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5、第 15 章 崔九郎竟似 ...

  •   辰正时分,朱轮马车低调停在何府旁的巷子里。

      “殿下,慢些。”嘉树扶着峥沅下车,严厉叮嘱其他人,“伞撑好,遮严实了,别让我瞧见有一丁点儿缝隙。”

      由于峥沅今日身子不适,嘉树额外担心,处处谨慎。

      峥沅一出现,街头巷尾的人几乎立刻注意到她,像行尸走肉似的慢慢围过来,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侍卫警惕地亮出泛着寒光的佩刀,威慑众人。

      峥沅沉默地走向何府。不到一月的时间,峥沅却已是第二次见证葬礼。

      由于何楚年纪尚小且卒于非命,何府只简单设了灵堂,供关系亲近的人送何楚最后一程。

      愤怒与厌恶战胜了恐惧,众人不再侧目,而是目光如炬地直直看向峥沅,暗含谴责与怒火。
      若是目光能化作利刃,峥沅早已被千刀万剐。

      峥沅却一如既往目下无尘,仿佛那些人都不存在,自顾自走向灵堂。

      如此漠然的态度令人越发义愤填膺。

      一名刚正不阿的侍御史拦住峥沅去往灵堂的路,大义凛然道:“臣斗胆,有一事请教殿下。”

      峥沅脚步一顿,问:“你是哪一年的进士,考官是谁。”

      “臣乃启泰七年的二甲进士,当年的主考官是崔公,如今的刑部尚书。”

      侍御史语气含着几分骄傲。

      若公主想要攻讦他,那就大错特错了,他是正经由科举入仕的,并不靠家族封荫,凭真才实学在十年内成了侍御史,没有任何把柄。

      峥沅冷冷道:“那么你有问题应当去问崔尚书,我不是你的老师。”

      侍御史脸色红一阵白一阵,坚持道:“臣的问题与何娘子有关,只有殿下能解答,请殿下明谕。”

      峥沅坦然道:“既然侍御史坚持,那便问吧。”

      嘉树扶着峥沅在歇脚的亭中坐下。

      宾客慢慢向此处聚拢,将亭子围得严严实实。

      明明峥沅坐着旁人都站着,严肃的氛围却显得峥沅仿佛在被三堂会审。

      侍御史道:“臣想请教,殿下贵为公主,为何要来参加一名普通小娘子的丧礼?”

      “我与何娘子同在京城长大,认识了十几年,来送何娘子一程莫非还要你同意?”

      “微臣不敢。只是,何娘子殒命皆源于退婚,而退婚又与殿下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殿下是否应当主动向逝者陈情?既然殿下与何娘子相识十数年,以此告慰一番也不为过。”

      峥沅挑眉:“你的意思是,何佐史主动退婚伤害到何娘子需要本宫负责?”

      “殿下!”侍御史义正词严,“何佐史亲口确认,是公主府的门房暗示他,主动退婚以平息殿下的怒气。”

      幂篱下,峥沅声音冰冷:“既然何佐史如此听话,劳烦侍御史现在就替我暗示他,让他写一封罪己书,自绝于天下人面前。”

      围观众人脸色皆是一变,没想到公主如此漠视人命。
      站在人群中的何明则心中惶恐,怨侍御史多事。

      侍御史气得发抖:“纵然何佐史有错处,已然从陛下的旨意中得到惩戒,殿下何必如此苛刻。抑或是殿下向来草菅人命,早已习惯如此?”

      “侍御史,祸从口出。容我提醒,大延律法规定,受贿超过五千钱,处绞刑。何佐史,”峥沅略提高声音,“劳烦你亲自向侍御史解释,本宫是否苛刻?”

      何明面如土色地上前:“微臣罪该万死,仰赖圣人仁慈,不愿用重典,留着微臣一条贱命为边关将士做事,将功赎罪。”

      侍御史高声道:“请殿下不要顾左右而言他!臣斗胆请殿下回答,殿下当日对何娘子明言‘何府还有什么能赔罪的东西么’是否属于性命威胁?”

      众人窃窃私语,皆认为侍御史说得在理,公主那番话很显然对何娘子怀恨在心。

      与侍御史的志在必得相反,峥沅淡淡道:“本宫认为,判罪需要证据。侍御史,是否有指向本宫的人证物证。”

      侍御史有些气短:“何府无人敢报案,因此,并没有官府查证。”

      “什么证据都没有,侍御史就敢如此胡乱定罪。”峥沅冷哼,“侍御史这般对本宫倒是小事,本宫总是擅长仗势欺人的,有机会开口辩驳,只盼不要如此对待忠臣良民才好。”

      “微臣从未冤枉任何人!”侍御史脸上青一阵白一阵,举目四顾之际看到崔衍章的身影,高声道,“崔九郎,劳烦来此处!”

