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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活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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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翠口中的“失踪”,跟林暮晴“被拐”是一个性质,都是街坊邻居自己脑补出来的产物,可信度实在不高。她们还说见过外星人呢。
不过,能确认的是,李芝这阵子没有在镇上出现过。
林暮晴搪塞了两句,牵着江蓠离开街道,凭着记忆往李芝的住处走。
李芝住在旧街,好几年前林暮晴去她家吃过饭,知道住在哪一户。
她有些怀疑李芝跟自己的死亡有关,但不能完全确定,万一李芝只是路过乱葬岗呢?
也想过报警,但是很难跟警察解释自己是从坟堆里爬起来的,真要说了警察会信吗?不会,她只会被唯物主义的光辉照亮,而且她脑子有问题。
说镇上有人故意杀人,人没死怎么判呢?说故意伤人,伤口没了怎么查呢?铁锹上缠着布条,想必也没有指纹,她这样找警察,乱说一通,要被拉去药检的。
林暮晴决定,还是自己努力查一查,直接找上门去了解情况,了解得差不多了再报警。
离开新修的街道走进旧巷子,落下来的阳光就变得很窄。
左侧的墙根上画了个红色的“拆”,当初说是要发展旅游业,但是字迹存在十几年,最后也没拆。不是因为什么钉子户,而是上头拆了一点没钱了,再没有企业来投资这破旧的镇子。有人拿红色油漆在后面添了两个字,“不了。”
拆不了。
林暮晴想,这个镇子跟她们也没什么不同,她们是被人抛弃了,这个镇子是被时代抛弃了。在这旧巷道旧光景里,各寻出路。
李芝住的那栋楼也画了红字,字迹和楼体融在了一起,混合着通下水道□□的小广告,比城里的涂鸦墙还要有艺术气息。
林暮晴在一楼铁门站了一会儿,旁边破碎的四格小窗户印着她的影子,脏兮兮的玻璃,看不真切,模糊看到一个面相锐利的女人,粗眉,薄唇,早已褪去稚气,不像十九岁,像二十四岁。
这是大自然给她的礼物,力气也是。
痴儿疯癫的时候,什么东西都吃,吃野草,吃泥巴,竟也没吃出事,风里来雨里去,漫山遍野地跑,还长出一副强健的体格。
唯独没有长出神智。
林暮晴朝着玻璃看了一会儿,江蓠小心翼翼地问她:“阿晴,怎么了吗?”
“没事,第一次见面,认识一下自己。”她前言不搭后语,留一句奇怪的话给江蓠揣摩。
打开虚掩的门上了楼,楼梯间还是水泥材质,狭窄,既不通风又不透光,人走在台阶上就像在走黄泉路,指不定就会碰见个什么鬼。
转角处还会传来难闻的尿骚味,不知道是哪些野狗仗着醉酒在这里拉的。
江蓠捂着鼻子,将张翠给的面巾纸分了一张干净的递给林暮晴:“很臭。”
林暮晴看着江蓠皱成橘子皮的脸,想笑,又不敢,怕猛地一吸就把自己送走。
她接过纸巾,虚掩着鼻子,敲响了三楼李芝家的门。
两扇老式的铁门紧闭,门上的对联还是去年贴的,家里有丧事头年不换对联,是这里的习俗。
林暮晴敲了半天家里也没人来应,倒是对面那一户打开门看了一眼,见是镇上的痴儿带着凶器,又砰的一声把门关上。
两人回过头来。
“没人在家吗?”江蓠小声问。
“应该吧。”林暮晴看向地面,门口放着一小袋垃圾,她抬起头说了一句:“我们先回家,明天再来。”
林暮晴口中的家,就是雨清河的桥墩子,最近半年她都在那里落脚。
纸皮壳子铺在干燥的水泥墩上,有一卷旧棉被整齐地叠着,旁边堆着两人的全部家当——也没什么东西,一口烂锅,几件破衣裳,还有镇上女人施舍的,一些杂七杂八的小玩意儿。
林暮晴草草扫了两眼,算是知道江蓠为什么连楼道里的味儿也忍受不了了。
她们穿得破烂,但是这简陋的落脚处被江蓠收拾得干干净净,吃喝拉撒都讲究,没有任何破烂堆里的脏味道,比好些醉汉家里还要干净整洁。
林暮晴将铁锹靠墙放好,从兜里抓出张翠给的瓜子,递给江蓠吃着玩。
自己则穿着衣服下了河堤,就着雨清河的水,把身上的血迹和泥土,以及衣服都洗干净了。
洗干净的林暮晴看起来清爽利落,她一高兴,在水里游了一会儿,像一尾灵动的鱼,这里已经不是她常去的泳池,但是游泳让她感到放松,周身的锐气也跟着消散,变得柔和。
江蓠在岸上看她,眼睛一眨不眨,生怕她掉进河里去。
“你也来。”林暮晴招招手,沿着河堤把江蓠牵下去,给她清洗脸上的泥土,还有头发。
江蓠的头发很软,因为营养跟不上没那么乌黑油亮,带着一点亚麻色,显得她肤色更白。
林暮晴像照顾妹妹一样,细细给她清洗。耳朵后面、脖子上、手肘处、膝盖窝,这些卫生死角林暮晴都顾及到了,被林暮晴用大拇指搓过的皮肤泛起了红,变得干干净净。
这时候,江蓠却不再看林暮晴了,眼睛盯着水里泛起的涟漪,难以聚焦。
雨清河的水很干净,大概是镇子里最干净的东西,此时却因为两人的搅动,变得浑浊。
江蓠的心也是一样的,跟着河水流动打转,既清澈又掺了杂质。
“阿晴。”江蓠踩在水里的大脚趾叠起来,水漫过她的腰,她小心地问林暮晴:“你的病好了吗?”
