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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丧尸逃跑 被抓住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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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慕余活了二十三年,生平所做过的最大的坏事也不过是高中要开家长会时,瞒着爸妈从外面聘请了一个“妈”。
那之后她对此“弥天大谎”耿耿于怀,默默吃了三天素,又给某慈善机构捐了一千块钱压岁钱。
丧尸爆发的第三天,爸妈头也不回地跟着救援人员离开,完全忘记屋子里还有一个正在发烧的女儿。
即使如此,姜慕余想过最恶毒的事也只是在心里狠狠跟父母断绝关系,她甚至不敢诅咒爸妈遭遇丧尸潮,因为带走他们的救援人员是无辜的。
被狗队友骗去吸引丧尸,后来变成丧尸姜慕余也没有回去报复任何人,因为在短暂的做队友期间,他们确实真心待她,不仅愿意把为数不多的食物分她,还顾虑到她刚病愈的身体而不让她守夜。
之后丧尸潮爆发,小队被堵死,必须推一个人出去引走丧尸,而姜慕余是这个队伍里唯一一个外来者,又是个被亲人抛弃的单身落水狗,他们选择放弃她再正常不过,人性如此罢了。
怨的确是怨过,不过后来在C市碰见朝她喷口水的G省丧尸后,姜慕余也就想开了。
喷她口水的丧尸就是骗她出去的队友之一,终究也没能逃过这一劫。
姜慕余没有对他冷嘲热讽,还愿意和他分享牛奶——虽然是加辣的过期牛奶,总之她自认已经足够以德报怨。
她觉得自己大概算是大众意义上的窝囊烂好人,虽说从小到大都不太讨喜,但至少这二十三年活得问心无愧。
结果现在莫名其妙做了个梦,梦里竟然把一个只见过一面的陌生人编排成杀人杀尸都不眨眼的毁灭世界大反派。
向来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姜慕余有点破防,很想大叫几声发泄情绪,可惜丧尸身体并不足以支撑她这么做,于是憋了半天也只憋出简短的一声:“啊!”
像气球被戳破的声音。
真难听!
姜慕余嫌弃了一会儿,终于冷静下来,过了两分钟,甚至能够理直气壮地为自己找理由。
虽然梦里白大褂被她编排成了恶毒反派,但她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先是咬人,再被人一枪爆头,妥妥的炮灰角色,不是吗?
既然大家都不太好过,那就是对谁都很公平,她没有必要继续纠结。
是的,不必纠结。
姜慕余缓缓抱住头,无声地又“啊”了一声。
就在她还想继续“啊”时,忽然听见前面传来一些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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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军用车停在图书馆前,车里陆续走下三个男人。
走在最前方的个子高挑,寸头,五官凌厉;靠左一点的则是个十七八岁的黄毛少年;靠右的眉毛略粗,看着较沉稳。
如果姜慕余在,立刻就能认出三人身后那辆车——正是姜徐行几人放弃的那辆太阳能混油军用车。
“幸哥,咱们今天运气真不错,居然捡漏了一辆这么好的车,里面还有不少物资,这趟真是赚大了!”黄毛爱不释手地抚摸着宽大的车头。
粗眉男说:“也不看看幸哥的幸是什么幸。”
“哎,幸哥这名字是真的起对了……对了幸哥,咱们好端端的来图书馆干什么?都末世了,谁还看书那种东西,不去多找点物资吗?”黄毛恋恋不舍地松开手,扭头追上去。
走在最前面的幸哥谁也没搭理,站在图书馆导标前看了会儿,径直上了三楼。
黄毛还在后面问为什么,粗眉男踢了他一脚,无语道:“还能为什么?幸哥身边除了那个女人还有谁爱看小说?”
“就那个看不起幸哥的大小姐杨亦安?”黄毛脱口而出,“幸哥还没玩腻呢?”
“这话你最好别让幸哥听见,不然有你好果子吃。”粗眉男警告。
黄毛闭了嘴,但还有点不服气,坠在后面小声嘀咕:“我真不懂,那个嫌贫爱富的大小姐到底有什么好?末日前不是还因为幸哥家里穷拒绝了幸哥吗?现在知道幸哥的本事有多吃香,肯定是她倒贴赶着上的吧?外面不知道有多少女人争着抢着想跟幸哥,幸哥怎么就想不通非要吊死在一棵树上?”