      侍御史急切地将崔衍章拉到峥沅面前;“崔九郎,当着大家的面,你说殿下是否与何娘子之死有关。”

      崔衍章今日换去了孝衣,穿上一袭白色衣衫,身形萧索,哀伤而克制。
      皮肤苍白,眼底有淡淡的乌青,比起从前的风致温雅多了一丝落拓之意。

      峥沅隔着幂篱与他对视,隐隐产生一丝不可名状的期许。

      众人更是屏息期待,崔九郎定不会像何明一般畏惧峥沅公主的权势。

      崔衍章并没有理会热望他回应的侍御史,而是冷冷看着峥沅。

      他喉结滚动,终于在众人灼灼的目光中开口:“九郎一介布衣,不配裁定殿下之事。”

      峥沅眼神一黯。

      “崔九郎!”侍御史激动道,“你那未过门的妻子可是在被殿下威胁后就坠亡了!头七未过,崔九郎连一句公道话都不敢说,竟连我这个外人都不如吗?”

      众人亦是哗然。
      何佐史已经亲口证实,何娘子亡故根源皆在退婚。崔九郎却不予置评,竟似……竟似在维护峥沅公主。

      崔衍章声如寒冰:“侍御史若真心为楚娘抱憾,在此逞口舌之快有何用。更何况,侍御史连口舌之能都逊于旁人甚矣。”

      侍御史被刺得面皮紫涨:“竖子无理!”

      峥沅头痛渐渐加剧,不耐烦再与他交锋:“侍御史,今日你的身份只是吊唁的亲友,不是朝堂上直谏的御史台官员,再犯上作乱本宫就让人拔了你的舌头。”

      侍御史仿佛被无形的力量扼住喉咙,立即哑了声,他想借机出头,但并不是真的要死谏。

      人群渐渐散去,峥沅在薛夫人吃人的目光中上了三炷香,无声离开灵堂。

      回到公主府,峥沅神色冷然:“将门房唤来。”

      与此同时,崔府书房。

      衣着不起眼的仆从压低声音汇报:“那具被毁了相貌的男尸身份查清了,种种细节的确与公主府失踪的年轻门房极为相符。可惜乱葬岗人迹罕至,整整两天都没有找到任何目击者。”

      崔衍章沉声问:“凶手的信息呢?”

      “凶手不希望别人发现死者身份,除了毁容,亦特地换掉了死者的衣服。新衣裳是从东市一家生意颇好的成衣铺子买的,顾客太多掌柜的没有印象。但足以说明并非激情杀人,而是精心策划。

      “仵作推测,凶手力气大,应当是成年男子。死者的新衣裳穿戴得极为一丝不苟,整肃非常,可见凶手精于伺候。既是精于伺候人的‘男性’,凶手可能是经过宫闱局训练的内侍。”

      “内侍……”崔衍章眉心一动。

      “此外,我等在凶手的衣衫上发现了此物。”仆从呈上一物。

      洁白的绢帕上,几根黑色的毛发散落其上。

      “经过养牲人辨认,此物来自玄色狸猫。成衣铺掌柜与小二均未接触过牲畜,这猫毛极有可能是从凶手身上粘得的。”

      “下去吧,将事情料理得干净些。”

      证据指向的结果与崔衍章先前的推断截然不同。

      门房暗示何明主动退婚应当不假,可门房却被谋杀了,难道“退婚”一事竟有蹊跷?

      崔衍章闭了闭眼。楚娘……竟死得如此不明不白……

      峥沅公主体弱异常,维持自身尚且艰难,自然不曾养猫。
      仆役更是不敢在公主府豢养任何牲畜,以免影响公主康泰。

      内廷中,养小宠的主子有几位,但有能耐同时将手伸进公主府和何家的,只有一人。

      袁贵妃。

      崔衍章眸子泛着冷色。

      他从未忘记袁贵妃在父亲亡故的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那妖道正是由袁贵妃举荐。

      袁贵妃的确能在何府神不知鬼不觉行事。

      然而,袁贵妃与何家是表亲,她会为了攻讦峥沅公主不惜牺牲表侄女吗?

      甚至这场舆论根本不会对峥沅公主有实质影响,闹得再轰轰烈烈也不过是给她劣迹斑斑的行迹再添一笔罢了。

      诚然,亲情与人命对有些人来说算不得什么,更何况是表亲。

      但是,从袁贵妃的角度看,这个表侄女与崔氏缔结了婚约。

      崔氏一门,仅主支就有刑部尚书、少府监、工部侍郎、度支司支事四人,在各地担任太守、都尉等重要职位的族内子弟更是不在少数。

      袁贵妃育有一子,于她而言,这桩婚约绝不是坏事。

      她是否有必要为了给峥沅公主添堵而如此行事,抑或真正的动机并不似表面这样简单?

      崔衍章委实想不通袁贵妃通过此事可以得到哪些益处。

      迷惘之际,他忽而定定看着那几根黑色猫毛。

      若峥沅公主反其道而行之,故意利用他对袁贵妃的隐恨扰乱视线呢?
      以她的心计,这并非不可能。

      崔衍章眼神冷寂,看着宣纸燃烧时跳动的火苗。

      雪泥鸿爪,有行动必有痕迹。无论是谁的痕迹,他一定找出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5章 第 15 章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