青春期的女孩聪明又敏感,江蓠察觉到了,今天林暮晴一直没发疯,哪怕操起铁锹打人的时候,林暮晴的眼睛也比旁人都要清亮。
在这之前,痴儿清醒的时间很少,浑浑噩噩才是常态。
“应该好了。”林暮晴还记得主神的叮嘱,不能让本地人察觉她换了芯子,她脑子转了个弯,噙着笑说:“我在山里迷路的时候,碰上个神仙,神仙娘娘看我可怜,治好了我的病,我以后都不发病了。”
她顿了顿,又问江蓠,你信吗?
“我信。”江蓠高兴起来,弯着眉眼轻轻一笑,露出两个小梨涡。
林暮晴戳她的脸也跟着高兴,原来惶恐的小兔子也会露出这样轻松的表情。
“阿晴,神仙娘娘长什么样的?”江蓠开始好奇。
“长什么样啊,我想想。”林暮晴将挽起的长发放下来,发丝在水流的抚摸下变得舒展。她想着随便照着影视剧里的神仙糊弄一下,转头又瞥见江蓠期待的眼神。
麻烦了,她也不知道神仙娘娘长什么样。
“脸很小,眼睛很明亮,笑起来还有梨涡,耳朵上有一颗痣。”
“什么嘛。”江蓠小声嘀咕,明白过来林暮晴在拿她取笑,描述的分明是自己的样子,“不能对神仙娘娘不敬的,不要乱说。”
“好好,没想到你还挺迷信。”林暮晴笑着上了岸,在一人高的芦苇荡里换了干净衣服,又找来把生锈的剪刀,将头发咔嚓几下剪短。
头发太长不好打理,林暮晴拨弄着沾水的头发丝,瞧见长度刚好垂到胸口,顿时觉得整颗头都轻了许多。
她随意将头发拨开,夹在耳朵后面,几根湿漉漉的发丝不听话地垂下来,棱角分明的侧脸竟然多了几分耐看,看得江蓠怔愣在原地。
阿晴确实不一样了,举手投足间的气度,她从未在痴儿身上见过。
“怎么呆住了?快上来换衣服。”林暮晴回头见她发呆,弯了眉眼笑着,伸手将江蓠拽上了河堤。
江蓠也换上了干衣服,是张翠给林暮晴的那一件,藏蓝色的碎花衬衣,皱皱巴巴,套在江蓠身上有些大。林暮晴从深色旧衣服上剪下一块布条,绑在江蓠的腰线上做装饰,再给她卷起袖子,捋顺了衣领后,这才满意。
江蓠比想象中更好照顾,她安静乖巧,让人省心。原本林暮晴还担心分出神来照顾她要费大力气,现在才发现不是这样,女孩子穿着老旧的衣服,圾着破烂的布鞋,但干净整洁,挡不住的秀气从眉眼间透露出来,煞是可爱。
她挺喜欢带着江蓠,决定以后都带在身边。
林暮晴仔细清点着“家当”,一偏头,瞧见江蓠正在熟练地捡柴架锅。
“做饭?”
“嗯。”江蓠从纸盒子里掏出一包塑料袋,袋子被油烟糊成了黑灰色,里面的面粉已经见底。江蓠宝贝一样地拿着,控制着量往破铁锅里倒了一点,又拿了个罐头盒子勺了点上游的河水架在火上烧开。
“平时都你做饭?”
