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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上嘴咬了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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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便打开了竹筒的盖子,里面立刻露出了黄澄澄有些透明的膏状物体。
掌柜的眼睛不着痕迹的打量了陆长光和陆康父子二人,把目光放在了陆康身上,弩起鼻子嗅了嗅,轻声问:“这是这是何物?”
“此物名叫果酱,口感微甜,平日里可搭配些主食食用,想来掌柜的这永兴楼里也不缺馒头饼子一类的,掌柜的尽可试一试。”陆康极为自信的侃侃而谈。
看到稀奇食物掌柜的也不敢怠慢,万一真是匹黑马,他可不好错过。
随手招来小二拿来餐具,又配了两张饼子。掌柜先拿起筷子沾了一点竹筒里的膏状物体放在嘴里轻轻品尝,一阵软糯香甜嘴里炸开来,这世道难得吃些甜的,掌柜都要忘记他有多久没吃到如此合心意的甜品了。
不过他没说什么,而是扯了一块饼子,再次蘸取这果酱尝了尝,直到不声不响把一个饼子吃下去,这才有些脸红。
略微清了清嗓子,“你这物不错,我要了,一共有多少?”
陆康万万没想到这掌柜如此爽快,竟然尝过之后就全要了。
其实掌柜的心里也打着鼓,他刚才竟吃的入了迷,不知不觉把人家一整个竹筒全都吃光了,这要是碰个心黑的,还不定要敲诈他多少钱。
陆康没立刻说他带来多少,而是直接问掌柜,“说实话,永兴楼是我们来的第一家,若是掌柜的瞧不上,我们还得多跑几次。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你看此物值多少钱?”陆康摇了摇手中的竹筒。
掌柜面皮绷得紧紧的,脑中反复想的是:完了完了,他果然要敲诈我,都拿着竹筒威胁我了。
那箩筐被挡得严严实实的,还不知道装了多少个竹筒,但掌柜的心里也盘算了,这物稀奇的很,想来不缺富贵人家成批买的,他极其肉同的伸出了一个手指。
陆康见着掌柜的神情颇为不美丽,还吝啬的伸出了一根手指,一文钱,这哪成?
陆康神色不明的说,“掌柜的,一文钱是不是太少了些?我的成本都合不来。”
掌柜的一听陆康这是误会了,马上开口解释,“这是一个拳头,五文钱!”
一听这价格陆长光差点软了腿,故作淡定的扭了扭头,朝着无人处呲了呲牙。
陆康心中也欢喜的厉害,他还是低估了此物的价格,既然超出他的预期,无论掌柜的赚多少,他都不管了。
“好!成交。五文钱一两,对吧?”
掌柜这才明白他这是误会了,不是陆康在算他吃光那竹筒的账,而是要五文钱一两卖他。
他算了算,竹筒那些肯定没有一两重,这么算,他竟然还赚了,立马换上了一脸喜气,“没错,你有多少我要多少。”
陆康这才打开箩筐的盖子,“掌柜,今日我父子二人带过来的货不多,约莫只有50斤,你确定都要吗?”
一听50斤这数,掌柜的眼前一亮,先是问道:“你这东西能保存多久?”
陆康肯定的回答,“只要掌柜的在正常温度下保存,不碰到水,大概能存15日左右。”
掌柜的算计了永兴楼隔壁县的两家分店,这要把这些果酱铺上去,50斤也是可以消化的。
不一会儿过后,陆长光和陆康美滋滋的带着2500文从永兴楼里出来了。
寻了一个没人处,陆长光微弯下腰,趴在陆康耳边悄声道,“这一趟净赚了二两多银子,咱们可是一个铜板的成本都没花,就是有些费柴火,改日我在进山里多砍点回来。”
陆长光从来没有体会过赚钱的乐趣,怀里揣着二两银子差点乐得找不着北,还用手不断捂着胸口,生怕被哪个贼人摸了去。
这也是陆康十三年以来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银子,不过他面部表情管理做得好,并没有太兴奋,而是算计着买卖还能做多久。
永兴楼的掌柜应该没有去过农家,也没有吃过枇杷,也没见过猕猴桃,所以他没尝出来这是用这两种水果做的。但酒楼客人多,肯定有客人尝的出来,只要一尝出来了,这法子很容易就能想通。
他所能做的就是在这之前尽可能卖更多的果酱,让陆家迅速积攒第一桶金,好拿这些钱去做别的。
永兴楼是一个大酒楼,各地都有分店,仅凭这果酱的保存时间也不愁销路,掌柜的承诺每日50斤他都可以吃得下,所以只要这里的人一日没想出来怎么让果酱变得更加香甜,他这法子就可以卖一日,但最多不会超过一个月。
算来算去,也能赚几十两银子,可以顶住好几年的收成。
有这几十两,他可以做些其他的买卖,也不限于没有成本的果酱。
父子二人都没有在县城里久留,陆长光一路还不停捂着口袋,生怕没人知道他身上装了银子。还好他长得人高马大的,也没有不长眼的打量他。
像做贼的一般回到了家里,陆长光立刻将门窗关好,神秘兮兮的把陆荷和周氏都叫了出来,这才挺直了身子,恋恋不舍得松开捂住胸口的手。
周氏和陆荷一脸好奇,陆荷不好意思问什么,周氏可不管这些,一把将陆长光怀里的银子掏了出来。
“我的天呐,这是...这是...这个是银子!我居然见到了银子!”周氏欣喜得不能自已,拿着手上那两块银子就要上嘴咬一口。
陆康连忙阻止阿娘,“这个不干净。”
周氏一脸不以为意,“我这辈子都没尝过银子的味道,让我咬咬。”
陆康到底没阻止住,周氏还是上嘴咬了一口。
陆荷也暗戳戳的拿过一两银子,没好意思上嘴咬,但也用指甲死死的捏着,极像是想要在上面抠下来一块。
陆康将视线换了一个位置,默认了阿姐和阿娘的这些小癖好。
第一桶金到手了,陆康正打算磨叨霍霍干大事儿,没想到陆长光一个决定让他有些惊愕。
“送我去读书?”
