的专家,也看不出地弄的好还是不好,种子洒的正还是不正,只是有人帮忙,总好过温拾这个孕夫大着肚子下田。

      “哥,真没事,今早牛柱哥帮我了,还有不到一亩地就折腾好了,到时候就清闲了,”温浪低头吸溜粥水,温拾不知从哪找了片大叶子,放在头顶遮大树缝隙落下的光斑。
      这天还是太晒,晒的他皮肤发烫还有点疼。
      这具身体在眼下这个时代里,也算是细皮嫩肉金贵人了。

      “哥,跟你讲个事。”温浪扒开半拉红薯,往温拾嘴角塞,一个劲说不吃的温拾没躲过,被塞了个正着。
      温拾其实馋的很,甜滋滋香喷喷的红薯立马叫他高兴的眼都眯起来了,“什么事?”
      “我过一阵子,还是想回镇上,到时候我不在家,我爹就托你照顾了 。”
      温拾两颊鼓鼓,塞满了细腻甘甜的红薯,往下咽时差点噎到,“你要走了?”

      跳着看剧情线的温拾只记得原著里的温浪是在某一天突然从村子里不告而别的,独自走上了寻找主角攻的道路,而机缘巧合下,他真的一路颠沛流离到了京市。
      破旧的衣裳遮不住温浪圆滚滚的肚子,孤苦伶仃地在街上做卖力气的活,不明真相的人都觉得他是生了什么怪病,对他客气又瞧不起。
      这段日子算是温浪的受苦记,好在他最终遇到了主角攻,两人再度相见是勾天雷动地火,大着肚子就搞事。

      长篇大段的肉温拾当时都略过去了,可后面就是小情侣的孕期甜蜜生活,半点没虐攻。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温浪根本不跟当初隐姓埋名不告而别的主角攻大闹特闹,上个床就把一切都揭过去了,作者还说,温浪会生四个崽。
      后来他想明白了,不能在花市文里要求合理的剧情。

      但眼下要他眼睁睁看着温浪走上一胎四宝的道路,还真有点于心不忍,“你是认真的吗?真的要走?”
      温浪摸摸那已经将近四月,略有凸起的肚子,抿唇点了点头。
      “好,我答应你,但如果你在外面的日子难过,”温拾吞掉最后一口红薯,“一定要回来,这里是你的家。”

      第二天一大早,屋外的大公鸡还没伸长脖子叫唤,温浪就走了,他显然没跟自己老爹商量好,于是发现这事的温成头一条老烟杆都要抽断了。
      大儿子没了,去哪找劳力?
      转眼看到坐在门槛上吸溜一口苞米粥就笑弯眼睛的温拾,温成头脸更黑了。
      这小子虽然娇贵,但是真不挑嘴啊,不干活,吃的还不老少。

      想起牌桌上老李头有心提起的话,温成头心里有了打算,他敲敲烟杆儿,“温拾,你晌午收拾干净,去村长家,帮我带个东西回来。”
      今天周六,小孩子们都放假,温拾也休息,倒是有空,“什么东西?”
      “叫你去就去,哪有这么多话?吃的成吧?说给你一篮子鸡蛋!”

      村长家有个二十三还没说上媳妇的大儿子小名叫牛柱,村里的人都以为他叫温牛柱,其实不是,他叫温广原。人长得威猛,是个高个儿的北方汉子,浓眉大眼瞧着憨厚周正,也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说媒的姑娘其实不少,但就是都吹了,因为温牛柱起不来,就是那东西起不来,对女人没劲儿。
      村医看遍,又拉去市里,估摸着是都没用,打那天起,谁家办喜事,谁家抱孙子,村长去时笑的都格外勉强。

      可谁成想,自打那天温牛柱跟着村长老爹来到老温家慰问怀孕的温浪,一眼瞧见了偏厢房门口眼巴巴剥热乎鸡蛋的温拾,他那一颗心,立马被搅和的好似一股蜜糖般黏糊,当天夜里回去,翻来覆去睡不着,做了一宿梦。
      第二日一早醒来,裤.裆湿了,这可让一把年纪的牛柱羞窘无比,连送弟弟去老温家的学堂都不好意思了。

      而村长家只如同遇到了大好事般欢喜,可说听儿子恢复好的契机是个男人,难免有些迟疑。
      有心思活络,惯想巴结村长一家的指手画脚:“老温家那侄子?长得是可人儿,比温浪那个怀崽的还招人喜欢,大姑娘都没他白,要我说,他指不定也是个能下蛋的公鸡!”

  • 作者有话要说:  敲锣打鼓开文喽 慢热年代种田文[因为穿书,所以这个年代和现实90年代不对等,婉拒考据]
    前期先婚后爱发家致富
    后期生子带崽继续赚钱[生子,但受非双x,一些晋江金手指男人生子]
    受团宠万人迷属性 所以有其他追随者
    攻情感观扭曲体质奇葩 但独对受上头
    攻受双洁 无感情经历
    作话会放小剧场 不喜可关~
    今天开文连发三更 评论区有红包~
    推推预收《神子非要嫁给我》少爷完结后开
    路峥带着学生进入大山深处考察记录野植却误入人烟稀少的原始部落,被好客土著热情接待,正巧撞上那十八年一遇,如同天仙般的漂亮神子出阁日子。
    当地习俗,成人的神子手里的硕大花冠落到谁头上,谁就要同神子春风缠绵,为诞下下一任神子而努力。
    就是不知道那神子是不是眼神不好,竹编的轿辇路过时,那白生生的手将花冠放在了灰头土脸一身土黄色工装破破烂烂好似在泥浆里滚过的路峥头上。
    路峥:?我是男的。
    学生们:哇哦~哇哦~哇哦~
    神子:你好高,顺手放一下,很合适。
    ——
    尊重部落习俗但不想一辈子留在深山老林的路峥决定带着学生们偷偷逃出部落。
    山上的小路错综复杂还不好走。
    部落的火把在身后穷追不舍。
    穷途末路之际,一只手抓住了他。
    那听说从未下过阁楼的神子在密林中比路峥这个一米九的壮汉走的还快,轻巧的像是林鹿。
    “你想走去哪?”
    “下山。”
    “那我呢?我们要分开了吗?”神子几乎垂泪。
    尊重当地习俗的路峥决定做一件违背祖宗大逆不道的事情,他要带走神子。
    ——
    部落有代代相传的神卦。
    苏和在上面看见,自己出阁那天,会遇到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并因他人生变得不同。
    那天,他在人群中一眼看到了路峥。
    与众不同。
    像只泥猴。
    ——
    小漂亮单纯落后原始人受x大学教授工装暴徒武力值max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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