江蓠奇怪地看着她:“是啊,你不会生火。”
林暮晴突然反应过来,过去的一个月里,可能江蓠照顾痴儿更多。
痴儿的记忆里,并没有对江蓠抱有什么感情。她只是在脑子清醒时救了个人,平日里大多时候,连江蓠是谁都认不清。
“江蓠,我以前发疯的时候,会伤到你吗?”林暮晴帮忙烧水,随意问起这个问题,“我不记得了。”
“不会。”江蓠小声说,“你发疯的时候我会躲得远远的。”她伸手指向林暮晴的眼睛,“要是变得凶狠,直勾勾地看人了,我就得离远一些。”
“你不怕吗?”林暮晴猜不出来江蓠的心境。
“也怕。”江蓠有些不好意思,憋红了脸说了实话:“但是和你待在一块儿,别人不会来欺负我,我觉得很安心。”
这是把她当作遮风挡雨的大树了,林暮晴想,她可能预估错了两人的关系,江蓠也不是那不谙世事的小白兔,两人也是各取所需。
这样挺好,不然一个人没有理由地就要跟着你,那也挺可怕,世上无缘无故的信任听起来很高尚美好,但就像外星人一样,除了张翠别人从没见过。
林暮晴安了心,这表示即便自己离开了,江蓠也有能力自己活下去,她对江蓠的坦诚感到高兴。
“会和面吗?”林暮晴问。
江蓠嗫嚅出声:“不会,加点水拌成糊糊就可以吃。”
林暮晴笑着卷起袖子:“真是的,来,给我吧。”
“啊?你会吗?”
“神仙娘娘教我的。”
林暮晴会和面,也会炒菜,趁着醒面的时候她往芦苇荡里走了走,刚刚换衣服时见着水边有豆瓣菜,也就是西洋菜,林暮晴自己爱吃,也就认得。
她手里择着菜,脑子里盘算着这几天怎么生活下去。
主神给她的身份是流浪儿,没有金手指也没有物质支持,自然是要为吃住费心,她有手有脚找个工作倒是可以,但现在镇上应该没人敢收她。
不行,下次见主神高低得要点生活费,也别太贪了,一百万起步吧。
至于眼下,她来镇子的路上见到有废弃的土屋,大概是乡改镇时的遗留产物,塌了一半,还能住人,总比这四面漏风的桥墩子好。
更长远的未来,最好还是把江蓠送到城里去,找个工作,上个夜校,不过这个世界应该跟她所在的世界一样,招童工违法。自己倒是可以打工养着她……
但自己做完任务应该不在了吧?难办。
脑子里的念头一下子蹿出来,零零碎碎,像掉地上的卷纸不受控制滚出去老远。林暮晴清醒过来吓了一跳,怎么就操心起了别人的未来,她的未来还没着落呢。修复一个世界能拿到五分复活分,如果快些,几天就搞定了,总不能在这个世界待上一辈子吧?
林暮晴从芦苇里站起身,心里揣着事,下意识往江蓠的方向瞧,正好和江蓠对上眼。江蓠一双水灵的眼睛依旧盯着她,眼里充满了直白的担忧。
“阿晴,怎么了?有蛇吗?”江蓠伸着脖子慌张地问,站在岸上又怕又急。
“没有。”林暮晴突然释怀了,急什么呢,车到山前必有路,她也不是非得赶时间。
林暮晴离开浅水,捧着菜迅速回到江蓠的身边,江蓠有些粘人,像拴在她身上的风筝,要是两人离得远了,江蓠就没有安全感。
“你念过书吗?”林暮晴问。
算起来,江蓠也是读初三高一的年纪。
“念过小学,会识字。”江蓠想到什么低下头去,“我是班里的第一名。”是在跟林暮晴炫耀,但语气低落,听不出自豪。
“后来成了孤儿就不念了。”江蓠顿了顿接着说,“养父母有了自己的孩子,我就走了。”
这个怯懦的少女说起这件事表情却很平静。
林暮晴心尖尖儿泛酸,火光在江蓠脸上熏出热气,其中夹杂的起因经过她也不想再探究。
世间也不是没有这样的人,以为不孕不育就抱养一个小孩养老,结果后来怀了自己的孩子,外面来的就真的成了外面的。
纤细敏感的人,在这样的家庭里生活,和自杀有什么区别。
“自己走的?听起来像是你会干的事儿。”林暮晴拍拍江蓠的头,“挺勇敢嘛。”
“勇敢……吗?”江蓠收到了意料之外的夸奖。
“勇敢啊,以后还要更勇敢一些。”林暮晴把面捏成条放进滚水里,“要像这水一样,滚烫,动人,又让人畏惧。”
“阿晴,我听不懂。”
林暮晴捏捏她的脸:“不懂就跟着我学,姐姐示范给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