周氏在旁边一拍脑袋,“就是,小康你平日里就拿着那本百家姓翻来覆去的看,阿爹阿娘都知道你是喜欢读书的,之前家里实在没条件,你身体也不大好。如今一切都恢复正轨了,家里的事你不用担心,这生意下次你阿爹一个人去就可以,你就好好的去周夫子那里读书。”
陆康细想了想,认为此事可行,现在确实不需要他做什么,他可还欠着系统一个童生,不然金手指就不见了,还要扣健康值,这是他绝对不想要的。
村里的周夫子是一个极其有情怀的人。
周夫子一生都想考科举,但随着年岁渐长,已不再适合奔波跋涉,于是就在南溪村定了下来,专门教这些孩子读书,束脩给的多少全看个人意愿。
别看南溪村嘴碎的不少,但真敢占周夫子便宜的人,一个都没有。
南溪村家家户户没几个识字的,若是有什么求到周夫子头上,周夫子也不吝帮助。没读书的人先天就对读书的人有一种尊敬,所以周夫子这些年即便不种田,过得倒也不错,村里适龄的孩子,大大小小基本都在他那里识过两个字。
如今南溪村里能坚持读书的人并不多,只有里正家的儿子,也就是那个登徒子齐嵩。不过里正家条件好,看不上屡考不中的周夫子,里正直接把齐嵩送到县学去读了,按照原著剧情,齐嵩正是三年后考上的秀才。
周夫子学问如何陆康不好做评价,毕竟没有接触过。但想着周夫子虽然多年赶考屡次未中,但基本功定然扎实,交一个小小童生定然不成问题。
陆长光的效率体现在方方面面。前一日刚说过要把陆康送去读书,今日陆康就站在了周夫子私塾的门口。
周夫子是一个接近六十岁的老人家,白眉长须,穿着一个灰色的褂子,老远就能闻到从周夫子身上浸润出来的书香气。
陆康只需一眼,便对周夫子的印象极好。
陆长光对着周夫子行了一个不伦不类的礼,“周夫子,我家陆康年纪虽大了些,但是个好学的孩子,这是给夫子的束脩,还麻烦夫子多多关照。”
陆长光是个实在人,家无长物,什么都没有,昨日刚得了些银子,但他也知道财不外露,不好拿一两银子出来,就拿了500文一股脑的塞给了周夫子,这可给周夫子吓得够呛。
“长光,你这是做什么!要不了这么多,老头子我年纪大了,多个人陪我说说话也好,你快拿去一些。”
陆长光说什么也不肯收,闷声说了一句,“还请周夫子对小康多费些心,我先回去了,家里还有活。”埋头就跑。
周夫子一脸纠结着的,看着手上的半贯钱,在犹豫要不要把钱给陆康。
陆康怎么可能代替阿爹把这钱给收回来,他直接转移了话题,“周夫子好,我是陆康。前几年一直生病,也没有见过您,今日见到您之后实在是太开心了。”
周夫子还在忧愁手上这钱该怎么处理,听陆康彬彬有礼跟他打招呼,笑道:“我虽没见过你,但你的名字这两日我如雷贯耳。”
陆康禁不住老脸一红,感情又是超级英雄那幺蛾子。
周夫子终于想通了,也不纠结手上的钱,直接考校陆康,“你前些日子有能耐让全村的孩子认真读书,想来你也是个爱书的,说说看,你都会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