见前面的沈幸没有要发火的意思,黄毛得意地瞥了眼粗眉男,更加得寸进尺:“我还听说那女人心里有个白月光,当初为了那男的拒绝了不少人,那白月光叫什……”
话未说完,只听“扑通”一声,黄毛被人一脚踹下了楼。
沈幸仿佛无事发生,转身走进三楼继续找书,粗眉男则一脸同情地摊摊手,像是在说:我早说了让你闭嘴,你自己不听,活该。
姜慕余如今的听觉比做人时好很多,刚挨着墙走到树影里就听见那两人的对话。
杨亦安……大小姐和穷小子……好耳熟的剧情。
还有那个幸哥……该不会全名叫沈幸吧?
不对,她怎么知道“沈幸”这个名字的?
思及此,姜慕余过电般浑身一僵,眼前突然一阵晕眩,短暂遗忘的梦境画面再次猝不及防涌入大脑。
许久之后,她眼神呆滞地凝望天空,很难用语言来形容她现在是什么感受。
这个世界竟然是一本书。
一本名叫《尸潮之下》的披皮恋爱流末世文。
书里的女主角叫杨亦安,男主角叫沈幸。
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末日前我是大小姐你是穷小子,我俩门不当户不对,更何况我心中还有一个白月光;然,末日后你摇身一变成了基地大哥,而我是被大哥记恨多年强取豪夺的金丝雀。
整个故事基本没多少剧情,多数是围绕基地内男女主两人彼此做恨进行的,“末世”背景更多的只是提供一个让男主合理囚禁女主的设定。
也就在大结局的时候出现了一点有关反派的剧情,反派想要毁灭世界,男女主携手阻止反派,至于最终结局究竟如何,姜慕余实在想不起来了。
而这个反派她也算认识,正是昨天在宠物店里偶然碰见的那个喜欢剥丧尸皮的变态白大褂。
至此,一切皆已分明。
她就说自己怎么会无缘无故在梦里给陌生人编排出那么个恶毒的剧情!原来那都是反派的真实写照,亏她还为此愧疚了几分钟。
不过姜慕余还是后知后觉地感到了一丝庆幸。
按照梦境里这个反派的行事风格,他是真的会抓丧尸做切片研究的,如果昨天她但凡在他面前露出一点破绽,绝对会被他立即抓回去切成片。
说不定研究完了他还会把她拼回去,然后再剥了她的皮挂到墙上当标本,日夜欣赏。
太可怕了!
姜慕余不敢再想,僵硬抬起手,邦邦地拍打胸口,幸好,幸好。
至于梦里发生的那一切,原本和她没太大关系。
如果女主后期没有离开基地,没有遇到丧尸潮,更没有被丧尸咬的话。
总之,姜慕余就是那只倒霉的、咬了女主后被男主一枪崩了的炮灰丧尸。
“……”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姜慕余痛苦地闭上了眼。
她是疯了吗竟然去咬人?难道是活得太久终于活够了?还是因为想吃却吃不出味道所以被活生生逼疯了?
姜慕余十分不解,并大为震撼。
因为她刚想起来,这本书开篇剧情就是男女主已经做恨两年多,而男主外出回来特意给女主带了几本小说,好让生活在“笼子”里的女主过得不那么无聊。
也就是说,她现在所处的时间线,其实还没到这本书的开篇?
姜慕余沉默了,兴奋了。
那还说什么,她必须趁自己还记得梦的内容,早早避开男女主未来会出现的地点。
虽然梦里反派最后放出了空气病毒,但她没梦到最终结局,并不知道他有没有成功。
反正只要还没到结局,她就能继续苟,希望反派大败特败,阿门。
为了不被男主一行人发现,姜慕余努力把自己硬塞进图书馆外层墙壁和银杏树的夹缝里,这里不起眼,真被发现了她还能装成一只被卡死的倒霉丧尸。
好在男主三人没有逗留太久的打算,找到十几本书后便迅速开车离开了。
姜慕余松了口气,准备从夹缝出去。
试了一下,出不去。
又试一下,还是出不去。
衣服是不是被树枝勾住了?
姜慕余疑惑地回过头,玻璃珠似的青灰色眼睛首先看见的是一只戴着轻透白手套的手,那人食指挤入她衣领,指尖轻轻一勾便轻而易举地将她勾在原地,想跑也跑不掉。
再往上是极为熟悉的黑衬衫和白大褂,以及那副全封闭的黑色防毒面具。
姜慕余:“……”
心里有一万句话想说,却说不出口。
“又见面了,幸运儿。”
祝白殷勾着她衣领,嗓音一如既往的轻快明朗,仿佛真的只是在与熟人打个招呼,然而说出来的话却沉甸甸,阴恻恻。
“不过,今天你似乎不太走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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